發布時間:2023-03-23 15:12:3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增值稅納稅籌劃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摘要]企業可以通過在回定資產的會計核算中進行納稅籌劃,實現企業在合法條件下節稅的目的,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本文以2006年新會計準則、2008年新《企業所得稅法》及2009年新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為背景,從會計核算和納稅籌劃入手,對現階段企業固定資產中的納稅籌劃方法進行了分析。
[關鍵詞]固定資產;會計核算;納稅籌劃
在各稅種內各要素彈性的大小決定了各稅種的稅負彈性,或者說某一稅種的稅負彈性是構成該稅種各要素的彈性的綜合體現。可見,稅負彈性越大,納稅籌劃越有必要。企業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涉及所得稅、增值稅、營業稅、關稅、房產稅、城建稅及教育附加費、城鎮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和契稅等稅種。因此,對固定資產進行納稅籌劃,可以更好地為企業節稅。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企業所得稅的納稅籌劃
企業可以利用稅法允許的會計政策選擇、使用年限和凈殘值的估計空間進行納稅籌劃,還可針對不同類別的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在稅法規定上的差異進行籌劃,獲取籌劃利益。
(一)折舊方法選擇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企業所得稅法規定:“固定資產按照直線法計算的折舊,準予扣除”,“企業的固定資產由于技術進步等原因,確需加速折舊的,可以縮短折舊年限或者采取加速折舊的方法。”
2籌劃分析:(1)在比例稅率下,如果各年的所得稅稅率不變,選擇加速折舊法可把前期和潤推至后期實現,使企業獲得延期納稅的好處。(2)如果未來各年所得稅稅率呈上升趨勢,企業在籌劃時應根據折現率,比較稅率提高增加的稅負與延緩納稅收益的大小,做出最佳選擇。(3)在通貨膨脹的情況下,采用加速折舊法既可使企業縮短投資回收期,又可使企業加速折舊,從而取得延緩納稅的好處。(4)考慮貨幣時間價值因素,對不同折舊方法下獲得的不同資金時間價值收益和承擔不同的稅負水平進行比較,在合乎稅法規定的前提下,選擇能給企業帶來最大抵稅現值的折舊方法。
但是,加速折舊法并不是任何情況下都適用:(1)盈利企業應采用加速折舊法。(2)虧損企業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3)企業處于減免稅優惠期間,不宜采用加速折舊法。
但是某些學者則認為,利用加速折舊法進行稅收籌劃。在我國一般不具可操作性。
(二)折舊年限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固定資產折舊的最低年限如下:(1)房屋、建筑物,為20年;(2)飛機、火車、輪船、機器、機械和其他生產設備,為10年;(3)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器具、工具、家具等,為5年;(4)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5)電子設備。為3年。
2籌劃分析:一般說來,折舊年限取決于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而使用年限本身就是一個預計的經驗值,使得折舊年限容納了很多人為的成分,為納稅籌劃提供了可能性。縮短折舊年限(不低于法定年限)有利于加速成本收回,可以使后期成本費用前移,從而使前期會計利潤發生后移。
如把折舊年限從8年降到5年,在稅率穩定的情況下,所得稅的遞延交納,相當于向國家取得了一筆無息貸款。盡管折舊期限的改變并不從數字上影響到企業所得稅稅負的總和,但考慮到資金的時間價值,顯然把折舊期限調為5年對企業更為有利。
但是當稅率變動時,延長折舊期限也可能減輕稅收負擔。若企業正享受優惠政策,如果該項固定資產為該企業第一個獲利年度購入,折舊年限為8年或5年,通過簡單的計算就可以看出,8年的折舊年限更利于企業減輕稅收負擔。
(三)凈殘值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我國企業會計制度并沒有明確規定預計凈殘值率。《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中規定:企業應當根據固定資產的性質和使用情況,合理確定固定資產的凈殘值,固定資產的凈殘值一經確定,不得變更。由于情況特殊,需調整殘值比例的,應報主管稅務機關備案。
2籌劃分析:當企業處于所得稅非減免稅時期,納稅人應根據資產(尤其是預計無形損耗大的固定資產)的特點,及時向稅務機關申請調低殘值比例。殘值比例調低后,折舊抵稅增加,這既維護了納稅人的權利,也能給納稅人帶來不可忽視的稅收利益。例1,某企業原值1000萬元的某電子設備,如果把殘值比例從5%調整到0(假設企業的所得稅稅率為25%,折舊年限為3年),那么,不考慮資金時間價值的情況下,折舊抵稅獲得的利益共增加1000×(5%-0)×25%=12.5(萬元)。
二、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一)購進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或者自制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538號,以下簡稱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0號,以下簡稱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
2籌劃分析: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轉型改革在全國開始實施,對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企業來說,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可以抵扣進項稅,但是要注意必須是企業2009年1月1日以后實際發生,并取得2009年1月1日以后開具的增值稅扣稅憑證上注明的或者依據增值稅扣稅憑證計算的增值稅稅額,并且還要注意計算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的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凈值×適用稅率。
增值稅納稅籌劃的兩個重要特征是納稅籌劃行為具有行為合法性和前瞻性。要保證籌劃行為具有合法性和前瞻性,納稅籌劃人員除了要精通法律,與稅務機關進行有效溝通外,還需要關注有關法規政策的變化。
(二)銷售使用過的固定資產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自2009年1月1日起,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固定資產,應區分不同情形征收增值稅:(1)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2008年12月31日以前未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3)2008年12月31日以前已納入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的納稅人,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前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自己使用過的在本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試點以后購進或者自制的固定資產,按照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2籌劃分析:(1)對于銷售2009年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按照一般貨物的方法征收增值稅,一般貨物的增值稅納稅籌劃方法都可以用。(2)銷售2009年以前購入的固定資產,依然使用老規定。(3)增值稅試點的企業對銷售本地區進入試點以前購買的固定資產,按4%征收率減半征收增值稅;銷售進入試點以后購買的固定資產,則按適用稅率征收增值稅。
企業應該針對不同固定資產的具體情況,采取具體的納稅籌劃方案,使企業實現在合法條件下節稅的目的,實現企業利益的最大化。
三、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其他稅種的納稅籌劃
(一)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房產稅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2籌劃分析:這里“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由于扣除比例1.2%沒有變動的余地,房產原值的大小直接決定房產稅的多少,因此合理減少房產原值可以減少房產稅。而中央空調、房產的附屬設施和配套設施等建筑物、土地使用權都是影響應稅房產原值的因素。若把除廠房、辦公用房外的建筑物建成露天的,并在賬簿中予以單獨記載,則可減少房產原值。將中央空調設備作單項固定資產入賬,可以不計入房產稅的計稅基礎,從而免于繳納房產稅。另外。企業應注意房產稅的稅收優惠,并加以利用。
(二)土地增值稅的納稅籌劃
1法律依據:根據《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規定,納稅人建造普通標準住宅出售,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20%時,免征土地增值稅,而且土地增值稅實行四級超率累進稅率,最低稅率30%,最高稅率60%。
2籌劃分析:在會計核算中,企業可計算土地增值稅的起征點,根據相關法規來確定是否免征土地增值稅;還應注意各級稅率增收范圍的臨界點,衡量上級稅率與下級稅率對企業帶來的最大稅后收益,而不是盲目追求高價格或低稅率。所以,企業要結合上述不同規定,制訂科學合理的住房銷售方案,以有效減輕或免除稅負。
四、固定資產會計核算中納稅籌劃的其他建議
(一)創造條件充分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我國現行稅法有許多優惠政策,對于符合優惠條件的企業一定要加以充分利用,不符合優惠條件但瀕臨優惠邊緣的企業可以創造條件,使企業符合優惠條件。如新《企業所得稅法》第28條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征收企業所得稅”。因此,對技術類企業來說,可以加大產品的高科技含量,以期獲得稅收優惠。對于中西部地區的企業來說,應當創造條件,爭取享受國家對西部開發的優惠政策。
(二)綜合考慮各個稅種的共同影響
由于各個稅種的相關性,某一稅種的計稅基礎降低,并不一定會帶來總稅負的減少,因此要把各個稅種的納稅因素綜合起來考慮。例如,廠房選址的不同(選擇市區和選擇縣城)不僅會影響城鎮土地使用稅和房產稅,還對所得稅有影響。因為它們都可以計入管理費用,在所得稅前扣除,減少應稅所得額,從而影響所得稅。可以看出,只有綜合考慮各種變化抵銷后的總影響,才能做出正確決策。
(三)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
固定資產納稅籌劃應服從和服務于企業戰略,籌劃時不僅要考慮稅收因素,還要考慮非稅收因素,籌劃的目的不是“稅負最輕”或“納稅最小”,而是追求稅后收益最大化,并以稅后收益最大化為原則協調兩個方面的均衡,即稅收成本和非稅收成本的均衡,以及稅收成本中的隱性稅收成本和顯性稅收成本的均衡。
五、結論
論文關鍵詞: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企業作為納稅主體,為實現稅后利潤的最大化,總是希望盡可能減輕稅負。目前,企業更多的做法是盡量減少稅款的絕對額,卻往往忽視由于遞延納稅而產生的稅款的貨幣時間價值。如果能推遲納稅,那么“節省”下來的稅款如再用于投資則可以獲得更多的收益,相對提高了企業的資金利用率。因此,遞延納稅應該是企業追求的僅次于節稅的又一重要籌劃目標。
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述
1.1遞延納稅籌劃的概念
遞延納稅籌劃是指根據稅法中規定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和期限,結合企業實際銷售業務發生的特點,通過一系列的方法,實現延期繳納稅款的籌劃。
1.2遞延納稅籌劃的意義
(1)有利于企業減少籌資成本
當企業需要運營資金的時候,雖然可以通過融資解決,但是任何融資形式都是有成本的,都需要支付一定的融資利息。由于遞延納稅是在合法的前提下實現的,因此無須受到任何懲罰,遞延納稅等于是向國家獲得一筆無息貸款,減少了融資成本。
(2)有利于企業抓住投資機會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之間競爭非常激烈,好的投資機會可能稍縱即逝,只有適時地把握住投資機會的企業,才能夠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然而財務管理論文,當機會來臨的時候,如果缺乏投資資金,就只能眼看著機會溜走。盡管可以通過融資來解決,而任何的融資方式又都需要一定的周期,機會卻不等人。這種情況下,遞延納稅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
(3)有利于解決企業資金周轉的需要
任何企業保持通暢的現金流是非常重要的,可以確保企業周轉資金充裕。如果企業資金周轉困難,企業就難以為繼,加大經營風險。若是能夠實現遞延納稅,就可以解決或緩解企業資金周轉方面的燃眉之急。
2.遞延納稅籌劃策略
2.1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相關規定
不同的結算方式與納稅人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具有直接的關系。企業的結算方式主要有直接收款、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賒銷、分期收款、預收貨款等方式。上述方式中,稅法對其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的規定不同。采取直接收款方式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收到銷售額或取得索取銷售額的憑據,并將提貨單交給買方的當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銀行收款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發出貨物并辦妥托收手續的當天;采取賒銷和分期付款的方式,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按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當天;采取預收貨款方式,為貨物發出的當天;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為收到代銷單位銷售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2.2 巧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
從上述規定中可以看出,不同的銷售方式企業的計稅時間也不同。因此,合理和巧妙的運用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可以達到為企業節稅的目的。那么,如何選擇有利結算方式來推遲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呢?其實籌劃應從訂立合同的環節開始。
在實際中,企業簽訂的銷售合同大多是統一格式、統一摘要在賬面上提取稅金。借記: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但在實際中,企業往往不是在發出貨物的同時就收取全部貨款,那么,如果企業與對方企業簽訂的是“賒銷合同或分期收款發出商品銷售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確標注具體還款日期,那么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就是雙方合同約定的時間了。也就是說,什么時候繳稅的主動權是掌握在企業自己手里的,合同怎樣約定,稅就什么時間計提。發出商品時,會計根據合同收款約定日期記賬時,借記:分期收款發出商品或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并將銷售額及銷項稅記入備查簿。同時,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需要補充說明的是,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收款時間可能未嚴格按照合同約定去履行。假如提前收到貨款,按照稅法規定,應提前確立銷售計稅。假如拖后收取貨款,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收款時間確立銷售計稅。
如果企業的產品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也可以與對方企業簽訂“代銷合同”。 委托其他納稅人代銷貨物。企業根據其實際收到的代銷清單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延緩納稅。設立銷售公司的企業也適用此方法。當發出商品時,借記:發出商品,貸記:庫存商品;收到商的代銷清單時,企業以合同約定的銷售價格記賬,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等財務管理論文,貸記:主營業務收入及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支付代銷手續費時,借記:銷售費用,貸記:銀行存款。
2.3納稅籌劃案例
我們來看下面的例子。大慶某豆制品深加工公司專業生產豆奶粉,公司為了開拓上海市場,于2009年在上海成立一銷售公司,專門銷售大慶總公司的產品。大慶總公司將產品先發往上海后,再由上海銷售公司對外銷售。可是因為公司自己內部機構之間做業務是沒有合同的,每次總公司向上海發貨時,大慶總公司都要確立銷售計稅。
這種做法造成企業總是提前繳稅,這也是目前企業普遍存在的問題,認為公司內部機構之間沒必要簽什么合同。結果這就給稅務機關提供了認定空間——發貨時繳稅。但是當大慶總公司向上海銷售公司發貨時,還不知道上海銷售公司能不能將貨賣出去,就提前將稅交了,就有些不妥。而這就是不簽合同造成的后果。
如果大慶總公司與上海銷售公司簽訂代銷合同,這樣就可以待上海銷售公司銷售商品后且給大慶總公司提供銷售清單時,大慶總公司才做銷售計稅。
3 結論
遞延納稅雖不能減少應納稅實際數額,但有利于企業的資金周轉,還可使納稅人享受通貨膨脹帶來的好處。稅收遞延的途徑很多,納稅人可充分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積極創造自身條件,在遵守法律規范的前提下巧妙地規劃投資,用好、用足國家各項稅收政策,享受應得的稅收實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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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營改增;中移動;納稅籌劃
一、引言
根據相關數據,自從2014年6月1日國家將電信企業納入“營改增”范圍后,2014年下半年電信企業繳稅減少81萬元,稅負減少約14% 。H公司2014年7月的應交增值稅額為598萬元,同比減少13萬元,預計2015年下半年少繳納稅款360萬元,實現稅款降低10.02%.中移動集團H公司作為中移動集團地市級分公司,面臨與過去繳納營業稅時完全不同的管理方式和業務流程的變革和挑戰。從財務的角度出發,“營改增”對公司的稅負影響尤為重大。
本論文希望通過對政策的解讀、分析和研究,運用適當有用的稅收籌劃技術,希望得出實際有效的稅收籌劃方案,從而達到為集團公司合理節稅、合理納稅的目的;也希望為其他地市分公司提供借鑒作用,有利于推動全集團“營改增”工作順利開展;同時也為國家推行的“營改增”稅制改革提供了寶貴的實踐經驗,有助于進一步完善相關稅收政策和法規條例。
二、中移動H公司“營改增”后可更新稅收籌劃方案
(一)調整積分商城的管理戰略
依據“營改增”政策:贈送第三方的外購的營業稅服務,不屬于增值稅的增稅范圍,不會增加增值稅的負擔,只交營業稅。
1、具體籌劃戰術
經過調查發現,現在積分商城上面贈送的東西大部分是實物。但是,贈送實物就要視同銷售,會增加增值稅的負擔。建議:
①把贈送面包,飲料等實體性的食品,盡量轉換為贈送對應的餐飲券。這樣,送出去的東西在實質上是一樣的,但是送的餐飲券等屬于營業稅服務,就不會增加中移動H公司的增值稅負擔。
②商城內保留的實體禮品,可以通過“積分+現金”的模式兌換。比如,原來需要2000積分兌換的禮品 X,現需要1500積分加800元現金方可兌換。這樣雖然仍觸及視同銷售,但增加了公司現金流,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繳納稅負的壓力。
2、效果評估
優點:把贈送實際物品轉換為贈送第三方外購的營業稅服務,這樣不僅對中移動贈送的成本并沒有什么影響,而且與此同時,還減少了由于視同銷售帶來的增值稅的負擔,讓中移動H公司不需多交增值稅,達到有效地規避不必要的稅款的目的。
例如:中移動H公司積分商城在過去的3個月里面,贈送實物所花費的成本如表2-1所示,則:
每個月贈送的實物成本的平均值=3366540=1122180(元) ;
每個月節約的銷項稅的平均值=244577.693=81525.9(元);
每年可以節約的銷項稅=81525.9*12=978310.8(元)
由此可見,在假設把50%的贈送實物轉換為對應的代金券的前提下,通過本方案的稅收籌劃以后,每年可以幫助中移動H公司節約稅款大約為100萬。如果轉換更多的實體性物品,則可以節約更多的銷項稅額。
缺點:由于贈送的實際對象不同,把贈送的實際物品轉換為代金券等時,就會產生一定的影響。如:贈送的對象是家庭主婦等消費人群的時候,她們更愿意兌換的肯定是油、鹽、面包等實物的東西。如果更換為贈送代金券等,就可能面臨著像家庭主婦等一部分消費人群的流失或者相的消費金額下降等等的風險。
(二)調整禮品采購的管理戰略
在廣告執行的過程中,如果將刊登廣告和贈送小禮品這些東西包裝在一起,作為廣告費的整體,就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少視同銷售。通過這種操作,實物通過庫存出去的證明就會難以跟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銷項稅額。
1、具體籌劃戰術
在中移動H公司進行廣告宣傳和推廣移動業務的過程中,如果需要贈送小禮品,例如鋼筆,筆記本,杯子等,可以與廣告公司協商,在這些小禮品上印上中移動的標志,以宣傳的名義派發禮品。在禮品采購環節中,由廣告公司代為采購。由于沒有單據證明該禮品流入本公司,稅務部門并不能有效地追蹤禮物的去向。因此,中移動H公司可以將購買這些小禮品的成本歸納為廣告費用,無需視同銷售,從而可以避免視同銷售的17%銷項稅。需要特別注意的是:這里有一個前提,就是贈送的這些小禮品要把移動的標志印在上面,把這作為一種推廣業務的動作或方法。
2、效果評估
優點:把贈送的小禮品與廣告費包裝在一起,盡量將其費用化,而不是實體化,從而減少視同銷售的額度,降低中移動H公司的稅負。與此同時,中移動H公司還將取得廣告費服務的進項稅發票,獲得更多的進項稅的抵扣額。
缺點:該方案需要與中移動H公司的廣告服務商進行洽談,需要廣告公司為中移動H公司提供協助,但很可能會有廣告服務商不配合中移動H公司的想法。另一方面,該方案可能會提高中移動H公司的稅收風險,而且稅局可能會對中移動H公司此項操作提出質疑。
(三)調整設備贈送的管理戰略
依據“營改增”政策:將自產、委托加工或者購進的貨物無償贈送其他單位或者個人,視同銷售,需繳納增值稅。但若是明確設備所有權歸屬中移動所有,使用權歸屬客戶所有,在客戶停止使用中移動的電信服務時需要回收設備,則不需繳納增值稅。
1、具體籌劃戰術
目前中移動H公司存在數種提供服務贈送設備的業務,如客戶安裝寬帶贈送無線路由器、機頂盒等。2014年1月至7月累計出庫了10722個ONU(寬帶貓),共計2893117.37元,單價為 268.58元。若是視同銷售,則每一個ONU需繳納約268.58÷(1+17%)×17%=39元銷項稅。如果在簽訂合同時,將“贈送設備”改為“提供設備去支撐該項服務的開展”,并添加“損壞賠償”等字眼,規避“贈送”等描述,所有權仍然為中移動H公司所有,即免費提供ONU等服務支撐載體給客戶使用,并且客戶在停止使用中移動H公司的寬帶時,需要交回這些設備,期間可以提供免費設備維修、更換等服務,以此來吸引客戶。下一年中移動H公司計劃發展6萬寬帶用戶,該操作可避免共2340000元的銷項稅。
2、效果評估
優點:中移動H公司不提及“贈送”等字眼,改為“服務支撐”,無需視同銷售,從而在不改變客戶體驗的情況下,合理規避不必要的稅收。
缺點:由于之前宣傳定勢或是競爭對手的營銷政策的影響,若中移動H公司不贈送設備,可能對消費者的吸引力度不大,削弱了自身的市場競爭能力。所以在中移動H公司與客戶簽訂合同時,需要耐心地向客戶解釋清楚,也可通過其他營銷手段如送話費等方式解決弊端。另一方面,該方案可能會提高中移動H公司的稅收風險,稅務部門可能會對中移動H公司此項操作提出質疑。
(四)調整個人客戶套餐的管理戰略
1、籌劃戰略背景
推出新套餐,提高套餐內增值業務收入占比;鼓勵及引導客戶使用這類套餐,以中移動H公司減輕增值稅稅負。
“營改增”基本政策:對基礎電信服務統一適用11%的稅率。對增值電信服務統一適用6%的稅率
“營改增”優惠政策:附帶贈送的電信服務,按照折扣折讓處理,以折扣后金額計銷項稅額。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自有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外購的營業稅應稅服務,不需要繳納增值稅;客戶以積分兌換移動外購的商品或應稅服務,根據兌換的第三方服務或產品的購入價格及相應的稅率繳納增值稅。
消費者因素:微信等社交平臺的發展改變了移動客戶的消費習慣。如消費者對移動語音通話的使用量有所減少,學生族等年輕人對網絡流量的要求更高。
聯通簽到活動:聯通高德地圖簽到送流量、短信、話費等活動;
因此,在營改增背景下,可以利用“營改增”政策,并結合移動客戶的消費習慣,借鑒其他公司的相關經驗,推出新套餐,以滿足消費者需求甚至促使其轉換消費模式,并達到節稅效果,增加企業效益。
2、籌劃戰術
對于月租不含任何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的套餐業務
根據省公司及相關稅務政策,對于客戶套餐月租費用,若是不能劃分為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分別核算的,則以增值業務:基礎業務=39:61劃分。其中,基礎業務以11%、增值業務以6%的稅率征增值稅。
(1)業務現狀
比如,中移動H公司的老套餐(即不含有任何通話時長、免費短信或是 GPRS流量)主要有:①普通全球通套餐;②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8元租費套餐[OCS]。這兩種套餐的月租費用不能劃分為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
目前,中移動H公司普通全球通套餐和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 8 元租費套餐的月收入分別約為178100.00元和224520.00。此時,增值稅銷項稅為:
①(178100×61%)÷(1+11%)×11%+(178100×39%)÷(1+6%)×6%=14687.87元;
②(224520×61%)÷(1+11%)×11%+(224520×39%)÷(1+6%)×6%=18528.72元;
合計為33216.59元。
(2)籌劃方案
中移動H公司現推出套餐A與套餐B,分別與普通全球通套餐和神州行長途卡新資費8元租費套餐相對應,月租費用不變,但中移動H公司可以配合套餐A和套餐B分別推出一個“0元包”。“0元包”中含有10H流量和10條短信,中移動H公司鼓勵這批客戶推廣使用“0元包”,這樣新套餐不僅給予了客戶更多優惠,增大吸引力度,套餐A和B也可以劃分為增值業務套餐,起到節稅效果。
假如所有使用普通全球通套餐及神州行 8 元套餐的客戶均使用新套餐與“0元包”,則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① 178100÷(1+6%)×6%=10081.12元;
② 224520÷(1+6%)×6%=12708.68元;
合計為22789.8元,即推廣新套餐后每月節省增值稅銷項稅10426.79元。
對于使用包含語音、流量、短信等的套餐業務
(1)業務現狀
以目前中移動H公司用戶數最多的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約為5萬用戶,其套餐內容為:全國接聽免費(含視頻電話),包括通話時長350分鐘、國內數據流量30H,贈送來電顯示。目前用戶各業務實際使用情況如圖2-2、2-4以及2-5:
假設中移動H公司產品分攤單價為0.20元/分鐘,數據流量平均單價為0.50元/H。如表2-5所示,則:
語音收入=88×70÷(91-6)=72.5元
流量收入=88×15÷(91-6)=15.5元
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①中移動H公司語音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72.5÷(1+11%)×11%=7.18元
②中移動H公司流量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15.5÷(1+6%)×6%=0.88元
③則中移動H公司產品每用戶收入應交增值稅合計為8.06元
④因此,中移動H公司5萬用戶數每月共需繳納50000×8.06=403000元銷項稅。
(2)籌劃方案
通過對中移動H公司用戶使用較多的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進行抽樣飽和度分析,結果如表2-6所示。
據抽樣結果可得出以下結論:客戶對流量使用逐漸上升,約有48%的客戶使用流量超過30H,70%的客戶使用流量在80H以內,而通話時長在350分鐘內的客戶約有80%是通話時長在300分鐘以內。
針對該現象,中移動H公司現推出新套餐C,其套餐費用與全球通全網統一資費新商旅套餐88元相同,但中移動H公司對套餐內容設計量進行調整,將50分鐘通話時長替換為60H流量,滿足大部分客戶對流量的需求。如表3-4所示,則: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語音收入/用戶=88×60÷(111―6)=50.29元;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流量收入/用戶=88×40÷(106―6)=37.71元;
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增值稅銷項稅計算如下:
⑤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語音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50.29÷(1+11%)×11%=4.98元;
⑥中移動H公司新套餐C流量收入應交增值稅/用戶=37.71÷(1+6%)×6%=2.13元;
⑦中移動H公司C套餐每用戶收入應交增值稅合計為7.22元,兩者相比較(⑦-③)可節約增值稅銷項稅0.95元/用戶。
⑧假設約有2.5萬用戶更換此套餐,則中移動H公司每月節約銷項稅共25000×0.95=23750元,每年可節約銷項稅23750*12=285000元。
(3)效果評估
中移動H公司其他品牌套餐如4G業務套餐的推廣也可按照該方案先進行客戶業務使用飽和度分析,再針對分析結果優化套餐內容,推出新套餐,并引導老客戶使用更貼合自身需求但資費不變的新套餐,從而達到既節稅又吸引住客戶、優化資源的目的。
三、“營改增”下H公司納稅籌劃方向
(一)轉變政企客戶贈送方式、節約稅負
政策規定:附帶贈送的電信服務,按照折扣折讓處理,以折扣后金額計銷項稅額;以積分兌換形式贈送的電信業服務不征收增值稅;贈送充值卡需作視同銷售處理。因此,目前尚有向政企客戶贈送充值卡,而將贈送充值卡轉為贈送話費,或以積分兌換話費的形式贈送,可節約稅額。
(二)大力增加固定資產、增加可抵扣項目
由于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包括接受捐贈、實物投資,下同)或者自制(包括改擴建、安裝,下同)固定資產發生的進項稅額,可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和《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憑增值稅專用發票、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從銷項稅額中抵扣。其中的準予抵扣的固定資產是指《增值稅暫行條例》及其實施細則所規定的固定資產范圍,也即《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一條所規定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12個月的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設備、工具、器具等。對于一般納稅人的不動產以及用于不動產在建工程的購進貨物,是不準予抵扣進項稅額的。
移動正大力拓展4G業務,這必然會需要基站及其他設備提供支撐。而且省公司會在項目進行前定性規定項目為動產項目或者不動產項目,動產項目內所有費用進項稅額可抵扣。而在“營改增”政策的背景下,在進行基站建設時固定資產可抵扣,需注意根據固定資產進項抵扣的相關規定,取得增值稅增值稅可抵扣憑證,進行進項抵扣。
(三)進一步加強發票管理,增加可抵扣項目
政策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應當向索取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接受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在增值稅專用發票上分別注明銷售額和銷項稅額。增值稅專用發票在規定期限內完成認證,才可進行進項抵扣。
①加強采購管理,選擇適當的供應商,盡量獲取增值稅可抵扣憑證,增加增值稅可抵扣項。
②細分增值稅應稅項目,優化合同條款,如代維費支出中,可能存在增值稅稅率為6% 的系統維護,及17%的設備維修,要注意劃分不同稅率的應稅項目,與合作方做好溝通,分別獲取不同稅率的增值稅專用發票。
(四)合理化租車籌劃,提高成本費用抵扣率
根據增值稅應稅業務的有關規定,有形動產租賃經營性租賃適用于17%的增值稅稅率。其常見業務有:單獨的車輛不含司機服務租賃合同。
而陸路運輸服務適用于11%的增值稅稅率。由以上規定可看到,兩者有稅率差異,可通過相關籌劃以提高成本費用抵扣率。
對于中國移H公司來說,目前的租車方式都是與租車公司合作,車輛與司機一起租的,因此,可以采取以下兩點方案:
①在租車時,合同條款中只租用車輛,不含司機服務,使其為有形動產租賃經營性租賃,而非陸路運輸服務。
②充分了解出租企業的稅務資質及適用稅率,盡量與能提供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出租企業合作。因為對于車輛提供企業而言,如果存在納入“營改增”試點前購入的車輛用于出租,可以申請征簡易征收的方式繳稅,即按3%的稅率征稅,將無法向企業提供增值稅。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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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李志成.“營改增”稅制改革的效應及其應對措施[J].財經界(學術版).2016(02)
{論文摘要]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納枕籌劃日益成為納稅人理財或經營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企業要用科學的方法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并在實際經營管理中加以合理運用,以最小的籌劃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效益。
納稅籌劃亦稱稅收籌劃是指納稅義務人在遵守、尊重所在國稅法的前提下,運用納稅義務人的權利,旨在實現納稅最小化對多種納稅方案進行優化選擇時的謀劃與對策其實質是節稅。但作為納稅籌劃本身而言并不是一種靜止的、片面的行為如何為企業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并在企業經營管理中加以合理運用是企業財務決策中的一項重要內容,本文擬就相關問題進行探討。
一、納稅綺劃平臺的構建原則
納稅籌劃平臺是企業理財過程中稅務籌劃的基礎和操作空間。目前常用的有價格平臺、優惠平臺、漏洞平臺、彈性平臺和規避平臺。要成功構建納稅籌劃平臺.必須有一定的環境條件和科學的籌劃方法并且要符合以下原則:
1.政策主導
納稅籌劃是對稅收政策的積極利用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以政策為導向由稅收政策主導稅收的籌劃活動。離開稅收政策談納稅籌劃只是一種空談不顧稅收政策導向開展納稅籌劃必定一事無成。試想面對高污染、高能耗、長線產業、夕陽產業、換代產品以及其他稅收上實行限制政策的產業、產品稅收籌劃又能有多少作為,
2.合法有效
納稅籌劃作為一種節稅行為其存在的基礎是應當合法至少不違法。在現實生活中.人們對公然的違法偷稅行為比較容易辨別,而對稅法已有反避稅規定的避稅行為應視同偷稅處理則認識不清因此開展納稅籌劃必須正確認識并劃清與違法的界限堅持合法籌劃防止違法籌劃。同時開展納稅籌劃要貫徹成本、效益原則以最小的籌劃成本獲得最大的稅收效益。在稅收利益上既要考慮節稅帶來的直接效益也要考慮減少或免除處罰帶來的間接利益:既要考慮納稅籌劃的直接成本也要考慮納稅籌劃方案比較選擇中的機會成本。
3.切實可行
由于企業的情況千差萬別.加之稅收政策和稅收籌劃的主客觀條件時刻處于變化之中.因此在納稅籌劃方面找不到萬能、現成的通用方案每個企業應從實際出發.因地因時地設計具體的籌劃方案開展有的放矢的納稅籌劃活動在設計籌劃方案時應注意科學性和可行性力求在法律上站得住在操作上行得通
4.全面權衡
決定現代企業整體利益的因素是多方面的,稅收利益雖然是企業的一項重要的經濟利益,但不是企業的全部經濟利益。因此開展納稅籌劃應服從企業的整體利益不能為籌劃而籌劃而應從企業的社會形象、發展戰略、預期效果、成功機率等方面綜合考慮、全面權衡。
二、納稅綺劃平臺的運用及應注意的問頤
納稅籌劃始終貫穿于財務決策及生產經營管理的全過程在企業籌資、投資、經營、收益分配和財務核算等過程中正確運用納稅籌劃平臺.科學地進行納稅籌劃以期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促進企業經濟效益的提高。
1價格平臺的運用
價格平臺的核心內容是轉讓定價轉讓定價方法主要是通過關聯企業不合營業常規的交易形式進行納稅籌劃。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任何一個商品生產者和經營者及買賣雙方均有權力根據自身的需要確定所生產和經營產品的價格標準只要買賣雙方是自愿的別人就無權干涉這是一種合法行為。關聯企業之間進行轉讓定價的方式很多主要有以下幾種:(1)利用商品交易的籌劃關聯企業間商品交易采取壓低定價或抬高定價的策略轉移利潤或收入以實現從整體上減輕稅收負擔。如有些實行高稅率增值稅的企業.在向低稅率的關聯企業銷售產品時,有意壓低產品的售價,將利潤轉移到關聯企業《2)利用原材料及零部件的籌劃。通過控制零部件和原材料的購銷價格進而影響產品成本來實現納稅籌劃.如由母公司向子公司低價供應零部件產品或由子公司高價向母公司出售零部件以此來降低子公司的產品成本使其獲得較高的利潤《3)利用提供勞務的籌劃。通過高作價或低作價甚至不作價的方式收取勞務費用.從而使關聯企業之間的利潤根據需要進行轉移和納稅籌劃哪一方有利便向哪一方轉移最終達到減輕稅負的目的;f4)利用無形資產的籌劃。通過無形資產特許使用費轉讓定價以此調節其利潤追求稅收負擔最小化有些企業將本企業的生產配方、生產工藝技術、商標或特許權無償或低價提供給一些關聯企業,其報酬不通過技術轉讓收入核算,而是從對方的企業留利中獲取好處;(5)利用租賃業務的籌劃。通常有利用自定租金來轉移利潤、利用機器設備先賣后租用、利用不同國家不同的折舊政策等而進行納稅籌劃
價格平臺作為各種籌劃平臺之首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光明的發展前景,但納稅人在利用價格平臺進行納稅籌劃時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要進行成本效益分析。運用價格平臺進行納稅籌劃在一般的情況下應該設立一些輔助的機構或公司并進行必要的安排這種安排是需要支出一定的成本費用的,在納稅人生產經營還不具備一定規模時籌劃所能產生的效益不一定會很大。二是價格的波動應在一定的范圍內。根據現行稅法規定.如果納稅人確定的價格明顯不合理.稅務機關可以根據需要進行調整.一般而言.稅務機關調整的價格比正常價格略高一點也就是說,如果納稅人不幸被調整不僅沒有籌劃效益.還會有一定的損失.而且還包括進行籌劃所花費的成本。三是納稅人可以運用多種方法進行全方位、系統的籌劃安排。為了避免運用一種方法效果不太明顯以及價格波動太大的弊端,納稅人可以利用多種方法同時進行籌劃。這樣.每種方法轉移一部分利潤.運用的次數多了.只要安排合理.也就能達到滿意的經濟效果。
2.優惠平臺的運用
利用稅收優惠政策進行納稅籌劃,是伴隨著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出臺而產生的.符合國家稅法的制定意圖.受國家宏觀經濟政策引導。常用的方法有《1)直接利用籌劃法。即給予生產經營活動的企業或個人以必要的稅收優惠政策如國家對某些生產性企業給予稅收上的優惠.則企業可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就地改變生產經營范圍,使自己符合優惠條件.從而獲得稅收上的好處,/2)臨界點籌劃法。一是價格和產量的數值確定在什么位置以尋找最佳節稅臨界點,使企業獲利最大;二是企業和個人所得稅都有一個臨界點問題.這個臨界點可用來作為是否轉移的參考依據。(3)人的流動籌劃法。包括個人改變其居所和公司法人改變其居所兩個方面的籌劃.納稅人可以根據自己企業的需要,或者選擇在優惠地區注冊或干脆將現在不太景氣的生產轉移到優惠地區,以享受國家給予的稅收優惠政策,減輕稅收負擔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4)掛靠籌劃法。指企業或個人原本不能享受稅收優惠待遇但經過一定的策劃通過掛靠在某些能享受優惠待遇的企業或產業、行業.使自己也能符合優惠條件.如本來不是科研單位或科研所需要的進口儀器設備.通過和某些科研機構聯合.披上科研機構的合法外衣.使自己企業享受減免稅。
只要有稅收優惠政策.就有納稅人對其進行利用。在利用時要注意以下幾個問題(1)盡量挖掘信息源.多渠道獲取稅收優惠以免自己本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卻因為不知道而錯失良機。(2)充分利用有條件的應盡量利用,沒有條件或某些條件不符合的,要創造條件利用。(3)應盡量保持和稅務機關的關系.爭取稅務機關的承認。再好的方案.沒有稅務機關的批準.都是沒有任何意義的.不會給企業帶來任何經濟利益。
3.漏洞平臺的運用
漏洞平臺是以漏洞的存在為基礎現階段.我國稅法中存在著許多矛盾或空白之處(1)機構設置與配合以及稅收地域管轄是相對漏洞較多的領域。如我國營業稅屬于地方稅種.增值稅屬于共享稅.由國家稅務系統進行征收.但地方稅務系統往往捷足先登.將納稅人定格為營業稅納稅人,這是一個稅收結構設置與配合上的空白;(2)機構所在地的判定標準是依注冊地、還是管理中心或經營地存在不確定的地方(3)稅法總綱雖有規定.但沒有規定具體操作辦法。如電子商務的研究近幾年剛興起.這方面的稅收問題是個很大的空白。公司就可利用這些空白.大規模地發展網上電子交易.從而省去大量稅款。
利用漏洞平臺應注意以下問題:一是需要精通財務與稅務的專業化財會人才.只有專業化人員才可能根據實際情況.參照稅法而利用其漏洞進行籌劃;二是具有一定的納稅操作經驗.只依據稅法而不考慮征管方面的具體措施.只能是紙上談兵成功的可能性肯定不會太高;三是要嚴格的財會紀律和保密措施。沒有嚴格財會紀律便沒有嚴肅的財會秩序混亂的財務狀況顯然無法作為籌劃的實際參考另外又因為利用稅法漏洞和空白一樣具有隱蔽性.一次公開的利用往往會導致以后利用途徑被堵死‘四是同樣要進行風險—收益的分析。
4彈性平臺的運用
有稅收.便少不了稅率:有稅率.便難以避免稅率幅度的存在。彈性平臺籌劃主要集中在資源稅、土地使用稅和車船使用稅等稅種上。在資源稅的彈性平臺籌劃中.籌劃客體主要是各類礦產資源.由于稅額因礦產資源的優惠懸殊而跨度巨大.這就為利用稅額幅度進行籌劃提供了可能和空間。如原油稅額為每噸8元一30元.黑色金屬原礦竟然達到了每噸2元一30元.有色金屬原礦更達到了每噸0.4元一30元幅度水平。納稅人想辦法在跨度允許的范圍內尋找最低切入點。
在運用彈性平臺時應注意以下兩個問題:一是彈性平臺的可操作性大小判定要充分考慮到征稅方,因為彈性平臺的籌劃要達到目的.需要‘’因人制宜”。二是在幅度中找到最佳切入點.實現稅率低,稅負輕、優惠多懲罰小.損失相對較少的目的。
5規避平臺的運用
關鍵詞:企業稅務管理 營改增 財務核算 稅務統籌意識
企業稅務籌劃工作本質,是在以不觸犯法國家律條例為前提,在公司內的籌劃包括投資、收益、理財等多方面財務工作,盡量降低企業稅費。安排稅費支出為企業在激烈的戰場競爭中減少資產支出,為企業節約經濟成本,提高企業市場競爭力。“營改增”項目作為國家出臺的稅收管理政策,能夠從國家稅收結構出發改善目前國內中央政府稅收體系,為企業減輕經濟負擔。企業需要通過“營改增”進一步降低政府稅收給企業帶來的經濟壓力。
一、“營改增”政策的意義及作用
目前國內企業經濟發展勢頭正旺,企業中的財政體系也在不斷改革,國家稅收政策也需要針對企業財務需求進行改進,“營改增”就是為了改善我國原有稅收體制不足出臺的政府稅收政策。“營改增”即是將企業原本繳納的營業稅改為增值稅進行稅收。
以當前“營改增”為企業和政府帶來的效益來看,“營改增”政策必定會貫徹至全國范疇,作為企業需要深入思考如何針對“營改增”政策進行稅務統籌工作。在進行統籌工作前需要先了解營業稅和增值稅之間有哪些不同之處,以方便企業稅務統籌工作開展。
(一)稅額計算原理方面
營業稅體制的弊端主要體現在企業每發生一次資產流轉,就需要支付一次營業稅款,在企業實際經營中容易產生重復稅收情況。而改進后的增值稅體系,是在企業進行勞務工作、資本流通、企業產品生產出品等幾類企業經濟活動中根據實際情況產生稅收,這樣一來能夠有效實現減少重復稅收。除為企業減少不必要的稅務支出外,“營改增”還能夠幫助企業優化內部財務管理體制。
(二)計算稅收基礎
從稅收計算基礎角度而言,營業稅的計算是以企業營業額為基數進行計算實際稅收金額,而增值稅與之不同,增值稅是以企業實際銷售額作為基數,計算稅收金額。
在企業繳納稅費金額的計算過程中,營業稅的計算內容是由企業營業金額和稅收比率決定的,在增值稅方式與營業稅有所不同,增值稅的金額是通過計算銷項稅金額和進項稅金額差值來得出應收稅費具體數目。
(三)營業稅與增值稅率差異
從二者稅率角度來講,營業稅稅率與增值稅相比相對較低,通常在百分之三或百分之五,增值稅稅率方面,一般分為四個級別,分別為百分之六、百分之十一、百分之十三和百分之十七。
(四)“營改增”政策對企業的實際影響
據有關部門統計,自2012年上海成為“營改增”試點城市以來,市內相關企業在這一年一月到三月稅務支出比往年減少了20億元有余。從數據上可以看出,“營改增”政策能夠真正將政府一直反復強調的降低國內企業經濟壓力工作落到實處。
二、“營改增”政策下企業稅務籌劃工作改良方向
(一)納稅人籌劃工作
目前我國制定的“營改增”納稅政策規定,規模較小的納稅人納稅標準為不超過每年500萬元。若納稅人的增值稅費超出我國政策對較小規模納稅人的稅收標準,則將納稅人定義為一般納稅人。上文關于營改增稅收計算方式即是指一般納稅人稅率標準,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計算與之不同,目前營改增政策內的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百分之三。基于現階段營改增稅率標準,企業應當從自身利益角度出發,依照企業資產、收入等財務項目實際情況。分析目前企業應該以一般納稅人身份支付稅收,還是適當減少企業生產銷售量將企業稅率控制在小規模納稅人范疇中。完成這項稅務戰略決策需要考慮的內容有兩方面,第一方面,作為處于一般納稅人范疇內的非企業納稅方,或者是不需要頻繁發生納稅行為的企業,需要通過稅負條件對比等方法來對企業納稅工作籌劃進行抉擇。第二方面,目前處于小規模納稅人范疇中的企業,若有轉向一般納稅人方向發展意圖時,要考慮到成為一般納稅人后企業的稅收變化情況,是否在公司財政支出的承受范圍之內。在決策前要詳細核算各方面成本支出,避免出現錯誤決策。
(二)“營改增”政策下混合經營業務財務核算方式
在實行“營改增”政策后,企業的增值稅稅率發生了一定改變,在政策后增值稅稅率增加了百分之六和百分之十一這兩個稅率選項,至于小規模納稅人方面稅率為百分之三。這樣一來“營改增”政策下企業稅率會被細分為不同標準。因此,企業中多方向經營項目,尤其是中間各類業務利率計算存在差異的經營業務都需要將稅率差異分隔開,在稅率細分后進行財務相關數據核算,避免出現因為稅率較低的經營項目,且沒有與高稅率經營項目分別計算,造成不必要的稅務成本支出。
(三)最大化延遲納稅,實現納稅價值高效利用
延遲納稅的意義在于能夠最大化利用稅務資金完成企業稅務支出,所以企業處于“營改增”政策下,為了保證企業稅務支出高效利用,延遲納稅策略也是必須要體現在企業稅務籌劃工作之中的。延遲納稅這一企業稅務戰略,在企業具體執行中要著重關注戰略與相關法律的平衡,杜絕出現因延遲納稅觸犯法律的問題。在稅務籌劃時要了解相關政策上對繳納稅款時間的具體要求,以便實現通過延遲納稅來最大化利用納稅支出這一戰略目標。
(四)最大化利用政府“營改增”中有利政策
企業稅務籌劃工作者必要深入了解“營改增”政策內容,其中要著重分析政策中有助于為企業節省不必要開支的福利政策,以便最大化利用政策提高企業經濟發展效率。比如政府在“營改增”政策中將小規模納稅人的稅率統一到百分之三,企業即可通過控制產值來將稅率維持在小規模納稅人的范疇之內[3]。此外,在稅務籌劃工作中,企業還需要根據“營改增”中對企業有利稅收政策改變納稅工作流程。
(五)強化企業員工對稅務統籌工作意識
在政府全面實行“營改增”政策后,相關企業需要集合員工進行“營改增”政策培訓學習,讓企業內除稅務統籌相關部門以外的其他部門也能意識到“營改增”對于企業和日常工作的重要性,逐步提高全體員工的稅務籌劃意識。這樣方便稅務統籌部門工作人員與其他部門銜接工作,也能減少其他部門因為缺乏稅務籌劃意識造成錯誤財務操作為企業帶來損失。
(六)深入了解增值稅特點開展納稅籌劃工作
“營改增”政策中增值稅有稅款獨立于征稅對象的價格之外的特點,這樣的特點使得企業的采購工作能夠被視為進項稅執行稅收[4]。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從合同簽署工作方面入手,最大限度將價外的增值稅揉入合同金額當中,通過這種方式使企業減少增值稅支出,同時企業需要同交易方進行磋商,以免因為對方對此產生誤會破壞雙方合作氛圍。
三、結束語
稅務政策不同于其他經濟政策,需要根據國家經濟發展現狀來制定具體條例,很難借鑒其他國家的管理方法。面對這一難題我國將國內企業營業稅收項目改為增值稅收,創建了新的稅收體系,從試點城市測試結果中不難發現,“營改增”體系能夠顯著提高我國國內企業經濟發展水平,這一改革將國內稅收體制帶到了一個前所未有的高度,為我國日后的財務稅收工作發展打下了堅定基礎。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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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稅收籌劃
企業在產品(商品)銷售過程中,往往采用特殊、靈活的折扣方式銷售貨物,以求擴大銷售,占領市場,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而對于不同折扣方式的具體處理,財政法規、稅法法規上都有明確規定,這就為企業人員提供了稅收籌劃的空間。折扣方式如何進行稅收籌劃?稅收籌劃又將如何選擇折扣方式?
1.折扣類型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企業采用的折扣方式目前大致可分成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類型。
2.產生原因
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一種促銷手段,有利于擴大商品、產品的銷路,增加產品的銷量,擴大產品的市場占有率,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因此,而給予購貨方的價格上一種優惠政策。
3.發生時間
折扣銷售是發生于銷售當時,折扣額已在實際銷售金額中扣除,銷售折扣、銷售折讓都是發生于銷售之后,在應收賬款入賬時還不能確定其是否發生及發生多少。因此,銷售折扣要視購貨方付款時間而定。銷售折讓要視商品、產品質量而定。
4.折扣銷售
目前,我國企業采用折扣銷售的促銷手段,不是單純增加商品、產品的銷量,而主要是為了整體經濟效益和降低稅務成本。通過實際案例分析,闡述說明企業在進行折扣銷售應選擇的方法。
方法一:直接降價法
購物滿l00元,折扣率為20%。價格100元的商品實際為銷售額80元,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進銷差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1.45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10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O.04,按企業所得稅的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2.7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l.45+0.10+0.04+2.78=4.37(元)。
方法二:贈送貨物法
購物滿100元,贈送20元的商品,即“買一贈一”的形式。折扣額用實物折扣方式,如上所述,不僅實物的款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減除,而且該實物折扣還應該視同贈與他人的銷售處理,計算征收增值稅。因此,價格100元的商品銷售額應為120元(100+20),同時購進贈品l2元的進項稅也可以抵扣。因此,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的商品銷售價加贈品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5.52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9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7;如上所述,其贈品不允許稅前扣除。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28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5.52+0.39+0.17+8.28=14.36(元)。
方法三:現金返回法
購物滿100元,返回現金20元。價格l00元的商品實際銷售額仍為100元。A商場應繳納稅金如下:按B廠家不含折扣額的商品銷售價減進價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6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0.3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0.13。由于折扣額是現金,其折扣額不允許稅前扣除,還需要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因此,按此規定企業的計算繳納所得稅8.32元。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4元(20×20%)。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6+0.31+0.13+8.32=13.12(元)。代扣代繳稅額:4元。
5.銷售折扣
相比而言,生產性的大型工業企業,尤其是其中比較缺乏資金的一些優勢項目和優勢企業,選擇銷售折扣比較適當,以求超速發展。選擇銷售折扣,既能獲得企業生產經營所必須的資金,又會對企業的經營控制力和自己品牌的提升。但稅法、財政也有明確的規定(如上所述),是否有稅收籌劃空間。因此,通過實際案例分析,詳細說明銷售折扣方式在企業經營業務中,應選擇的方法。
例2:A企業與B客戶簽訂了銷售金額l0萬元的合同,約定付款期限30天,如果l0天內付款,可享受3%的價格優惠,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其它稅率與例一相同。(假設l0萬元為含稅價,7萬元為含稅價的生產成本,其它經營費用暫不考慮。)
方法一:A企業選擇的是銷售折扣方式,根據稅法的規定,折扣額不能從銷售額中扣除,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4,358.97元{(100,000-70,000)÷(1+17%)×17%};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305.13元{4,358.97×7%},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l30.77元{4,358.97×3%};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財務費用-總價法)計算繳納所得稅7,327.69元{[(100,000—70,000)÷(1+17%)-305.13-130.77-3000]×33%}。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4,358.97+305.13+130.7+7,327.69=12,122.56(元)。
從方法一看出,銷售折扣幾乎沒有減少稅負的空間,而折扣銷售優于銷售折扣。是因為,折扣銷售與銷售折扣的起因不同,前者是為了促銷,后者是為了融資,正因為如此,增值稅法規定銷售折扣不允許按折扣后的余額計算增值稅。
方法二:A企業選擇的是修改合同,改用折扣銷售方法。將合同金額降低為9.7萬元,并在合同約定超過10天付款加收3000元滯納金。計算應繳納的增值稅3,923.08元{(97,000—70,000)÷(1+17%)×17%},減少了435.89元;按增值稅的7%的稅率計算繳納城市維護建設稅274.62元{3,923.08×7%},減少了30.51元;按增值稅的3%的稅率計算繳納教育費附加117.69元{3,923.08×3%},減少了13.08元;企業所得稅的按相關規定計算繳納所得稅7,485.92元{[(97,000-70,000)÷(1+17%)一274.62—117.69]×33%},增加了158.23元。A商場應交稅費合計:3,923.08+274.62+117.69+7,485.92=ll,801.31(元),減少了321.25元。如若B客戶超過l0天付款,將收取3000元滯納金,再以“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計算應繳納增值稅稅額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
6.結語
由此可見,采取折扣方式進行銷售是促銷的方法之一,在促銷過程中,要用好稅收籌劃可以為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效益。折扣方式類型:折扣銷售、銷售折扣、銷售折讓三種方法已被廣大企業認可和接受。折扣方式已經成為現代企業促銷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企業的促銷越來越離不開折扣方式。但是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往往忽略了另一個重要問題——稅收籌劃。因為,即使是再好的促銷方案,采取再優秀的折扣方式,如果忽略了稅收籌劃,就實現不了促銷的目標,達不到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實際利潤最大化的目的。所以,企業在促銷過程中采取的折扣方式時,一定要進行稅收籌劃,努力使促銷過程中的折扣方式與稅收籌劃有機選擇,通過稅收籌劃來幫助企業降低促銷成本,減少企業稅收負擔。這樣才能更好地發揮促銷中折扣方式的作用,實現企業的最終目的。 [科]
【參考文獻】
論文關鍵詞 交通運輸業 營業稅 增值稅
一、交通運輸業征稅狀況
(一)我國目前交通運輸業征稅狀況
第一,《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規定交通運輸業屬于營業稅稅目,包括陸路運輸、水路運輸、航空運輸、管道運輸、裝卸搬運,適用的營業稅稅率為3%,計稅依據為全部營業額。豍
第二,2012年1月1日起,我國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改增”試點。2012年8月起,試點范圍進一步擴至10省市,并將逐步擴展到全國。增值稅是以商品或勞務在流轉過程中產生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而征收的一種流轉稅。我國增值稅采取差額抵扣的方式,即根據銷售的商品和提供的勞務,按規定的稅率計算出銷項稅額,在扣除取得商品或勞務支付的進項稅額,差額即應繳納的增值稅。
(二)交通運輸業“營改增”背景
1.對交通運輸業征收營業稅弊端。(1)交通運輸企業不能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接受運輸服務的企業只能根據運輸發票就支付運費的7%進行抵扣,從而造成我國增值稅抵扣鏈條的中斷。(2)由于營業稅是對收入全額進行征稅,不能抵扣成本和費用中所含的已納增值稅額,從而造成重復征稅,加重納稅人負擔,不利于納稅人在公平稅負的基礎上展開競爭。重復征稅導致企業采取“大而全,小而全”的經營模式,分工粗,效率低,不符合市場經濟的發展規律。(3)長期以來征收營業稅使得很多交通運輸企業會計賬簿混亂,財務核算不符合規范。同時由于營業稅不能抵扣進項稅額,很多企業對技術研發、設備改造方面投入不足,不利于節能減耗,環境保護,也不利于交通運輸行業的整體發展。
2.交通運輸業特點決定其具備改革基礎條件。(1)交通運輸業是國民經濟中專門從事運送貨物和旅客的社會生產部門,是先行于國民經濟發展的基礎行業,與生產流通密切相關。(2)運輸費用目前已納入增值稅進項稅額抵扣范圍,運輸發票已納入現行增值稅管理體系,改革基礎較好。
二、交通運輸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產生的影響
(一)“營改增”對企業稅負的影響
據上海市統計局的統計數據,在上海營改增政策實施初期,交通運輸業小規模納稅人基本全部實現減負,一般納稅人稅負有所增加,據上海市統計局的一項調查結果顯示,有58.6%的交通運輸業一般納稅人稅負增加。據測算營改增后運輸業實際稅負由原2%左右提升到4%左右,究其原因是部分進項稅額無法抵扣,相關配套措施未落地。隨著一系列配套措施的出臺,試點初期存在的問題得到基本解決,從上海財政部門公布的數據來看,2012年上海市交通運輸服務試點一般納稅人實際繳納增值稅53.1億元,與按原營業稅方法計算的營業稅額相比,減少稅收0.8億元。交通運輸業行業稅收增加幅度呈“逐月下降,漸趨平緩”的特征。
(二)“營改增”后試點企業面臨的主要問題
1.稅率增幅較大。試點政策規定一般納稅人由原3%的營業稅改為11%的增值稅,稅率上升8個百分點,增幅較大。
2.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交通運輸企業營業成本主要包括油料消耗、過路過橋費、人工成本、場地租金、保險費等。(1)固定資產。試點政策11%的稅率主要考慮交通運輸企業購置固定資產可抵扣數額較大,但調研中發現固定資產抵扣數額大,但使用周期長,一般陸路運輸所用的卡車要使用8年以上,輪船、飛機等更久,所以企業并不經常購置固定資產,并且試點政策從公布到正式實施間隔時間較短,有些企業剛剛購置完固定資產,造成試點政策實施當年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2)油耗。目前雖然企業可辦理油卡根據使用情況開具增值稅進項發票,但實際執行過程中,一方面由于可使用油卡的加油站如果距離較遠,在運輸過程中司機往往選擇較近的加油站先進支付油費。另一方面及時可以使用油卡,但企業需預先在油卡中墊付大量資金,并且司機要開具增值稅發票需要持有公司營業執照、單位介紹信、稅務登記證、身份證明等文件資料,但一個公司里往往有多個司機在跑長途,很少讓司機帶上述證件。(3)修理費、汽配費。對于長途運輸而言,由于業務是在全國范圍,故障也經常發生在運輸途中,所以多數情況是尋找附近修理廠進行修理,而很少使用公司預先購買的配件,但長途運輸道路沿線通常是一些小型維修場所,無法開具增值稅發票,并且可開具增值稅發票的場所維修費用相對較高,企業也很少選擇。(4)占企業成本較大的過路過橋費、人工成本目前并不能開具增值稅發票,也是造成企業可抵扣進項稅額較少的重要原因。
3.企業增值稅專業知識缺乏。由于增值稅對會計核算要求較高,但交通運輸業長期以來征收營業稅,使得企業缺乏增值稅的專業知識,無法短時間內根據國家政策規劃企業經營策略,進行納稅籌劃達到節稅目的。一些企業存在財務會計不符合規范,賬簿混亂,無法正確計算應納稅額,正確區分可抵扣的進項發票等問題。
(三)上海營改增試點在全國推廣的意義
上海市根據“營改增”政策實施過程中出現的企業稅負增加的問題制定了相應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設立了營業稅改征增值稅改革試點財政專項資金,對稅收負擔增加的企業給予財政扶持。針對交通運輸業出臺包括“營改增”后稅負增加累計超過5萬元以上的企業可以申請返還稅負增加額的70%、對外省市運輸無法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燃油、配件等費用已實際支出額進行抵扣等配套措施,保證了營改增工作的順利進行。“營改增”上海模式在全國起到了積極的示范效應,通過了解試點地區的營改增政策的執行過程中企業面臨的實際困難,總結營改增政策的不合理之處,有利于在全國范圍內推進營改增稅制改革順利進行。
三、交通運輸業“營改增”法律制度發展完善
(一)進一步擴大試點地區直至擴展到全國
交通運輸業由增值稅取代營業稅是我國稅制改革的最終目標也是根本的發展趨勢,將試點地區進一步擴大并逐步擴展到全國范圍既有利于我國增值稅稅收體制的完善,又可以避免試點地區產生的“稅收洼地”效應,減小稅制改革對非試點地區交通運輸業及上下游相關行業的影響,促進我國經濟的平穩發展。
(二)進一步完善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及配套措施的建設
1.稅率設計方面。從國際上看,各國實行增值稅的稅率基本可歸類為基本稅率(標準稅率)、較低稅率(優惠稅率)和較高稅率三檔。對于交通運輸業,各國普遍采用基本稅率和較低稅率,部分國家對交通更運輸業設置為零稅率,主要適用于出口商品與勞務,也有一些國家對公共運輸實行零稅率。從我國試點地區的情況來看,交通運輸業“營改增”試點后企業稅負普遍上升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試點政策設置的稅率沒有經過嚴格實證測算從而設置過高造成的,有關部門應分析總結試點地區試點企業的數據進行測算,規定出更加合理的增值稅稅率。另外,也可以參考國外的經驗,設置差別稅率,對公共交通領域征收低稅率或零稅率,以促進我國公共交通的發展。
2.放寬一般納稅人標準。試點政策以年銷售額500萬元為界作為區分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的標準,標準過高造成小規模納稅人規模大,征管不到位等問題。而小規模納稅人由于仍然不能自行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數量過多仍不利于我國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難以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稅制改革。同時小規模納稅人由于其財務賬簿不健全,發票管理等不規范,數量過多也會加重國家核定征稅負擔,還會引發一系列違法違規開具增值稅發票的犯罪現象。因此,合理劃分兩類納稅人的劃分標準,逐步擴大一般納稅人范圍,才能保證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廣泛延伸。
3.進一步完善相關配套政策。(1)交通運輸業“營改增”的順利進行離不開一套完善的配套措施,如上海市政府針對稅負不降反升的企業出臺了配套的過渡性財政扶持政策,設立了營改增試點財政扶持資金,按照新稅制規定繳納的增值稅比按照老稅制規定計算的營業稅確實有所增加的試點企業為扶持的對象。這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由于稅制變化對企業的影響,保證企業的良好發展。在“營改增”試點范圍逐步擴大的情況下,值得其他試點地區參考借鑒。(2)完善增值稅抵扣鏈條。科學的進項稅額抵扣機制是增值稅的靈魂所在,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保持增值稅抵扣鏈條的完整性是解決問題的關鍵。國家應盡快出臺相關政策,把占企業成本較大的過路過橋費、油費也納入增值稅抵扣鏈條中。
(三)完善稅收征管環境,加強稅收征管水平,加強宣傳
1.隨著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不斷推進,產生的必然趨勢是中介組織的發達。針對交通運輸業目前財務賬簿混亂、企業內部專業人才缺乏的現象,國家可以出臺政策充分發揮注冊稅務師、注冊會計師、稅務律師等中介組織中專業人士的作用,規范企業的會計核算,加強交通運輸企業建賬建制。
2.加強國家的監督管理。交通運輸業作為“營改增”試點行業,由于政策頒布實際那較短,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使一些納稅人利用法律法規的漏洞進行避稅,形成一些灰色地帶,這就需要國家加強監督,及時出臺措施進行規制。
3.加強稅收征管水平。交通運輸業原來由地稅局征收營業稅,改征增值稅后由國稅局負責征收,加上交通運輸企業本身數量多、規模小、流動性強、稅源難以掌控,國家更應該完善稅收征管環境,提高稅務人員業務素質,加強稅收征管水平。
新企業稅法下企業稅務籌劃方式
新稅法借鑒國際經驗,按照“簡稅制、寬稅基、低稅率、嚴征管”的稅制改革原則,建立了各類企業統一適用的科學、規范的企業稅法法律制度,適應了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總體要求,為各類企業創造了公平的競爭環境。新稅法的頒布,使得舊稅法法律下的很多納稅籌劃途徑失效,同時又產生了新的納稅籌劃方式。
(一)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收入結算方式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企業通過銷售方式結算的選擇,控制收入確認的時間,可以合理歸屬所得年度,以達到減稅或延緩納稅的目的。較為常用的方式有以下兩種:①賒銷和分期付款結算方式。它可以合同約定的日期作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因此,企業在產品銷售過程中,當應收貨款一時無法收回或部分無法收回時,可以選擇賒銷或分期付款的結算方式,減少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以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②委托代銷方式。這種銷售方式下,如果企業產品的銷售對象是商業企業,對于以先銷售后付款為結算方式的銷售業務,可采用委托代銷結算方式,根據其實際收到的貨款分期計算銷項稅額,從而達到延緩納稅的目的。
(二)新企業所得稅法下扣除項目的納稅籌劃
1、人員錄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條第二款規定,企業在進行人員錄用時,要結合自身經營特點,進行如下分析:①哪些崗位適合安置國家鼓勵就業的人員;②錄用上述人員與錄用一般人員在工薪成本、培訓成本、勞動生產率等方面的差異。并做好相關證件的備案、勞動合同的簽署和社會保障的落實工作。
2、人工費用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四條的規定,擯棄了計稅工資制度,對內資企業非常有利。企業可以將合理的工資薪金支出在所得稅前扣除,較之以前是一項非常大的節稅措施,避免了對職工工資薪金部分所得的同一所得性質的重復課稅,使原來利用特殊身份進行納稅籌劃的機會減少,同時又有利于廣大企業在這方面的納稅籌劃。但是,企業在作稅前抵扣工資薪金支出時,一定要注意參考同行業的正常工資水平,以免發生不具有合理商業目的的安排而減少其應納稅收入或者所得額,以致稅務機關按照合理方法調整,那么后果將得不償失。
3、廣告業務宣傳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四條規定,廣告費按統一比例15%進行扣除,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將不能無限制地任意扣除廣告費用。業務宣傳費和廣告費一樣可以將超過扣除的部分結轉到以后年度進行扣除,因此,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不必再考慮多委托廣告公司宣傳而減少企業自己宣傳的途徑。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需要和可行性,自主選擇宣傳方式。企業在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取得符合標準的廣告費支出憑證,據實在稅前列支。
4、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四十三條規定,企業在進行所得稅納稅籌劃時,要嚴格區分會務費(會議費)、差旅費等項目與業務招待費。業務招待費是指納稅人為業務、經營的合理需要而支付的應酬費用。企業在核算業務招待費時,應當注意不能將會議費、差旅費等計入業務招待費。還需要注意的一點是,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業務招待費”嚴重超標。因此,企業在進行業務招待費的納稅籌劃時,一是要取得業務招待費的確實記錄;二是要準確把握準予作為費用列支的限度。
5、公益、救濟性捐贈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九條規定以及與就企業所得稅的比較,企業應注意到除了扣除比例有所變化外,還應該注意公益性捐贈扣除的基礎不同。原所得稅法為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新所得稅法為年度利潤總額。在存在納稅調整項目時,年度利潤總額與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在進行考慮利用公益性捐贈進行納稅籌劃時,一定要正確計算扣除的基礎,進而準確把握可扣除的金額。
6、固定資產折舊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三十二條有關固定資產的規定,我們可以從折舊方法上來考慮納稅籌劃。折舊方法選擇的籌劃應立足于使折舊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針對企業具體的盈利情況及其所處時期,選擇不同的折舊方式,以充分發揮折舊費用抵稅的作用。具體可分盈利企業、處于所得稅稅收優惠期的企業、虧損企業來區別對待。
7、存貨計價方法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三條規定,企業適用或者銷售的存貨的成本計算方法,可以在先進先出法、加權平均法、個別計價法中選用一種。計價方法一經選用,不得隨意變更。由于“銷貨成本=期初存貨+本期存貨-期末存貨”,期末存貨賬面價值的大小恰好與銷貨成本高低成反方向變動。由此可見,存貨的計價方法與所得稅的稅收籌劃有很大的關系,它的選擇應立足于使成本費用的抵稅效應得到最充分或最快的發揮。
(三)新企業所得稅下虧損彌補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第十八條規定,由于貨幣存在時間價值,企業在進行虧損彌補的所得稅納稅籌劃時,應當盡快將可彌補的虧損額在盈利年度彌補。企業的收入和支出都具有一定的彈性,為了實現稅前利潤彌補即將過期的以前年度虧損,企業應當采取措施增大當期的應納稅所得額,彌補以前年度的虧損。盡管企業采取的這些措施可能招致企業以后年度產生新的虧損,但在法定彌補期限內彌補即將過期的待彌補虧損,就能避免稅前彌補虧損額因過期而不能稅前彌補的問題出現。
(四)新企業所得稅法下過渡期的納稅籌劃。根據新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七條規定,在新所得稅法公布之日(2007年3月16日)之前批準設立的企業享受低稅率優惠的,可以在新稅法施行后5年內,逐步過渡到新稅率。享受低稅率的企業如果有新業務需要設立新公司的,可以考慮暫不新設,用老企業來做稅務申報業務,或者通過買殼的方式接受一家名存實亡的低稅率企業,通過工商變更作為分公司,以享受5年過渡期的低稅率優惠。由于所得稅法規定,“企業納稅年度發生的虧損,準予向以后年度結轉,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彌補,但結轉年限最長不得超過五年。”因此,低稅率企業在彌補虧損的設計上,盡量利用高稅率年份的盈利余額彌補低稅率年份的虧損以節稅。
對原新設高新技術企業的“兩免三減半”優惠,企業應加快新辦企業投產進度,加緊實現盈利,充分享受稅收優惠。對于在過渡期內未獲利而未享受優惠的,優惠期限從2008年度起算。如果2008年度尚未盈利的,則當年將無法享受免稅優惠。
二、企業納稅籌劃的必要性
納稅籌劃是指納稅人在熟知相關稅境的稅收法規的基礎上,在不直接觸犯稅法的前提下,利用稅法等相關法律的差異、疏漏、模糊之處,通過對經營活動、融資活動、投資活動等涉稅事項的精心安排,達到規避或減輕稅負的行為。積極開展稅務籌劃,是企業減輕稅務負擔,實現經濟利益最大化的一條合法途徑和最佳選擇,故企業稅務籌劃的必要性具體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1、稅務籌劃可以減輕企業沉重的稅負,節約大量資金,也增強了企業的市場競爭力,促使企業財務管理目標的實現。
2、稅務籌劃有助于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水平。因為詳細的稅收策劃,不僅僅是對企業有關涉稅事宜的籌劃,更是對企業生產、銷售等各個環節的統籌安排,是由納稅籌劃方案統一體現的。納稅籌劃方案的制定和運作,都是貫穿在整個企業管理過程中的,需要企業各個部門之間順暢無阻的配合才能實現。
3、稅務籌劃客觀上促進了國家稅收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稅務籌劃是對已有稅法不完善及其特有缺陷所作的顯示說明,它說明了現有稅法的不健全特征。因此,它能促進稅收法制的完善,有效地推動稅收法制化的進程。
4、稅務籌劃有利于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稅收一方面是國家利用法律手段對社會財富的再分配過程,同時也是國家對經濟進行宏觀調控的重要手段。國家運用不同的稅收優惠政策,從投資方向、籌資途徑、企業組織形式以及產品結構、投資區域等方面,來實現對社會經濟的調節。因此,納稅籌劃實際上是順應了國家對社會資源配置的引導,優化了社會經濟資源的配置,實現了國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的發展。
三、企業進行納稅籌劃應注意的問題
稅收籌劃是企業維護自己權益的一種復雜決策過程,是依據國家法律選擇最優納稅方案的過程。它不僅涉及企業內部的投資、經營、理財等各項活動,還與政府、稅務機關以及相關組織有很大的關系。因此,一個可行的稅收籌劃要考慮方方面面,具體的要注意以下事項:
1、稅收籌劃必須遵守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只有在這個前提下,才能保證所設計的經濟活動、納稅方案為稅收主管部門所認可,否則會受到相應的懲罰,并承擔法律責任,給企業帶來更大的損失。
2、稅收籌劃應進行成本—效益分析。企業進行稅收籌劃,最終目標是為了實現合法節稅、增收,使整體收益最大化,因此,要考慮投入與產出的效益。如果稅收籌劃所產生的收益不能大于稅收籌劃成本,稅收籌劃就沒有必要進行了。
3、稅收籌劃應從總體上系統地進行考慮。企業稅收籌劃的目的是取得企業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即不能僅僅關注個別稅種稅負的高低,某一稅種少繳了,另一稅種可能要多繳,因而必須著眼于企業整體稅負的輕重;同時,不僅要使企業整體稅負最低,還要避免在稅負降低的同時帶來的由于銷售與利潤的下降超過節稅收益。
4、稅收籌劃應在納稅義務發生之前進行。稅收籌劃必須在應稅行為或應稅事實發生之前對企業的投資、經營和理財等活動進行籌劃和安排。如果納稅事實已經形成,納稅項目、計稅依據和稅率已成為定局以后,則不存在稅收籌劃的問題了。
5、稅收籌劃應注意風險防范。稅收籌劃之所以有風險,與經濟環境、國家政策及企業自身活動的不斷變化有關。尤其是那些立足長期的稅收籌劃,更是蘊涵著較大的風險性。另外,無論什么稅種,在納稅范圍和應納稅額的界定上,法律都賦予稅務機關一定的職業判斷。因此,在企業稅收籌劃中,有關人員除了全面學習稅收法規之外,密切保持與稅務部門的聯系與溝通,至關重要。
參考文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操作指南.
[2]《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