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10 14:49:0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經濟責任 科學評價
建立一套科學、完整的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對于進一步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十分重要,是進一步提高經濟責任審計地位的客觀要求,也是經濟責任審計成果發揮作用的重要環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難點,是審計人員和被審計者共同關注的焦點,是矛盾從對立走向統一的必然過程。大家都希望有一套可循的標準作為審計評價的依據,我們對歷年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進行了分析、研究,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按照審計評價的要求進行分類,并按問題出現的頻率實施量化分析。有一位先哲曾經說過:“任何一門學科,只要與數學相聯系,其科學化程度就大大提高了”。如果經濟責任審計評價能進行量化,無疑對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起到促進作用,并大大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科學含量。
一、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意義、原則和要求
(一)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意義
1、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促進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是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被審計領導干部十分關注的關鍵環節。評價原則、依據、方法、內容的確立能進一步擴大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也能有力地推動經濟責任審計的發展。
2、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提高經濟責任審計的質量
單純的定性評價受主觀因素影響,定量評價又難以量化。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為經濟責任審計注入了科學含量,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科學化使定性評價和定量評價有機地結合起來,又充分考慮審計的實際情況,對審計質量的要求也進一步提高。
3、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有助于引導經濟責任審計的成果利用
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形成的結果為當地黨委、政府、組織、人事部門管理和使用干部提供了決策依據,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也充分聽取當地黨委、政府、組織、紀檢、人事部門的意見,反映民意,因此經濟責任審計評價具有客觀性、公正性、時效性強的特點,成果明顯。
(二)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原則:
1、重要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重要性原則,關鍵是要求審計人員運用辯證法,分清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區別于其他一般性審計;在審計工作中確定審計重點,運用“重要性概念”進行審計判斷。
2、客觀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客觀性原則,是指以審計查證的事實為依據,在全部事實的基礎上進行全面分析,并以此發表審計意見和建議。
3、謹慎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謹慎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應采取謹慎態度,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的審計事項或證據不足的、評價依據或標準不明確的,以及超出審計職責范圍的審計事項不予評價,對審計難以定性的事項應予如實描述。
4、科學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科學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的標準、方法要有科學的理論依據。
5、歷史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歷史性原則,是指審計評價要考慮當時的政策環境、當地的經濟運行環境,要與當時、當地的歷史條件相適應。
6、統一性原則 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中運用統一性原則,是指“三個統一”:評價標準統一、評價內容和范圍統一、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統一。
(三)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要求:
1、嚴格執行國家審計準則和質量控制辦法
審計機關應當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其他相關規定,對審計事項進行評價。審計事項評價,是指審計機關按照確定的審計目標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效益進行分析判斷,并發表審計意見的行為。
審計評價意見,即根據不同的審計目標,以審計結果為基礎,對被審計單位財政收支、財務收支真實、合法和效益情況發表評價意見。尤其是在任期內對本單位的重大經濟決策、重點工程管理、重要資金運作應負的責任,以科學發展觀和專業知識水平,發表客觀的審計評價意見,并充分考慮重要性水平、可接受的審計風險、審計發現問題的數額大小、性質和情節等因素。
審計機關對審計過程中未涉及、審計證據不充分、評價依據或者標準不明確以及超越審計職責范圍的事項,不發表審計評價意見;只對所審計的事項發表審計評價意見。
2、科學設置經濟責任審計評價指標和分值分配
建立“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百分考核表”,實施固定分值與變動分值相結合、主觀判斷和客觀事實相結合、審計發現問題的定性與定量相結合,應該是經濟責任審計評價的發展方向。通過設置科學的指標評價體系,使分值的分配趨于合理。由于貼近實際,因而更具科學性。
3、全面實行集體打分,內外二次修正
由審計小組將審計發現的情況,在小組內進行集體打分,列出基本得分表;然后由審計機關召開審計業務會議,組織審計小組以及審計小組以外的審計人員對一些指標和得分進行評定(第一次修正);最后聘請組織、紀檢、財政、人事、國資等部門的專業人員對相關內容進行評定(第二次修正)。
4、合理劃分評分檔次,進行綜合評價
一、將風險審計理念貫穿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各階段
在經濟責任審計實踐過程中,我們遵循標準化的PDCA循環,將風險導向貫穿于經濟責任審計的全過程。被審計單位所處的經營環境、行業狀況、經營目標、業務流程各不相同,我們從宏觀上把握審計對象的風險情況,確定風險點;對有關經營方面的、舉報、效能監察等信息作為審計重點予以關注;結合以往內外部檢查發現問題揭示出的高風險領域作為審計重點,設計審計程序,確定控制風險,將審計風險降至最低。
在審計項目實施過程中,我們段重點關注了以下幾個方面:
(一)進行內控評價
在進行內控評價過程中,一是對被審計對象所在單位的管理流程、業務流程和項目流程等方面進行分析,找出控制措施與存在的風險點;二是對內部控制實際執行的情況進行檢查,核查內部控制制度的有效性、健全性以及對風險的監控、識別和防范能力進行評價。
(二)進行實質性測試
實質性測試是審計實施階段中最重要的一項工作,其目的是為了取得審計人員據以作出審計結論的審計證據。審計過程中如果發現審計風險增加,會適當地增加實質性測試的程序,盡量使審計的風險控制在可以接受的范圍以內。
(三)審計報告注重揭示風險點,提出經營管理建議
在撰寫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過程中,將風險作為首要考慮的因索,在此基礎上再結合內控評價及實質性測試情況,對被審計對象進行客觀公平公正的評價,揭示風險點,給出恰當的經營管理建議。
二、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實施效果
(一)內部審計人員更清晰地把握了經濟責任內涵
對風險的全面管理是經濟責任審計的核心部分,全面風險管理應涵蓋企業管理的各個流程,供電企業從工程管理、銷售管理、財務管理、營銷管理等都是圍繞企業風險展開。在進行經濟責任審計過程中,始終關注審計風險和企業所面臨的風險,并以此作為審計評價的主要內容,使內部審計人員更加清晰地把握了經濟責任審計的內涵。
(二)有利于從管理角度,審視經濟責任履行情況
將風險導向理念引入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給經濟責任審計以全新的視角,通過符合性測試和實質性測試,檢查風險管理過程來評判經營管理狀況,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的薄弱環節,客觀評價被審計對象的履職情況。
(三)將審計關口前移,為企業增值服務
風險導向下的企業內部經濟責任審計,綜合考慮降低審計風險和企業面臨的各種風險,及時發現企業經營管理中的風險點,分析風險點,以實現降低或規避風險的目標。實現了內部審計從事后審計向事中、事前審計的轉移,真正實現為企業的增值服務。
因此,將風險導向理念引入經濟責任審計,將拓展經濟責任審計視野,充實經濟責任審計的方法,提升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質量,更是內部審計工作的創新和突破。
三、風險導向經濟責任審計的經驗
(一)努力提高內審人員的綜合素質
要發揮風險導向內部審計的優勢,需要提升內審人員綜合專業素養。審計人員不僅要具備會計、審計知識,而且要熟悉企業管理知識、法律知識、熟悉電網經營業務等。我們通過聘請專家教授舉辦講座、現場咨詢、審計案例分析等方式,使審計人員掌握現代審計方法,適應當代審計轉型需求,提升內審人員的綜合素養。
(二)利用“標準化”強化風險導向理念下的審計質量管理
我們以“標準化”為載體,建立了專業管理的指標體系,利用“標準化”強化風險導向理念下的審計質量管理,即將全過程審計質量控制的要求通過標準化流程的形式加以細化、固化,以指導審計人員在審計項目準備、實施、總結、檢查階段做到“5W1H”,做什么、如何做、做到什么程度。
(三)注重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和評價
在對企業內部控制制度的測試和評價過程中,我們還增加了一張經營風險提示工作記錄,提示被審計單位經營管理風險。在認真評價企業內控水平的同時,較為系統地揭示了企業經營中存在的風險,提出了相應的管理建議,促進了企業內控機制的建立健全和管理水平的提高。
(四)充分借助信息化審計工具
利用國網公司統一使用的審計軟件支持遠程控制功能和現場采集數據及審計作業功能,該信息系統減輕了審計人員采集、統計、分析數據的大量時間,也能通過內部控制測試系統來發現更多的企業重大經營決策可能存在的隱性問題線索,使分析數據更準確,提供疑點更清晰,使審計風險降低,提高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效率和審計質量。
(五)推行屆中審計,著眼于預防監督
【關鍵詞】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現狀;問題;對策
一、高校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現狀
隨著我國經濟的快速健康發展,高校新建校區空前增多,辦學規模和貸款規模不斷擴大,學生人數不斷增加,辦學成本也不斷加大,高負債運行已成為制約高校健康發展的“瓶頸”,嚴重影響了高校的內涵建設。第一,近年來,我省一些高校為緩解教育資源緊張的矛盾,紛紛征地建設新校區。雖然加快了高校教育事業發展,但同時貸款這把雙刃劍也給高校帶來了不容忽視的潛在風險。第二,高校普遍存在合作辦學不規范問題,亟待近一步完善合作辦學制度。在近年對高校審計中發現,高校普遍存在合作辦學不規范的現象。為規范合作辦學行為,2008年教育部出臺《獨立學院設置與管理辦法》,但截至目前,一些高校尚未按照《辦法》采取有效整改措施。
二、目前高校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中存在的問題
(1)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滯后。經濟責任審計,是指審計機構對有關行政負責人任職期間、任職期滿或因提拔、調動、辭(免、撤)職、離退休等原因離開現職工作崗位之前,就其管理職責范圍內履行經濟責任的情況依法作出評價。而絕大部分高校都是在組織決定對領導干部工作進行變動后才委托進行審計,造成先離后審的事實,這種做法在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審計成果的利用轉化,有一定的滯后性,形成了審歸審、用歸用,審用兩張皮的現象,降低了審計工作的權威性。(2)缺乏行之有效的審計評價指標體系。在實踐工作中,由于沒有具體量化標準,沒有統一的評價標準,導致審計評價不規范,隨意性較大等問題。(3)經濟責任審計未能跳出財務收支審計的模式。因為側重點不明確,達不到經濟責任審計應達到的高度和層次,經濟責任審計報告的價值和作用沒有充分體現出來。(4)有關部門配合脫節。各職能部門在審計工作中缺乏必要的協調與配合,由于部門配合脫節,工作中容易互相推諉,影響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開展。
三、搞好高校經濟責任審計的關鍵
(1)選好審計組長。要安排有實際工作經驗、政策水平高、業務熟練的人員擔任審計組長,審計組長是審計小組的核心。(2)要求被審計人員簽署承諾書。經濟責任審計發出《審計通知書》的同時,要求被審計對象簽署承諾書,向審計組承諾對所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完整性負責,從制度上制約被審計人提供虛假資料。(3)召開各種類型座談會。通過座談會發現財務帳面以外的有關信息和線索,充分掌握被審計單位的具體情況,使審計工作更細致更深入。(4)評審內部控制制度及重大決策。審計人員要檢查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選擇薄弱環節進行重點審計,幫助被審計單位堵塞漏洞,進行制度建設評價;對重要決策進行審計,重點檢查是否存在個別領導獨斷專行搞人情投資,是否存在重大損失或潛在損失。(5)規避審計風險。在審計過程中要嚴格按審計程序辦事,依法審計,把握客觀性、謹慎性、統一性及量化性的原則,特別是對審計事項做出的評價,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積極慎重的態度。
自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于2015年12月出臺《關于完善審計制度若干重大問題的框架意見》、《關于實行審計全覆蓋的實施意見》以來,各級審計機關對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工作進行了探索與實踐。特殊且復雜的審計對象是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關鍵所在,其履行的經濟責任是全覆蓋審計的重點和內容,越來越多的審計任務、不斷擴展的審計內容、逐漸延伸的審計范圍,使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工作的難度和深度逐步加深。本文結合近幾年基層審計機關執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做法與經驗,探索分析揭示存在的重大問題、風險隱患與突出矛盾的形成起因和根源,提出相關的處理意見及建議,為地方政府完善制度、健全機制、加強干部管理提供重要的參考依據,促進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更加守法守紀守規盡責,推進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工作全面高效運行。
二、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涵義及其特征
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是公共資金、國有資產、國有資源的綜合體,它是全覆蓋審計工作的重點。所謂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是指在國家審計機關的職權范圍內,對任期履行經濟責任、管理和使用一切國有資源及財政資金的黨政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審計的監督范圍,不留任何盲區,不留任何死角?;鶎訉徲嫏C關對黨的領導和行政領導共同實施審計時,要注意結合他們各自工作的性質和職責的特點,采取選擇分類審計、輪流審計或同步審計的方式進行,作出的審計評價意見,必須要區分決策者和執行者的共同責任及個人責任。
審計對象多,實施內容廣、時間跨度長是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固有特征,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貫穿了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任期履職的全過程,其現實意義在于以其所在單位或部門的財政財務收支的真實性合法性為監督檢查的基礎,伴隨地方經濟的發展突顯其經濟效益與經濟責任的并重。因此,基層審計機關要深刻理解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涵義,圍繞被審計對象涉及的領域和審計內容覆蓋的廣度與深度,明確審計的目標,準確把握審計的原則,突出審計的重點和難點,全面探索審計工作方式方法的創新以及路徑的實施,真正行之有效的實現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任務。
三、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現狀
(一)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不相匹配
依法應納入審計范圍的地方黨政領導干部有近百人,而基層審計工作人員不足10人。當基層審計人員在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履行的經濟責任實行全覆蓋的審計時,不但要兼顧完成地方的本級財政預算執行和編制的決算草案審計(其中包含金庫審計和地方稅務審計),并延伸4個以上的部門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資金收支情況的審計;還要兼顧完成穩增長調結構惠民生促改革防風險等政策措施貫徹執行的跟蹤審計,地方政府的債務審計以及各種專項資金的審計;另外,還要承接地方政府交辦的各種監督檢查事項,以上眾多且復雜的審計任務與審計力量的不足表現出了不相匹配的現狀。
(二)審計項目的規劃與管理水平不相適應
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工作人員在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實行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實施過程中,由于相關情況掌握在審前調查不夠深入細致,相關資料收集不夠全面完整,直接影響著審計實施方案的制定。不夠科學且有失欠缺的審計實施方案,導致審計人員在實際操作時,隨意調增、隨意調減審計內容、審計步驟的現象時有發生,造成審計項目在深度和廣度的延伸與擴展方面均受到了不同程度的制?s;而缺乏針對性、連續性、嚴謹性的審計問題和處理意見及建議,對被審查對象作出的審計評價可能會有失客觀、公平和公正,進而同步增加了整改落實與追責問責的實際運作難度與困難,從而降低了審計報告的質量,并增大了經濟責任審計的風險和隱患。
(三)審計滯后與干部管理權限相互脫節
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自推行以來,回顧以前完成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反映出審計通知書委托進行審計的領導干部,在總體部署上不夠科學合理,完成的時限要求倉促,尤其是先離任后審計、邊審計邊離任的項目居多,特別是有些離任領導未履行交接手續,或履行的交接手續不完備不全面便已離開;繼任領導對前任領導尚未履行的工作表示不清楚不了解,對未完成的事項和工作作出不作為或不認真作為的行為,這種不負責任的處理方式與方法,導致繼任領導在任職期間,國有資金長期被與未完成的工作或事項的相關人員挪用或貪污,國有資產、國有資源長期被占有或被侵吞,形同走過場的審計報告、審計決定,彰顯出了經濟責任審計的滯后和干部管理權限之間存在的相互脫節的現象。
(四)審計結果與整改落實難以有效應用
長期以來,基層審計機關提出的查處問題的意見和建議,在經濟責任審計整改過程中,有許多涉及地方黨政領導干部違紀違規的問題、體制機制的問題以及屢查屢犯的突出問題,都難以得到被審計單位和被審計領導的全面落實和徹底根治。探究其原因主要是有些被審計領導干部,無論是否對審計提出的問題進行整改,或整改是否落實到位,既不會影響其政治地位的升遷、留用或調整,也不會對其履行職責的不作為或不認真作為的行為追究其直接責任、主管責任和領導責任,進而導致審計結果與整改落實難以有效應用的情形。
四、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應對措施及建議
分析上述突出問題和現實矛盾產生的動因和根源,探討并提出了以下應對措施和審計建議。
一是整合內部審計資源,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新常態下,基層審計資源的科學整合,審計力量的統一調配,兵團作戰的交叉審計,打破了原有基層科室、股室界限的固定審計模式?;鶎訉徲嫏C關對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的經濟責任審計項目進行選擇時,首先要注意摸清地方黨政領導干部依法應納入審計的對象底數,掌握其所在單位或部門的工作性質與職業特點;并結合財政審計、專項資金審計、績效審計、地方政府的債務審計以及穩增長等政策性措施貫徹執行的跟蹤審計,做好對重點領域、重要部門、重大資金單位和關鍵崗位的黨政領導干部進行每年1次的審計,其他對象五年內至少進行1次審計的全面部署、統籌安排和科學規劃,明確審計重點和頻次的分類,避免重復審計,實現審計對象全覆蓋。
二是科學部署,推進審計內容全覆蓋。為了實現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必須要做到審計內容有深意、有重點、有步驟、有成效,這就要求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對每一個項目都要審深審透,改變片面追求審計數量以及對所有領域、所有項目都面面審到且一步到位的觀點。只有對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內涵有深刻的領會和全面的掌握,才能促進基層審計機關和審計人員正確履行審計職能,圍繞地方政府的黨務工作和中心任務,了解被審計單位及其相關領域的總體情況,科學部署,推進審計內容全覆蓋的較快實現;同時,也有助對重要問題、熱點問題和社會聚集問題的關注,特別是對人民群眾反映的較明顯問題、較突出矛盾、較強烈事項的單位及黨政領導干部的密切關注,對其加大審計的力度和頻次,確保審計揭示的問題真實準確,查處的問題清析明了,分析的原因深入透徹,提出的處理意見及建議切實可行。
三是加大協調溝通力度,助推審計項目全覆蓋。科學安排地方黨政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項目,是經濟責任聯席會議領導小組的關鍵環節,而完成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的實施則是基層審計機關肩負的重要使命,為此,雙方應加強協調溝通。按照經濟責任審計的工作需要,基層審計機關應建議領導小組提高同步審計的比例,并加強與離任審計相結合,變事后審計為事中事前審計,及時有效解決事中重大問題和突況的發生,防止事后問題的深化;依法采集篩選與被審計單位有關的業務數據、財務數據、單位數據等綜合比對和關聯分析數據,實現資源共享。資源共享有助審計人員對審計疑點的確定,疑點問題的核查,審計評價判斷和宏觀分析能力的提升;也有助審計查出的問題整改的落實推進,提高審計質量和審計工作效率,加快推動實現全方位的經濟責任審計全覆蓋。
四是強化審計整改落實,高效運用經濟責任審計結果。一方面,被審計單位對經濟責任審計結果報告提出的問題整改要及時成立整改領導小組,制定科學有效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時完成整改落實,并將整改情況和整改結果立即反饋給審計部門。另一方面,經濟責任聯席會議領導小組對審計結果和整改結果要有效應用,分別記入領導干部本人的人事檔案和廉潔檔案,作為對其考核、任免以及獎懲、處置的重要參考依據;必要時,對整改落實不到位的領導干部進行督查通報和公開批評,實現一審多果、一審多用。?
國家審計與國家治理——審計署劉家義審計長在華盛頓的講話摘要(2011年7月15日)
在2011中國機械工業審計高峰論壇上的講話(摘要)
發揮內審作用為企業持續健康發展保駕護航
內部審計在集團經濟發展的作用
抓好審計整改提升監督效能
集團公司領導檢查指導哈汽公司全面風險管理工作
黑龍江造“東方紅”駛下總裝線
績效審計及其實現方式芻議
現代風險導向審計探析
淺論內部審計質量的評價
淺析我國經濟責任審計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經濟責任審計需要關注社會效益
三聯實業夯實審計基礎全面提升審計質量
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加強審計能力素質建設
推進審計復核向審理轉變的思考
集團公司網絡化財務管理可行性研究
改善內部控制環境提高會計信息質量
會計人員要以“廉正理財”為座右銘
論財務會計與管理會計的融合
上海汽車股份有限公司召開2010上半年內部審計工作會議
把我國財政審計工作推向一個新的發展階段審計長劉家義在全國審計工作座談會閉幕時的講話中指出,財政審計應突出抓好八個方面的工作
我國上市公司資本結構對公司治理的效應分析
淺談內部審計與內部控制對企業發展的影響
論國有企業內部控制的建立與實施
如何解決我國企業內部審計存在的問題
淺議內部審計在企業管理中的作用
防范投資審計風險之我見
加強風險管理提高企業競爭能力
風險導向審計與內部控制評審結合研究
論風險導向內部審計在應對金融危機中的作用
審計人員要立足自身有所作為
做到“四個堅持”確保審計質量
港澳援建跟蹤審計應強化五大意識
開展企業物資設備采購審計工作的一點體會
經濟責任審計實現科學評價的思考
我國會計工作的現狀及發展策略
適應新形勢做好會計監督工作
做好基層財務工作需要處理好四個關系
會計差錯與會計造假的鑒別及治理
如何看待當前工業經濟運行形勢
依靠創新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弘揚先進審計文化推進審計事業發展
中國特色國家審計制度的基本內涵
企業是經濟轉型的主體
積極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突出抓好企業管理和技術進步工作
關于政府采購效益審計的分析研究
關于開展企業績效審計的思考
基本建設投資效益監督之探討
求實創新科學發展不斷提高企業免疫力
勇于實踐充分發揮企業內部審計作用
經濟責任審計中兩種輔助手段的運用
關于開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思考
我國《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與美國SOX法案、COSO報告的分析比較
試論內部控制評價標準體系框架的建立
關于全面推進我國會計信息化工作的指導意見
我國會計監督體系的構建和完善
從固定資產涉稅業務的正確處理談會計制度與稅法的統一
財務風險是企業財務活動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使企業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偏離而蒙受損失的機會和可能。企業財務活動的組織和管理過程中的某一方面或某個環節出問題,都可能促使這種風險轉變為損失,導致企業盈利能力和償債能力降低。企業財務劃分為出資者財務和經營者財務,與之相對應,企業的財務風險也劃分為出資者財務風險和經營者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包括及時籌集資金、合理安排資本投向、確定收益分配策略等,其目標是實現資本最大限度的增值。與出資者財務目標相對應,出資者財務風險就是企業出資者面臨的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財務風險是企業最基本的財務風險,且是一種靜態風險。在兩權分離條件下,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交由經營者決策和執行,出資者對企業風險的管理主要通過一系列監督機制來實現。因此,出資者重視的是企業經營的結果而非過程,所以,出資者所面臨的風險是一種靜態風險。另外,出資者財務風險也是一種制度性財務風險。所謂制度性財務風險是指由制度引發、受制度影響的風險。由于出資者對企業日常經營的參與程度低,其對企業的管理主要通過一些制度性手段來實現。
出資者財務風險主要包括資本投資風險、資本減值風險和資本經營財務風險。(1)資本投資風險。出資者對外投資形成了出資者與經營者的資本關系,這種資本關系也是財務關系——投資與接受投資的關系。出資者對外投資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被投資企業經營、財務狀況等變化引起對外投資收益出現不確定性變動的風險,即資本投資風險。(2)資本減值風險。出資者投入資本后就要求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從廣義上看,資本保全價值包括原始資本價值和無風險收益,資本增值價值包括資本有形增值和資本無形增值等。從狹義上看,如果一個會計期間,期末所有者權益比期初所有者權益減少了,則出資者遭受了資本減值。因此,資本減值風險是出資者所投入資本同被投資企業經營不善等原因而導致起可能遭受損失的風險。(3)資本經營財務風險。出資者為尋求更大的資本回報、避免資本風險,需要調整資本結構,包括把資本從被投資企業轉移出去,或者通過兼并、收購、聯合等方式吸收其他資本。這些資本轉移活動就是資本經營活動。在資本經營活動中,由于受各種不確定因素的影響,財務收益與預期收益相偏離,由此造成損失的可能性就是資本經營財務風險。
二、出資人財務風險的防范與控制對策
(一)構建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防范財務風險。財務監督是出資人監督管理的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企業要通過進行清產核資、推行《企業會計制度》等基礎性工作,逐步建立和規范企業財務報告、財務預決算管理、減值準備財務核銷、中介機構財務審計監督、已核銷不良資產管理、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等工作制度,建立健全出資人財務監督體系。
首先,以年度財務決算報告為總攬,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真實全面地反映企業資產財務狀況及現金流量情況。財務決算是企業年度經營成果的綜合體現,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核心工作之一。企業決算管理不僅要真實、準確、客觀地反映經營業績和經營成果,也要為國有資本保值增值計算與結果確認、績效評價、業績考核、收入分配、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評價等各項監管工作提供評判依據。提高財務決算編審質量,規范會計信息披露,要以年度財務決算審計為重點,通過年度財務決算管理,披露和揭示企業財務風險和經營風險等非會計信息。同時依據《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報告辦法》(國務院國資委第4號),認真編制國有資產統計報表,通過國有資產統計工作,為調整國有經濟布局、掌握國有資產分布和營運狀況、推動國有企業改革與重組和促進國有資本保值增值、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其次,以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為主旋律,重點關注和評價決策失誤、管理不善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流失。出資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務院賦予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一項重要職責,是通過對被出資企業負責人任職期間所負責的財政財務收支及相關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效益性進行審計,借以評價企業執行國家財經法規,履行經濟職責和廉潔勤政的狀況,為組織人事部門考核任用企業負責人提供重要依據,是一種較高層次的經濟監督手段。為適應出資人國有資產監管工作需要,加強企業負責人的經濟責任監督,客觀評價其任職期間的經營業績和經濟責任,保證國有資產安全和國有資本保值增值,國務院國資委先后出臺了《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管理暫行辦法》(國務院國資委令第7號)、《中央企業經濟責任審計實施細則》(國資發評價[2006]6號)規范經濟責任審計,提高經濟責任審計質量。出資人所關注的已經不應局限于常規財務審計的內容和范圍,應該以管資產、管決策、管重要財務事項和確保國有資產不流失為審計的主要內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是國有企業審計的主旋律,其中評價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履行情況是經濟責任審計的重點,把企業經營者決策失誤、管理不善以及舞弊造成的國有資產損失作為審計的重點內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和中辦、國辦的《兩個暫行規定》及國務院國資委7號令的要求,充分發揮國有資產監管機構、紀檢、監察、組織、人事和審計等各部門聯席會議作用,尤其注意組織部門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權限劃分,及審計機關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的經濟責任審計事權管轄劃分,規范下達項目審計計劃。
再次,以推行全面財務預算為龍頭,實施出資人財務預算核準制度。財務預算管理是為了確保企業戰略規劃目標實現而采取的一種財務控制方法和監督活動,是控制企業成本費用開支、監督企業利潤分配的有效手段,是確定經營業績考核目標和實施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重要工作基礎。從出資人財務管理看,財務決算是事后監督,財務預算才能起到事前控制、事中約束的作用。從國資監管角度看,事前控制、事中約束遠比事后監督更重要、更直接。為此,國資監管機構要完善財務預算報表體系,細化財務預算目標,規范編制內容和要求,并與月度財務快報結合起來。通過實施企業財務預算核準制度,逐步研究建立財務預算審核、分析、批復和監控工作規范,及時跟蹤風險監測和有效控制企業經營成果、成本費用、重大資本支出及企業戰略規劃目標等的完成情況,推動企業提高財務管理工作水平,防范和化解財務風險。
第四,健全重大財務事項報備、核準及審批制度,規范企業財務行為,防范財務風險。對重大財務事項進行監督管理,是出資人財務監督的一個重要方面。一是要對企業財務決算范圍、聘請財務審計中介機構、重大資產損失等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二是要對企業在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會計差錯更正的披露事項進行備案管理;三是切實關注企業應收款項管理,防止企業隨意調節業務收入及利潤;四是進一步規范委托理財、期貨等高風險投資,實行備案管理;五是要規范企業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凡消化以前年度掛賬、潛虧以及跨期收益轉回等特定會計核算行為要核準審批;六是發生企業對外擔保、大額資產抵押、質押等重大財務事項,實行備案管理;七是企業執行新的會計準則后,對八項資產減值準備事項進行監管;八是規范企業重大財務事項協調和監督,幫助和服務企業協調重大財稅政策,協助債務重組、資產重整,處理債權債務等,逐步建立企業重大財務事項監管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九是以企業清產核資資金核實為起點,建立健全企業資產損失責任界定及追究制度。
(二)以企業戰略規劃為發展目標,突出主業,縮短投資管理鏈條,防范財務風險。從整體看,國有企業管理層次過多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致使一些企業機構臃腫,監督管理失控,決策效率低下,管理成本增加,影響競爭力的提高,甚至成為財務風險產生的重要原因。清理整合所屬企業,減少企業管理層次,調整內部組織結構,是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系、確保出資人職責層層到位的重要措施。一是要有利于發揮企業的整體優勢,推動企業按照市場導向的要求,集中優勢資源和優良資產,做強做大主業,消除或避免不必要的內部競爭,提高企業經濟效益和核心競爭力;二是要有利于加強內部監管、提高決策效率、降低管理成本、規避財務風險,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和現代產權制度的要求的,構建適合本企業發展戰略和業務結構要求、職能定位明確、運作高效的內部組織結構。三是要嚴格執行有關政策法規,確保整合工作規范有序進行。其中涉及企業資本金變動、資產處置或歸屬調整、債權債務轉移等的問題,要依法征得有關利益方同意,按照有關規定履行審批程序,避免逃廢債務,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三)實行對企業負責人年度及任期經營業績考核,防止內部人控制。現代企業,最為突出的矛盾是“利益不一致”和“信息不對稱”?,F代企業的兩權分離,經營者有可能存在“隱藏行動道德風險”和“隱藏信息道德風險”的問題,出資人希望通過經營獲利使資產增值,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但是卻不能直接進行管理和經營,只能通過會計信息“間接”控制;而經營者“直接”控制企業經營的過程和會計信息的生成及報告方式,希望由此解脫受托經濟責任并獲得期望報酬。因此決定了在雙元控制主體構架下的企業內部控制其首要的也是基本的目標應該是協調出資人和經營者的利益及矛盾,通過切實有效的協調,找到出資人和經營者共處的均衡點和平衡點?!凹s束+激勵”是引導經營者行為的主要方法,是實現現代企業雙元控制主體“協調”內部控制目標的有效辦法。出資人應規范建立并完善經營業績考核體系。應建立以資本增值為核心,包括財務效益狀況、資本運營狀況、償債能力狀況、發展能力狀況等的企業績效評價體系,全面評價企業的經營能力和經營者的業績,明確獎懲標準與經營業績掛鉤,以激勵經營者維護出資者的利益,實現資本的保值增值。
(四)加強企業內部控制,防范財務風險。解決國有企業問題需要深入觸動微觀機制的本質即企業的控制問題。產權及其組織結構并不是現代企業最本質的東西,最本質的是企業內部的控制文化和控制機制。在這方面發達國家已經研究和創造出了一套比較完整的理論和方法,出資人的職責就是幫助和指導企業運用先進的內部控制理論和方法,強化內部控制,提高管理水平。
第一,財務會計部門是化解財務風險的重要防線。財務業務的每一項收付和債權債務的發生都會在賬面上反映出來,這本身就是一種監督,會計人員應在會計核算中保證這種反映的真實、準確和完整。財會部門不僅要能把業務存在的大量問題盡力查找出來,而且要從管理會計的角度,在更深層次和更大范圍內發現問題,研究對策,預測風險,并提供信息。
第二,內部審計部門對內部控制的再監督及風險防范負有極其重要的責任。內部審計的“再監督”應是最后一道防線。為了強化內部審計部門的監督職能,國有企業應當在董事會下成立審計委員會。審計委員會能督導企業審計職能有效運行,保證財務會計信息的質量,是為董事會實現經營目標服務的,代表董事會監督財務報告過程和內部控制,以保證財務報告的可信性和公司各項活動的合規性,是一種內部控制。審計人員的任務就是要以先進有效的內部控制檢評方法,有計劃和有重點地對內部控制制度及其執行情況進行再監督,并提出改進內部控制的建設性意見,促進內部控制改進和完善。
第三,大力提倡和營造一種“控制文化”。內部控制制度作為一種先進企業文化已經被實踐所證明,得控則強,失控則弱,無控則亂,不控則敗,有效的內部控制系統的實質性內容就是建立強有力的控制文化。一方面要求董事會和高級管理層負責建立一種控制文化,向各級人員強調和說明內部控制的重要性,另一方面企業中的所有員工都需要理解自己在內部控制程序中的作用,并在程序中充分發揮各自的作用。
摘要:本文首先闡述了政府治理的概念、特征及所采用的治理機制,將政府治理與政府審計相結合,對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特殊地位進行分析。然后針對目前我國政府治理的現狀,提出存在的部分問題,并分析了這些問題已導致或可能導致的危害。最后,對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起到的具體作用展開論述。
關鍵詞:政府審計 政府治理 公共受托責任
政府在國家治理中占有重要的地位。政府審計是政府治理系統中的內生監督控制系統之一,政府治理的需求直接推動了政府審計的產生與發展,政府治理的目標也在一定程度上決定了政府審計的方向。2008年,劉家義審計長在全國審計工作會議上提出了“政府審計是保障國家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這一觀點,對政府審計在推動國家經濟中的作用進行深化,更加明確了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方面的重要性。本文將對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過程中的作用進行分析與論述,探索政府審計服務于政府治理的具體方向和主要途徑。
一、政府治理特征與機制
(一)政府治理的特征
縱觀西方各國,在政府治理過程中所選擇的模式各不相同,但其目的卻都是為了提高國家的生產力及競爭力,推動國家的經濟安全。因此,從政府治理這一概念入手,可以得出政府治理具有以下特征:第一,治理主體不只限于政府。政府雖然是國家的行政機關,但這并不意味著政府就是國家唯一的權利行使者,更不意味著只有政府可以治理公民、機構及社會組織等。政府治理應該是來源于政府,但不僅限于政府的治理。
第二,治理過程中的互動性。在傳統的政府治理概念中,權利的運行大都是由上而下的,即政府利用權威和相關的政策,對全社會實施管理。但在現代的政府治理概念中,政府的治理應是雙向的,即政府在對社會進行管理的同時,社會也對政府進行監督,雙方通過合作互動的方式實現治理的有效性。第三,治理范圍的廣泛性。這一概念主要是通過政府治理的第一個特征,即治理主體不只限于政府而得出的。由于治理主體的多元化,從而導致了治理的范圍也不只限于傳統的治理范圍,從而所涉及的治理對象也要寬泛許多。第四,治理結果的有效性。政府在治理的過程中強調治理的成本及績效,將提高效率與控制成本進行結合,實現治理結果的有效性。
(二)政府治理的機制
政府治理主要強調的是政府對公共事務的管理,因而,政府治理的目的是解決政府公共事務中存在的問題,并且當這類問題轉化為政策實施中的問題時,應尋求恰當有效的治理手段并建立合理的機制來解決問題。在目前,政府常用到的機制主要包括:(1)問責機制。問責機制說到底就是向誰問責、誰來負責問責的問題,很顯然我國是人民當家作主,所以是由人民負責問責,而政府部門有義務向行使公共權利的人民來解釋并接受質詢。(2)公開機制。信息的透明有利于實現信息的有效傳遞,也是公眾對政府實施監督的一個重要的來源。(3)參與機制。由于治理主體不再只限于政府,因此為了擴大民眾、機構及社會組織等對公共事務的參與,必須建立健全政府的參與機制,拓寬參與的渠道,提高民眾的參與熱情,實現對政府工作的有效監督。(4)監督機制。監督機制在一個企業的治理中至關重要,同理,在政府的治理機制中,監督機制是否有效的實施,對政府治理的效果影響深遠。監督主要包括對主體、對治理過程及治理結果的監督,在政府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審計是一種專門的監督手段。因此,在政府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不僅是政府治理的基礎,更是直接推動了政府治理的完善與發展。
二、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特殊地位
要對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進行分析,首先要明確政府治理的基礎是受托責任觀,受托責任關系的存在也是審計產生的首要前提。受托關系的存在實質上是一方關系人對另一方或其他關系人負有的履行受托責任,受托責任關系也恰是審計產生的目的。
政府,是一個機構復雜且分工細化的組織。基于公民與政府之間存在的特殊的委托與受托關系,促使了政府受托責任的產生,為了更好地促使受托人履行責任,必須要制定一種恰當的方法對受托人進行約束,并協調雙方的矛盾,這也是政府審計產生的目的。換言之,公民與政府的委托-受托關系決定了政府審計存在的必要性,奠定了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
政府是一個復雜的系統,其中對政府治理過程中的責任履行情況和對其提供的責任履行報告的獨立評價的工作,是由政府審計來完成的。在我國現行的治理機制中,應將“政府―市場―社會”三個部分綜合分析,并分類進行治理,即國家權力機關、社會自治組織和市場企業單位分別遵循各自的法律與規則進行治理。其中,政府治理措施的實施也必須考慮到社會與市場的因素,這也豐富了政府審計的內容。因此,目前的政府審計除了要對政府進行監督與控制,還應解決政府與社會、市場間的問題與矛盾,如:公民與社會的權利保護矛盾,資源在市場中如何實現最優配置的問題等。
政府審計具有獨立、客觀、專業的特性,在政府治理中,審計還擔任著信息公開、公共預算監督及行政績效考核與評價的工作,是政府治理的重要保障。政府審計部門在實施審計工作時也具備專業性和強制性的優勢,在進行行政績效審計、責任審計時,也可以提供充分的依據。在政府進行治理的過程中,政府審計部門除了要對政府的財政報告、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進行審計外,也要對政府受托的行為和結果進行審計。而政府所承擔的受托責任也可以簡單分為經濟責任與非經濟責任,如政府穩定、社會公平等就屬于受托非經濟責任,這些責任也會隨著政府治理的發展逐步納入政府審計的范圍中。見下圖。
三、我國政府治理存在的問題
在我國的政府治理進程中,隨著治理階段的不同,所出現的問題也各不相同,這些問題的出現不但阻礙了政府與社會之間信息的交流,還降低了政府的辦事效率。目前,我國政府治理主要存在四方面的問題。
(一)信息不透明
在我國的政府治理中,因為政府和工作人員的信息不透明,社會各階層及公民無法及時地獲取政府的信息,導致了信息的滯后,無法對政府治理實施有效的監督,政府審計的“免疫系統”的作用也不能得以很好的體現,更嚴重的則會滋生貪污、腐敗等不良后果。
(二)成本與效率的不一致
在我國,對政府的治理實質上是一種高成本的活動,但政府資金的大量投入所產生的效果卻無法與其投入的成本成正比,即政府在投入大量成本的同時,所產生的收益不盡如人意。在政府治理中,政府對治理成本的盲目性導致對治理成本計量、預算及配置達不到很好的效果,比如:政府在提供某項服務時,無法準確地計算出這期間包括間接成本、資本成本、管理費用在內的所有成本等,由于成本的盲目計算,也導致了治理的效率不高。
(三)權力濫用
在傳統的政府治理中,治理的方向往往是單向的,是自上而下的治理,這就產生了政府官員權力的集中,社會民眾的“順從”,有悖于我國人民當家作主的本質。因此,這一社會現象也恰恰說明了我國的政府治理缺乏很好的參與機制。事實上政府的作用有限,如果政府在治理的過程中加入社會的力量,也就有效地抑制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膨脹”,提高了公眾對政府的信任力。
(四)政府逐利導致地方保護問題
2013年9月8日,在訪問納扎爾巴耶夫大學回答學生的問題時指出:“我們既要綠水青山,也要金山銀山。寧要綠水青山,不要金山銀山,而且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這一觀點的提出將經濟利益與環境的保護聯系到一起,指明了在我國政府治理的過程中所產生的因過高的重視利益而導致的地方環境問題的現象,強調了生態文明建設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性,也更加豐富了政府審計的內容。
四、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作用
基于公民與政府之間的委托-受托關系具有廣義的范疇,其在不同的歷史時期存在著不同的內涵與實質,政府治理的內容也隨之發生變化,政府審計作為政府治理的主要手段,在政府審計中所發揮的作用也不盡相同,這從另一個角度反映了政府審計與政府治理間的緊密關系。善治是政府治理的最終目標和最高要求,其中所包括的內容有行為透明,效率與效果,責任性,合法性等。提高政府行為的透明度,建立高效率低成本的績效目標,加強政府及其工作人員的責任觀念以及對法律政策的遵守,都將成為政府治理的善治目標實現所依托的因素。針對以上問題,政府審計在政府治理中所起到的作用包括四點。
(一)提高政務的透明度,增強對信息的監查監管力度
在政府治理過程中,政務透明度是決定政府治理效果的關鍵因素,也是實現政府治理目標的基本要求。政務的透明要求能夠可靠、完整、及時地向民眾提供政府活動的信息,以反映政府真實的財務狀況和政府活動真實的受益與成本。政務透明的內容主要包括制度的透明,會計信息的透明及指標數據的透明,政府審計可以通過對政務透明度及相關政策執行的監查,促進內部控制的完善,防范規避財政風險。
政府審計也有利于政府信息的公開,有效減少了的行為。如果政務的公開僅僅是滿足公民對信息量的需求而忽視了對信息質量的要求,則容易對公民產生誤導。因此,在信息的篩選與監查過程中,必須保證審計機關的獨立性與信息的真實性。
(二)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制度,全面推進政府的績效審計
目前,在我國現行的政府治理中,政府作為資源配置的主要責任方,在社會中擔任了重要的角色。同樣,政府的“低效率、少作為”會對政府治理的效果產生不利的影響。因此,政府績效制度的建立與健全成為了提高政府工作效率的重要途徑。鑒于政府治理的目標,應當全力提高政府治理的效率與效果,必須建立健全績效管理制度,全面推進政府績效審計。具體的流程為:首先,應建立績效目標,并以此為導向,為績效審計評價確立正確的方向與合理的依據。其次,應設計績效評價體系,對所提供的經濟指標與數據進行全面整體的分析,并兼顧經濟與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再次,應構建績效監督系統,在進行政府審計的同時,調動社會審計與內部審計的相關資源,完善政府績效監督系統。最后,應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明確責任分工,并逐步形成公正、合理的績效評價制度。
(三)建立責任政府,深化經濟責任審計
經濟責任審計是現代審計理論與我國實際所聯系的審計制度的創新,完善對政府的監管,對政府工作人員的反腐倡廉和黨風建設都具有深刻的意義。因此,推動建立責任政府、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在政府的治理進程中肩負著重大的作用。
深化政府的經濟責任審計,應確立經濟責任目標,并與經濟責任報告相聯系。以經濟責任目標為導向,以經濟責任報告為依據,建立健全經濟責任審計評價體系。明確政府內部各個部門的分工及責任,對經濟責任進行分別劃分。有效利用經濟責任的審計結果公告,使全社會對政府的經濟責任進行有效監督,充分發揮經濟責任審計在政府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政府的責任觀念,建立責任政府。
(四)推動社會公平,提高公眾對政府的認可
促進社會公平,使社會各個階層都能夠行使自己的權利,都具備發展的機會,也是政府進行善治的一個重要目標。而其中民生民本的審計,包括對社會保障資金的審計,住房公積金等專項資金的審計,也間接地推動了社會的公平。公眾對政府的公共管理活動的認可,也會減少政府治理的障礙,反之,公眾對政府活動的不滿,也會阻礙政策的實施。因此政府審計對于緩解政府與公眾的矛盾,推動和諧社會建設的意義深遠。
五、結論
政府審計不僅是政府治理的基礎,更直接推動了政府治理的發展與完善,對于實現政府的目標,維護國家經濟安全及滿足社會需求等方面意義重大。這就要求政府機關要正確面對政府審計過程中的問題,堅定反腐,提高政府透明度、加強問責機制、促進良治善治,從而實現政府的治理目標。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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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對內部審計模式的理解和認識
站在不同的角度,對內部審計模式有著不同的理解。我們認為,內部審計模式是企業內部審計工作的總體思維與基本構想,是組織和部署審計工作的整體框架,是決定內部審計工作方向和基本方式的根本因素,對內部審計作用的發揮起著決定性作用。內部審計模式一般由審計定位與指導思想、審計基本方式、審計保證措施三個部分組成。其中,內部審計定位決定了內部審計指導思想,指導思想又決定著審計工作的基本方式,審計保證措施促進審計指導思想、審計基本方式的貫徹執行,從而進一步體現內部審計的定位和作用。
二、明確內審定位,創新工作思路
審計定位決定著內部審計的職能與作用。經過內審工作實踐,我們對內部審計的定位已經形成了明確的認識:內部審計是企業綜合經濟監督部門,是企業管理與控制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必須始終圍繞企業的內在需要,為企業實現戰略目標和經營管理服務。實踐中,應當通過審計這一特殊的工作方式,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與服務職能,實現“審計―控制―管理”的協調統一。
為了體現內審定位,必須在審計工作指導思想和觀念上努力實現五個轉變:一是審計定位實現從旁觀者向參與者的轉變,主動參與企業的經營管理活動;二是審計目標實現以查錯防弊為主向內部控制評價與風險評估的轉變,為企業提供保證與咨詢服務;三是審計方式實現以事后審計為主向事前參與、事中監控、事后評價的轉變,進行全過程審計監控;四是審計職能實現從就事論事的單純性審計向綜合分析評價、提供咨詢服務的轉變,逐步擴大審計內涵,豐富審計信息;五是審計成果實現以追求單純數字成果向追求審計綜合效果的轉變,最大限度地提升內審工作的綜合價值。
審計思想觀念的五個轉變,實際是要求審計人員重新審視內部審計定位、審計職能和審計成果的體現,重新明確審計目標、審計方式、審計程序的內容,在思想觀念和審計方式上適應審計環境的變化,推進傳統內部審計向現代內部審計的轉變。
三、改革審計基本方式
為了體現現代內部審計工作思路,在審計實踐中應當通過改革和調整審計方式,逐步建立“事前參與、事中監控、事后評價”的全程審計監督格局。
(一)立足內部財務信息的審計監督。針對企業財務會計信息系統電算化、網絡化已普及應用的實際,通過改革現行財務審計的基本方式與手段,探索和推行財務審計的計算機輔助審計、開展“網絡在線實時審計”等,逐步實現“動態監控、過程跟蹤”的財務審計格局。這種以財務審計為基礎,對財務信息進行事中監控的基本方式,能夠進一步提升審計對企業經濟活動健康有序進行的保證作用,應當是財務類審計工作的發展方向。
(二)立足資金使用的審計監督。對企業資金特別是對企業流出資金的載體――各類支出性經濟合同,通過探索開展合同簽約前審計、招投標審計,實現“事前參與”;通過結算付款前審計,實現“事中監控與事后評價”。這種以資金流為基本點的審計方式,是防止企業效益流失,提高企業資金使用效果的直接體現。
(三)規范企業內部經濟行為的審計監督。通過探索開展內部控制評價、風險評估等,對企業重要經營領域進行管理審計。諸如經營成果考核審計、經濟責任審計、專項審計及審計調查等,對企業重要經營行為實現“事后評價”,從而將內審作為企業管理控制的重要環節,直接為企業的經營管理服務。
通過改革上述各個領域的審計基本方式,使內部審計覆蓋到企業經營管理的重要方面,對企業重要經濟行為實現全過程的審計監控,能夠更好地體現內部審計的基本定位與指導思想。
(四)保證措施。為了使內部審計的指導思想和基本方式得到較好的貫徹落實,必須實施強有力的審計保證措施。實踐中,應當通過“制度化、程序化、規范化”建設來達到這一目標。
所謂“制度化”,是將內部審計的有關規定在企業規章制度體系中得到體現。一般情況下,可通過兩種方式實現。一是制定內部審計制度,如企業審計管理辦法、財務審計辦法、經濟責任審計辦法、合同審計辦法等,直接明確審計的有關規定;二是通過與其他管理部門溝通協調,在企業專業領域或其他管理部門的專業制度中明確審計規定的條款、環節。如在合同管理辦法中明確審計條款、在干部管理辦法中明確經濟責任審計條款、在經濟責任制管理辦法中明確經營成果考核審計條款等,作為審計制度的補充或輔助。這兩種方式相互響應、互為補充,將內部審計在企業各個領域的制度層面實現全覆蓋,為審計工作開展奠定制度基礎與依據。
所謂“程序化”,是將內部審計融入企業經營管理之中,在各個管理或作業流程中落實審計環節,使內審成為企業重要管理或作業流程中的必經程序。如在企業主要經營領域中,建立“財務決算,不審計不決算”、“專項費用,不審計不認可”、“經濟合同,不審計不簽約”、“資產損失,不審計不核銷”、“業績考核,不審計不兌現”、“基建工程,不審計不結算”、“對外結算,不審計不付款”的關鍵控制點,由內部審計承擔監控職責,使審計在企業內部控制體系中得以確立,通過“控制”使內部審計達到為企業經營管理服務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