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0-11 17:4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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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資本市場體系尚不健全,民營經濟的直接融資渠道不通暢。我國股票市場目前仍以主板和中小企業板為主,難以有效滿足多元化的投融資需求,并且仍主要面向國有企業,一些低效率的國有企業能夠不斷在股票市場上融資,而一些績效好、結構規范的民營企業卻難以獲取資金。另一方面,我國債券市場總體規模相對較小,發行人以政府和金融機構為主,公司債券比重明顯偏低,而企業債券發行也由國有大企業主導。我國的銀行貸款結構不均衡,難以滿足民營企業的貸款需求。國有大型商業銀行以國有經濟為服務對象,不適應具有貸款頻率高、數量少、時間緊等融資特點的民營企業的資金需求。而民營企業信貸風險較大、貸款額度較小,導致銀行需要支付更高貸款成本,但銀行沒有貸款定價自又不能提高貸款價格,所以商業銀行缺少對民營企業放貸的積極性。與國有商業銀行相比,股份制商業銀行、地方性金融機構的金融市場參與規模較小,很難滿足廣大民營企業的融資需求。其他融資渠道缺少有效引導。與正規金融對應的是民間金融,它是指未在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并從事資金融通活動的組織,主要包括民間借貸、民間集資、地下錢莊等。民間金融具有手續簡便、資金充沛、放貸效率較高等優勢,在支持和滿足中小企業、農村地區的資金需求以及促進地方經濟發展等方面,發揮了正規金融機構不可替代的作用。但它對經濟發展也有很大負面影響。民間金融的存在會削弱政府的貨幣政策效果,以人際信任為基礎的民間金融也存在較高的風險性。民營企業正逐漸成為我國國民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但我國金融發展水平與這一趨勢并不相符,民營經濟部門在融資方面仍然存在許多困難。大量研究表明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有重要促進作用,金融發展越好,民營經濟越發達,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越強烈。為了進一步考察金融發展對民營經濟的影響,本文利用1999-2007年29個省(市、自治區)的面板數據檢驗二者關系,并依據實證結果進行分析。
二、金融市場化程度和民營經濟發展
(一)中國金融市場化情況
本文利用樊綱等(2011)計算的我國金融業市場化指數代表金融發展水平,這個指數包含對金融業競爭和信貸資金分配市場化兩方面的考察。其中,金融業競爭程度用民營金融機構吸收存款占全部金融機構吸收存款的比例表示,信貸資金分配市場化程度用民營企業在銀行貸款中所占份額來近似反映。1999-2007年中國平均金融市場化指數的變化趨勢,這一時段內,中國金融市場化水平一直不斷提高。東部地區的平均金融市場化程度要高于中、西部省份,中部地區平均金融市場化程度要高于西部地區(鄧偉,2011)。2007年金融市場化指數前五名依次是:浙江、上海、廣東、遼寧、江蘇,均為東部省份。
(二)民營經濟發展情況
參照司政等(2010)的方法計算民營經濟發展指標,將民營經濟部門占國民經濟總體的工業產值比重、固定資產投資比重和就業比重進行加權平均得到該指標,三者權重依次為0.288、0.377、0.335(樊綱、王小魯,2003)。圖3為民營經濟發展指標的總體變化趨勢,東中西部的指標差異。在民營經濟增長過程中,東部地區始終高于中部地區,中部地區又高于西部地區,而自2001年后,西部與中東部民營經濟發展的差距逐漸拉大。
三、實證模型構建與分析
根據hausman檢驗結果,選擇固定效應模型對面板數據進行估計,結果列示在表1第一列。該結果表明,金融市場化指數越高(體現為民營金融機構吸收存款比重越大,和民營企業在銀行貸款份額越高),即金融市場發展越好,民營經濟就越發達。兩者的彈性系數為0.0483—金融市場化指數每增加1%,民營經濟發展指數就會增加0.0483%。這是符合現實情況的。國有商業銀行很多情況下不以盈利為主要目標,它們為了完成提高信貸資產質量的行政任務,普遍存在“惜貸”現象,在發放貸款方面主要服務于國有企業,對中小及民營企業存在歧視,這種情況導致國有銀行的資金配置效率較低,對經濟增長不利。而民營金融機構和偏向民營企業業務的金融機構更加市場化,它們主要依據企業的盈利能力等因素發放貸款,這些機構吸收的存款越多,效率越高、盈利多的民營企業就越可能獲得較多貸款從事生產經營,進而促進經濟發展。以東部地區為參照組,中部地區金融市場化程度對民營經濟發展的影響更大,其彈性系數比東部地區大0.229,而西部地區比東部地區大0.206。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中西部地區金融市場化程度低于東部地區,所以與東部相比,中西部的發展潛力更大,同等程度的金融市場化指數提高在中西部地區會更多地促進民營經濟發展。另外,分析顯示東部地區金融市場化程度對民營經濟發展影響是負的,這可能是因為東部地區民間金融發展較快,融資不暢的民營企業更多依賴于民間融資機構和渠道,這導致本文基于正規金融的金融市場化指數對于東部地區來說不是一個完整的代表指標。
四、結論與建議
(一)認識到鄉鎮民營企業發展的重要作用,從政策上支持民營經濟的發展
眾所周知,鄉鎮民營企業在促進農民就業,維護社會穩定和促進鄉鎮經濟發展中發揮著十分重要的作用。所以,政府部門應該提升對于發展鄉鎮民營經濟作用的認識,從戰略角度,制定一些列的政策來促進鄉鎮企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如:在發展的過程中,對于鄉鎮企業實施必要的金融支持,搭建鄉鎮民營企業電子商務發展的良好平臺,在土地審批,證照辦理等方面提供必要的優惠措施,制定出符合當地民營經濟發展的可操作性比較強的政策措施等等。在民營經濟發展的過程中,地方政府還應當為民營經濟的發展創造良好的政治和輿論環境,形成人人謀劃發展、戶戶積極創業的良好社會氛圍。另外還要積極的制定一些優惠的措施,促使鄉鎮民營企業上規模、上水平、上檔次的發展,鼓勵有條件的民營企業在發展中建立企業集團,幫助企業了解和完善現代企業發展制度和人才招聘制度,引導企業向著農產品深加工、農產品電子商務,第三產業、環保產業等朝陽產業發展,鼓勵民營企業投資中小型的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促進農村地區社會經濟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
(二)促進政府職能轉變,更加深入的推進改革開放
隨著時代的發展,政府的主要職能已經從管理轉變為服務。為民營企業的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經濟環境,已經成為了鄉鎮政府工作中的重要內容。目前在一些地區的鄉鎮政府中還存在政企不分的情況,這種職責不分的情況一旦蔓延,就可能會產生錢權交易,還可能產生嚴重的腐敗問題,不利于企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工作中,鄉鎮政府在為民營經濟發展搭建良好服務平臺的同時,還應當積極的推進改革開放,一方面改革原有政策中不利于企業發展壯大的措施,給企業的發展營造寬松的社會經濟環境;另一方面還要實施投資環境的優化,實施走出去、引進來的工作方案,引進一批環保達標且投資數額較大的龍頭民營企業,帶動本地其他企業的發展。
(三)改革財政金融制度,為民營經濟的發展保駕護航
鄉鎮民營企業往往規模小,人員少,企業發展處在初期階段,這使得企業在銀行融資的過程中容易遇到很多困難。銀行為了最大限度的規避風險,往往選擇那些規模大,發展較為成熟的企業進行放貸,而對于處于起步階段的鄉鎮民營企業往往不夠重視,這無疑加大了鄉鎮民營企業的融資難度,所以,資金也就成了民營企業發展的瓶頸。因此,改革現有的金融制度,使其向鄉鎮民營企業傾斜,讓它們有足夠的資金發展就顯得特別重要。一方面,政府應該盡快的建立中小企業的投資擔保的機構,支持鄉鎮民營經濟的起步創業。另外要積極協調銀行支持小微企業的發展,助力中國鄉鎮民營企業的發展,設計一些適合小微企業發展的信貸產品,幫助企業渡過難關,獲得健康和可持續的發展,為鄉村的小康和整個國家的共同小康做出金融企業應有的貢獻。
二、結語
1我國典當業發展與現狀
典當是中國歷史上最為古老的非銀行性質的金融行業,也是現代銀行業的雛形和源頭。在1949年前,典當業非常興盛,全盛時期,單在北京就有300多家。1949年后,典當業完全停頓。1987年1z月,“成都市華茂典當服務商行”正式掛牌,成為當時中國內地第一家典當行。截止2006年底,全國共有典當行2494家。累計注冊資本246億元。2006年已營業的2052戶典當行典當總額960億元,比上年增長40%。2007年上半年,已開業的2342家典當行資產總額862億元,同比增加12.7%;上半年累計實現典當總額441億元,同比增長31%;典當余額為254億元。同比減少7.7%;息費收入30.7億元,同比增長14%;上繳稅金3.9億元,同比增加1.6倍;行業從業人員2.1萬人,同比增加40%。從區域上看,東部地區1239家典當行,實現典當總額354.9億元,占全國典當總額的81%,其中動產質押典當比例高于全國兩個百分點。從業務構成上看,動產質押典當金額108.3億元,占典當總額24.7%;房地產抵押典當金額236億,占典當總額的53.6%;財產權利類質押典當額占到典當總額的21.7%。從經營對象看,中小企業和民營經濟成為典當業主要服務對象。全國累計為中小企業提供當金3.8萬筆。同比增加18%,典當金額222億元;對居民提供當金99萬筆,同比增加8%,涉及典當金額199億元。典當業的發展與區域經濟發展和私有經濟活躍程度密切相關,浙江、江蘇、山東等經濟大省的典當資金周轉期和典當總額均大大優于同樣資本規模的內地省份。
總體來看,典當業救急解難、便利融資的服務功能繼續得到優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服務居民生活的經營理念在行業內得到延伸;典當業社會形象不斷提升,并逐漸被社會各界所認可和關注。
2我國典當業存在的問題
2.1行業屬性不清
從1996年以來,我國典當行業主管部門由中國人民銀行、國家經貿委轉變為現在的商務部,而典當行業的屬性也經歷了由金融機構到特殊的工商企業即非金融機構的轉變。從新施行的《典當管理辦法》來看,目前典當行按工商企業定性,但在有些管理上卻又按金融模式進行。典當業承擔著金融機構的義務,卻不享有金融機構的權利。
2.2行業法律法規不健全
目前我國典當業沒有專門的統一立法,所能依據的主要是商務部和公安部2005年4月1日聯合頒布施行的《典當管理辦法》。法律法規的不健全還表現在法律法規之間存在沖突。我國典當業的法律法規主要包括《擔保法》、《物權法》、《典當管理辦法》和國務院其他部門頒布的法規中涉及典當業的規定以及各地方有關典當業的規定等。這些法規的效力等級不確定,規定時有沖突,現實操作也有困難。作為自律性行業的典當業,行業協會組織不發達也阻礙了典當業的發展。目前中國成立了中國舊貨業協會典當專業委員會,但是處于發展初期,會員單位不能覆蓋全國,且缺乏對典當行業的規范力度。
2.3典當專業人才匱乏
在典當行業中,急需大量的民品(包括貴金屬、珠寶、古董)鑒別方面的人才,同時還需要鑒別人員懂得一定的貸款理論知識,能夠正確評價當品的市場風險。在對企業的貸款中,要求工作人員既要能夠正確評價企業的資產負債表,評估企業的抵押資產的價值,又要對企業的所投資項目有一定的認識。典當業務是由人來操作的,其經營人員的素質高低是經營成敗的關鍵。目前,我國典當行普遍缺乏優秀人才,缺乏人力資本的投人,多數典當行還屬于家族式經營,普遍缺乏合格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
2.4典當行實際業務范圍狹窄
現代典當的經營范圍較為廣泛,主要包括:機動車輛、房產質押、有價證券(包括滬深股票、銀行存單、銀行票據等)、金銀飾品、家用電器、通訊器材、企業產品等,不同企業或個人通過對以上物品的質押。但是,相當一部分典當行實際經營業務范圍狹窄,傳統業務如珠寶首飾、古玩字畫、手表等萎縮;為追求高額利潤,許多典當行都將業務集中在房產、股票和機動車典當上。
2.5典當業融資渠道不通暢
目前我國典當業主要是通過自有資金進行業務運作,在實際操作中很難從其他渠道獲得融資。只有極少數典當行能從銀行獲得貸款,至今為止還沒有一家上市的典當公司。融資渠道的不暢導致個別地區的個別典當行存在違規吸存甚至高息攬儲的情況。可見,典當業除股東權益融資外,缺乏其他有效的融資渠道,這制約了典當業增強資金實力,發展自身規模的進程。現階段以中小企業發展環境越來越好,唯獨融資難成了影響中小企業發展中一個難以逾越的障礙。在融資問題上,一方面大量社會閑散資金只能存入商業銀行;另一方面,典當業可以解決中小企業融資困難,卻無法吸納社會資金,使其轉化為中小企業發展急需的資金供給,這就存在著一邊資金需求旺盛,一邊資金供給有余,而供需卻不能銜接的問題。擴大典當業的資金來源,從表面上看,是對典當業的扶持,實際上則是通過典當融資,加大全社會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
3我國典當行業發展對策
3.1確立屬性
目前亟待明確的是典當行的行業歸屬問題。關于典當行屬性的爭論一直有很多說法,盡管目前將典當行定位為特殊的商業企業,并由商務部主管,且沒有金融許可證,但典當究其根本,仍不改其金融屬性,同時,又具有其他屬性。典當的金融性質體現在典當雙方的債權債務關系上,但典當的債權債務關系與一般的債權債務關系不同,在典當物絕當之后,典當行的金融性質就轉化為商業性質,對絕當物品進行變賣、拍賣處理,直接參與商業活動。
3.2規范制度,健全法律法規
隨著我國經濟高速增長和經濟規模的不斷壯大,典當業對社會經濟生活的影響也會隨之增加,在這個背景下通過提高典當立法層次,制定一部統一的典當法,既符合當前的立法趨勢即立法由綜合性向專門性過渡,又能促進典當業的規范發展。必須保證的是典當立法應與民法等規定相協調,防止出現法律法規之間的沖突情況。如果該行業的習慣法符合一般公平原則,不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也為業內人士廣泛接受,就應當尊重歷史、重視實踐、不要盲目改變。
3.3人力資源體系的構建
建立企業培訓體系和教育培訓體系。通過在在企業內部和外部建立一個系統的培訓管理體系、培訓課程體系以及培訓實施體系,使三者成為有機的整體。加強文化建設,樹立典當業新形象,提高從業人員的素質。實施典當高級管理人才培訓工程,打造中國典當業的經理人,全面提升行業整體專業素質和綜合素質。注重從業人員業務技能、政策法規、職業道德、文化知識的培養,提高在崗位人員的綜合素質,造成新一代的典當行業從業人員。
3.4擴大典當行融資渠道
我國典當業應積極探索各種融資渠道,堅持與銀行廣泛接觸尋求獲得銀行貸款的有效模式,擴大經營資金的來源。另一方面,政府監管部門應進一步放開典當業的融資渠道,在確保金融體系安全的基礎上,允許典當行從信托公司,租賃公司,財務公司,投資基金等渠道進行融資;允許典當行的當物可以在認定第三方監管下對銀行實施動態余額抵押,以當票為依據,在不影響當戶對當物贖回的前提下對銀行抵押物價值余額進行動態平衡調整。此外建議允許經營良好的典當行在中小企業板上市融資,以增強典當業的資金實力。
[關鍵詞]民營經濟刑法現狀不足建議
一、民營經濟刑法保護的必要性
2004年通過的《憲法修正案》明確規定了要保護民營經濟,然而當前在發展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過程中,侵犯民營企業相關他權利的犯罪較為突出,損害了民營企業的合法權益。犯罪的客觀現實,需要刑法對民營經濟提供必要的保護。只有通過刑法對各種侵犯民營經濟私有財產等經濟犯罪的懲罰,才能有效地維護正常的經濟秩序,保證市場經濟的自由、健康發展,才能有效地實現對民營經濟利益目標的最大化。
二、我國民營經濟刑法保護的現狀與不足
1.我國民營經濟刑法保護的現狀
(1)我國刑法中確立了對民營經濟財產權利保護的地位。刑法明確規定保護私有財產是其任務之一,按其所保護的社會關系的重要程度對犯罪進行分類排列,將侵犯財產罪排列在分則中的第五章,同時將私有財產所有權規定為刑法所保護的客體。
(2)我國刑法具體規定了對私有財產保護的方式。我國刑法對私有財產的保護首先是規定了侵犯私人財產的犯罪行為,如我國刑法分則第五章“侵犯財產罪”中,規定對私有財產的犯罪行為包括奪取型、交付型、侵占型、挪用型、毀損性等犯罪。這些犯罪行為基本涵蓋了目前社會條件下對私有財產的侵害情形。其次,規定了承擔民事責任優先的原則,犯罪人在承擔賠償責任或有正當債務應當償還時,應當優先于罰金和沒收財產這兩種刑事責任承擔方式。再次,刑法不僅保護被害人的私有財產,同時對犯罪人的私有財產也予以保護,刑法第59條規定沒收財產對犯罪分子個人及其撫養的家屬應保留必須的生活費用,對其家屬所有的或應有的財產不得沒收。
2.我國民營經濟刑法保護的不足
盡管現行刑法為我國民營經濟的發展、壯大發揮了重要作用,然而現行刑法“厚公薄私”的立法狀況突出。反思我國現行刑法典,刑法對民營經濟財產權利的保障仍存在諸多不足。
(1)私有財產權保護機制缺乏,且不平等,刑事立法缺乏對私有財產的全面保護與尊重。首先,公與私之間的身份不平等。我國刑法用了很大的篇幅和力度對公有制經濟,尤其是國有經濟以特殊的保護,而對私有財產只給于一般性保護。這種在立法上存在的基于所有制形式而導致的刑法保護力度的不公平,不僅體現在罪名設置的總體比重上,還體現在量刑幅度與適用標準上。其次,刑事立法在單位犯罪與自然人犯罪之間對私有財產的保護不平等。(2)民營企業主私有財產權與國有資產所有權界定不明確。在改革開放初期,許多私營企業主害怕受到歧視,紛紛將企業產權掛靠政府主管部門或采取集體控股的模式。這種名為“國有”、“集體所有”,實為個體的經濟組織導致司法機關對該類刑事犯罪案件定性困難,爭議極大。
(3)對政府侵犯民營企業私有財產所有權的行為缺乏有效的司法救濟。私有財產所有權沒有法律的明確界定,政府權力與公民權利之間無法劃出明確界限,這可能造成政府權力無限膨脹的惡果,甚至出現“依法“侵權現象。因此,只有保護民營企業私有財產所有權,才能構建安全的投資環境。才能真正實現“身份刑法”向“契約刑法”的轉變。
三、完善刑法對我國民營經濟保護的建議
為徹底體現刑法對市場主體的平等保護,促進我國民營經濟的健康、有序地發展,針對上述問題,筆者認為以下幾方面值得注意:
1.完善刑事立法,消除不平等因素
(1)性質相同的犯罪行為應實行同罪同罰,打破主體的差異性帶來的異罪異刑。各種經濟組織中,不論公有制的還是非公有制的,只要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便利,實施貪污、受賄、挪用行為的,一律定性為職務侵占罪、公司企業人員、挪用資金罪。同時,為加強保護力度,適當提高這二個罪的法定最高刑。筆者以為,在死刑存廢爭議較大的今天,參照國際慣例,上述二罪的最高刑定為無期徒刑較為適宜,這其實是降低了對侵害公有制經濟合法利益的懲處力度,同時提高了對侵害非公有制合法利益的懲處力度。
(2)彌補非公有制經濟刑法保護的立法空白,打破主體差異帶來的罪與非罪區別。對刑法中規定的非法經營同類營業罪、為親友非法牟利罪、簽訂履行合同失職被騙罪、造成破產、虧損罪,應把其犯罪主體擴大到所有經濟組織中的工作人員,即非公有制經濟中的工作人員的上述行為也構成犯罪。把“私分國有資產罪”修改為“私分公司、企業資產罪”,把私分非公有制企業的資產也納入到該罪中,嚴厲打擊經理階層私分非公有制企業資產的不法行為。
2.在刑事司法領域,改善司法環境,轉換司法主體的觀念和思想,真正實現對民營經濟的平等保護。
由于歷史的影響,一直以來部分司法人員潛意識里視公有制經濟為正統,視非公有制經濟為“異己”。對“異己”不關心,不支持,甚至有排斥和敵視心理。這種思想導致司法主體工作起來不積極、不主動,能拖則拖、能壓則壓,這一正一反的兩方面,都極不利于非公有制經濟的保護。因此,需要轉變司法主體的觀念和思想,樹立市場主體一律受平等保護的理念。對侵犯非公有制經濟合法利益的行為,構成犯罪的,一定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這樣,才能為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營造一個良好的司法環境。
參考文獻:
關鍵詞:民間資本;林業產業;改革
引言
**省林業用地面積10425萬畝,其中集體林面積9000萬畝,占林地總面積的86.5%。2005年3月,**省啟動了以“明晰產權,建立現代集體林產權制度”為主要內容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到目前為止,共完成確權面積7804萬畝,占集體林應改革面積的98.7%。全省已有9878個村完成了改革,涉及農戶430萬戶、林農1473萬人。林農在改革中獲得了實實在在的利益。
一、民間資本參與集體林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作用
1.1民間資本參與林改有利于林改后規模經營民間資本一般多為閑散資金,以流轉或者直接以其它承包形式從一家一戶的林農、集體經濟組織手中獲得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統一進行經營管理,引進先進的技術,了解及時的管理信息,從而提高經營林業的收益率,形成規模效益。
1.2民間資本參與林改有利于解決林業經營資金短缺充分利用民間資本進行林業經營,有利于解決林業經營資金短缺,同時林農還可以通過流轉自己獲得的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直接得到收入,從而獲得利益。
1.3民間資本參與林改有利于帶動林業產業的發展民間資本就會積極地利用林地林木,在林木尚不足已形成經濟價值時,用林地發展林下經濟,如養殖業、種植業等,據初步統計,林改后林下和林間養殖業、種植業數量是林改前的2-3倍。
二、利用民間資本參與改革存在的問題
2.1缺乏有效的法律法規,造成林農失山失地目前民間資本進入林業產業可依循的法律法規僅有《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物權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等法律法規,而民間資本參與集體林權制度改革,主要是通過林地、林木流轉等形式來獲得林地經營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長期以來,有一些法律規定了森林資源可以流轉,但卻沒有規定怎么流轉、流轉程序、流轉管理等內容,雖然《森林法》規定森林資源流轉辦法由國務院林業主管部門制定,但目前為止,從國家層面并沒有出臺有效的森林資源流轉辦法,一些素質比較低的村干部就鉆法律空子,暗箱操作,低價轉讓集體林地、林木的現象時有發生,也有一些村民由于只考慮眼前利益,沒有長遠打算,對市場缺乏認識。
2.2容易形成壟斷林業市場,損害廣大林農的利益民間資本進入林業產業,使林地大規模集中,通過經營聯合、統一銷購等方式,必定會越來越走向集中,最后林業資源就集中在了個別幾個大企業、大林戶手中,形成林地兼并、壟斷市場的現象,而廣大林農由于經營面積比較小、經營成本比較高,如果民間資本進行惡意競爭,勢必使廣大林農的利益受損,從而造成林農改變經營林業的意識,退出林業經營市場,這就勢必會造成國家的惠農政策不能真正的使林農收益,而成為民間資本投機的砝碼,引發新的矛盾,影響林業長期的經營發展。
2.3民間資本過度開發森林資源,影響森林生態效益的發揮由于民間資本經營林業主要是以獲得高額利潤為最高目標,民間資本大規模進入林業產業后,勢必會最大限度地開發林地、林木資源以及林內其它動植物資源,林地的過度開發,會破壞原有的生物平衡和土壤結構,造成林地荒蕪、土壤質地下降,甚至是山石、水土流失,改變林木資源的生長環境,不利于林地可持續利用。同時,民間資本會在短期內對接近成熟甚至是沒有成熟的林木進行大規模采伐,而目前又沒有有效的法律法規來制約這種情況的發生,必定會影響森林長期生態效益的發揮。
三、對策
3.1完善有關的法律法規根據實際情況,加大對《森林法》、《村民委員會組織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修訂工作,特別是應對農村土地承包的具體程序以及相關的法律責任進行規定,特別是在村干部不按政策去落實或者民間資本違背公平合理的原則進行林地流轉的情況,要進行加以制約,國務院有關主管部門要出臺農村土地流轉的具體操作、管理流程及管理辦法,使村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保障。
3.2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行為針對森林資源資產的自身特點,要規范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應具備一定數量的具有林業專業實踐知識的人員,同時還要有對價格、財會等相關知識的人員,評估師在取得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資格時應同時取得林業專業技術職稱職務。發展改革委員會物價部門應站在保護生態、規范市場的高度加大對森林資源資產評估機構及人員資格的審查制度,切實履行負責任的職能,而不是“發證了事,收費了事”。
[關鍵詞]經濟增加值 民營企業 文化特征
“經濟增加值” (Economic Value Added,簡稱EVA)在經濟學中又定義為經濟利潤,是由美國斯特恩•斯圖爾特管理咨詢公司于 1989年首創的,民營企業起步晚、規模小、管理基礎工作薄弱、公司治理不完善,其企業文化又具有自身的特點和不足。經濟增加值”這一績效評價方法可以在影響與改善民營企業文化方面發揮積極的作用。
一、“經濟增加值”的作用
經濟增加值應用于企業日常管理時,除了可以科學合理地考核企業各責任單位的經營績效外,還具有如下普遍的作用。
1.促使企業克服盲目投資,樹立權益資本不是“免費資本”的理念,節約使用權益資本,合理安排資本結構,從而有助于促進資本運作效率的提高。經營者會像企業的所有者一樣思考,權益資本不再被考慮為“免費資本”,他們不再追求企業的短期利潤,而開始注重企業的長期目標與股東財富最大化的目標相一致,注重資本的有效利用以及現金流量的增加,以此來改善企業的EVA業績和企業文化質量。
2.有助于提升與改善民營企業的企業文化。經濟增加值發展到今天不僅僅是一種績效評價的指標,更是一種促進企業有效進行企業文化建設與提升的手段。與傳統的財務指標相比,它有兩個優勢:一是考慮了資金成本,把業績與占用資源的成本聯系起來,從產出與成本兩個方面綜合評價決策的效果,擴大了績效評價的范圍,使部門與整體的利益一致,激勵管理人員為股東價值最大化不斷努力;二是對跨期費用項目進行適當調整,使長期和短期利益更好地協調起來,克服決策中的短期效應,符合股東權益最大化的要求。因此,EVA被《財富》雜志稱為“當今最為炙手可熱的財務理念”。
二、現階段我國民營企業文化的特征
1.民營企業文化是老板意志文化。這種文化與民營企業經營者的經歷有關,許多民營企業的經營者,具有獨到的成功絕招,比如他們承受風險的能力特別強,或善于抓住市場的空隙,或技術創新能力強,或有很強的融資能力,或善于帶動一群人打天下等等。這些獨到的能力,使他們形成了掘金后無往而不勝的自信,同時又容易有心浮氣躁的心態。民營企業產權歸老板自己所有,雖設有許多管理部門,聘請了優秀人才,但老板常常越俎代庖,往往養成基層喜歡越級報告、職能部門有事不敢決斷、老板一人說了算的作風。在這種文化氛圍中,老板意志就是企業的絕對意志,幾乎沒有人能對他的決定產生影響,從而產生了企業經營的“巨人癥”、“霸王癥”等,這種惟老板意志導致企業整體管理水平和創新能力難以提升,導致 (投資)決策與行為的不科學性,對經營者業績的考核帶有較大的隨意性。以至于老板的意志一旦出現問題,企業隨即失去前進的方向。
2.民營企業文化是奮勇拼搏文化。民營企業大多是草根出生,因此能吃苦耐勞、艱苦奮斗。走遍千山萬水、吃盡千辛萬苦,想盡千方百計,就是民營企業奮勇拼搏文化的體現。在浙江溫州的民營企業中,流傳著這樣一句話,“既能穿皮鞋,又能穿草鞋”。為了企業在夾縫中生存,他們不辭辛勞;為了在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他們全力拚打。
3.民營企業文化是搶抓機遇文化。許多民營企業老板,就是通過抓住機遇,驟然發家的。老板瘋狂的工作,能很快聚合資源,使企業的目標變得簡單而易于操作,員工形成吃苦耐勞、快干多干的作風,企業的原始積累迅速形成。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社會經濟生活中的確出現了許多發展的機會,誰抓住了誰就能取勝。這時,廣大民營企業利用自己的體制與機制的優勢,一次次抓住企業發展的大好時機,使企業站在我國市場經濟發展的前列。這種文化體現在企業發展中,往往就表現為一有“好”項目就上,不管自己是否具備投資發展的能力與實力,不管是否進行了嚴密科學的可行性論證(特別是財務可行性研究 )。
4.民營企業文化是重視感情文化。許多民營企業文化用親情代替規則,其經營管理層由復雜的血緣關系構成,這就違背了管理大師杜拉克所言的,家庭企業要想生存和保持有效運作,在高層管理人員中,無論有多少家庭成員,也無論他們多么出色,也至少需要一位非家族成員。民營企業內注重鄉親、熟人、朋友,使管理具有非理性和落后性,阻礙經營管理的問題長期存在,企業管理制度形同虛設。這種文化體現在日常管理中,就表現為以感情代替制度,以關系親密與信任度代替指標考核,不能做到制度的有效執行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我國民營企業文化的這些特點,曾經在短時期內適應了市場環境,但卻和變化越來越快的經濟和市場環境拉開了差距。隨著中國加入WTO,國際競爭國內化,國內競爭國際化,民營企業作為中國市場的重要力量,更需要尋找有關途徑盡快培育出與企業發展相適應的企業文化。
三、“經濟增加值”的應用對改善、提升民營企業文化的影響
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著名經濟學家羅伯特•索洛最新研究指出:“全球一場新的經濟競賽已經展開,未來會脫穎而出的贏家,將是能夠搶先窺視并領悟新游戲規則的個人、企業或國家。”這對我們是一種提醒。有效應用“經濟增加值”方法,可對民營企業文化的改善和提升產生如下影響:
1.有助于樹立集約經營的意識,節約使用資本金。資本金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活動,并依股份金額對企業實施控制的重要經濟資源。以往包括民營企業在內的所有企業都將這些資本金無償使用,頭腦中根本沒有資本成本的概念,因此,在有的民營企業中,出現了任意提高資本金數額的限度,或者一再追加股本金。大家知道,股本金也是資金,而資金這種資源對于任何一個企業來說,都是有限、稀缺的。用于投資的股本金來源于自有資本,也要考慮資本的機會成本,要使用“經濟增加值(EVA)”的理念與方法。經濟增加值這一指標,是客觀評價企業資本收益超過資本 (債務資本和權益資本 )成本后的差額大小的標準,在西方發達國家已得到廣泛運用。我們也要樹立起這種觀念并使用這種方法,不能認為自有資本投資是無本買賣,不需要任何代價。
2.有助于激勵經營者不懈追求扣除資本成本后的“增加值”,認真履行經管責任。目前,企業的經營價值觀念許多是在長期經營過程中自發地、無意識形成的,帶有經驗色彩,單調零碎。有的企業雖提出了文字性的經營理念、企業精神、經營價值觀等,但往往帶有雷同化、模仿性,缺乏獨特個性和適應性,很難實行。
[關鍵詞]轉型升級 金融支持 文獻綜述 浙江
一、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有關金融支持體系國內外研究現狀及評述
1.關于金融與經濟關系,金融促進論被普遍接受,Schumacher從信用創造的視角、Keynes從銀行體系的視角、Gurley和Shaw從金融中介的視角分別論述了金融對經濟的重要影響。之后,Goldsmith、Mckinnon和Shaw等人通過理論和實證分析,建立了金融結構論、金融深化論和內生增長論,形成金融發展理論體系。金融結構論認為,金融變量的數量與結構變化是經濟增長的重要因素(Gurley和Shaw,1960;Goldsmith,1966);金融深化論則從制度因素層面論述了一國金融體系與經濟增長之間的互相促進和互相制約關系,認為發展中國家的經濟落后在于金融抑制,主張實行金融自由化政策(McKinnon和Shaw,1973);內生增長理論認為,金融市場是內生的,金融中介平衡可產生更高經濟增長率(Bencivenga和Smith,1993)。而國內外學者(King和Levine,1993;岳彩軍,2008;黃學超,2009;孫力軍,2009)還運用計量模型進行實證研究得出金融發展對于經濟增長具有促進作用的結論;沈坤容和張成(2004)、艾洪德(2004)、王樹華和方先明(2006)研究得出,金融發展水平差異是不同地區經濟水平差異的重要原因;尹優平(2008)、吳擁政(2009)研究表明,金融對經濟的影響在不同時期、不同區域有階段性差異。
2.關于金融支持體系和金融生態環境,(周小川,2004;徐小林,2005)認為金融支持體系建立應改善金融生態環境,所謂金融生態環境指微觀層面的金融環境,包括法律、社會信用體系、會計與審計準則、中介服務體系、企業改革的進展及銀企關系等方面的內容,并且認為區域金融生態的差異主要在于各地行政干預程度、司法維護債權人權益的力度及商業文化的差異;李揚和王國剛(2005)通過區域金融水平差異的比較分析得出,法制環境、經濟發展水平、金融發展水平、金融機構獨立性、信用文化五個要素對區域金融水平差異的貢獻達到75%;高小瓊(2005)認為,在金融生態鏈中,法治環境是根本,制度環境是保障,信用環境是基礎,三者缺一不可。(于淑俐、辛波,2007)認為良好的金融生態對于打造“資金洼地”、實現銀企雙贏具有重要作用,金融生態就是競爭力。
3.關于金融支持體系和民營經濟轉型升級關系,(史晉川,2003,2005;蔣永志,2005;陳時興,2009)突出了地方民營金融與民營經濟之間的聯動效應。周業(2005)認為,“浙江金融現象”證明,地方政府是區域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導。沙虎居(2006)分析認為,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使得金融發展成為經濟增長的助推器,而地方政府主動充當了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導者,聯手金融部門用市場化手段改善經濟金融運行環境,提升經濟金融發展質量。
二、對浙江的借鑒經驗
以上文獻綜述從金融與經濟關系、金融生態環境、金融支持體系和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關系這三方面評述了它們之間辯證關系,這些文獻的研究思路、方法和結論對于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體系研究都具有重要的指導和借鑒作用。
1.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與金融支持體系的關系
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與金融支持體系兩者是相互依存的互動關系。民營經濟的可持續健康發展是浙江經濟騰飛的強大基礎,而支撐其發展的重要基礎是地方金融的改革發展以及兩者之間形成的良性互動機制。可以收集積累浙江民營經濟與地方金融發展歷程的相關數據資料,并對這些資料進行了歸納處理,得出兩者之間存在正相關關系,可初步建立浙江金融與民營經濟兩者互動關系的框架模型。
2.研究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的必要性
研究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體系構建,可建立浙江這種特定區域環境下,地方金融發展與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良性互動機制,從而細化“金融與經濟關系在不同區域、不同時間具有不同特征”這一論斷,對于豐富金融發展理論具有一定價值。可為其他地區民營經濟轉型升級中的金融支持路徑提供經驗參考范式,為其他地方政府改善金融生態,引導和促進金融業的改革創新,促進民營經濟轉型升級提供借鑒,也為浙江當前繼續保持經濟、金融平穩較快發展做出有益的探討。
3.浙江民營經濟轉型升級的金融支持的政策依據
可以收集積累浙江省政府對于民營經濟和地方金融發展所制定的各種政策,對于地方金融發展所提出的規劃、制定的方案,為地方金融發展所提供的政策、財稅和環境支持措施;在實施“八八戰略”、推進發展模式轉型,轉換政府服務理念、增強金融良性發展合力,聯手打造“信用浙江”、提高經濟社會信用水平,推動金融改革開放、營造競爭性市場環境所做出的努力,強調金融支持體系中的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主導者應是地方政府,地方政府作為社會經濟各種制度的創建者和維護者,可以通過法律制度創新、金融體系創新、市場監管創新來為地方金融發展和民營企業轉型升級提供制度和環境保障,并且增強服務職能,聯手金融部門等運用多種手段改善金融生態環境,從而有力支撐民營經濟轉型升級。
參考文獻:
[1]錢程,基于信用缺失的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的分析[J].生產力研究,2010(9)
[2]周建松,浙江地方金融發展研究[M].浙江大學出版社,2005年10月
關鍵詞:溫州 中小企業 擔保
中圖分類號:F270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1)04-210-04
一、引言
中小企業融資難,是導致浙江乃至中國中小企業在經濟危機背景下陷入困境的重要原因,如何破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是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就業重大現實問題,而導致中小企業融資難的根源是在信息不對稱和風險較高的情況下,融資缺乏有效的分散貸款風險的機制。對于該問題中外學者進行了大量研究,斯蒂格利茨和韋斯(1981)早先從信息不對稱理論、道德風險角度解釋了信貸配給存在的原因,說明了中小企業融資問題存在的長期性。然而由于我國經濟在轉軌過程中,金融體系的制度缺陷、所有制歧視、信用環境不健全等因素的存在,加重了中小企業融資難程度,劉曼紅(2003)指出,信用擔保是一種信譽證明和資產責任結合在一起的金融中介行為,可以排除中小企業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提高融資能力。
影響中小企業貸款最關鍵的因素,便是對于企業貸款風險的考量,本文從擔保機構自身內部控制及社會外部完善體系兩個方面,來論證風險規避機制的可操作性及創新效益。
二、溫州中小企業融資背景分析
溫州作為“中小企業之都”,是浙江乃至全國民營企業發展模式的典型代表,2009年全市共有規模以下企業30萬余家,貢獻了81%的經濟總量。龐大的中小企業呈現相似的運營特征:規模小,以自有資金或民間借貸資金起家。微利以勞動密集型加工生產為主。資金周轉周期短、流動性大、額度小。在這種情況下,中小企業適時選擇“短、平、快”的民間融資方式,包括向親朋好友借貸,以及向小額貸款公司等非金融機構借貸,雖然這種方式直接便捷,但畢竟借貸利率較高造成融資成本提高,又由于其缺乏足夠的金融監管而存在較大潛在融資風險,故企業融資仍以銀行貸款為主。但中小企業普遍存在規模小、財務狀況不透明、固定資產抵押品不足等情況,國有銀行為規避風險采取“拒貸”、“惜貸”的態度,借貸矛盾因此產生。而這一矛盾在金融危機的影響下更加凸顯,原材料能源價格上漲導致成本上漲,外貿出口受阻導致資金回籠困難,同時宏觀調控銀根緊縮,使得銀行貸款資金不易,從而最終導致企業資金鏈斷裂,當地近20%的企業處于停工、半停工或倒閉狀態,全市工業總產值增幅同比回落7.2個百分點,處于全省末位。然而此時,擔保公司等擔保機構適應市場需求快速發展起來,由2006年的45家猛增到2008年的246家,信用擔保機制體現出其在解決抵押品不足、信息不對稱及風險集聚等問題時的優勢,一定程度上解決了企業的融資困難。
三、溫州信用擔保發展概況及特點
(一)發展概況
2001年,溫州市財政局出資300萬元引導建立全市首家中小企業信用擔保公司,繼而當地民營企業和個人投資者紛紛看好擔保業市場前景,相繼成立擔保公司。2005年,全市注冊各類擔保機構29家,總注冊資本4.25億元,累計已為3680戶中小企業提供融資擔保,擔保額23.2億元,有效緩解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同時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益,據不完全統計,受擔保企業新增職工人數33581人,新增銷售總額51.24億元,新增利稅總額4億多元,呈現出“多渠道籌措擔保資金、多模式發展擔保機構、多形式開展銀保協作、多舉措拓展擔保業務、多方面扶持擔保行業”的態勢。
基于溫州地區民間資本較為充裕的特點,其擔保機構的也凸顯出明顯的民營性質。2009年,溫州市審計局對5家中小企業擔保機構進行了抽樣審核,審計結果顯示:其中有3家民營企業和2家國有企業;5家企業注冊資本共計11800萬元,其中,國有控股企業出資3700萬元,政府出資300萬元,民營企業出資800萬元,自然人出資7000萬元,財政扶持資金490萬元。5家擔保機構出資比例如圖1所示。
(二)特點
1.擔保業務呈現熟人社會道德約束機制下的地域性特征。溫州人群體意識非常強烈,民間常以血緣、親緣或者道義等為紐帶組成“兄弟班”、“同鄉會”等小團體,每個人都處在大大小小的道德圈中,這些圈是每個人賴以生存的群體,圈內各人之間往往有著財務、事務方面的密切聯系。而擔保公司在選擇業務時,也是從這些道德圈入手,通過熟人關系脈絡核實申請擔保企業的財務狀況、資產情況以及業主品德等方面真實信息,規避信息不對稱的情況。同時,擔保公司負責人往往與圈內人有著密切的熟人關系,當其為受保企業進行擔保時,受保企業的行為將受到整個道德圈的約束,一旦發生違約情況,其不良聲譽將在整個圈內迅速傳播,于是也便失去利益最密切的關系群中包括資金在內的資源支持,故擔保公司就利用該道德約束機制來控制其代償風險。而這種約束機制效果良好,在溫州市經貿委備案的40余家信用擔保機構,平均代償率為3.3%,低于全國4.4%的平均水平,而其平均損失率明顯低于全國2.2%的平均水平。
2.擔保業務市場化程度高,與中小企業資金需求相匹配。中小企業貸款呈現“短、平、快”的特點,其貸款資金常因資金周轉而需,額度較小但要求辦理手續快捷、所需時間短,并對利率敏感性較弱,能承受較高的利率水平。于此相應,擔保公司以提供小額貸款擔保為主。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全市擔保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筆數為2.2萬筆,占擔保總筆數的94%,擔保額占總擔保額的63%以上;2009年擔保額在100萬元以下的筆數占擔保總筆數的92%,擔保額占總擔保額的56.4%。近兩年的數據反映出九成以上的擔保業務為小額擔保業務,符合市場需求的擔保資金分配比例提高了擔保資金的使用率,為更多的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支持。同時,擔保公司簡化擔保手續、縮短申保時間,并接受銀行不愿接受的完整度相對較低再抵押資產證明等,如一家企業購買一塊地皮后,由于土地使用證辦理程序較多審批時間長,而企業又急需資金借貸,此時擔保公司便靈活應對,接受未過戶土地證抵押證明為其提供擔保,于此同時提高擔保費率與相應風險相匹配,而企業也樂意接受。擔保公司以靈活的市場化運作形式,以提供銀行等機構無法提供或不愿提供的金融服務作為差異化競爭力,來獲取豐厚回報。
3.擔保機構呈現“抱團式”“集團化”發展趨勢。由于溫州擔保公司以民營性質為主,多以有限的自有資金或個體企業資金注資,資本金規模較小,故單個擔保公司所獲得的銀行授信額度有限、擔保業務量受限,所以越來越多的擔保機構集聚抱團,形成擔保中心或擔保集團,而這一方式不但有利于個公司業務收益,還進一步降低單個擔保公司的貸款擔保風險。以溫州聯盟信用擔保中心有限公司為例,這家集團性質的擔保公司于2009年8月成立,由全市9家注冊資本3000萬以上,從事擔保3年以上,信用評級BBB+以上,并在主管部門有雙證備案的擔保公司組建,溫州銀行統一向其授信達30億元,是向其他單個擔保公司授信額度的15倍,而其僅4個月就為30多家中小企業提供1億多的融資擔保額。同時,集團內每家擔保機構共同為擔保中心提供擔保,形成雙重擔保,使其通過各家擔保機構共擔風險。與此相似,同年12月,浙江省首家擔保集團――浙江中安擔保集團也在溫州成功組建,其總注冊資本金2億多元,全年集團融資擔保額達3.1億元。
四、信用擔保機制的作用機理
(一)理論論證
信用擔保,是指企業在向銀行融通資金過程中,根據合同約定,由依法設立的擔保機構以保證的方式為債務人提供擔保,在債務人不能依約履行債務時,由擔保機構承擔合同約定的償還責任,從而保障銀行債權實現的一種金融支持方式。由于不同主體之間存在著信用差,這便產生了對信用擔保的需求,一般認為,之所以需要第三方擔保是由于債權人與債務人之間存在信息不對稱,因為第三方提供而指出的成本要小于債權人自己了解或證明的成本,專業擔保不但可以起到信用判斷、證明的作用,更重要的是通過第三方擔保提升債務人一方的信用等級,并承擔保障債權實現的義務和責任,只要信用差異存在,就會有信息不對稱出現,這就必然導致對信用擔保的需求。
具體到對中小企業擔保實踐中,專業機構的信用擔保排除了其向金融機構融資時擔保品不足的障礙,緩解了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通過提升信用評級來提高貸款能力,并減少其融資交易費用、節約信息成本。同時,信用擔保改變資本供求雙方的利率流和聲譽控制權配置結構,分散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融資風險,促進融資交易的發生,進而優化金融結構。
(二)實證分析
對樂清市2000年至2009年規模以下中小企業的產值(y)與對其的融資擔保余額(x),建立一元回歸模型,如下圖顯示:
y=25.3+3.78x
(3.25)(5.4) R2=0.78, s.e.=13.2
從eviews軟件做回歸模型中得,R2=0.78,表明回歸方程的擬合程度較高,融資擔保額對中小企業產值有較強的解釋力,而且回歸系數顯著,顯示出融資擔保額每增加1億元人民幣,中小企業將增加約3.78億元,說明對中小企業提供的融資擔保額促進中小企業的生產發展。
五、溫州擔保行業運營缺陷
(一)擔保機構運營不規范
擔保行業作為新興行業,近年在溫州地區迅速發展,擔保公司數量驟增,但由于相關法律的滯后和對行業定義的模糊,在缺少政策扶持又面臨公司發展困難的情勢下,許多擔保公司鋌而走險進行違規運營,主要體現在以下方面。第一,風險控制不嚴。中小型擔保公司內部機構常設置不完善,職責劃分不明確,缺乏行之有效的規章制度,風險控制存在疏漏,使個別擔保公司連續發生代償問題。第二,不按規定提取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和風險準備金。依據規定擔保費收入的50%提取作為未到期責任準備金,可完全遵照此規定的為數不多,部分擔保公司將保費收入的大部分作為紅利分給了股東,這樣一旦發生損償就難以及時保證補償金來源。第三,個別擔保機構業務偏離主業,中小企業信用擔保業務減少,轉而做更高利潤的企業墊資短期資金周轉業務。
(二)擔保機構追償無保障
擔保機構在依法開展各種業務活動中,實施抵押、質押等反擔保措施需要到房管、土地、工商、海事、稅務等政府有關職能部門辦理登記、備案或咨詢、公證等,由于擔保公司缺少部分資質不能等同于銀行,在辦理相關權責時不能確認其抵押權人合法地位。當債務人不按期履行債務之后,銀行會根據和擔保公司之間的擔保協議,從擔保金中扣款,而當擔保公司向債務人提起追償債務訴訟時,由于法院不能確認擔保公司有抵押權,故無法享有抵押物折價、拍賣或者變賣優先受償權,若債務人還有其他債務存在時,擔保公司就難以實現追償。
(三)風險控制機制未完善
擔保體系由擔保機構、銀行、政府三方共同組成,合理的風險分擔機制是保證擔保活動有效進行的基礎。然而風險規避型的銀行趨向于將信貸風險完全轉嫁給擔保機構。同時,政府零風險的意愿造成其在擔保整個體系中的介入不足,缺乏足夠的財政撥款、政策制度等支持。以樂清市華方擔保股份有限公司為例,作為樂清目前規模最大、運作最為穩定的民營擔保公司,其公司注冊資金5000萬,專為中小企業提供小額貸款擔保業務,樂清建設銀行2009年度向其授信擔2.5億擔保額。2007年公司業務收入1059萬元,利潤總額767萬元;2008年業務收入654萬元,利潤總額407萬元;2009年,業務收入331萬元,利潤總額207萬元。根據中國建設銀行溫州分行的數據,擔保公司的收入利潤如圖4所示。
表中數據顯示,公司的擔保放大倍數為6.25倍(總放大倍數=杠桿系數*放大系數=6.25),即1億元的的擔保資本金最多可以擔保6.25億元的銀行貸款,沒有超過國家規定的10倍的放大倍數,屬正常經營范圍內。
根據表2的數據顯示,擔保公司雖然有2.5億的擔保額,但一年的利潤總額也只有400萬元左右,僅相當于一筆擔保業務的擔保額,意味著任何一筆擔保的代償對擔保公司來說都將是致命的,風險與收益存在著嚴重的不對等。同時,由于擔保機構的介入,為中小企業帶來了11663萬元的利潤,使政府獲得2916萬元可觀的所得稅稅收,而這兩者恰恰是風險分擔的缺失方。承擔風險與所得收益之間存在的矛盾,將不利于處在發展初期的擔保行業的進一步壯大和完善,政府、銀行應該進一步體現各自的風險承擔功能,建立科學有效的風險機制和擔保體系。
六、溫州中小企業擔保風控機制構建
擔保從本質上來說是降低風險的一種方式,銀行希望通過第三方擔保方的參與來規避貸款風險,而擔保機構正是從交易風險偏好差中獲取溢價利得,對高風險進行定價,以擔保的形式銷售給不同的需求企業。而擔保機構對風險的控制是除成本控制等常規因素外影響利潤的關鍵點,故形成操作性強的內外風險控制機制非常重要,不僅要完善擔保機構自身內部的可控機制,還要建立健全全社會科學系統的風險可控體系。
(一)風險的來源
1.道德風險。依據信用經濟學理論,在經濟運行的具體交易中,信息不對稱會引起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當擔保機構為企業提供擔保后,企業即使做出了錯誤的經營決策并引起了損失,它也不必承擔完全責任,還有可能得到補償,這便促使其傾向于作出風險更大的決策以獲得更大的收益。或者在取得貸款以后,改變貸款合同與擔保合同規定的貸款使用方向,使貸款風險增大,進而使得擔保風險增大。擔保過程中信息的不對稱性,增加了信用擔保機構的內在風險威脅。
2.經營風險。信用擔保機構自身由于經營管理水平、操作規程、從業人員道德及業務素質等方面的不完善性引起的軟風險。擔保行為有較強的人際關系性,不規范隨意性強的操作流程及運作方式,在擔保前、擔保中、擔保后會因審查不嚴、盲目承保、疏于監督而增加代償比率。
3.市場風險。中國信貸市場的信用體系仍不健全,中小企業等經濟主體信用觀念粗淺,還款意愿較低,部分企業通過各種途徑逃避轉嫁債務,而其信用行為缺乏嚴格的監督機制和懲罰措施,如此的市場信用環境,給擔保行業帶來潛在風險。
(二)風險控制機制
1.內部控制。
內部控制制度是擔保機構為保證擔保業務經營目標制定并實施的一系列舉措,除了加強反擔保即企業資產抵押、質押等傳統風險分散方式外,還可以探索新的風控方式,多維度構建風控渠道。
(1)保險公司承保。擔保公司可以為某一擔保行為投保,向保險公司繳納一定的保費,當擔保機構擔保的企業貸款違約,擔保公司承擔面向銀行的代償責任時,根據合同約定可以向保險公司獲取一定的賠付金。相比較普通險種,以較大概率發生事件計算從而適當提高保費費率,使得至少一家不發生賠付而均衡其他賠付所虧。
(2)集團(行業)互保基金。中小企業可以以會員制的方式抱團參保,每年繳納一定的風險金成為集團互保基金,互的連坐擔保方式使其成為單個擔保公司再擔保企業。同時整合上下游資源、客戶數據庫,方便審核客戶情況緩解信息不對稱。除此之外集團基金也可用作放大擔保比例,收益均攤,風險分散。
(3)自身操作規范:標準化操作流程,將科學評審機制與熟人打聽傳統方式相結合。包括將員工操作、申請審查、過程控制等各個方面制度化規范化,在打聽等方式的定性分析的基礎上,定量標準化風險及收益等。業務產品多樣化,完善利率差異化定價機制。首先,擔保額度多樣化,要根據申保企業資信狀況及擔保貸款風險度大小、數額和性質具體分析后確定其擔保金額:以貸款金額大小劃定擔保額度,以申保企業信用等級為依據確定擔保額度,以擔保金額與風險保證金的倍數為依據確定擔保額度,按擔保貸款種類確定擔保額度。其次,擔保利率定價差異化,確定擔保額度后,可根據信用等信息構建擔保費率定價工具:,Pd為擔保費率。C為擔保直接成本,G為擔保額,r為項目風險,Cr企業信用價值,ε為風險乘數。擔保直接成本是指擔保公司在提供擔保前對企業進行調查、評定、審核等信息甄選工作的成本;項目風險產生于企業貸款流向項目的盈利能力情況;信用價值包括了受保企業的信用評級價值、信用資產未嘗等級及違約回收率量值,以及債券重估現值帶來的價差。對信用價值、項目風險的考察后,通過調整擔保額度,來調節擔保費率。當受保企業信用價值較高、項目風險較低時,可適度放大擔保額度來降低擔保費率;當受保企業信用價值較低、項目風險較高時,減少擔保額度,提高擔保費率以彌補信息搜集等成本。同時,通過可升可降的差異化擔保費率來覆蓋各個風險點的利潤收入。
2.外部控制。外部控制,是指由政府部門介入,通過財政資金、政策傾斜、機構設置等形式,構建有層次梯度針對全社會擔保體系的創新控制機制。
日本,作為中小企業立法最為完善、政府扶持手段最多的國家,有著完善的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參照其體系框架,構建溫州信用擔保體系如下:
該中小企業信用擔保體系主要有兩個相互關聯的子系統:信用擔保協會、財政信用保險公庫,共同承擔著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信用擔保的職責。
這兩個子系統構成嚴密的兩級信用保證體系。信用擔保協會的基金由政府投入、金融機構捐助、公共資金導入(即向國家和地方行政機關借入資金)等形成,下屬若干擔保公司。財政信用保險公庫由政府全額出資,并且逐年增加。
中小企業擔保事業有限公司信用擔保業務的資金來源主要有四個渠道:其一,由一般會計和特別會計提供的資本金;其二,政府投資的保險準備金;其三,年中保險費收入;其四,信用保證協會回收債務時繳納的款項,其中政府投入占到一半以上。而其資金運用分為兩大類別:一是保險業務,即對擔保中小企業債務的信用保證提供其擔保債務的保險。保證協會代中小企業償還債務時,可從本公庫得到償還額50%~60%的準備金;二是貸款業務,即對信用保證協會融通其業務所需資金。
由于這種提供的擔保服務具有公共品的特性,政府在整個擔保體系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對擔保機構在稅收、后續資金注入、信息傳遞等方面給予相當大且必要的扶持政策,對于政府職能的履行是個重大的考驗。而政府調整政策可以設立特別公司債保險,將投資者的資金引入擔保體系,不但活躍了擔保市場,也分散了其資金、風險壓力。
參考文獻:
1.梁寶忠.擔保體系的構筑與全動態風險管理.中國經濟出版社,2007
2.李家軍.信用風險控制的博弈.西北工業大學出版社,2006
3.厲以寧.論民營經濟.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4.汪段泳.民營經濟論文精品選.北京大學出版社,2007
5.唐靈杰.論中小企業融資難破局.經濟師,2009(6)
6.樂清市統計局.樂清2005年統計年鑒
7.馬宇.金融體系風險分擔機制研究.經濟管理出版社,2006
8.于研.信用風險的測定與管理.上海財經大學出版社,2003
9.張維迎.博弈論與信息經濟學.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
10.孫啟.信用擔保與擔保機制的風險管理.北京理工大學出版社,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