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8-18 17:32:3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長期債券投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我國企業債券市場和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都處在起步和培育階段。這個階段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制度不夠完善、規模不夠大,風險相對較大,企業債券的供給不能完全滿足市場的要求。在發展過程中完善制度、控制風險,往往是管理部門考慮的重要因素。建立一個與我國國情和發展階段相適應的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是企業債券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根本保證。
一、中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
中國從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開始發行企業債券,由于風險失控,企業債券的兌付曾出現不少問題。2000年以后,企業債券發行管理辦法有所調整,改中央、地方兩級審批為中央一級審批,對確需發債的企業,在確定發債企業、額度和募集資金用途的基礎上,分批報國務院同意,由國家發改委會同人民銀行、證監會批準發行。
一是選擇優質企業發債,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把發行主體的償債能力作為發債的首要條件,堅持“有擔保但不單純依靠擔?!钡脑瓌t,選擇優質發債主體,并與貫徹國家產業政策和宏觀調控結合起來,安排好發行節奏,保證企業債券順利發行和市場秩序穩定。
二是防范和化解風險,增強投資者信心。堅持從發行到兌付的全過程管理,提前落實每一筆企業債券償債預案,著力防范和化解風險。不僅逐步解決了1999年以前的遺留問題,2000年后發行的債券兌付情況也較好。2006年制定了《企業債券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三是按照市場化、規范化原則,推進企業債券制度創新。主要包括:強化和規范中介機構的作用,在繼續發揮信用評級機構和財務審計機構作用的同時,引入法律認證程序;加強風險控制,按照《擔保法》審查擔保人的擔保能力,落實擔保責任;積極探索市場化發行方式,普遍采用實名制記帳式發行,還采用了“路演簿記建檔”方式,實行了債券期限、利率、計息方式的多樣化。
四是做好《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的修改工作。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對《條例》中的一些重大修改內容反復論證,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對《條例》進行了修改。
據不完全統計,1987年至2005年,我國累計發行企業(公司)債券3288.77億元。2006年已發行1015億元。近年來發行規模逐年擴大,增長速度大大高于間接融資,呈現了非常好的發展勢頭。
但是,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無論從規模還是制度建設方面都還比較滯后。產生這一問題的原因,除了管理理念和管理方式的問題外,信用體系不完善、破產還債機制不健全、法律法規建設滯后、中介機構信譽較低、機構投資者面臨的投資限制較多等,是重要的制度性原因。
首先,市場化退出機制不健全。所謂市場化退出機制,是指債券不能按期兌付時,按照市場化的運行方式解決償債資金來源,風險和損失由誰承擔的機制。由于我國缺乏受法律保護的破產還債機制,企業債券兌付困難時,主要靠政府買單,隱含著較大的道德風險和社會風險。在這樣的制度背景下,發展信用債券的空間受到制約。擔保還債機制雖然向市場化邁進了一小步,但是本質上只是風險的轉移。近年來,商業銀行擔保規模越來越大,使商業銀行或有負債規模越來越大,如果不進行改革,企業債券的發行空間將受到制約。
其次,信用體系不完善,發債企業償債意識不強。企業發行債券應當具備“借債還錢,好借好還,常借不難”的理念。但由于相當部分發債企業自我約束機制缺乏,重發債、輕還債的短期行為仍然存在。一些企業領導熱衷于債券融資和上項目,不重視償還債務,把償債問題留給后任領導,甚至依賴政府,把償債問題當作向政府部門要政策、要資金的籌碼。
第三,投資者的投資理念和風險意識有待改善。我國企業債券的投資主體主要是機構投資者,機構投資者應具有更專業的風險判斷能力和投資決策能力。但我國機構投資者的投資理念相對保守,只愿意購買經商業銀行擔保的企業債券。這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以信用為基礎的企業債券的發行。
第四,中介機構的作用沒有充分發揮。我們雖然已經在發行過程中引入了包括承銷商、信用評級機構、會計師事務所、律師事務所等,讓他們承擔各自不同的功能。但中介機構的素質與企業債券發行管理的市場化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存在承銷商全面協調力不夠、評級結果權威性差、財務審計不嚴、法律意見書過于簡單、中介機構不正當競爭等問題。需要更好的制度規定來促進其成長。
第五,發行管理制度還不夠完善。出于控制風險和符合產業政策及結構調整目標的考慮,主管部門在審批程序上做了比較嚴格的規定,導致審批環節過多、程序比較耗時、手續比較復雜、發行節奏不夠合理和產品結構比較單一等問題。在制度上進行更合理的市場化改革,是促進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必要選擇。
面對上述問題,如何更好更快地推動我國企業債券市場的發展,業內存在一些不同的看法和建議,但關鍵是要在發展過程中把握好規模擴張、風險控制和制度建設的關系。
(一)積極穩妥地推進企業債券發行管理的市場化
有觀點認為,應完全放開企業債券的發行,改為注冊制,不再要求擔保,完全依靠信用評級、信息披露和機構投資者的專業技能和風險識別能力,擴大企業債券發行規模,風險由投資者自行承擔。這是成熟市場經濟國家的發行機制,也是我們理想中的模式。但是應該看到,我們與發達國家在企業債券市場規模上的差距,本質上是整體制度和宏觀管理框架差異的結果。我國宏觀調控的內涵包含了結構調整、產業政策、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等不同于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內容。特別是在當前人民幣匯率和利率還沒有完全市場化、流動性過剩持續加劇的背景下,完全按市場化的模式管理企業債券的發行,單純追求發債規模差距的縮小,結果可能是災難性的。在市場約束機制、企業治理結構、信用體系、財務制度、法律體系和投資者的風險識別能力等方面都存在較大差距的情況下,完全放開企業債券的發行,可能會出現兩種結果:要么企業債券發不出去,要么走入“一放就亂,一收就死”的怪圈。這樣的局面應該避免。
在我國目前的發展階段,一個健康的企業債券市場至少應表現在五個方面:一是與宏觀調控目標相適應的合理規模;二是絕大多數能夠到期償還;三是少數問題產生的風險能夠解決;四是投資者能夠得到合理回報;五是融資用途的合理性。也就是我們既要考慮發債主體的融資需求,也要考慮債券投資者的合理回報,還要結合國家宏觀調控和結構調整的需要。否則,企業債券市場是難以實現可持續發展的。
(二)加強企業債券市場的基本制度和環境建設
無論是企業債券發行規模的擴大,還是發行管理的市場化改革,都受制于制度建設。因此,加快制度建設,是促進企業債券市場健康有序發展的基礎和前提。
首先,按照發行管理的市場化改革方向,簡化核準程序。目前企業債券發行管理制度的主要依據是《企業債券管理條例》,現行《條例》的部分條款已不適應市場發展的需要,如關于“企業債券的利率不得高于銀行相同期限居民儲蓄定期存款利率的40%”的規定已成為制約企業債券利率市場化的障礙;企業債券發行審批程序分為下達規模和審批發行兩個環節的規定也影響發行審批程序的簡化。在修訂后的《企業債券管理條例》難以出臺的情況下,有必要按照市場化改革的方向,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完善發行約束條件,在強化中介機構作用,加強對發行體信息披露監管的基礎上,逐步實現發行核準機制的市場化。
其次,要大力發展企業債券交易市場。一個有效率的交易市場體系,可以使投資者在發債企業兌付風險加大時,及時出售債券減少損失,并經過多級傳遞,使價格損失可以分散承擔。我國企業債券主要在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交易,在進一步發展、連通銀行間債券市場和證券交易所債券市場的基礎上,應逐步開設柜臺交易,形成多層次的債券市場體系,為投資者提供更多變現和分散風險的通道。
第三,要建立允許債權人申請發債企業破產還債的機制。在債券存續期內,當發債企業出現經營問題、債券可能產生兌付風險時,允許債權人向法院提出要求發債企業破產的申請,保護債權人的權益。建立允許債權人申請發債企業破產的機制,有利于促使發債企業改善經營管理,做到按期兌付?!镀飘a法》的修訂出臺,已經為這一機制的實施奠定了法律基礎。
(三)積極穩妥地創新企業債券品種、優化結構
在目前的制度條件下,創新企業債券新品種,滿足不同融資主體的個性化要求,也是推動企業債券市場發展的重要內容。一是要繼續發行擔保債券,不斷完善擔保還債機制。二是推進抵押債券的發展,以流動性好的資產為抵押發行抵押債券,當發行人不能按時兌付債券,通過變現抵押資產落實償債資金。三是擴大信用債券,選擇更多的優質企業在信用評級的基礎上發行無擔保信用債券,提高信用債券的比例,逐步把企業債券市場推向成熟。四是積極發展企業債券性質的市政項目債或收益類項目債,為我國城市化進程中的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提供有效的融資渠道。五是發展中小企業集合式債券,通過分攤方式降低規模較小企業的債券發行成本,為中小企業的直接融資提供通道。六是研究探索非公開發行企業債券,為特定機構投資者和特定發債主體提供直接的撮合機會,進一步降低發債成本。七是有選擇地允許部分在國內有較大直接投資規模的境外企業在境內發行人民幣債券,以減少外幣流入,減輕國際收支壓力。
二、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現狀和展望
從概念來看,我國目前的產業投資基金實質上就是私募股權基金,與目前正廣泛發展的創業投資基金有相似之處。國際上私募股權基金在近三十年發展規模不斷擴大,其收益率增長也明顯高于資本市場的其他投資工具,對全球性產業重組、企業增值管理等產生著重要影響。近幾年,一些海外產業投資基金開始參與國內重要行業和企業的股權投資,正在產生重要影響。
我國上世紀八十年代中期以來就陸續出現了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從目前情況看,創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在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去年十部委聯合出臺了《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其他相關政策也在醞釀之中。政策和制度環境正在逐漸完善,發展的速度在不斷加快。大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仍處在試點階段,到目前為止國務院只批準了中瑞產業投資基金、中比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天津渤海產業投資基金的試點。天津渤海產業投資基金批準的規模為200億元,通過有關方面就基金管理的具體方案所進行的艱苦組織和談判,已于近期即掛牌營業。
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股權投資基金的發展,對提高直接融資的比重、改善公司治理結構,促進自主創新和技術成果產業化、促進產業結構和企業組織結構的調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毫無疑問應該大力發展。但產業投資基金和創業投資基金的發展同樣需要相關制度和條件的配套。比如,我國的社會信用環境還不完善,信用秩序還比較混亂,專業性的組合投資機構和高素質投資隊伍還比較欠缺,多層次的資本市場特別是產權(股權)交易市場還不夠有效。這些因素都在不同程度上制約著私募股權基金的發展速度。
隨著公司法、證券法、合伙企業法、信托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頒布實施,私募股權基金設立發展的法律環境已經基本建立,私人資本和機構投資者的資金規模也日益強大,產生了越來越大的通過私募股權基金獲得更好收益的市場需求。一些地方政府和投資機構也正在考慮通過設立產業投資基金的模式,推動特定產業和區域的發展,推動企業的兼并和重組。在發展過程中,如何控制風險,仍然是管理層考慮的主要問題。一般認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不同于證券投資基金,其運作產生的風險不會外溢到社會公眾,因此應該在管理上更加市場化,推動發展的思路應該更加解放,管理監管的辦法應該更加簡單。這一判斷在私有制為主的市場經濟國家是沒有問題的。但我國的復雜性在于,參與發起大型產業投資基金的發起人大多是國有機構投資者,如保險公司、社?;鸬龋總€基金的發起幾乎都具有政府背景,這些機構的經營風險顯然也具有社會外溢性。這使得我們不得不在采取謹慎試點,在積累經驗和完善制度的基礎上逐步推進。
隨著已批準設立的幾家產業投資基金的有效運作和經驗積累,管理層將不斷加強制度建設,爭取在盡可能短的時間內完善產業投資股權基金發展的制度和政策環境,并加快推動多層次資本市場的建設,為各類產業投資基金提供高效的推出通道,從而最終推動我國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等私募股權直接投資基金的發展。
我國改革開放的總設計師小平同志曾經說過,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體系的效率,實際上也越來越成為現代經濟競爭力的關鍵。企業債券市場、產業投資基金、創業投資基金的健康發展,是金融深化的重要內容,不僅能擴大企業融資渠道、優化融資結構,還可以為廣大機構投資者擴展投資通道,為經濟發展輸送血液,為貨幣政策傳導提供平臺,具有戰略意義。在發展過程中,特別是金融開放的環境下,還會面臨許多新問題和新情況。無論是解決老問題,還是應對新情況和新問題,都必須從制度建設入手進行改革創新,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穩步推進。政府管理部門和所有市場參與者有著共同的責任,通過互動實現制度完善和規模擴大,并逐步走向成熟。
關鍵詞:小企業 新準則 資產負債表
2013年1月1日起,《小企業會計準則》(以下簡稱“新準則”)正式在我國小企業范圍內執行。新準則較大程度上簡化了小企業資產負債表的項目,同時也補充了一些新項目,使得小企業資產負債表更加一目了然,更具實用性。新準則下小企業資產負債表的簡化與向我國稅法趨同對降低小企業會計核算成本、便于報表信息使用者讀懂資產負債表、更好地披露小企業的經濟資源情況以及資本結構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對此,筆者對新準則下小企業資產負債表的編制與相關內容解讀發表一些淺見,希望能對小企業會計工作者和報表信息使用者有所幫助。由于筆者水平有限,不免有不足之處,望讀者批評指正。
一、小企業資產負債表的內容
根據新準則的要求,小企業資產負債表必須包括以下內容:
資產類至少單獨列示“貨幣資金”、應收及預付款項、“存貨”、“長期債券投資”、“長期股權投資”、“固定資產”、“生產性生物資產”、“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項目;負債類至少單獨列示“短期借款”、應付及預收款項、“應付職工薪酬”、“應交稅費”、“應交利息”、“長期借款”、“長期應付款”項目;所有者權益類至少單獨列示“實收資本”、“資本公積”、“盈余公積”、“未分配利潤”項目。
小企業資產負債表中的資產類應包含“流動資產合計”與“非流動資產合計”項目;負債類應包含“流動負債合計”、“非流動負債合計”與“負債合計”項目;所有者權益類應包含“所有者權益合計項目”。資產負債表還應列示“資產總計”、“負債和所有者權益總計”項目。合計、總計項目按其分類合計數填列,新準則下沒有發生變化。
新準則也保留了其他流動資產、其他非流動資產、其他流動負債、其他非流動負債等項目。筆者于小企業實地調查后認為這些“其他XX”項目使用頻率極小,盲目使用反而不利于披露資產負債種類的構成,非必要時不建議使用。
二、流動資產項目
“貨幣資金”項目按“庫存現金”、“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科目期末余額的合計數填列。新準則下“庫存現金”科目取代“現金”科目,并設置了“待處理財產損溢――待處理流動資產損溢”科目來核算未批準的現金盤盈、盤虧,可見新準則下要求小企業加強內部現金管理。
“短期投資”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短期投資”科目的會計處理只能為成本法,持有期間對公允價值變動不進行處理,也不計提“短期投資跌價準備”。這里的“期末余額”即為取得短期投資時的初始成本。
應收及預付款項主要包括:“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賬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等項目?!皯掌睋?、“應收股利”、“應收利息”、“其他應收款”項目均直接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皯召~款”與“預付賬款”項目根據明細賬中的同名科目和“預收賬款”、“應付賬款”科目期末余額方向分析填列,新準則下具體操作過程不變。但是新準則下應收及預付款項均不計提“壞帳準備”,若實際發生壞賬損失,則按直接沖銷法直接計入“營業外支出”。新準則一大亮點便是取消了各類減值準備的計提,筆者調查后認為小企業肆意計提各類準備會產生操縱利潤之嫌,新準則執行前一般也不計提各類準備,現在新準則明文規定,這利于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
新準則下“存貨”項目發生了較大變化,不但要求填列“存貨”項目所含科目期末余額的合計數,還需將存貨按“原材料”、“在產品”、“庫存商品”、“周轉材料”等細分存貨的明細項目。“原材料”及“周轉材料”項目分別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加計“材料采購”、“在途物資”、“委托加工物資”等相關科目期末余額中符合的部分后的金額填列;采用計劃成本法的最后還需加減材料成本差異?!霸诋a品”項目按“生產成本”等相關科目期末余額分析填列?!皫齑嫔唐贰表椖堪赐颇科谀┯囝~填列;開設“商品進銷差價”科目的小企業,最后需減“商品進銷差價”科目期末余額。存貨項目的明細項目也使小企業存貨的組成情況反映更加清晰,“存貨”項目及明細項目也均不得計提“存貨跌價準備”。相關項目變化:“原材料”項目取代原來“材料”項目;“周轉材料”項目取代“低值易耗品”項目,同時核算的存貨范圍擴大,“周轉材料”科目用于核算包裝物、低值易耗品,以及小企業(建筑業)的模板、腳手架等成本;針對小企業(農、林、牧、漁業)設置了“消耗性生物資產”項目用于核算小企業持有的消耗性生物資產的成本。
新準則不再增設“待攤費用”科目,資產負債表中同名項目也被取消。筆者認為這是新準則向我國稅法趨同的重要表現。待攤費用的核算符合權責發生制,但是其并不影響小企業的年度利潤及企業所得稅,所以核算待攤費用對小企業的意義不大。同時筆者經調查后發現,有相當部分的小企業并未按銜接規定的要求將上年度未攤銷完的余額轉入“預付賬款”或“其他流動資產”科目,而是轉入了“長期待攤費用”科目繼續攤銷。筆者建議:根據小企業待攤費用金額較小的現實情況,新準則執行后,若發生待攤費用,可以發揚新準則的簡化精神,將其直接計入當期損益或有關成本,無需再通過“預付賬款”核算。
三、非流動資產項目
“長期債券投資”項目按同名科目賬面余額填列。新準則下同名科目主要變化:取得長期債券投資時,相關稅費也計入成本;在應付利息日按長期債券投資票面利率計算利息收入;長期債券投資損失在實際發生后沖減長期債券投資賬面余額,計入營業外支出。“長期股權投資”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同名科目的日常核算采用成本法。長期股權投資損失在實際發生后沖減長期股權投資賬面余額,計入營業外支出。筆者認為,我國小企業中民營企業占相當的比重,這些民營小企業一般所有權與管理權不分離。民營小企業的所有者幾乎均以個人名義參與金融投資,以此避開投資收益所帶來的企業所得稅。這直接造成了小企業幾乎不會發生短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或長期股權投資,相關科目也就極少使用。新準則根據這一實際情況將上述投資的核算方法均規定為僅使用成本法,從而大大簡化了核算,符合小企業會計核算基礎薄弱的實際情況。
新準則下固定資產類項目的填列要求幾乎不變?!肮潭ㄙY產原價”項目按“固定資產”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外購固定資產的成本中不包含按稅法規定可以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固定資產原價”項目下設“減:累計折舊”項目,按“累計折舊”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小企業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發生改建支出和符合稅法規定的大修理支出計入“長期待攤費用”科目;“固定資產賬面凈值”項目按“固定資產”科目期末余額減“累計折舊”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新準則下不計提“固定資產減值準備”。“在建工程”項目和“工程物資”項目分別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其中“在建工程”科目也不計提“在建工程減值準備”。“固定資產清理”項目根據同名科目期末余額方向填列,借方余額直接填列,貸方余額以“-”號填列。
“生產性生物資產”科目為新準則下核算小企業(農、林、牧、漁業)持有的生產性生物資產的原價(成本)。“生產性生物資產”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減“生產性生物資產累計折舊”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新準則下不計提“生產性生物資產減值準備”。
無形資產類項目的填列類似于固定資產類項目。“無形資產”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減“累計攤銷”科目期末余額后的金額填列。新準則下不計提“無形資產減值準備”?!伴_發支出”項目按“研發支出――資本化支出”明細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新準則下“長期待攤費用”項目取代“遞延資產”項目,“長期待攤費用”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同名科目的核算內容在原先基礎上增加了已提足折舊的固定資產、經營租入固定資產的改建支出、固定資產的大修理支出和其他長期待攤費用等,并規定了攤銷期限。這對規范小企業會計行為有重大意義,防止小企業肆意將上述支出直接費用化。
四、流動負債項目
“短期借款”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相關要求不變化,不再贅述。
應付及預收款項主要包括“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等項目。其中“應付票據”、“應付利潤”、“其他應付款”項目分別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皯顿~款”與“預收賬款”項目根據明細賬中的同名科目和“預付賬款”、“應收賬款”科目期末余額方向分析填列,新準則下具體操作過程不變。新準則下應付及預收款項相關項目的填列幾乎不變化。
新準則下將“應付工資”和“應付福利費”項目合并為“應付職工薪酬”項目。“應付職工薪酬”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
新準則下將“應付稅金”和“其他應交款”項目合并為“應交稅費”項目。“應交稅費”項目根據同名科目期末余額方向填列,貸方余額直接填列,借方余額以“-”號填列。
“應付利息”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相關要求不變化,不再贅述。
新準則下流動負債項目總體變化不大。新準則下“預提費用”項目不再單獨列示,同名科目取消。日常核算時若發生“預提費用”,則按權責發生制的要求直接計入相關負債。
五、非流動負債項目
“長期借款”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長期借款”科目只登記本金,長期借款產生的利息費用計入相關資產成本或財務費用,也不再區分專門借款和一般借款。
“長期應付款”項目根據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長期應付款”科目核算的范圍不但包括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的租賃費,還新增了以分期付款方式購入固定資產發生的應付款項等內容。
新準則下新設了“遞延收益”科目,專門用于核算小企業已收到的需在以后期間計入損益的政府補助?!斑f延收益”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非流動負債的會計核算有所變化,但是資產負債表相關項目的填列要求幾乎不變化,操作較為簡單。
六、所有者權益項目
“實收資本”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另規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根據合同規定在合作期間歸還投資者的投資,在“實收資本”項目下增加“減:已歸還投資”項目單獨列示。
“資本公積”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資本公積”科目僅核算一個明細科目“資本溢價”,取消了“接受捐贈非現金資產準備”、“外幣資本折算差額”、“其他資本公積”等明細科目。
“盈余公積”項目按同名科目期末余額填列。新準則下盈余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任意公積金兩項內容,取消了法定公益金內容。
“未分配利潤”按“本年利潤”科目和“利潤分配”科目期末余額計算填列,未彌補的虧損以“-”號填列。具體操作步驟與執行新準則前相同,不再贅述。
新準則下所有者權益類科目較大地簡化了核算,相關項目的填列要求基本不變化。
綜上所述,通過小企業資產負債表,可以看出《小企業會計準則》的特色:日常核算向稅法趨同,降低了小企業會計核算成本;資產負債表項目和會計科目的名稱借鑒了《企業會計準則》,更加規范,利于報表信息使用者讀懂會計報表;大幅度刪減或簡化了《小企業會計制度》中不符合小企業會計核算實際的內容,充分考慮了小企業業務簡單、會計核算基礎薄弱的現實。新準則下新設了專門核算農業、建筑業等不同行業小企業的會計科目,相關項目在資產負債表中也有反映,筆者對此建議:既然可以單獨為不同行業設置會計科目,那么也完全可以為不同行業設置帶有行業特色的小企業資產負債表,這樣便能更好的滿足不同行業小企業的需求,也能使小企業會計負債表更加一目了然。
參考文獻:
[1]財政部會計司編寫組.小企業會計準則釋義(2011).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11,12
【關鍵詞】 持有至到期投資; 重分類;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企業會計準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下稱《準則》)第十一條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定義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額固定或可確定,且企業有明確意圖和有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資產。《準則》將企業的金融資產在初始計量時劃分為四類:第一類,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記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初始計量時即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記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第二類,持有至到期投資(主要指企業長期債券投資);第三類,貸款和應收款項;第四類,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并規定金融資產在存續期間重分類的范圍為:第一、三、四類不得重分類為其他三類;第二類滿足條件時可以重分類為第四類。
從以上重分類的范圍可以看出,只有持有至到期投資滿足一定條件時可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其他三類金融資產均不能或未規定可以重分類。
一、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的依據分析
《準則》對持有至到期投資定義的關鍵點體現在兩個方面:第一,有明確意圖,即投資者在取得投資初始計量時意圖就是明確的,除非遇到企業不能控制且難以合理預計的獨立事件,否則將會持有至到期;第二,有能力持有至到期,即企業有足夠的財務資源,并不受外部因素影響將其持有至到期?!稖蕜t》要求企業應當于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進行評估。如果投資意圖或能力發生變化的,應當將其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梢钥闯?持有至到期重分類的依據是企業投資意圖與能力發生變化。而將企業投資意圖與能力改變作為重分類的依據是不充分的。因為:
(一)企業“有明確意圖”和“有能力”將投資持有至到期只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
由于企業投資意圖和持有能力在很大程度上會受市場利率、投資收益、企業流動資金需求量、外匯風險、可利用的財務資源、相關法律法規等市場因素變化的影響,而這些外部因素的變化企業是無法控制、無法預料的,因此,可以肯定地說,企業初始投資時“有明確意圖”、“有能力”只是相對而不是絕對的。由于初始投資時的意圖與能力的不確定性,在投資存續期間每個資產負債表日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意圖和能力進行評估的結果只能是評估當時企業管理層的意圖相對投資當時企業管理層意圖的修正。因此,重分類的依據并不充分。
(二)重分類范圍設定合理性不充分
《準則》規定除持有至到期投資外的其他三類金融資產都不得或未規定可以重分類,如果初始投資時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短期債券投資),在企業改變投資意圖準備長期持有、滿足設定的條件時是否可以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長期債券投資)呢?又如,初始計量時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當資產存續期間明確投資意圖,滿足設定的條件時,是否可以重分類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交易性金融資產呢?為此,顯現出金融資產重分類范圍設定依據不合理、不充分。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的目的分析
《準則》規定由于出現企業無法控制、預期不會重復發生且難以合理預料的獨立事件所引起的,如重分類日距該項投資到期日較近;根據合同約定幾乎收回所有的初始本金;被投資單位信用狀況嚴重惡化;發生重大企業合并或重大處置;相關稅收法規、法律、行政法規做出重大調整等情況,使企業的投資改變“明確意圖”或“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最初意圖時,企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在存續期間可以不做重分類而可以直接出售。也就是說,在會計核算中“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的貸方不僅反映(1)處置已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2)重分類到“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同時也反映(3)未到期的持有至到期投資的處置。由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可以重分類其他三類,因此企業的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額,只是為了在“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賬戶中進行處置或等待處置。既然允許持有至到期投資未到期直接從“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貸方予以沖銷,那么,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就顯得很牽強,同時,使其核算增加了沒有必要的程序。
三、相關建議
持有至到期投資主要是指企業的長期債券投資。對持有至到期投資的定位與核算可以簡化進行:
一是企業債券投資初始計量時:若對該項投資有長期持有的目的,可以劃分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通過“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核算;若對該項投資為短期持有的目的,可以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債券投資)”賬戶核算。
二是企業債券投資后續計量時:當企業對該項投資長期持有的目的改變時,若直接處置,則從“持有至到期投資”賬戶貸方直接進行沖減;若不直接處置,則其余額保留在該賬戶直到處置。
因此,建議取消金融資產的重分類以及相關核算。這樣處理的優點體現在兩個方面:其一,初始計量時對投資按其目的進行長期或短期的劃分,因為長期與短期都不是絕對的,因此,不需要再進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劃分的考慮,避免企業無法控制、無法預料的諸多因素對企業投資合理性的影響。其二,因為持有至到期投資重分類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金額一般較大,重分類時持有至到期投資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的差額以及重分類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的變動都會影響到企業凈資產變動,取消重分類,將會從很大程度上減少市場變化對企業凈資產的影響。
【參考文獻】
摘要:在《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對事業基金的會計核算內容,進行了一些調整,在新制度下貨幣資金進行的長期債券投資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也都有了新的改變,本文就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事業基金的會計核算問題作出探究。
關鍵詞 :新事業單位;會計核算;事業基金
一、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事業基金會計核算的新規定
(一)貨幣資金進行的長期債券投資
長期債卷投資是指含年以內的固定的不變動的債券,這種類型的債券包含不是自己企業的債券、國債、金融債券等,它在一定時間內按利率收取利息,并且到期回收本金。長期債權投資,又分一次到期還本付息和分期付息到期還本兩種典型形式。如果要求的付息期是相同的納稅年度,在我國企業的所得稅都是按照年度來征收的,會依據權責發生制根本原則進行征收。如果企業的付息期不按年度來計算,那么在原則上年度納稅就不按照債權責任制度計算利率收入,在錄取納稅所得時,還要調整長期債權的投資成本,等到付息時再對成本進行調減。在投資成本上借記方登記為“事業資金”貸記方登記為“銀行存款”,在投資成本金額上借記方登記為“事業基金”貸記方登記為“非流動資產資金”,在一定的固定時間回收利息時,借記方登記為“銀行存款”貸記方登記為“其他收入—投資收益”,當投資為分期付息一次性還本時或者收回長期債券時,借記方登錄為“非流動資產資金—長期投資”,貸記方登記為“事業資金科目”。
(二)新制度下貨幣資金進行的長期股權投資的賬務處理
現代制度的長期股權投資,是指一些投資公司對被投資公司實施控制、影響程度較深的權益性投資,還包括對其合作經營的企業方面的權益性投資。新制度長期股權投資,包括公司持有子公司、合作企業的權益性投資,對聯合企業投資在權益法上有重大影響,在活躍市場上也包括沒有計量的權益性投資,對于持有比例大于50%的,存在控制關系,對于持有比例小于或者等于20%的不具有重大影響。在賬務處理上,借記為“事業基金”,貸記為“長期投資的非流動資產”在持有時間的固定時間段內獲得的利息,借記方登記為“銀行存款”貸記方登記為“投資收益”在轉讓不定期的長期股權時,借記方要記錄為“待處置資產損溢-處置資產價值”,貸記方登記為“長期投資”,在產生稅費時,借記方記錄為“待處置資產損溢點或者是處置凈收入”貸記方記錄為“銀行存款”,在期末應將長投賬面價值高于可回收金額的差額,在計提上做減值準備,在實際取得的價款金額中,與長期股權投資的賬面產生的價值差額,確認為投資損溢,在借方登記“銀行存款—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資本公積(借或貸)”在貸方登記為“長期股權投資收益(借或貸)”。
二、“事業基金”會計核算的具體變化
(一)會計科目變化的體現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對事業基金會計核算增設了兩個新的科目,“財政補助結余”“財政補助結轉”,這加強了財政資金的精細化和科學化。在事業基金上新設定了“經營結余”“事業結余”“非財政補助結轉”新科目,對事業基金的分配做了進一步的核算管理,規范了事業單位的余額分配和支出。舊制度事業基金一般分為兩個明細的大科目:分別是一般基金、投資基金,一般基金對外核算上是滾動結余的資金核算,投資基金的核算是對外投資部分的資金核算,新的制度取消了這兩個科目,領設立了“非流動資產基金”來核算凈資產。
(二)在對外投資上的變化
新制度在基金核算上不包括接受捐贈、固定資產對外投資上,事業基金的變化不涉及對外流動資產的投資和收回,在賬務核算上簡化了不必要的流程,舊制度的借記登記“事業基金—一般基金”改為借記“事業基金”,貸記“事業資金—投資基金”改為“非流動資產基金—長期投資”,在對外投資上科目進行核算時不需要對事業基金進行明確的核算。
(三)年末轉入口徑的變化
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在形式上,對事業基金的范圍做了新規劃,非政府補助的剩余分配和剩余后的分配金額是屬于事業基金的。傳統的事業單位的會計制度是規定的除營業總額與各項收支相抵后的事業結余,所以在口徑上存在變化。
三、新制度下事業基金核算的例子分析
某綠化事業單位建設平臺于2013 年11 月開工,1月份基建賬套數據,其中2013 年12 月31 日基礎建設撥款有100000 元是本年上級補助撥款,其余為該年中央預算撥款,該單位未納入財政直接支付。2014年基建賬套中設備投資中有20000 元使用銀行存款支付,待攤投資中有20000 元使用銀行存款支付,有10000 元使用現金支付,現金從零余額賬戶支取。2014 年1 月末基本建設總賬目并入賬套賬務處理的方式。
(1)借:零余額用款額度1200000
貸:財政補助收入———財政授權支付1000000
財政應返還額度———財政授權支付200000
(2)借:銀行存款100000
貸:長期借款———基建借款100000
(3)借:庫存現金2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20000
(4)借:在建工程———基建工程
———建筑安裝工程投資200000
———設備投資60000
———待攤投資40000
貸:非流動資產基金———在建工程300000
借:事業支出———項目支出———基建工程300000
貸: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250000
銀行存款40000
庫存現金10000
(5)借:預付賬款———基建工程
———預付備料款400000
———預付工程款100000
貸:在建工程500000
此會計分錄是根據新會計核算制度制定的,在賬目管理上較為合理,不存在科目對應管理不合理的現象,通過事業基金的核算抵消了舊制度的科目進賬核算,讓事業基金保留了下來。
四、新制度下會計核算改進的建議
新制度在并賬上應該格外注意,并賬不單是簡單的數字調整,還是內部交易的調整,在會計核算問題上要對會計信息的真實性進行核查,在業務往來的調整上注意賬目的抵消問題,在對外投資上要嚴格控制,不能使用事業基金進行投外投資,不能用事業資金進行交易活動,遵循新《事業單位會計準則》,對事業基金的財務狀況和業務活動情況的應用執行嚴謹。
綜上,事業單位的會計人員應該及時的學習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準確的把握事業基金的應用和財務規則,對事業基金的應用要嚴格遵守新《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規章制度,在事業資金的不合理占用行為,要積極的及時反饋,保障事業基金應用收支的平衡,從而促進事業單位的更好發展。
參考文獻:
[1]羅水秀.解析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事業基金的會計核算[J].商業會計,2014,(11):110-112.
[2]楊素珍,于潤吉.新《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中收入支出表的結構及填列方法[J].中國衛生經濟,2013,32(8):81-83.
債券市場或將趨好
在謝軍看來,中國債券市場的環境正在趨暖。美聯儲減息影響國內利率走勢,從而有利于國內債市的走牛。2008年使利率下降到3%,低于國內的一年定期存款4.14%的收益率,這對國內利率將形成很大的壓制,使債券市場的投資環境日益趨好。
據謝軍介紹,債券型基金可以投資國債、金融債、企業債、可轉債等多種投資品種。近期國債投資收益率在4%~5%,金融債投資收益率在5%~6%,企業債投資收益率略高,有的達到7%左右,可轉債具有一定的股性,投資波動率更大一些。該基金能夠根據不同債券品種的風險收益特征,進行靈活配置,獲取到期收益率。另外,基金還可以通過交易獲得資本利得。
新股申購助力收益
在債券基金的基礎上,增強型債券基金增加了新股申購這一重要投資領域,2008年的新股申購將給該基金的投資收益帶來何種影響?該基金在新股投資上又有哪些優勢?謝軍指出,2008年新股申購投資收益率預計將在10%~20%,這主要得益于2008年新股發行規模仍將維持高位,且新股上市首日大幅上漲的格局暫時也不會變化。這使債券基金能夠通過參與新股申購獲取超額收益。
基金在新股申購上的優勢主要有兩點。一是作為機構投資者,基金可以同時參加網下申購和網上申購,特別是在一些中小板IPO上,網下的中簽率往往是網上的10倍左右,其他IPO網下中簽率也明顯高于網上。二是基金對新股發行和上市定價均有專業研究優勢。例如,新股上市何時賣出的決策需要很多研究,當遇到建行、中鐵那樣上市定價低估,或者是中石油那樣上市定價高估的情況,基金公司通過研究做出正確決策,可以提高新股申購收益率。
企業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方式是發行企業債券。債券可以等價發行,也可以溢價發行或折價發行。在溢價或折價發行時,必須在發行期內進行攤銷。溢價或折價攤銷進入財務費用,沖減利息費用或增加利息費用。利息費用作為扣除項目,在計算應稅所得時可以從所得里扣除,納稅人利息費用的多少直接影響納稅人應納所得稅額的多少。攤銷方法有直線法和實際利率法兩種,兩種方法計算出來各年的攤銷額是不同的。因此,企業債券溢(折)價攤銷要對納稅人每年的應納所得稅額產生影響。
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對納稅籌劃的影響
2.1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直線攤銷法是指將債券的溢價按債券年限平均分攤到各年沖減利息費用的方法。
[例]大盛公司1994年1月1日發行債券100000元,期限為5年,票面利率為10%,每年支付一次利息。公司按溢價108030元發行,市場利率為8%。
2.2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企業債券溢價發行的實際利率法是以應付債券的現值乘以實際利率計算出來的利息與名義利息比較,將其差額作為溢價攤銷額[15]。其特點是使負債遞減,利息也隨之遞減,溢價攤銷額則相應逐年遞增。仍以上例為例,該公司債券溢價發行
債券攤銷方法不同,不會影響利息費用綜合,但要影響各年度的利息費用攤銷額。如果采用直線攤銷法,前幾年的溢價攤銷額都為1606元,而實際利率法的攤銷額為1357.6元、1466.2元、1583.5元、1710.2元、1912.5元,前少后多。前幾年的利息費用則大于直線法的利息費用,如93年多出248元,94年多出139.8元。公司前期繳納稅收較多。因此,由于貨幣的時間價值,大多數企業愿意采用實際利率法,對債券的溢價進行攤銷。
3結論
稅收籌劃是納稅人在履行法律義務的前提下,運用稅法賦予的權利,通過對企業經營、投資、理財等活動的事先籌劃和安排,盡可能節約納稅的一種方法和手段。企業實現稅收籌劃的途徑有很多,會計政策選擇是其中之一。通過會計政策選擇進行稅收籌劃,不影響企業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受企業內外部的經濟、技術條件約束最小,籌劃成本最低,因而,最具有可操作性。那么,稅收籌劃是否會成為企業會計政策選擇的動機,在此動機下進行的會計政策選擇將產生什么樣的經濟后果?基于對資產會計政策的選擇對納稅籌劃產生的影響進行的研究,就為企業提供了更多地合理避稅的方案選擇。
參考文獻:
[1]荷蘭國際財政文獻局.國際稅收辭匯[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3,198.
[2]梅格斯.會計學[M].北京: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4,776.
[3]印度稅務專家N.J.雅薩斯威.個人投資和稅收籌劃[M].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2,49.
[4]中華人民共和國財政部.企業會計準則[S].北京:經濟科學出版社.2006,23~24.
[5]ddLawrenceRevsine.DanielWCollins.W.BruckJohnsonkFinanciallReporting&Analysis[M].NewYorkMcgrawHill.2004,11~12.
【關鍵詞】合并會計報表 抵銷業務 會計處理
一、我國合并會計報表的合并范圍
1.母公司擁有其半數以上權益性資產的被投資企業,包括母公司直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母公司間接擁有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母公司直接和間接方式合計擁有、控制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權益性資本。
2.被母公司控制的其他被投資企業存在如下情況之一者,就應當視為母公司能夠對其實施控制:(1)通過與該被投資企業的其他投資者之間的協議,持有該被投資企業半數以上表決權;(2)根據章程或協議有權控制企業的財務和經營政策;(3)有權任免公司董事會等類似權利機構的多數成員;(4)在公司董事會或類似權利機構會議有半數以上的投票權。
二、合并會計報表抵銷業務的種類
1.長期股權投資項目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抵銷。
2.內部投資收益等項目與子公司利潤分配有關項目等的抵銷。
3.內部提取盈余公積的抵銷處理。
4.內部債權與債務項目的抵銷。
5.內部商品銷售業務的抵銷。
6.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的處理。
三、合并會計報表抵銷業務的會計處理
(一)關于母公司長期投權投資與子公司所有者權益項目的抵銷
借:實收資本(子公司)
資本公司(子公司)
盈余公積(子公司)
未分配利潤(子公司)
合并價差
貸:長期投權投資(母公司)
少數股東權益(子公司)(所有者權益×少數股東投資持股比例)
(二)內部投資收益等項目與子公司利潤分配有關項目等的抵銷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子公司)
投資收益(母公司)
少數股東收益(子公司凈利潤×少數股東投資持股比例)
貸:提取盈余公積(子公司)
應付利潤(子公司)
未分配利潤(子公司)
應說明的是,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抵銷是通過抵銷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中的項目計算確定的,也就是說,抵銷分錄中涉及的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中的項目都會影響本期“未分配利潤”項目的抵銷。本期合并會計報表利潤分配表中的“期初未分配利潤”項目的金額應與上期合并會計報表中的“未分配利潤”項目的金額一致,因此,上期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涉及的利潤表和利潤分配表中的項目在本期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均應用“期初未分配利潤”項目代替。如上期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的抵銷分錄為:借記“壞帳準備”,貸記“管理費用”,在本期編制合并會計報表時,應借記“壞帳準備”貸記“期初未分配利潤”。
(三)內部提取盈余公積的抵銷處理
在將母公司投資收益等項目與子公司利潤分配項目相抵銷時,已將子公司個別利潤分配表中提取盈余公積的數額全額抵銷。根據我國《公司法》的規定,盈余公積(包括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由單個企業按照當期實現的稅后利潤(即凈利潤)計提。子公司當期計提盈余公積作為整個企業集團利潤分配的一部分,應當在合并會計報表中予以反映和揭示。因此,在合并會計報表中必須再通過抵銷分錄將已經抵銷的提取盈余公積的數額調整回來。
1.對以前年度提取的盈余公積的轉回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子公司以前年度提取盈余公積*母公司投資持股比例)
貸:盈余公積
2.對本期提取盈余公積的轉回
借:提取盈余公積(子公司本期提取盈余公積*母公司投資持股比例)
貸:盈余公積
(四)內部債權與債務項目的抵銷
1.內部債權債務項目本身的抵銷
在編制合并資產負債表時,需要進行抵銷處理的內部債權債務項目主要包括:應收帳款與應付帳款、應收票據與應付票據、預付帳款與預收帳款、長期債券投資與應付債券(二者不一致的差額作為合并價差處理)應收股利與應付股利、其他應收款與其他應付款抵銷分錄為:
借:債務類項目
貸:債權類項目
2.內部利息收入與利息費用項目的抵銷
借:投資收益(長期債券投資確認的投資收益)
貸:財務費用(或在建工程)
3.內部應收賬款計提壞賬準備的抵銷
首先抵銷壞賬準備期初數,
借:壞賬準備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然后將本期計提(或沖回)數抵銷,抵銷分錄與計提(或沖回)分錄借貸方向相反。示例:某母公司本期個別資產負債中應收賬款8萬元全部為內部應收賬款,其應收賬款按余額的5‰計提壞賬準備,本期壞賬準備,本期壞賬準備余額為250元。子公司個別資產負債表中應付賬款8萬元全部為對母公司應付賬款。
(1)借:應付賬款 80000
貸:應收賬款80000
(2)借:壞賬準備 250
貸:管理費用 250
(五)內部商品銷售業務的抵銷
1.將期初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期初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貸:主營業務成本
2.將本期內部商品銷售收入抵銷
借:主營業務收入(本期內部商品銷售產生的收入)
貸:主營業務成本
3.將期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主營業務成本
貸:存貨(期末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4.對內部存貨計提跌價準備的抵銷的處理:
首先抵銷存貨跌價準備的期初數,
借:存貨跌價準備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然后將本期計提(或沖回)數抵銷,抵銷分錄與計提(或沖回)分錄借貸方向相反。但存貨跌價準備抵銷的數額應以內部結存的存貨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為限。
(六)內部固定資產交易的處理
1.一方的固定資產,另一方購入后仍作為固定資產
(1)將期初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貸:固定資產原價(期初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2)將期初累計多提折舊抵銷
借:累計折舊(期初累計多提折舊)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3)將本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營業外收入
貸:固定資產原價(本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
(4)將本期多提折舊抵銷
借:累計折舊(本期多提折舊)
貸:管理費用
2.一方的商品,另一方購入后作為固定資產
(1)將期初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貸:固定資產原價
(2)將本期購入的固定資產原價中未實現內部銷售利潤抵銷
借:主營業務收入
貸:主營業務成本
固定資產原價
3.內部交易固定資產清理期間的抵銷
(1)期滿清理分錄為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貸:管理費用
(2)超期清理分錄為
期滿當年抵銷分錄為:
①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貸:固定資產原價
②借:累計折舊
貸:期初未分配利潤
③借:累計折舊
貸:管理費用
超期使用不計提折舊,因此,超期當年不必做第三個分錄。
(3)提前清理分錄為
借:期初未分配利潤
貸:營業外收入(對以前年度折舊的沖銷)
研究中國利率政策,必須理解中國銀行業的市場化進程。
近年來,人民幣利率市場化改革取得了長足進展,實現了同業拆借利率、回購利率、國債和政策性金融債發行利率和二級市場收益率的市場化;擴大了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2004年1月1日,人民銀行還放開了對人民幣貸款計息方式的管理,借貸雙方可選擇采用浮動或固定的貸款利率計息方式。
中國的商業銀行現在仍以存款為主要負債業務、以貸款為主要資產業務,考察其利率風險,分析利率敏感性缺口,需要認真考慮資產負債的重新定價期限。有的觀點認為,商業銀行一年(含)以下的存款約占存款總量的80%,而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約占貸款總量的40%,于是認為中國的商業銀行體系有巨大的負債敏感性缺口,當利率上升時將會遭受巨額的利率風險損失。
實際上,問題并沒有想像的那么嚴重。按照現有的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金融機構定期存款以存入日所定利率計息,活期存款以提取日掛牌利率計息。由于存款利率管制,存款的重新定價期限與基準利率調整期吻合。再看貸款利率,金融機構一年及一年以內的短期貸款利率按照貸款合同簽訂日的相應檔次利率計息;2004年1月1日前,一年以上的中長期貸款利率實行一年一定(實際是一種準浮動利率方式)。據統計,2004年1~6月全國性商業銀行新發生貸款中,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固定利率貸款和浮動利率貸款約占全部貸款發生額的90%以上。這也就意味著,貸款計息制度改革前及改革以來發放的貸款利率的重新定價周期并不等于合同期,而是接近于基準利率的調整周期。因此商業銀行存款和貸款的重新定價期限是非常接近的,并沒有巨大的負債敏感性缺口。
金融市場的利率風險
如果在金融市場上普遍存在“以短搏長”的融資交易行為,在短期利率上升幅度高于長期收益率上升幅度時,的確會出現投資者拋售長期債券的現象。
所謂“以短博長”的融資交易,是指投資者通過滾動方式融入短期資金,投資長期債券,利用短期利率通常低于長期利率的情況進行套利交易。當短期利率保持穩定且收益率曲線呈現向上傾斜的正常形態時,這種套利策略是有效的。但是,當短期利率波動超過長期利率波動,甚至導致收益率曲線向下傾斜時,投資者就將面臨虧損,甚至由于短期融資償還困難,而被迫拋售長期債券。
融資交易只是一個普通的市場交易策略,本不會引起系統性風險。但如果缺少相應的風險揭示機制和合理的強制止損制度,個體的風險就有可能轉化為系統風險。特別是當投資人通過非法手段將風險轉移給第三方(如挪用客戶資金),投資人只享受收益不承擔風險的時候,道德風險引發的過度投機就難以避免。
融資交易的風險應該通過實施更有透明度的會計準則、完善托管、交易、結算等市場基礎制度來控制。對長期債券投資采取市價法估值就是風險揭示手段之一。同時,建立對風險進行交易的市場,運用市場規則通過正常的交易來轉移風險,有助于防范銀行體系的風險,有利于貨幣當局完善利率間接調控體系。
利率風險與利率調控
利率風險是客觀存在的,任何一國的貨幣當局都不會因為存在利率風險而放棄使用利率政策工具。
那么,中國是否具備運用利率進行宏觀調控的基礎?
有的觀點認為,借款人的預算軟約束將制約利率政策的效果,并由此否認在宏觀調控中運用利率工具的必要性。
作為資金的價格,無論管制利率,還是市場利率,都具有配置資源的作用。只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利率調控側重利益分配;在市場經濟的宏觀調控中,利率調控服務于維持人民幣幣值穩定并以此促進經濟增長的貨幣政策最終目標。毋庸置疑,中國已經確立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改革目標,我們不應該脫離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這個大前提,來抽象地探討宏觀調控工具的適用性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