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4-01 10:12:09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非遺保護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解讀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中的定義,“非物質文化遺產”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各個群體和團體隨著其所處環境、與自然界的相互關系和歷史條件的變化不斷使這種代代相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創新,同時使他們自己具有一種認同感和歷史感,從而促進了文化多樣性和激發人類的創造力。它包括口頭傳統和表述,表演藝術,社會風俗、禮儀、節慶,有關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識和實踐,傳統的手工藝技能等。非物質文化遺產由人類以口頭或動作方式相傳,具有非物質性或無形性、活態性或動態性、傳承性或延續性等特點,被譽為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民族記憶的背影”。
二、檔案館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全面記錄歷史
一般來講,地方檔案館保存著大量的具有地方民族特色的、記載著非物質文化遺產信息的檔案資料,特別是某些少數民族地區,尚保存著諸多完好的非物質文化信息。很多特殊載體的檔案,如剪紙、刺繡、皮影、面塑、紙扎、布貼、香包、印染等等,都與非物質文化遺產有關。由此看來,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檔案有著千絲萬縷的關聯。隨著社會的發展與進步,檔案館的文化功能日益凸現。檔案館在保存歷史史料的同時,輔之保存非物質文化遺產等相關的文化信息,不僅是對館藏的豐富與發展,而且也是對歷史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繼承,進而實現對歷史的全面記錄。
三、檔案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途徑
1、為申遺提供全面、完整的相關資料和鑒定憑證。第一,檔案館可利用館藏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調出第一手材料,為項目的申報提供大量翔實有力的佐證。第二,由于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無形性、動態性、傳承性的特點,非物質文化遺產會隨著時空的變化而改變。在申遺中,就可能出現大量無考證的記錄,檔案館館藏檔案的原始記錄就可為申報材料提供真實性鑒定。
2、建立、保存申遺過程中形成的檔案。在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申報過程中,從申報材料的填報、鑒定、審批到確定等一系列活動將產生大量的檔案材料。對這些材料的收集整理、保管保護便是檔案館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工作內容。該類檔案的主體是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和申報過程中形成的材料,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詳細情況,如存在地域、歷史、具體內容和表現形式、現狀、價值、瀕危程度等方面以及申報過程的詳細記錄,使調閱者通過檔案就能大概領略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全貌和申報的全過程。
3、對傳承人進行立檔保護。主要是對傳承人的各項信息進行登記保護,比如姓名、性別、年齡、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務、作品以及與作品有關的人文知識、自然知識等背景資料。這些檔案的建立和保存將為未來的研究和傳承提供極大的方便和依據。
鳳翔被稱為民間工藝美術之鄉,而其中能成為標桿和代表的便是鳳翔泥塑了。鳳翔泥塑產地主要集中在距鳳翔縣城東南四公里的城關鎮六營村,其作為我國傳統文化藝術,具有深厚的文化和藝術欣賞價值,得到了我國的重視,2006年5月20日經國務院批準列入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一方水土養育一方人,陜特的地域文化產生了鳳翔泥塑,在鳳翔泥塑的歷史發展過程中,受到陜西地域內不同時期的社會、文化、經濟和其他因素的影響,并在獨特的歷史環境和文化氛圍中逐漸成熟。然而這一手工藝術的發展還有待改建,同時這也反映出我國在“非遺”保護道路上對于如何價值定位、如何完善市場渠道等問題還有待明確。
1.鳳翔泥塑的發展現狀
聯合國科教科文組織在2003年通過了《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國際公約》。隨后我國也提出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策略,而且決定拿出專項資金來扶持民間手工藝,鳳翔泥塑被審批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胡深被批準為國家級傳承人,享受專項補助。國家級傳承人需要具備55年工齡這一條件,所以胡新民、杜銀被定為省級傳承人。泥塑村的藝人經常參加陜西省文化廳、陜西省藝術館等單位組織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活動,也會去到外省參與此類活動,借此機會向全國各地的人展示自己的手藝、作品,并可以當場出售。隨著鳳翔泥塑這門手工藝越來越被重視,有很多學校組織學生到六營村進行參觀學習,也有很多研究學者慕名而來,六營村因此成為了許多高校的實習基地。村頭有一個大院為鳳翔泥塑博物館,里面陳列著各類泥塑作品,這里也是鳳翔泥塑的傳習所和手工藝品專業合作社,村子里不善于銷貨的藝人都把作品交到這里進行統一銷售,此外,村子里面的泥塑訂單也隨之增多,因此泥塑制作已經不再是農閑的時候才做的事情,而是常年都在做,訂單量大的時候,自家的人手不夠,還會請來別人幫忙,主要進行制作白胚和勾線的工作,例如胡小紅老師在完成四年出口訂單的時候就聯手了三家一起制作,并且嚴格要求其精細度。當時做的是十二生肖的出口訂單,每一個動物的造型,每一筆勾線都要準確無誤,分毫不差,保證每一件作品的出口品質。聯手一起制作的一般都是女性,因為有的年輕女性沒有外出打工,在家帶孩子的同時就可以進行泥塑的制作,因此這里也是陜西省優秀婦女專業合作社,舉辦過“陜西省婦女創業就業項目(千名)手工藝品骨干培訓鳳翔泥塑初級培訓班”等培訓課程。
2.鳳翔泥塑發展存在的問題
當前,國家相關部門以及民間藝人對鳳翔泥塑的的傳承保護做了大量的工作,但是依然存在一些問題。首先,完全掌握鳳翔泥塑的制作技藝并非一日之功,需要長時間積累研究,單就勾線這一道工藝,看似很簡單的一根線條,下筆勾出來的效果大不相同,有些線勾好便覺得整個泥塑帶有靈氣,仿佛被賦予了生命,而有的則不然。所以鳳翔泥塑的傳承,對年輕從藝者要求很高,僅僅知道制作的工序和方法是遠遠不夠的,需要深入的理解和大量的積累,這樣才能使制作的作品不流于表面。筆者在調研中了解到,幫助胡小紅老師一起制作生肖泥塑的人中就有制作經驗三年以上的畫工,盡管如此,在畫龍角和耳朵的時候怎么都畫不出它的神氣,沒有四、五年以上的琢磨積累,是做不出像樣的作品的。這便是也有外面的人專門來到村子里學習這門技藝,然而沒學多久就放棄了,半途而廢的的原因,雖然這門技藝聽上去簡單,但真正操作起來還是比較復雜、繁瑣的,想得到一件精品,也要傾注不少的心血。正因為是拿作品說話,而短期內又看不到可觀的效益,所以現在一部分年輕人不愿從事這門技藝。其次,鳳翔泥塑傳統的傳承方式是口傳心授,代代相傳、流傳至今,但這種傳承方式的局限性阻攔了鳳翔泥塑在今天的成長。最后,物價上漲也對鳳翔泥塑的銷售產生了很大影響,生活必需品的價格提高了,如果泥塑的價格也跟著上漲,便會流失很多客戶,加之在緊張的市場形勢下,同行之間互相競爭,使得泥塑的價格不升反降,而市場上也有很多仿品出現,并不能保證其品質。
3.鳳翔泥塑的探索展望
關鍵詞:黃楊木雕 低迷原因 振興對策
中圖分類號:G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914(2013)07-190-02
樂清黃楊木雕以黃楊木的珍貴而聞名。與青田石雕、東陽木雕并稱為“浙江三雕”,傳承至今已有數百年的歷史。黃楊木雕的發展在歷史的長河中跌宕起伏,經歷了興盛和衰敗。黃楊木雕的制作工藝在木雕業中是獨樹一幟的,近幾年來,黃楊木雕的技巧發展正努力地吸收百家之長,取精華而作,使黃楊木雕的雕刻技法越來越純熟。但盡管如此,黃楊木雕的市場低迷仍未改觀。在中國第一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名錄里,黃楊木雕赫然在目,這并不值得高興,甚至可以說,黃楊木雕的發展已經到了岌岌可危的地步。
一、黃楊木雕市場低迷的原因分析
1.地域性制約。黃楊木雕做為傳統民間工藝,在本身的發展上就受到地域的影響,這在一定程度上制約了民間工藝的發展,諸如曲藝雜技流行于北方而消散于南方一樣,黃楊木雕的地域性也成了這一門技藝發展的桎梏。“千年黃楊難成柏”,黃楊木緩慢的生長周期使得適合制作黃楊木雕的材料愈加之少,如今在溫州樂清等地,適合制作黃楊木雕的材料已經微乎其微了,而遠自神農架、東南亞等地的黃楊木,除去在運輸途中的損耗和破壞,制作黃楊木雕的成本也大大增加。做為民間工藝,原本的概念應該是制作精巧,取材便利。而如今作為材料的黃楊木少之又少,導致收購黃楊木的成本大大提高。雕刻成本的提高,制約了黃楊木雕師的創作,為了維持日常生活的開支,很多的黃楊木雕師都無奈的降低了黃楊木雕的創作,這在無形中降低了整個黃楊木雕的活力。
2.現代工藝品的沖擊。1977年至20世紀末,這個時間段可以說是黃楊木雕最輝煌的時期,也是整個樂清黃楊木雕行業發展最迅速、人才倍出的一個時期。這個時期主要是改革開放后三中全會的召開,解決了當時經濟發展的重要難題,使國家的物質經濟得到了大大的提高。伴隨著物質經濟的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擺脫為吃穿住行煩惱的人們終于能將精力投入到精神生活的發展中去。大量的文化精粹在當時那個年代萌發出來,作為以黃楊木雕技藝聞名的樂清顯然不會失去這一大好時機。通過朱子常、葉潤周、王鳳祚等人的努力,黃楊木走出了國門,被世界各地人民所喜愛。
在社會發展的推動下,新科技漸漸取代了人們賴以生存的手工勞作,大量的新工藝制品進入到大家的眼球中。由于新時代科技的發展,原來手工制作的工藝制品漸漸被機器制品所替代,機器制品有成本低,損壞小的特點,這為工藝制品的行業帶來了大量的商業利益。而在這些用科技手段生產的工藝制品沖擊下,價格高昂的黃楊木雕漸漸被人們所淡忘,失去了市場競爭力的黃楊木雕給黃楊木雕雕刻師們帶來了不小的沖擊。科技工藝品的大量泛濫也導致工藝品行業參差不齊,大量的虛假產品使珍貴的黃楊木雕受到抵制的沖擊,越來越多的黃楊木雕在倉庫里發霉損壞。
3.新老脫節,各有千秋。黃楊木雕的發展出現了一個斷層,老一輩的雕刻師漸漸地被歲月侵蝕,而年輕一代甚少會對傳統的民間工藝產生興趣。IT業、服裝業等等行業帶走了大量的年輕人,浮華的物質環境讓現在的年輕人更加浮躁不安,對于需要精細對待的黃楊木雕行業很難受到年輕人青睞。如今,在黃楊木雕老師們帶領下的學徒,大多數都是半路出家做雕刻,有熟練的雕刻技法,但卻沒有很好的美術創造力。而身為美術學院的大量學子,他們有很扎實的美術功底,但卻沒有實踐經驗。在這種矛盾的沖擊下,黃楊木雕學徒對起色較慢的黃楊木雕行業漸漸失去興趣和堅持的信念,從而脫離這個行業。而美院學子們缺少實踐經驗,既不想埋沒又不想浪費才華,于是更多的美院學子投身到動畫動漫、廣告書畫等行業中去。黃楊木雕缺少新鮮血液的注入,愈發的失去原本的色彩。
這三點重要的原因使得黃楊木雕的發展產生了滯后,21世紀,大量的新文化概念進入了人們的視線,大量高新科技讓人們的眼光展望到未來的新事物,忽視了傳統工藝的魅力。直到樂清三科非物質文化博物館、樂清非物質文化遺產展示中心的建立,黃楊木雕才慢慢的走進大家的視野。今天,一些人接納了黃楊木雕,重視它的存在,黃楊木雕的市場也漸漸地在復蘇,但是,單純的市場復蘇并不能完全改變黃楊木雕的尷尬局面。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發揚仍然需要繼承和發展。針對制約黃楊木雕發展的三個元素,應該進行有效應對,以維系黃楊木雕的健康穩固發展,這才是改善黃楊木雕尷尬局面的重要舉措。
二、振興黃楊木雕的對策建議
1.克服地域性制約,實施全球性推廣。黃楊木雕因地域性制約導致成本增加,原有的南方市場已經不能滿足于固有的成本價格。在黃楊木雕的生產銷售上,將市場開拓到整個中國乃至世界,讓樂清黃楊木雕,樂清三寸人重新回到當初受世界各國友人爭相購買的時代中去。
市場的增加,帶動黃楊木雕的銷售,就會有更多的資金流入到黃楊木雕的生產中去。樂清作為黃楊木雕的起源地,將黃楊木雕的拓展出去是義不容辭的責任。如今,已經有多家博物館重點展示黃楊木雕,將樂清這一傳統的民間工藝再次延伸到小學生、中學生甚至是年輕人的眼前,黃楊木雕再一次的響徹在樂清的土地上。黃楊木雕的發展還有賴于把黃楊木雕的寶貴信息推廣到更多的地方,讓各方面的業界人士參與到黃楊木雕的關系鏈中,促進黃楊木雕的生產,推動黃楊木雕的發展,為黃楊木雕提供后繼的動力。
2.創新工藝,廣學博覽。黃楊木雕發展至今,大多是取材與民間寓言、神話故事和古典小說中的人物或情節。現代生活的發展與日俱增,更多的訊息改變著我們的生活,人們的創新意識和改造能力也大幅度的增加。為了將黃楊木雕的市場競爭力重新奪回,必須要有創新的工藝來提升黃楊木雕的藝術魅力。首先的就是自我藝術水平的提升,才能創作出更多更有價值的作品,將一些原本不能完成的高難度作品加工成形,讓人感受到黃楊木雕不同的藝術價值。其次是廣學博聞,在黃楊木雕的創作過程中,需要更多的創新思維,和新奇的美工構造,那么這就需要吸收更多的知識。這樣在創作黃楊木雕的時候能更好的為黃楊木提供一個完美的素材,將原本單調的黃楊木勾勒成一件件精美的藝術作品。最后,要時刻了解市場上工藝品的走向,讓黃楊木雕在發展的過程中能更貼近時代的需求,為黃楊木雕創造市場空間。有了市場空間的存在,黃楊木雕就有了與其他工藝品相抗衡的價值,再加上原本的固有價值和創作價值,就能為黃楊木雕在新市場中開拓出一片新的藍天。
3.相互學習,相互促進。現在黃楊木雕學徒空有雕刻技巧卻沒有豐富的美工底蘊,這是黃楊木雕行業難以提高藝術水平的癥結。因此,應將優秀的黃楊木雕學徒組織去美術學院學習,向美術學院的教授請教專業化的美術知識,在有了深厚的雕刻技藝同時,吸收高等的美術專業知識,這樣才能將自身良好的技藝功底發揮出來,以達到更好地創作黃楊木雕的目的。同時針對如今中國大量美術學院雕刻專業的學生們,他們有大量的美術知識和很深厚的美術學識功底,但卻缺少實踐上的應用和了解。黃楊木雕創作室應為這些學生們提供實踐的空間,在實踐的同時,將他們豐富的美術學識帶進黃楊木雕行業,伴隨著年輕一代學子新文化新思想的熏陶和改變,黃楊木雕行業中也可以產生新的氣息。美院的學生能將時代氣息注入黃楊木雕的創作理念,又能為黃楊木雕企業員工帶來大量專業知識。黃楊木雕企業的員工們既能將自身熟練的雕刻技藝傳授給美院的學生,又能更好地將技藝與美學知識相結合,為黃楊木雕的創作提供良好的環境。
黃楊木雕的發展是有前途和希望的,但同時也是艱巨的。為了更好地保護和傳承樂清當地非物質文化,有志于黃楊木雕事業的人們將在黃楊木雕的領域奮發學習,鞭策自己,提高自我,為這個需要保護的行業貢獻自身的力量和智慧乃至畢生精力。
參考文獻:
1.王曼編著.企業創新文化建設[M].化學工業出版社,2010
2.侯貴松編著.企業文化怎樣落地[M].中國經濟出版社,200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旅游開發;互動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非物質文化遺產又稱口述或無形遺產,這一概念是上世紀六七十年代開始興起,并逐漸向世界范圍內流傳開來。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來自某一文化社區的全部創作,這些創作以傳統為根據,由某一個體或一些群體所表達,并被認為是符合期望的文化和社會特性的表達形式,其準則和價值通過模仿或其他方式口頭相傳。”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探討
目前,學術界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的關系有不同的觀點,這些觀點存在一個共同點:保護與旅游開發存在著不可調和性。我們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工作中,要走出 “非黑即白”的二元論的悖論,保護與旅游開發不是只能存在于對立的兩面,二者也是可以相互融通的地方的。保護可以是開發式的保護,開發也可以是保護式的開發。旅游開發其實可以成為保護的一種手段,能夠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帶來經濟上保障,從實現更完善的保護;而保護也可以使旅游開發有更好的基礎,提供更加優質的開發資源,從而帶來更多的經濟價值。也就是說保護與旅游開發存在著一種互為手段、相互促進的同一性辯證關系。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對旅游開發的意義
(一)宣傳促銷旅游目的地的形象品牌價值
如今社會愈發重視一個地方的品牌形象,而文化內涵又是品牌形象的核心。而非物質文化遺產無疑可以增強區域旅游形象的文化內涵和特色,極大的提高一個地區的旅游形象。通過把非遺元素有效的融入到旅游形象之中,旅游地的整體品牌形象一定會變得更加生動,也更容易為廣大游客所喜愛。
(二)提升旅游產品層次,提升旅游地的審美、藝術、體驗價值
非物質文化遺產一種重要的旅游資源,其內容的多樣性是作為旅游資源的基礎,地域性是其獨具魅力不可替代的前提,文化性為自然風光的深度拓展提供了廣闊的發展空間。充分挖掘不同民族風俗習慣、價值觀念和手工藝術等非物質文化資源,提升了旅游地的審美、藝術、體驗價值,滿足了游客的體驗欲望,迎合了當代體驗游的趨勢。
(三)豐富旅游開發項目,增加旅游資源吸引力
非物質文化遺產往往是一個民族、一個地域文化藝術的精華所在。通過合理有序的開發和利用,形成獨具特色的旅游產品,增添旅游活動的吸引力。如在古建筑的參觀游覽活動中加入傳統手工藝制作、雜耍或傳統節日慶典等的表演,必然豐富旅游項目,增加旅游景點的吸引力。
旅游開發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
(一)旅游能激活非物質文化遺產,提高大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識
通過對非遺的旅游開發,一些被淡忘的民間文化被激活,出現了傳統文化的復興現象。如麗江的旅游開發使納西族的民族音樂和東巴文化得到了重視、保護與傳承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這使民族主體重新體味到自己文化的獨特與重要,恢復自己民族的自信心,從而更珍惜和保護自己的傳統。
(二)旅游能給非物質文化遺產注入保護資金
通過將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旅游開發的途徑,可以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注入充足資金。隨著非物質文化遺產開發的深入,創造的經濟效益也愈來愈大,這在很大程度上保證其保護措施不會因為資金鏈斷裂而無力施展,從而為非遺的保護提供了可靠的資金保障。
(三)旅游開發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挖掘與實現
非物質文化遺產價值中的經濟、文化和社會價值可以通過旅游活動的介入在實踐中表現出來。非物質文化遺產經過旅游開發成為旅游產品,首先實現其文化價值,向游客展現其獨特的文化內涵。其次是經濟價值的轉化,即通過旅游開發為旅游地帶來經濟收入,帶來經濟效益。最后是社會價值的實現,即旅游開發促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從被本地區內部的人員認可,發展到被該地區外的游客了解和欣賞,使得遺產的價值得到更大規模的傳播。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旅游開發的方式途徑
筆者從旅游開發的具體形式角度,認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有休閑演藝、節事旅游、旅游商品等開發模式,下面分別展開介紹。
(一)休閑演藝模式
非遺演藝產品是一種文化產品,是其核心競爭力所在。只有在充分挖掘當地的歷史文化、民族文化的基礎上,將主題、藝術形象與地方文脈相結合,并通過表演形式展現出來,才能形成非遺演藝產品的核心競爭力。進行休閑演藝產品的旅游開發時,要牢記始終保持自己的特色。
(二)節事旅游模式
節事旅游是以各種節日、盛事、賽事等的慶祝和舉辦為核心吸引力的一種特殊旅游形式,節事旅游目前已日益成為各地旅游活動的常備項目,在各旅游景點屢見不鮮。一些地方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已經通過策劃賽事、節慶、展覽等節事旅游產品來進行旅游開發利用,并且取得很好的效果。
(三) 非遺旅游商品
我們的非遺旅游商品的開發在全國各個旅游目的地歷來是一個薄弱環節,許多游客抱怨景點的紀念品種類單一,做工粗糙,根本談不上有什么文化內涵在里面。這與我們非物質文化遺產大國的聲譽是非常不符的。在這里要指出的一點是,我們在開發非遺商品時,應注意把非遺的工藝優勢轉化為旅游商品開發中的經濟優勢,把現代技術和理念融入非遺商品的生產中。
[結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和旅游開發是同一性的,只要對非遺的旅游開發合理,科學,實現非遺保護與旅游開發的良性互動是完全有可能的。一方面,通過旅游開發促進非遺的保護,另一方面良好的遺產保護又會大大的促進旅游的發展,這種互動應該是以后非遺保護與開發工作的必由之路。希望當地部門能夠積極探索有益的保護和旅游開發模式,實現桂林市非遺保護與開發的良性互動。(作者單位:山東大學歷史文化學院)
參考文獻:
[1] 魏小安, 旅游目的地發展實證研究.[M]北京:中國旅游出版社,2002
[2] 烏丙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與方法.[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
[3] 張仲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研究.[M]北京:文化藝術出版社,2010
[4] 張嚶,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旅游開發[J].樂山師范學院學報,2008(5)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 現狀 對策
中圖分類號:G122文獻標識碼:A文章編號:1009-5349(2017)13-0060-01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一)概念
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概念,本文將其分為兩種,一種是國際上的,另外一種是我國的。2003年3月在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大會上通過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公約》指出: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指被各群體、團體、有時為個人所視為其文化遺產的各種實踐、表演、表現形式、知識體系和技能及其有關的工具、實物、工藝品和文化場所。
而我國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規定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概念為:各族人民世代相傳并視為其文化遺產組成部分的各種傳統文化表現形式,以及與傳統文化表現形式相關的實物和場所。包括:傳統口頭文學以及作為其載體的語言;傳統美術、書法、音樂、舞蹈、戲劇、曲藝和雜技;傳統技藝、醫藥和歷法;傳統禮儀、節慶等民俗;傳統體育和游藝;其他非物質文化遺產。
(二)意義
不論對于哪個國家或者民族來說,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異常珍貴的,是一個民族或者國家人民代代相傳、生活勞作中所凝結成的文化,其本身具有非常珍貴的文化信息資源。對于當下的旅游形勢來說,保護和適當地開發地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方面可以增加地區的關注度,增加旅游者數量,另一方面,可以促使當地經濟水平的提高;從國際層面上看,保護和開發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可以增強我國在國際上的競爭力,提高國際地位。
二、沈陽非物質文化遺產概述
據不完全統計,沈陽非物質文化遺產現達169個,種類眾多,其中以相聲、民間故事、說唱藝術、舞龍技藝、皮影戲、滿族剪紙、老邊餃子等最為著名。
三、沈陽非物質文化遺產面臨的問題
(一)繼承斷流
文化遺產繼承斷流的問題一直存在,沈陽市也不例外,除了一些具有如老邊餃子等的實體店形式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外,其他沒有具體場所可依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基本處于瀕臨消失的邊緣。如吹糖人,也僅僅在路邊很偶然的情況下才能見到,何談會有很多藝術愛好者學習此技術。
(二)宣傳力度不強
以上文中的吹糖人為例,本人在沈陽生活多年,也僅與其有兩面之緣,再如民間故事、說唱藝術、舞龍技藝、滿族剪紙等特色非物質文化遺產,如果不是通過深入的調查了解,人們幾乎不會了解到其所展示的文化內涵,甚至是所在地。經調查走訪發現,就算是沈陽市內當地居民也有一大部分對本地非物質文化不了解,甚至沒有聽說過。
(三)保護措施不足
造成文化遺產的繼承斷流的原因,一種是政府對其所在地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措施不夠,或者保護力度不強、措施不夠具體。雖然沈陽自2005年全面啟動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之后,有些許成效,但是其保護措施依然沒有顧及到沈陽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方方面面,沈陽市內依然有很多加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品類沒有被列入非物質文化遺產。
(四)社會參與度不高
公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一般只是以外行人的立場觀看或者消費某種或者某幾種,幾乎不會親身參與到該類型文化的創作過程中去。對于這一點,相關部門也在加以改善,比如說舉辦剪紙活動比賽,但是在大眾追星、綜藝節目泛濫的情況下,這種拉近非物質文化遺產與公眾之間距離的措施效果也并沒有突出的作用。
四、建議
針對沈陽非物質文化遺產現存的問題,本文給出以下五點建議:
(一)加大宣傳力度
政府鼓勵媒體,或者媒體自發通過多種宣傳途徑,讓公眾了解、認識到最后熟悉什么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為什么要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并且在了解過程中,體會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和其內在趣味性,以便提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社會關注度。
(二)提高文化自覺
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提高到全民自覺參與保護活動的高度來,讓大家認識到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應該作為一種公民責任,自覺履行。
(三)開發與保護并存
讓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走進校園,讓有興趣的同學參與其中,并增加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活動的豐富性、趣味性,讓更多的人,參與到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來。
(四)建立社會參與保護的激勵機制
與政府協調多方合作,建立社會公信力和影響力,以一定現金激勵和獎項頒發來刺激人民對非物質文化的熱愛和關注,使非物質文化遺產不被破壞。(五)以文化旅游線路形式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
通過與旅行社合作,將非物質文化遺產列入旅游路線或者旅游產品之中,使游客在游玩的途中便可以體會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點和趣味性,以促進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宣傳和發展。
參考文獻: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主要方法
[作者]李榮啟,中國藝術研究院文藝理論研究所研究員。北京,100029
[中圖分類號]G0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454X(2008)02-0185-006
新世紀以來,黨和政府高度重視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把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并把這項工作視為功在當代、利在千秋的大事,統一部署、全面推進。經過幾年來的積極探索與實踐,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取得了一些有益的經驗和成果。在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中,我國政府和社會各界不斷總結經驗、摸索規律,總結出適合我國國情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原則,探索出具有中國特色、成效顯著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方法與措施,使保護工作穩步推進。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原則
(一)本真性保護原則
“本真性”是英文“Authenticity”的譯名。它的英文本意是表示真實的、而非虛假的,原本的、而非復制的,忠實的、而非虛偽的,神圣的、而非褻瀆的含義。上個世紀60年代“本真性”(也可稱為“原真性”)被引入遺產保護領域,并逐漸在世界范圍內達成理解和共識。1964年的《威尼斯》奠定了本真性對文化遺產保護的意義,提出“將文化遺產真實地、完整地傳下去是我們的責任”。1994年12月在日本通過的關于本真性的《奈良文件》肯定了本真性是定義、評估、保護和監控文化遺產的一項基本原則。世界遺產委員會明確規定本真性是檢驗世界文化遺產的一條重要原則,并要求真實、全面地保存并延續文化遺產的歷史信息及全部價值,明確提出被登錄的遺產不能是按照今人臆想過去歷史情況重建恢復的東西。這就是說,本真性是要保護原生的、本來的、真實的歷史原物,保護它所遺存的全部歷史文化信息。一項文化遺產的本真性是來自原初的可以留傳的一切之整體,從物質形態上的持續、文化環境的“本體真實”到它的歷史見證性。堅持本真性原則,有助于提高對文化遺產價值的認識,堅持正確的保護理念和實踐,有效地防止“偽民俗”和“偽遺產”占用可貴的保護資源和財富。
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我們堅決反對那種混淆真偽,在所謂遺產保護背后隱藏的種種非保護動機。尤其是反對把文化遺產的價值簡單等同于旅游經濟效益而由此造成的急功近利行為和對文化遺產的過度開發。我們還反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假活動,如有些人把民間口頭故事的簡潔和單純美,誤認為是單調枯燥,隨意地添加些情節或內容,人為地把故事拉長,使一些民間文學作品面目全非,搞得真偽難辨,可謂“假作真時真亦假”,真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反而得不到保護和傳承。事實證明,本真性是定義、評估、保護和監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項基本原則。
(二)整體性保護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整體是由無數具體的文化事象構成的。因此,這些文化遺產不是某些“代表作”和零散的“文化碎片”所能涵蓋的。我們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既包含著豐富多樣的內容和形式,又與特定的生態環境相依存。我們倡導的保護是以全方位、多層次的方式來反映和保存人類文化的多樣性、豐富性。所以,整體性是我們堅持的一個重要保護原則。所謂整體性就是要保護文化遺產所擁有的全部內容和形式,也包括傳承人和生態環境。這就是說要從整體上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加以關注并進行多方面的綜合保護。
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整體保護,首先是保護其自身的完整性。任何一種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由多種技藝、技能共同構成的,只保護其中部分技藝,是不能將其完整地傳承下來的,必須對其全部程序與技能實施全方位的保護。其次,我國民間許多習俗都與特定的文化生態環境緊密相依,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就要保護其生態環境。譬如,要保護民歌演唱傳統,使之流傳下去,只是整理歌詞、錄音、錄像是不夠的,必須設法保護民歌演唱活動最基本的生態環境,只有堅持活態保護,才能使之繼續活在民間。再次,物質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都是祖先留下的寶貴財富,雖然在具體形式、內涵、功能上有所不同,但它們都是中華民族精神情感的衍生物,是同源共生、休戚與共的文化整體,我們不能將二者割裂開來,而應當同時加以有效的保護,才能繼承完整的中華文化傳統。
(三)科學保護原則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植根于民間的活態文化,是發展著的傳統行為方式。它隨著歷史的演進和時代的發展,不斷地變化、更新,不可能一成不變。為此,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必須遵循科學的原則,即客觀地去看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變化,承認它的發展和流變。同時必須遵循非物質文化遺產自身傳承、演化規律,實行活態保護,不能人為地將其“化石化”。以文物的博物館式保護方式來保護,也不能以違背其自身演化規律的方式人為地改造,促使其脫離自身軌道去發展演變,失去其原有的文化基礎和文化神韻。
堅持科學保護原則,就要堅持以人為本。人是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和保護的主體,保護工作離不開人的作用。如果忽視了對人的關注與重視,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就會偏離正確的軌道。要尊重人(相關民眾)的現實需求,保護遺產不能以妨礙經濟發展、降低人的生活質量為代價。實施的保護方式與方法,一定要有利于人的全面發展和人與環境的和諧。還要尊重不同民族與人群的生活方式、風俗習慣乃至,在保護他們的精神意志不受侵犯的同時,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引導他們正確對待本民族的文化遺產,認真貫徹國務院關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指導方針:“保護為主、搶救第一、合理利用、傳承發展”,在保護工作實踐中正確處理好“搶救”、“保護”和“利用”的關系,正確處理好保護民族傳統文化與發展本地區經濟的關系,既能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弘揚光大,又能利用文化優勢促進經濟增長,取得好的經濟效益,實現文化與生產力的同步發展。
(四)瀕危遺產優先保護原則
作為一個歷史悠久、幅員遼闊、民族眾多的文明古國,中國擁有世界上最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然而,依據我們現有的國力、財力、人力,不可能將所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一并對待并統統保護起來。在這種情況下,就要區分輕重緩急,集中力量將那些處于瀕危狀態的優秀非物質文化遺產及時有效地實施搶救與保護,避免“人亡藝絕”的事件和“人間國寶”的消失。
貫徹“保護為主,搶救第一”的方針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來說,意義非常重大。“搶救”是目
前迫在眉睫的工作。隨著現代化的迅猛發展,農耕文明正在迅速瓦解,傳統的民間文化逐漸喪失了賴以生存的環境;伴隨著人類經濟的全球化,西方強勢文化暢通無阻地擴散,人們生活方式的改變和商業行為的侵蝕等,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發展構成了嚴重的威脅。無數珍稀罕見的民俗技藝和民間文藝伴隨著老藝人的逝去而銷聲匿跡,許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典型器物正在毀滅。如根據已出版的一些音樂辭典、樂器志等資料的記載,我國的民族樂器至少在500種以上,但目前人們經常使用的各種民族樂器(包括打擊樂器)卻不過幾十種,這意味著大部分古老的民族樂器正在被人們所遺忘。1982年我國有文字記載和演出活動的劇種尚有394種,但目前能演出的僅剩267種,有些劇種只有一個專業劇團在支撐著。民間剪紙、年畫、皮影、儺戲等民間藝術隨著它們生存環境的改變而日漸式微。與此同時,過去搜集整理的圖文資料、音像資料也面臨著“再度搶救”。因為,有些圖文資料已開始霉變、蟲蛀,多數錄音、錄像帶開始脫磁、變質。為了使祖先留給我們的文化遺產得到有效的保護,為了減少因搶救與保護不及時而造成的遺憾與損失,我們就要堅持瀕危遺產優先保護原則。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主要方法
在搶救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實踐中,我國政府不僅堅持正確的保護原則和保護理念,而且注重采取合理有效的保護方法與措施,使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且卓有成效。主要采取的保護方法有下面幾種:
(一)全面、扎實地推進普查工作
為了摸清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家底,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區、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的種類、數量、分布狀況、生存環境、保護現狀及存在的問題,文化部于2005年6月部署了全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計劃用3年時間,于2008年底完成。這次普查工作,是我國21世紀之初在全國范圍內開展的第一次大規模的非物質文化資源的全面、深入調查。為了給予普查工作全面科學的指導,2005年底,文化部了《中國民族民間文化保護工程普查手冊》。該《手冊》由100多位民間文化領域的專家合作而成,第一次將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分為16大類,即民族語言、民族文學、民間美術、民間音樂、民間舞蹈、戲曲、曲藝、民間手工技藝、生產商貿習俗、民間信仰、民間知識以及游藝、傳統體育與競技等;針對目前各地保護工作中普遍存在的普查標準不統一、普查方法缺乏科學指導、思路不夠清晰等共同問題,給予了比較準確和規范的梳理,這是迄今為止第一部全面、準確、規范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指南性工具書,是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工作的“指揮棒”。
這次普查工作做到了統一部署,分級實施。各地的普查工作按照三個步驟(普查準備階段、實地考察階段、總結評估階段)正在積極穩步地推進。在普查準備階段,各地區都結合本地實際情況,制定出了普查工作方案和工作計劃,明確了普查任務,確定了普查目標、方法、步驟,落實了人員配備,組織有關人員學習培訓。在實地考察階段,許多地區能夠因地制宜、因時制宜,根據不同情況采取不同的調查方法,如重點采訪、抽樣調查、開小型調查會、觀摩民間藝術家的表演、參與民間手工藝制作及民俗節慶活動等。在實地考察中,考察人員不僅止于文字記錄、文本及實物資料的收藏,而是充分運用現代科技手段,將數字技術、多媒體、錄音、攝像等多種新技術引入其中。隨后再將采集來的大量資料整理成檔案,輸入電腦,建立數據庫。例如:文化部、中國藝術研究院設立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數據庫;河南鄭州大學建立了中原民族民間文化資源數據庫;北京、浙江、湖南等地致力于將動漫技術應用到把口頭文學轉換成卡通片的工作并卓有成效;天津中華民族文化促進會與有關部門合作,1994年啟動的京劇“音配像”工程,歷時21年終于完成了一整套《中國京劇音配像精粹》,搶救留存下來115位著名藝術家的460出京劇,成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一個范本。
在普查工作全面展開后,各地區工作開展得不夠平衡。有些地區注重以點帶面,試點先行,取得經驗后再逐漸鋪開,工作步步深入、成績顯著。但也有的地區領導重視不夠,人員投入不足,對相關人員缺少系統培訓。雖然有計劃和方案,但不能狠抓落實,普查工作不夠全面深入。針對這種情況,各級文化主管部門還應該進一步加強領導,加強監督和檢查,及時掌握各地區工作進展情況,重視交流和推廣先進地區的經驗,使普查工作得以有序、有效地順利完成。
(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四級名錄體系
建立和完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是我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開創性意義的重要舉措。2006年5月20日,國務院批準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包括十個門類共518個項目,涉及758個申報地區或單位。同年10月,文化部以部長令的形式頒發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與管理暫行辦法》。每兩年申報一次的國家級名錄,2007年開展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和評審,評審結果將于2008年公布。在建立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基礎上,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名錄體系逐步完善。目前,全國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都已建立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據統計共有3832項。國家、省、市、縣四級的寶塔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正在逐步形成,初步實現了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分級保護。
由于各級政府對申報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重視,各地相繼掀起了前所未有的“申遺”熱潮,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傾注了極大的熱情,各省都希望有更多的項目入選國家級名錄,這是一個值得贊許的好現象。但是,在目前的“申遺”熱潮中,存在著一些錯誤的觀念和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從近年來的申報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情況來看,有些地方政府官員重申報而輕保護、重開發而輕管理,習慣于走“申遺”的過場,把各項“申遺”活動搞得轟轟烈烈、有聲有色,把“申遺”的成功當作目的,以此來積累政績、擴大影響。他們對于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的申報成功,感到皆大歡喜,但歡喜之后,卻沒能把保護工作做深做細,甚至把“申遺”混同為直接保護。還有一些地方政府官員,由于嘗到過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為他們發展旅游產業帶來的巨大經濟效益,便想借水行船,把當地擁有的杰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迅速轉為“文化資產”,使其商業化、產業化,成為賺錢的工具。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他們只是想把本地榮登國家名錄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發展本地經濟的品牌,急于開發利用而淡忘了管理保護,致使一些地區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開發工作比保護工作更快,甚至把某些名錄出售給企業家,被冠名和大肆宣傳,而在開發過程中很多保護工作卻未能落到實處,短期的現實利益壓倒了長遠的文化關懷。這些做法實在是令人堪憂。如何把“申遺”的熱情轉化為正確的保護理念和積極的保護行動,從而切實使保護工作落到實處,使那些經過層層甄選出來的杰出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以弘揚光大,這是文化界、學術界不得不認真思考的重要問題。
(三)認定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活態文化,它的傳承是以人為載體的。加強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是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關鍵環節。為了有效地傳承和保護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鼓勵和支持代表性傳承人開展傳習活動,2007年6月5日,文化部公布了第一批民間文學、雜技與競技、民間美術、傳統手工技藝、傳統醫藥等五大類226名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產生了廣泛的社會影響。各級文化部門和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保護單位對首批代表性傳承人的傳習活動給予支持,正在著手采取文字、圖片、錄音、錄像等方式,全面記錄傳承人掌握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表現形式、技藝、技能和知識等,有計劃地征集并保管代表性傳承人的代表作品。為了使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保護工作制度化,文化部已制定了《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討論稿),此辦法對國家級名錄項目的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標準、權利、義務和資助等做出了規定,在經過廣泛征求意見,修改完善后,不久將會正式下發。一些地方政府也對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工作非常重視,不少省都已公布了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如云南省已經命名了三批省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遼寧省開展了第二批民間藝術家、優秀民間藝人評選工作。江蘇、陜西、河南等省,先后制定了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辦法。一些省市重視對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為他們發放生活補助費,安排他們授課帶徒,展演、展示他們的優秀作品,對他們的傳承活動進行檔案登記、數字化存錄等。總之,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已得到了各級相關部門的重視,已成為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重中之重。
為了進一步做好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傳承人的認定與保護工作,目前還面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文化部公布的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都是個人,沒有代表性傳承團體。據調查了解,一些民間藝術如木偶、昆曲等,個人無法擔負起一門藝術的傳承使命,只能由有諸多優秀藝術家組成的團體來進行傳承,而且在這樣的團體中很難確定誰是代表性傳承人。在“第二屆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蘇州論壇”的分組討論會上,泉州木偶劇團團長王景賢就指出,木偶劇是集體演出和傳承的藝術,很難確定團里誰是代表性傳承人。因此,在評選認定第二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人時,是否能考慮增設代表性傳承團體的問題主管部門應給予重視。其次,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應該有統一的標準。目前國家尚未出臺傳承人評選標準的專門文件,各省都是按各自的標準操作。由于標準不盡相同,認定的傳承人就有差異。對此,有專家指出:“必須有一個全國性的統一評選傳承人的標準,各省才能根據這一標準進行科學、合理、規范的操作。建議文化部盡快出臺一個評選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文件,其中應包括傳承人的定義、傳承人的覆蓋面、傳承人的權利和義務、有關的獎懲制度、享受生活補助的界定方法、傳承人的評選方式等內容。”為此,期待文化部盡快出臺《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認定與管理暫行辦法》。再次,應建立健全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的保護機制。要以人為本,加強科學管理。各級相關部門應定期對傳承人的傳承情況跟蹤評價考核,組織專家對傳承人的傳承工作和成果進行學術性、專業性的分析和總結。及時淘汰不合格者,確保傳承人的優秀性和使命感。
(四)建設文化生態保護區,實現文化生態的整體保護
文化生態保護是文化遺產保護的重要內容。為了使民間原生態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下來,我們就應該重視與其緊密相依的文化生態環境的保護。雖然在廣大時空背景中,要把活態的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保持在原始的自然狀態下使之不發生變化是不可能的,但是,在一個局部的特殊環境中,采取相應措施,使原生態民間非物質文化遺產存活較長時間,并擴散其影響,是完全可能的。一個民族有一個民族的文化,每個民族文化又有與眾不同的特色。建立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村),既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設立最安全的屏障,又能將民族文化遺產真實狀態地保存在其所屬的環境之中,使之成為“活文化”。從1988年起,文化部開始命名“民族藝術之鄉”、“特色藝術之鄉”。十幾年來,全國涌現出一大批具有濃郁民族特色和藝術風格的藝術之鄉,促進了當地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物質文明的建設。事實證明,劃定文化生態區(村),認真加以保護,是使非物質文化遺產立體生存的有效方式。
目前,建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已成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它標志著我國文化遺產保護工作進入一個活態、整體性保護的新階段。文化生態保護區是指在一個特定的區域中,物質文化遺產(古建筑、歷史街區與村鎮、傳統民居及歷史遺跡等)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口頭傳說與表述、傳統表演藝術、民俗活動、禮儀、節慶、傳統手工技藝等)相依相存,并與人們的生活生產緊密相關,與自然環境、經濟環境、社會環境和諧共處的生態環境。《國家“十一五”時期文化發展規劃綱要》提出,“十一五”期間,我國將建立10個國家級民族民間文化生態保護區,對非物質文化遺產內容豐富、較為集中的區域,實施整體性保護。2007年6月9日,文化部正式批準設立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實驗區,這是我國第一個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實驗區包括福建的泉州、漳州、廈門三地,這里是臺胞的主要祖籍地,也是閩南文化的發祥地和保存地。到2020年左右,基本形成較為完善的閩南文化生態保護區保護體系。目前,全國不少地區也正在根據當地的民族和地域特點,積極探索開展文化生態保護區的方式方法。如安徽省和黃山市立足于歷史悠久的徽州文化,對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建設非常重視,設立了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專項資金,制定出的《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已通過專家評審論證,正積極將“徽州文化生態保護區”申報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湖南省湘西苗族土家族自治州編制了《關于建立國家級生態保護區的報告書》;廣西壯族自治區制定了《中國紅水河民族文化生態保護區規劃綱要》有關《國家級文化生態保護區命名與管理暫行辦法》(征求意見稿)已由文化部起草完成,正交由社會各界廣泛討論,修改完善后會盡快出臺。
文化環境是社會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文化環境是指在特定的時空中存在的,能夠體現或影響人的思維方式和行為習慣的各種文化因素的總和,它主要包括物質形態、制度形態、觀念形態、活動形態和心理行為形態五種表現形式。它由文化的方方面面在人的內在心理和外在環境之間的交互作用而產生。文化環境的熏陶功能、教育導向功能、社會輻射功能、凝聚功能和娛樂調節功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發揮著其他幾方面難以企及的作用,因此,我們必須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文化環境的構建。
一、重視物質形態文化環境的創建
物質形態文化環境是指影響非物質文化遺產整體性保護的一切物質條件的總和。一是指實實在在的客觀存在物而表現出的文化,它包括大多具備收集、記錄、整理、保存、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關信息及資料功能的博物館、文化館、圖書館、檔案館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研究基地等的物質條件。二是指非物質文化遺產物化在物質產品中的文化,如民族民間工藝用品、郵政紀念封等。《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中明確指出:“各級圖書館、文化館、博物館、科技館等公共文化機構要積極開展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和展示,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專題博物館或展示中心。”有鑒于此,高度重視物質形態文化環境的創建十分必要。
首先,加強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博物館、文化館和研究基地的建設。一方面博物館等上述機構應做好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普查和記錄建檔工作,這是構建物質形態文化環境的先決條件和基礎。通過普查工作深入了解、挖掘存在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并對其進行記錄歸檔。由于非物質文化具有很強的“生命性”和“活態性”,不像有形文化那樣是靜止不變的,因此,對它的記錄和保存不能僅僅采取單一的文字記錄方式,而是應采取錄音、錄像、拍照、文字等多種方式進行真實、全面、視聽結合的立體記錄。在此基礎上利用數據倉儲技術對非物質文化遺產進行確認、歸類、整序、組織研究等,建立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數據庫,系統有效地實現非物質文化遺產各種信息和資料的保存。另一方面就是要定期或長期在圖書館、文化館等場所進行非物質文化遺產多種形式的陳列展示。如,圖書館可設立專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專架,提供豐富的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文獻信息資料;也可利用自身的資源和功能優勢,宣傳和介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各種知識,如專題圖片展覽、聲像展覽等。博物館等機構則可提供專門的展覽中心,陳列展示與非物質文化相關的物品和聲像資料,并可依托館藏的有形物品,對無形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制作技藝、習俗禮儀等過程進行充分展示。各地的博物館、文化館等還可邀請當地的民間藝術、民間技藝的傳人、大師等來館展示他們的技藝、絕活等。多種場館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陳列展示能大大增加社會民眾接觸和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機會,在無形中提高他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認知和關注程度,同時也為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多樣化的展示空間。
其次,國家要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經費的投入。2004至2006年,我國財政每年投入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專項經費2000萬元。為加強國家級名錄項目的保護工作,2006年國家財政支付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補助經費4000萬元,并撥付各地,再由各地安排保護工作專項經費。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長期而持久的工作,國家與地方財政的投入與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這樣做能確保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物質投入,保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正常進行。
再次,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物化在物質產品中的文化建設。為了不斷提高廣大民眾主動參與保護和承擔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職責的文化自覺,一切與文化相關的機構如旅游、郵政等等部門必須要有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民族意識,加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物化在物質產品的生產和銷售,要通過生產物質文化產品如郵票、旅游冊、文化工藝品、玩教具等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構建非物質文化遺產物化在物質產品中的文化環境。
二、著力制度形態文化環境的建設
制度形態文化環境主要指為了滿足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需要而建立的各種典章制度和法則及固定的體制所體現的文化。主要包括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組織機構、管理機制、政策法規、決策規劃、行為規范、公約條例、規定辦法、實施細則等等制度。以法律法規等形式能強調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和意義,明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糾正不恰當的保護措施,懲處破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徑,規范廣大人民群眾的行為和作風,保證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和發展工作的正常運行,是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發展的支持和保障系統。
如何著力制度形態文化環境的建設呢?我們認為,首先,政府要進一步加強立法,這是從制度上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一條重要路徑。隨著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不斷深入,國家先后出臺頒布了一系列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法規及文件,如,2005年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確立了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方針和目標,對建立協調有效的工作機制,形成有中國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制度等作了明確要求。隨后,國務院又下發了《關于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要求各級政府從對國家和歷史負責的高度,從維護國家文化安全的高度,切實做好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并決定設立我國的“文化遺產日”。緊接著,國務院下發了《關于公布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通知》,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以后又公布了第一批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名單,這對建立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和保護傳承人具有重要的示范和推動作用。其次,國家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面向群眾、服務群眾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組織、管理機制和傳承機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是一項專業性強、涉及門類廣的工作,在保護工作中,我們既要充分發揮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的作用,也要充分發揮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專家委員會的作用,要組織專家委員會以及各大專院校、科研院所的專家學者,開展旨在探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方式及保護的資源建設、隊伍建設、管理模式和工作機制等重大實踐問題和基礎理論的研究,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科學保護提供理論基礎和決策參考。另外,一些地區也要盡快制定和建立保護各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法規和保護工作機制,以推動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良好開展。
三、力求觀念形態文化環境的營造
觀念形態的文化環境主要是指主導和制約著非物質文化的,包含著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思想意識、價值觀念、生活信念等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物質載體、精神溝通的手段,如各種書籍著作、文學藝術作品及信息化時代下的網絡語言等。書籍、文學藝術作品、網絡語言以其存在的廣泛性能在很大范圍內用多種方式和手段呈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信息,傳遞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理念。良好的觀念形態的文化環境不僅能隨時增進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廣泛了解,更能有效傳遞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正確觀念。
良好的觀念形態文化環境的形成有一個歷史積淀的過程,也有一個培育、創造、發展的過程,它要經過不斷錘煉,不斷培育,才能在文化傳承中得到升華。創設良好的觀念形態的文化環境可通過以下幾種途徑來實現:第一,利用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書籍著作傳播正確的觀念導向。書籍具有較強的知識權威性,編輯出版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門著作或在相關書籍中納入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能讓人們系統、全面地了解和接受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各種知識,其中所傳達的思想和理念也能幫助人們形成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正確觀念。第二,利用形式豐富的文學藝術作品多角度多樣化地表現保護與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主題。故事、小說、舞蹈、美術、戲劇、影視等多種形式的文學藝術作品能在潛移默化、輕松愉悅的氛圍中傳遞保護與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信息和觀念,促使人們在藝術形式的陶冶和影響下不知不覺中產生思想上的共鳴。因此,鼓勵、支持、倡導不斷創作反映保護與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主題的優秀文學藝術作品是創設良好觀念形態文化環境的重要途徑。第三,發揮網絡語言的獨特功能,從觀念形態層面上構建良好的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網絡文化環境。隨著計算機和網絡的普及,網絡語言逐漸成為了一種新型的傳遞信息以及交流與溝通的手段,且在功能方面具有高效性、快捷性、廣泛性等特點。利用網絡搭建呈現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平臺,建立、規范和完善有關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門網站,采用網絡論壇等形式圍繞非物質文化遺產問題,展開廣泛的交流與溝通等均能發揮網絡語言在保護與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方面的獨特功能。如,通過解說文字、靜態圖像、三維動畫以及其他相關視頻等形式來展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容;也可通過設立相關網站等形式來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相應內容實現網上和遠程訪問;還可在數字博物館中利用先進的虛擬現實技術來打造一個生動逼真的三維虛擬環境,讓觀眾與館藏品之間實現互動。數字化非物質文化遺產平臺的構建不僅為廣大的社會公眾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提供了隨時可接觸的環境和互動形式,更為非物質文化遺產開拓了廣闊的表現空間和多元化形式。
四、強化活動形態文化環境的創設
活動形態的文化環境主要指與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或為廣泛宣傳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而進行的各種展覽、巡游、演出、比賽、論壇等等活動。以活動形式存在的文化環境在一定程度上能擴大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播和對社會公眾的影響力,提高人民群眾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全社會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意識,同時,也能給傳承人展示技藝、傳授技藝和交流的機會與空間。如,中國木版年畫展、中國民間剪紙藝術精品展、中國傳統紡織技藝展、中國皮影精品展、中國木偶精品展、“光明來自東方造紙、印刷與保護”展以及中國少數民族文物展等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專題展覽活動,既能體現民間藝人巧奪天工的技藝、奇思妙想的靈感,又能從多方位、多角度展示我國豐富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彰顯我國民族文化深厚的內涵,幫助人民群眾提高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認識。又如,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珍稀劇種展演活動,從全國各地國家級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珍稀傳統戲劇項目中精選文化內涵豐富、演員演出技巧出眾、劇種和劇目富有特色的珍稀劇種,社會公眾能在那里欣賞到我國目前優秀的珍稀和瀕危劇種,進而激發人民群眾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再如,舉辦為探討和研究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中的重要課題“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生態區的設立及保護模式問題”等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論壇、講座活動,既能使社會公眾更多地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豐富內涵,也能為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探尋一條科學的、健康持續的發展道路。總之,通過各種展覽、巡游、演出、比賽、論壇等活動,借助各種活動的特殊魅力和教育所起的作用,能對社會公眾的思想品德、行為規范、生活方式等方面產生直接的或潛移默化的影響,能使他們受到哲理的啟迪、心靈的感悟、情操的熏陶,從而提高他們辨別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工作中的是非、善惡、美丑的能力。
創設良好的活動形態的文化環境,首先,各級部門應經常性地組織各種與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相關的活動,并加大媒體對其的宣傳、展現力度,通過豐富多彩的活動形式吸引人們的關注和參與。其次,還可依托民族和社區的傳統風俗習慣和節慶禮儀活動進行宣傳。由于其活動本身就是一種十分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因此更應加大保護和支持力度,保障活動得以延續和流傳。
五、加大心理行為形態文化環境的構建
心理行為形態的文化環境側重指人們心理層面上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觀,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自覺、保護意識,以及由此引發的行為習慣等。保護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一旦缺乏人們正確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觀及文化自覺,非物質文化遺產必然難以得到保存、積累和發展。教育既是文化得以保存的工具,也是文化傳遞的工具,因此,教育能使一代又一代人經濟而高效地獲取自己的民族文化,使我國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得到保存、繼承和發展。不僅如此,教育能對個體心理、行為的形成起到不可忽視的重要作用。由此可見,良好的心理行為形態的文化環境創設,教育是關鍵。
發揮教育在構建心理行為形態文化環境方面的作用主要可從以下三方面入手。首先,要通過教育形成全社會廣泛參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文化自覺意識。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教育目標,選擇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相關教育內容,能有效系統地幫助人們了解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內涵,認識保護發展非物質文化遺產對民族文化傳承、對保存民族文化的完整性與豐富性等方面的重要意義與價值,進而形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覺意識,養成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覺行為。其次,要通過教育培養人們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情感認同。教育應關注人們對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情感。人們只有從情感態度上真正認同并喜愛民族的非物質文化,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才能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持續的自覺意識和自覺行為。因此,從教育目標的確立、教育內容的構建、教育方法的選擇上都應充分考慮受教育者的情感因素,努力使其產生對我國非物質文化的積極情感。再次,要通過教育提高人們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行為能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其中的很多表現形式與藝術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系,因此,對其的了解需要人們具備一定的文化感悟及藝術鑒賞、藝術表現能力。借助教育能有效提高人們對非物質文化的感悟理解能力及對其中所滲透的藝術形式的鑒賞、體驗和表現能力,這樣能使人們在更大范圍、更高層次上顯示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自覺行為。
關鍵詞: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理論研究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我國民族文化的精華,是歷史留給我們的豐富資源。我國各民族在長期的歷史發展進程中創造了豐富多彩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近年來,由于經濟的飛速發展和城市化的加速,人們的生活方式發生了巨大變化,非物質文化遺產生存的環境不同程度地遭到影響。很多傳統習俗發生變化,許多藏在人們心中的文化記憶漸趨淡化,一些藝術門類在人們的視野中面臨消亡的危險,一些掌握絕技的老藝人年齡越來越大,一些依靠口傳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正在不斷消失,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面臨著各種環境的考驗。
早在上世紀初人們就意識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價值,開始呼吁民眾加以保護與利用,并且出臺了一系列的保護措施,但是由于連年戰亂和革命運動使人們無暇顧及這一領域。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改革開放的深入,民眾對自己生命本真的的探尋更加迫切。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環境保護,既不能像自然環境保護那樣劃出一個空地,只要對之不進行人為的干擾就可以;也不能像人造景觀那樣,可以按照主觀設計來進行構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不是退回來魚牧、農耕的經濟形態,也不是回到四代同堂的社會結構,也不是要完全改變人們現在的生存價值理念。文化遺產的環境保護,更確切的說,只能是調節、變化、處理好文化遺產與文化環境、地域環境、社會環境的關系,讓文化遺產有一個適應其生存、保護的生態位置。
一、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依賴于良好的文化環境
從文化的視角來看,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對于人類文化自身的存在和生存同樣具有重要的意義,它在很大程度上將有利于我們樹立全新的文化生態觀,有利于保護文化多樣性和保護文化傳統,有利于文化的創新與繁榮。文化是歷史的發展中人類所創造的,而文化遺產保護的核心是人,基礎也是人,文化遺產的傳承所依賴的也是人,非物質文化遺產的特質不僅在于其是文物與各種絕技資料,更及于創造文化遺產、展演絕藝的“人”。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最好的方法與途徑,即將它與人的生活方式再度的結合,讓其作為人的生活方式而存活著。
人類所有的文明是由各種不同文化所組成的。全世界有數量不同的各種文化,不同文化有著自己獨特的價值與領域,但文化的存在價值和利益之間的關系是不均勻的。文化環境包括區域地理環境:一個民族由以生存、活動的區域場所和自然資源,在區域地理環境中產生的物質生產方式:形成該文化的經濟基礎,構建在前述兩個層次上的社會組織形式:形成該文化的一套社會政治制度。各民族所賴以生存、活動的特殊文化土壤,決定不同的民族文化形態及其獨具個性的文化特征。
非物質文化遺產是一種比較弱小的文化。作為弱小文化形態,非物質文化遺產普遍面臨著文化空間被占擠的威脅。因此國際社會在上世紀世紀以來大力提倡保護文化遺產和保護文化多樣性的思路,是對文化霸權主義的一種批判,也在很大范圍和程度上保護了不同文化之間應有的合法權益。非物質文化不僅是一個國家和民族文化成就的標志,也是許多民族、群體的基本識別標志與形象。
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注重結合地域環境
地域性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產生和發展的重要先覺條件之一,同時也決定了我國各地各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迥然不同的形式和特色。由于我國擁有遼闊的土地和由此而形成的南北迥異的地域性文化,才會產生如此豐富多樣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資源。不同地區的文化風格各異,五色繽紛,需要因地制宜。
保護好文化遺產各種形態在我國當前文化遺產保護實踐中具有重要現實價值。國內一些地方為了眼前的小利益,在建設中無視文化遺產和文化空間的存在與保護,強行拆遷與破壞,對文化遺產和文化空間加以人為破壞或改造,使得許多有價值的文化遺產或文化形態毀在機器下,令人惋惜。一些地域性很強、很有特色的非物質文化遭到破壞,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因為過度發展旅游經濟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文化空間和藝術表達方式失去原有特色和完整性,非物質文化遺產不但沒有獲得很好的保護與利用,反而受到了不可逆轉的破壞。這兩種情況在當前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現狀中普遍存在。文化遺產和文化空間被破壞使得非物質文化遺產參與各方的各種文化權益受到破壞。這些情形與我們堅持以人為本、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科學發展觀、構建和諧社會的時代使命相悖離。因此,努力提高全社會尤其是政府部門的文化保護意識,重視在實踐中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參與各方所具有的文化權益,實現不同地域文化對非物質文化形態的利用價值,對實現人民文化的豐富生活,對非物質文化遺產本身和保護事業的健康發展都具有重要意義。
三、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應注重順應社會環境的發展
在我國文化遺產的保護與傳承,政治環境往往起到重要得作用。很長的一段時期,政府將一些民間信仰、民俗活動視為封建社會迷信活動的范疇并限制,特別是期間,有很多國寶毀于一旦,很多文化遭到洗劫。改革開放以來,我國對傳統的文化形態的認識發生了很大的改變,人們逐漸認識到民族文化的重要性,文化生態保護被提上日程。眾所周知,經濟與文化的辯證關系:經濟是基礎,政治是經濟的集中體現,文化是經濟、政治的反映。一定的經濟政治決定一定的文化發展,一定的文化又反作用于一定的政治與經濟,并給與重大影響。因此,文化生態的保護離不開社會經濟環境的依托,經濟環境在文化遺產項目的保護與傳承工作中起著支撐作用。只有經濟環境的發展與變化,才能給予文化遺產項目提供良好的社會存在空間,更好地推進傳承與保護的進行。
就我國目前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現狀,應采用層層遞進的傳播方式。一方面要培養研究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專業人才;另一方面,要在人民群眾層面大力宣傳和提高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只有提高了具有一定文化知識的人群的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意識,進而從整體上提高全民的保護素質。在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過程中,要想完整地保存和建立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原生態生存環境是不可能的任務,政府應拿出專項資金,設立非物質文化博物館來保護。
四、結語
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最重要的是有個良好的人文環境。社會需要營造良好的人文氛圍。非物質文化遺產體現著中華民族的生命力和創造力和凝聚力。非物質文化遺產是民族精神的重要標識和民族歷史文化的活化石,是民族精神和人民智慧的生動體現。先民們創造了豐富燦爛的非物質文化遺產,我們要進一步加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保護、開發和利用,并在傳承、發揚光大優秀傳統文化的基礎上,努力適應時代要求和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文化需求,創造出更多新的優秀文化成果,不斷增強中華文化的魅力和生命力,推動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譜寫更加燦爛輝煌的新篇章。
參考文獻:
[1]蘇衛軍,邱麗娟,王仁衛. 論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的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