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9-24 15:54:44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法律法規合集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 罷工權 權利與利益 審慎規制
作者簡介:王也,華東政法大學政治學與公共管理學院,研究方向:勞動法與社會保障。
一、 罷工行為及其合法性評判
罷工“通常是指某個雇主的全體雇員或相當大一部分同時一致地停止工作。罷工一般發生于勞資糾紛。” 也就是說,罷工是一定數量的雇員為了改善勞動待遇而采取的在工作場所集體停止勞動的行為。中國正處于向市場經濟的過渡中,由于勞資矛盾的激化和勞工訴求得不到正當保障,我國的集體勞動爭議有明顯的上升趨勢,其中不乏一些自發性的罷工事件。由于我國現行的法律沒有禁止罷工,卻也并沒有明確規定公民享有罷工的權利,頻繁出現的罷工事件也就引起了學界對于我國自發罷工之合法性的爭論。
對于勞動者自發罷工的法律性質,大致上有兩種截然相反的意見,即“合法說”和“違法說”。“合法說”的代表人物是常凱、陳志武等,它是當前學界比較占主流的觀點,認為我國的憲法并沒有明確禁止罷工行為,而按照民權“法無禁止即自由”的觀點,我國的罷工行為并非違法。而面對學界對自發罷工的群起支持,董保華、侯玲玲等人則保持了謹慎地態度,并對勞動者自發罷工的違法性進行了深入的剖析。“違法說”與“合法說”的爭辯很大一部分是關于是否合法的判別標準問題,即在我國法律并無規定的情境下是支持“法無明文即自由”還是“法無授權即禁止”。
經過對罷工性質的分析,筆者傾向于支持“罷工違法說”。罷工權并不同于一般的自由權或人權,因為在國際的罷工研究中,它被公認為一種勞動者集體行使的違背勞動契約并對雇主的經濟權造成一定侵害的特權。罷工權的規定是基于勞資集體協商過程中雙方力量的不對等而產生的,即在協商中資方因其對生產資料的所有地位往往處于強勢,必須相應賦予勞動者以相應的制約手段從而實現力量對等狀態下的平等協商,因此,本是違法和違約行為的罷工一經確定為權利,就必須相應地免除其民法和刑法上本應擔負的責任,也就是說,罷工權的本質并不是一種天然的權利,而是對侵權行為應負法律責任的免除。由于罷工對正常的社會秩序和法律秩序也造成了很大的破壞,各國法律對罷工權都采取十分謹慎的態度,所以不應該采取“法無禁止即自由”的法理邏輯,所以在憲法和法律對這種免責沒有明文規定的情況下,應當遵守相應的部門法律和勞動契約,只有在法律明確賦予罷工權的情況下,勞動者才能夠取得這種“妨害勞動契約的特權”。
當然,對于“違法說”的支持并不是說我們應該禁止罷工,恰恰相反,其實主張兩種觀點的學者都提倡對現行的制度安排進行改革,也就是說“合法說”和“違法說”在強化罷工行為的規范、保障勞動者罷工權上是達成共識的。
二、 權利爭議和利益爭議辨析
(一)罷工只能存在于利益爭議
在市場雇傭關系下,按照爭議的內容來劃分,可以將勞資爭議劃分為權利爭議和利益爭議。利益爭議往往是因為確定原有協議或者變更現有權利義務關系而發生的爭議,在這類爭議之中,雙方并不存在明確的約定,而爭議的發生一般源于雙方對即將確立的權利義務關系有不同的要求。權利爭議屬于“履約”的爭議,在權利爭議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已經事先被法律和契約進行了規定,而利益爭議是“締約爭議”,是勞動者和資方就將來的利益安排和分配發生的爭議,在利益爭議中,雙方的爭議不存在可以作為裁判標準的契約或者法律制度安排,因此在利益爭議中才允許雙方采取罷工或者關廠等壓力手段以達成妥協。我們不能夠過分重視和夸行為的意義,日本勞動學界的主流觀點強調“勞工三權”應該以團體協商權為核心,其他的兩項勞動基本權只不過是達成團體協商之手段,因此所謂正當之爭議行為僅限于團體交涉事項之達成為目的,此即罷工行為的目的正當性要件。罷工行為是附屬于勞動者團體協約制度而存在的,罷工并非獨立存在的一種基本權利,而是附屬于團體協商制度的一種保障制度,而團體協商制度是達成利益爭議之妥協的主要手段,所以罷工只應該存在于利益爭議中。
(二) 罷工不能與權利爭議相聯系
我國的一些學者在一方面了解許多國家的立法都對罷工進行了嚴格的限制并且罷工只限于以訂立集體合同為目的,另一方面卻又對罷工行為進行不加分別的支持,認為“罷工作為一種市場經濟客觀存在的社會現象,由于企業長期對勞動者利益的侵害和不合理的管理,使得工人無法忍受,這種爭議難以通過仲裁和法律途徑徹底解決,所以不得不走向罷工” ,認為“工人爭取自己權利的最后手段是什么呢?就是罷工” 。企業不履行《勞動法》、拖延發放工資、不符合勞動條件等行為屬于權利爭議范疇,權利爭議是執行既定的契約和法律所產生的爭議,如果雙方按照各自的責任合法合約地作為,爭議是不會發生的,即使爭議發生了也可以通過調節、仲裁、訴訟等方式進行解決。在一個法治國家,公權力是爭議當事人通過國家所指定的制度和程序來解決矛盾的最后保障,爭議解決的最后手段應該是憑借法律這一主權者的意志。
三、我國罷工問題的制度局限與法律規制
在當前市場經濟不斷發展、勞資爭議不斷涌現的情況下,我國的勞資群體性爭議相關制度及立法已經相對落后,不能夠很好地調整社會上不斷出現的集體性勞動爭議以及停工罷工行為,這就必然要求我們改進立法,在完善相關條件的基礎上賦予勞動者團體協商中的罷工權,并且嚴格規范其合法性要件,既保障勞工權利又維護社會穩定。 (一)改造工會,促進工會作用的發揮
不難發現,我國近年發生的諸多罷工事件都有一個相同的特點,即罷工基本上是自發的夜貓罷工,很少有工會組織的領導或幫助。在國際社會中,工會一般是勞動者自發組織的團體,代表勞動者利益并領導勞動者參與集體協商和團體行動,只有工會領導的罷工才符合主體正當性要件,受到法律保護。相較之下,我國工會則是按照“自上而下”的方式組織,盡管工會是以社會團體的名義組織行動,但是我們看到的卻是完完全全的行政化組織和行政化行為。工會作為一個社會團體,是介于政府和市場之間的,在應對市場失靈和政府失敗中是不可替代的力量,如果我們將工會定位成政府的附屬機構,那就僅僅是擴大了政府行政的廣度,而當政府失靈發生時,工會組織就只能擴大這種失靈。在堅持黨的領導和工會的一元化基礎上,我們要改造工會就應該做到促進工會的民主化、社會化以及工會的去行政化。
(二)確立罷工權并嚴格規范其合法性要件
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和勞資沖突的不斷顯現,我國應該盡快將罷工的合法化提上日程,而將罷工立法引入制度設計層面,我們應該認真確立罷工的合法性要件,勞動者的罷工行為如果是符合要件的,那就屬于合法罷工,受到法律的免責,勞動者的行為不構成侵權或者違約,而企業應該正常承擔其勞動法上的義務。相反,如果罷工不符合合法性要件,則為非法。
我國臺灣的學者主張結合日德兩國立法的原則,從主體正當性、手段正當性、目的正當性和程序正當性四個要件來概括罷工行為的合法性。我們可以從這四個方面入手,對我國的罷工立法進行相應的制度安排。
首先是主體正當性。一般具備罷工的正當性權利的主體應該是集體交涉的主體,在大多數發達國家,集體交涉的主體只有工會,因為集體利益的爭取必須應該由廣大工人建立的代表工人利益的自治組織實現,并且以工會為主體行使罷工權也避免了“野貓罷工”的混亂對社會穩定造成的破壞。
其次是目的正當性。罷工行為本質上是附屬于集體協商制度的,所以只有以達成集體協議為目的時,罷工行為才具有目的上的正當性。履行合同發生的爭議屬于權利爭議,權利爭議已經存在相應的法律規定和契約合意,因此應該訴諸于司法程序,不應當允許私力救濟對法制的干涉。
再次是程序正當性。原則上罷工發起之前,勞工應該首先組織與雇主的集體協商并且雇主拒絕了勞工的具體要求。
最后是手段的正當性,即罷工應當遵循和平罷工、非暴力的原則。勞動者組織的罷工應該僅僅維持在勞動提供的不作為方面,而不應該延續至其他具有社會危害性或不可補救的暴力行為上。
對罷工權的立法規定并非鼓勵罷工,而是變堵為疏,通過法律的規制,更好地對罷工行為進行管理,嚴格取締非法罷工行為,在保障勞資力量平等的基礎上將罷工的社會破壞性盡可能地降到最低。
(三)發揚企業社會責任,促進勞資諒解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證我院各種規章制度、管理辦法的有效落實,進一步加強稽查隊伍建設,調動稽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提高稽查工作的質量和效率,充分發揮稽查的職能作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休養院綜合辦公室為稽查考核的主管部門。履行稽查考核職責的人員有:值班經理、公司部門以上管理人員、綜合辦公室人事主管及指定人員。
第二章考核內容
第三條員工的儀容儀表、出勤、履職情況
第四條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第三章稽查考核實施辦法
第五條由稽查人員對各部門的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定時或不定時的進行檢查、監督、考核。各部門要積極支持稽查考核人員的工作,各部門領導應高度重視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落實等管理工作,認真及時查處本部門員工中違反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現象以維護其嚴肅性。因失察、拖延、推諉致使本部門違反勞動紀律的問題得不到及時糾正和處理,并被其他稽查人員查處或員工舉報的,將追究主管經理的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六條凡值班經理稽查、考核出員工違紀、違規事實,而部門經理未發現的,部門經理承擔連帶責任(每次0.05分)。
第七條凡稽查主管部門稽查人員稽查、考核出的違紀、違規問題,而值班經理未發現的,值班經理要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八條凡院領導發現的違紀、違規問題,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未發現的,稽查主管部門人員承擔瀆職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九條由其他員工舉報,部門未發現和處理,對于相應領導也要承擔連帶責任(每次扣0.05分)。
第十條在稽查、考核過程中,必須堅持嚴肅認真、實事求是的原則,不允許,弄虛作假,否則應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責任人扣0.15分)。
第十一條考核結果具有的效力:
1、與稽查人員的績效工資掛鉤;
2、決定對員工的獎勵與懲罰;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近年來,陜北紅棗產區棗縮果病(又稱棗萎蔫果病、棗霧蔫病)發病面積大,危害趨重,成為棗園主要果實病害之一,嚴重影響紅棗產量和品質。
1 受害癥狀
棗果感病后,外果皮出現淡褐色斑點,逐漸變為黃色水浸狀斑,后期呈暗紅色,無光澤,果皮收縮;果肉由淡綠色變為赤黃色,病斑區由外向內出現褐色斑,果肉糖分含量低,有苦味;果柄由綠色逐漸變為褐色,提前形成離層;病果生長停止,脫水,品質差,嚴重時提前脫落。
2 致病因素
初步研究認為,棗縮果病是一種細菌性病害,病原菌在老樹皮、落果、落葉上越冬,6月下旬病菌主要靠昆蟲、雨水和露水傳播,通過傷口侵染果實。紅棗白熟期開始發病,著色期是發病高峰期。該病的發生時間、危害程度與下列因素有關。
1)果皮破損程度。果皮自然磨損或人工破損后產生傷口的棗果易感病。
2)害蟲發生狀況。綠盲蝽、棗壁虱、棗癭蚊、大青葉蟬、黃斑蝽、紅蜘蛛等刺吸式口器害蟲發生程度與發病成正比。2014年5月陜西佳縣紅棗產區降水多,高溫高濕條件下綠盲蝽危害嚴重,沒有及時防治該蟲的園,棗縮果病嚴重。
3)棗園小氣候。紅棗成熟期間斷性降雨或連陰天多、日照偏少,病害發生嚴重。
4)品種抗病性。木棗、金絲小棗屬易感病品種,馬牙棗、狗頭棗、雞心棗則為抗病品種。
5)土肥水管理。土肥水管理科學的棗園,棗樹根系吸收能力強,樹體營養充足,生長健壯,有利于增強抗性(抗裂果),減輕病害發生。
3 防治技術
3.1 農業防治
1)清理棗園。棗果收獲后及時將園內雜草、枯枝落葉、落果僵果等清理干凈,集中處理,減少病菌侵染源。
2)刮除老皮。秋季棗樹落葉后到翌年春季發芽前,刮除枝干翹皮、裂皮、病斑,減少紅蜘蛛、大青葉蟬、綠盲蝽等病蟲害的越冬場所。
3)冬剪除蟲。結合棗樹休眠期修剪,剪除病蟲枝、枯死枝、蟲繭,降低越冬害蟲基數。
4)封堵樹洞。硫酸銅1份、石灰3份、水20份、膠泥適量拌勻,和成藥泥,將樹洞堵嚴。
5)科學管理。加強土肥水管理,增強樹勢,減輕裂果,提高抗病力。雨澇季節及時排水,多施有機肥,增施磷、鉀、鈣、硼肥,控制氮肥。
6)選用抗病品種。選用抗病品種,既能減少農藥使用次數,減輕環境污染,還可降低生產 成本。
3.2 物理防治 利用害蟲的趨光性和假死性,早晚燈光誘殺、人工捕殺。
3.3 化學防治
4月上旬至8月上旬,噴2.5%敵殺死乳油、5%高效氯氰菊酯乳油1 500~2 000倍液、2.5%功夫乳油5 000倍液、25%滅幼脲3號懸浮劑 1 500倍液、20%螨死凈膠懸液2 000~3 000倍液等防治刺吸式口器害蟲。
1、口頭形式。當事人在使用口頭形式時,應注意只能是及時履行的經濟合同,才能使用口頭形式,否則不宜采用這種形式。
2、書面形式。書面形式是指當事人雙方用書面方式表達相互之間通過協商一致而達成的協議。
3、公證形式。是當事人約定或者依照法律規定,以國家公證機關對合同內容加以審查公證的方式,訂立合同時所采取的一種合同形式。
4、鑒定形式。鑒證形式是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以國家合同管理機關對合同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進行審查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
5、批準形式。是指法律規定某些類別的合同須采取經國家有關主管機關審查批準的一種合同形式。
6、登記形式。是指當事人約定或依照法律規定,采取將合同提交國家登記主管機關登記的方式訂立合同的一種合同形式。
【法律依據】
我經常會請中國平民創業講習班的學員思考這樣一個問題:一個落后的人在一個落后的環境做一個落后的項目,結果會怎樣?大家都很悲觀。以本文標題再連接成一個問題:拘泥狹隘的思想,背離創業的規律,沿用老舊的方法,結果又會怎樣?是的,更加不容樂觀。無情的是,這些問題的描述卻正是大部分平民創業者的真實寫照和生態軌跡。
成功的人與不成功的人有什么不一樣?很多人只看到結果的不一樣,卻不深究造成這種結果的原因。他們的思想一樣嗎?他們對規律的通曉一樣嗎?他們的方法一樣嗎?李濟安有過斷言:平民創業里70%的人是偽創業者,這一批人只幻想著榮華富貴,眼睛只盯著花花綠綠的鈔票,卻從不愿讓自己做出根本性的改變。一株大樹,不會平白無故地枝繁葉茂、挺拔參天,水土光照、盤根錯節才是它屹立的根源。
通往成功的思想道路大致有兩條:
一、試錯法。不停地沖刺,不停地受傷,不停地失敗,誤打誤撞,自己一個人拼命地在黑暗中摸索換來血的教訓,然后再沖鋒,直到彈盡糧絕、精疲力盡。平民創業者基本上都在這條道路上飛奔,倒下的人不計其數,成功的更是微乎其微。
二、試對法。借助其他資源,高屋建瓴,全面剖析自己,確立精準目標,制定針對方法。不讓自己再犯低級錯誤,不再重復別人的錯誤,直接就做對,不走彎路,一步到位。這一條道路不能說100%絕對,但是極大地提升了成功的概率。為什么娃哈哈、華為集團、美的電器這些牛氣的公司還要外請咨詢顧問,因為他們非常清楚:遇到問題直接找專業的人幫助,是最高效的工作方法。既縮短了自己的摸索時間,又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費。經營最基本的追求是什么?第一次就做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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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哪里來、到哪里去、要干什么,這三個哲學問題實際是每一個活在世上的人必須回答的問題,無論快樂、還是激越,無論是自私、還是平庸,實際上每一個人都在用不同的方式在回答這些問題。這三個問題,也注定我們每一個人如何生活、工作,如何與我們的周圍的實際相處,也注定了我們看待世界的方式。
無論是唯物主義、還是宗教主義、或者科學主義,對于人類文明從哪里來,到哪里去都有不同的詮釋,簡單粗暴的詮釋實在并不能讓我們質疑的心靈有絲毫慰藉。面向未來的疑惑和不確定,我們也許只能更為自我,世界也由此變得更加不安定。在這種自我驗證的發展中,現代人類并不一定比起2500年前的人幸福,雖然我們能有更多的食物、更多對抗自然災難的能力、更好的醫療條件、更好的文化教育,但誰又能如佛陀一般自信、自在的生活呢?
“黑客帝國”是講述因現代網絡和生物革命進一步發展,人成為現代文明奴隸和束縛的影片。隨著,網絡的云化和虛擬現實的發展,這個幻象離我們也愈來愈近了,主演華麗的動作、導演恢弘的敘事方法,讓在人們享受精神盛宴的同時,多少有些不寒而栗,但是這部影片描述的結果和本書所闡述的是相反的結果。黑客帝國的三個基本源頭就是本書作者凱文·凱利在18年前(1994年)出版的《失控》,這本大約700頁的書講述了自然的必然發展規律以及計算機文明的發展,這是一本集結科技發展史、生物發展史、哲學思考相融合的書。
這里推薦的是凱文·凱利最近的另外一本書《科技想要什么》,這是在《失控》技術上的升級版本,描述對象是包括文化、科技在內的發展規律和走向。從宇宙起源開始說起(作者在全書三個地方引用了黑洞和大爆炸的描述和分析),到今日愈發復雜和璀璨的文明,科技不再作為人類的附屬物,更是一個可以自主發展的第7王國(第6王國是動物、第5王國是植物),讓我們來看看這個王國如何伴隨人力演化、發展而具備自主靈性,同時觸動、協同和改造人類向更為自由、更多選擇和更多向善的方向發展。
這本書首先挑戰和補充了達爾文進化論下的“隨機變異”和“適者生存”的自然選擇法則,擴展到生物進化和文明進化必須符合的三大原則:適應性、偶然性和必然性三大原則。在這樣的原則下,特別是“必然性”原則下,才能解釋為什么許多不同科屬下的動物、植物會有這么多相同的功能單元,不同封閉場景下會有這么多相似相近的功能演化。在計算機模擬下,如果采用簡單達到隨機變異下的自然選擇,地球的演化進程將不會完全呈現今天的狀態。其中隱含的規律性,指明了我們探索的文明的價值和意義。在這進化的三大原則下,就可以解釋為什么有這么多思想、發明,會在世界的不同地方同步涌現,也許最好地解釋了為什么在2500年前,孔子、老子、佛陀、索羅亞斯德、奧義書的作者同時構建了人類文明的軸心,世界似乎同一刻醒來。
作者在論述進化原則時,引入了“外熵”的概念,這是一個和熱力學“熵”定律相反的概念,在經典的熱力學中,一切將歸于熵減弱的狀態,將歸于混亂、均值化,走向“熱寂”。在社會學中,表現為約束下的良幣必然會被劣幣驅逐,道德下降成為必然。我一直對此表示懷疑,既然我們都是這些生存下來的劣幣的后代,為何正義仍然是一個永不丟失的話題。也許,“外熵”擴展,說明了保持多樣性、從物質開始到非物質的演化,文明是往善良方向發展的,告訴我們其實不要太悲觀。
隨著栽植面積的迅速擴大,栽植數量的增加,南于病蟲害防治措施沒有跟上,導致病蟲害數量迅速上升,特別是杏樹桑白介殼蟲的危害發展得特別快。據調查,有53%的杏園都程度不同的發生了這類蟲害,如果不能及時有效的防治,將會嚴重危害到我地區杏樹的發展,將給生產帶來嚴重損失,為此,從2006年起,我們對這一害蟲進行了專項調查,研究,探索,取得了一些進展。
杏樹桑白介殼蟲,簡稱桑白蚧,別名也叫桑盾介殼蟲,屬于同翅日,盾蚧科。該害蟲發生十分普遍,在桃樹、李子、杏樹、蘋果、櫻桃等大多數核果類果樹上均有發生,危害范圍比較廣。近年來,為了迅速發展杏樹,我區一些鄉鎮及農戶亂引種、濫繁苗小、導致該蟲在杏樹上發展較快,造成大面積蔓延,給生產帶來很大損失。
據我們調查,桑白介殼蟲以危害2~3年生枝最重,嚴重的整個枝條被蟲覆蓋,特別是枝干的背陰面更為嚴重,該蟲分泌白色蠟質,遠處觀望,枝條呈灰白色,該蟲在枝干上吸食汁液,嚴重妨礙枝條生長發育,更為嚴重的在4~5年生枝干上也有較大面積發生,造成樹勢生長衰弱,嚴重的造成主枝枯死,嚴重影響杏樹的產量。
針對上述問題,從2006年春起,我們對宋杖子鎮、三十家子鎮、大王杖子鄉的部分杏園進行了定點觀察及綜合防治試驗,總結篩選出該害蟲發生規律及綜合防治措施,經過10年的調查、研究、試用,在生產實踐中效果較好,現總結介紹如下,供參考。
1.發生規律
據多年觀察,桑白介殼蟲在我地每年發生2代,該蟲以受精的雌成蟲在2~5年生枝干上越冬,在枝干的背陰面數量較大,向陽面數量偏少,第2年3月25日至4月上句杏樹萌動后開始危害杏樹。春季氣溫越高的年份,危害越重,氣溫低的年份可延遲2~3天,氣溫高的年份可提前2~3天,這期間蟲體邊危害,邊發育,5月上句雌蟲開始產卵,進入5月中旬達到產卵盛期,個別春季氣溫低的年份,可向后推遲3~4天,一般正常年份5月下旬產卵結束,每頭雌成蟲產卵38~413粒,平均每頭產卵在248粒左右,雌成蟲產卵后l~3天開始死亡,卯經過12~19天孵化,大部分在13~15天孵化,時間在5月下旬較為集中,溫度適官時,一般2~3天孵出,這一時間段是防治的關鍵期,這一期間蟲體抗藥能力最低,搞好這一時間預報很關鍵。
剛孵化的若蟲,一般是向2~5年生枝干部慢慢移動,移動速度是9~16厘米/天,多數集中在枝干的分叉背光面危害,同時體背面分泌出白色棉狀蠟質,并且逐步形成介殼保護層。
6月下旬,成蟲開始出現,到7月上句大量出現,到7月下旬,雌成蟲成熟開始產卵,卯產于母殼下,產卵盛期在7月末8月上句,平均每頭雌成蟲產卵48~52粒,產卵期7~ll天,到了8月上句蟲卯開始孵化為若蟲,并進入孵化盛期,經過半個月左右若蟲逐步生長形成介殼保護層發育為成蟲,這時雄蟲開始成熟并大量出現,并且開始,完成后,雄蟲死亡。雌成蟲完成受精后發育并準備越冬。
2.造成大面積危害的主要原因
2.1單一依賴化學防治
許多農戶不懂杏樹的綜合防蟲技術,發生蟲害后,只知道用化學藥劑去防治。單一依賴化學藥劑這一種方法治蟲。特別是上世紀八十年代到2010年期間,大量的使用廣譜性高毒化學農藥,雖然當時大量的殺死了害蟲,但南于不能科學掌握用藥濃度,用藥同時,大量的殺死了害蟲的天敵,導致杏園生態平衡受到很大破壞,造成害蟲抗藥性大增并大量繁殖,而天敵數量少無法抑制它,給杏園造成重大危害。
2.2建園品種單一
這些年,南于杏園發展速度快,面積大,導致許多其他樹種面積減少,一些荒山、荒坡及坡耕地上都栽上了杏樹,南于單一發展杏林,使得生物的多樣性受到抑制。當杏園發生蟲害時,大量使用化學農藥,天敵無處躲藏,大量中毒死亡,失去了天敵的控制,害蟲冉發生時,只好冉次施藥,如此往返重復,害蟲抗藥性反復提升,這是導致害蟲經常發生危害的一個重要原因。
2.3外購苗木沒進行檢疫,沒做消殺處理
2010年前,南于政府號召退耕還林,綠化荒山,杏林栽植非常快,一些鄉鎮、農戶為了栽植杏樹,到處購買苗小,接穗,導致病蟲害人為遠距離傳播、擴散,當時遼南、山東、河北、內蒙等地區的苗小紛紛進入凌源。這些苗小、接穗運同來后,沒有進行消殺處理,一些外地的病蟲害被人為的引入了我地區。南于桑白介害蟲體型較小,發生擴散較慢,開始往往不被農戶所重視,等過了幾年后,樹齡稍大些時發現危害才予以重視,此時危害已經造成,為時已晚。
3.科學綜合防治技術
3.1搞好苗木檢疫和消殺
建園及引進苗小時要注意檢疫檢查。不要引進帶病蟲的種苗,引進的種苗及接穗同來后要先做消殺處理,方法是用25%蚧死凈800倍液對苗小或接穗進行全面徹底噴灑殺蟲,殺死雌成蟲,噴灑時要細致、全面、不留死角。
3.2人工殺滅害蟲
初冬季節,一般是在每年的11月上旬,結合果園清理,刮除樹桿上的老翅皮,集中燒毀,并用硬毛刷及刀片刮掉樹上越冬蟲體,集中銷毀,對蟲害嚴重的枝條,剪除燒掉,減少越冬代雌成蟲數量。也可在每年的4月20日樹體未萌動前,對樹體上害蟲數量大的用煤敵液涂抹害蟲集中部位,直接殺死越冬代成蟲。
3.3生物防治
桑白蚧的天敵較多,有紅點唇瓢蟲、日本方頭甲以及各種小蜂,均食用桑白蚧。每年的5月份是桑白蚧的發生高峰期,這個期間也是害蟲天敵的活動高峰期,這段時間天敵食量較大,這一階段如果天敵數量達到一定基數,5~7天即可將害蟲吃光,這樣的年份,一般不用化學藥劑治蟲,具體要求標準是,一般5~7年生杏樹上有天敵在10只以上,10年生以上杏樹有30只以上的年份可不用藥劑防治即可控制蟲害發生,這期間一定要做好調查。
3.4化學藥劑防治
關鍵詞 鋁;鋁合金;硅;鉬藍光度法
中圖分類號O65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 1674-6708(2012)79-0096-02
本文基于對現行國家標準規范下有關鋁及鋁合金試驗樣本中硅含量測定所選取的鉬藍光度法在實際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析與總結,提出了一種基于樣品溶解與硝酸酸化反應作業,通過還原方式實現對鋁及鋁合金硅含量數據獲取的新型測定方式。通過對改進后鉬藍光度法測定鋁及鋁合金中硅量結果的分析發現,經過改進后的硅量測定方式具備較高的準確性與真實性,并且有效控制了實驗過程中的成本支出,實現了鉬藍光度法測定應用的有效性與可靠性,其重要意義是不容小覷的。本文試針對以上問題做詳細分析與說明。
1 傳統國標鉬藍光度法進行鋁及鋁合金中硅含量測定存在問題分析
傳統意義上有關鉬藍光度法進行鋁及鋁合金中硅含量的測定方式不僅實驗操作及分析過程比較繁瑣,耗費時間相對而言比較長,并且整個實驗過程中要想確保硅含量測定數據的有效性與可靠性,對于實驗相關設備儀器的選取以及操作流程而言均表現出了比較高的難度。具體而言,在整個有關國家標準鉬藍光度法進行鋁及鋁合金中硅含量的測定過程當中,涉及到的儀器設備包括銀燒杯以及須水浴等在內,這在無形之中導致整個測定實驗的成本問題比較突出。更為關鍵的一點在于:從硅含量測定數據的可靠性與真實性角度上來說,傳統意義上的國標鉬藍光度法還表現出了如下幾個方面的顯著缺失:首先,酸化反應發生在堿溶氧化作用之后,導致酸化過程中所存在的干擾因素增多,進而無法確保所形成正硅酸產物的有效性;其次,硫酸亞鐵銨還原劑的添加劑量存在明顯的不合理問題,導致發色體系的穩定性程度較低,無法確保最終測定數據的合理性與穩定性。
2 國標鋁及鋁合金鉬藍光度法測定硅量的改進方法分析
首先需要稱取0.1g~1.0g鋁樣品或是鋁合金樣品,將其直接放置于含有4g劑量氫氧化鈉的燒杯反應容器當中,通過洗瓶向該燒杯反應容器當中注入10mL劑量的水,充分加熱直至燒杯中樣品發生溶解反應。待燒杯反應容器內溶解樣品充分冷卻后,同樣需要借助于洗瓶裝置加入一定劑量的水,使其沖稀。將所獲取的稀釋溶解溶液放置于含有25mL劑量硝酸的250mL容積錐形瓶當中,同時向該錐形瓶當中注入10mL過硫酸銨試劑(過硫酸銨試劑基本參數控制在300g·L-1)。在此基礎之上繼續借助于洗瓶裝置進行一定劑量水的添加處理(添加劑量以將真各個容器內液體體積控制在60mL~70mL參數范圍之內為準)。在此基礎之上需要直接針對該錐形瓶容器進行加熱處理(加熱狀態以出現大泡,且出現紅色液體為準),加熱狀態停止后對其進行充分冷卻處理。冷卻處理后所獲取的溶液應當放置入定量瓶容器當中,借助于水體稀釋的方式確保攪拌均勻。之后需要將這部分溶液分為兩體積均等部分,分別將其轉入50mL體積量瓶裝置當中,定義為A瓶以及B瓶。首先,需要針對A瓶中的溶液進行5mL劑量鉬酸銨溶液的添加處理(鉬酸銨溶液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確保溶液與后添加溶液充分融合之后應當將其放置于沸水浴中進行加熱處理(此過程中的加熱時間為30s。同樣也可采取在常溫狀態下靜置15min~20min的方式達到加入目的),之后需要加入10mL劑量的草酸溶液試劑(草酸溶液試劑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直至反應莊內出現沉淀溶解開始30s后按照同樣操作方式將實驗樣品溶液中加入5mL計量的硫酸亞鐵銨溶液(硫酸亞鐵銨溶液試劑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在采取水稀釋處理后確保攪拌均勻,將其作為硅量測定過程中的顯色溶液試劑;其次,需要針對B瓶中的溶液進行10mL劑量草酸溶液試劑、5mL劑量鉬酸銨溶液試劑以及5mL劑量硫酸亞鐵銨溶液試劑的添加處理(草酸溶液試劑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鉬酸銨溶液試劑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硫酸亞鐵銨溶液試劑基本參數應當控制為50g·L-1)。在針對以上混合溶液試劑進行水稀釋處理的基礎之上確保攪拌均勻,將其作為參比溶液。以上處理步驟完成之后,實驗作業人員需要將A瓶及B瓶反應試劑放置于1cm~5cm吸收皿反應裝置當中,結合對分光光度計的應用,選取680nm波長位置測定與實驗樣品溶液相對應的吸光度參數,進而在工作曲線當中進行與之相對應硅量的查找處理。
3 結論
通過對本文所提出此種改進方式的綜合應用,發現基于鉬藍光度法所進行的鋁及鋁合金中硅量測定數據準確性得到了明顯提升,并且實驗設備及實驗環境中的限制性因素較小,合理控制了測定成本,并且改進后的有關硅量測定的最低檢出限自原有測定方式下的0.01%下降至0.001%,檢測作業真實且可靠。總而言之,本文針對有關國標鋁及鋁合金鉬藍光度法測定硅量的改進方法相關問題做出了簡要分析與說明,希望能夠引起各方工作人員的特別關注與重視。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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