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5-30 14:58:45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稅收征管現代化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關鍵詞:征管社會化;政府公共管理;現代稅收
一般認為“稅收征管社會化”主要是針對個體私營稅收征管和基層協稅護稅問題的。其實,稅收征管社會化概念有著更為深刻的內涵,它是順應歷史潮流、促進社會發展、推動現代稅收征管民主、公平、法治的重要措施,在新一輪稅制改革中具有重要意義。
一、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的一個方面
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指稅務部門在稅收征收管理過程中將一部分征管事項的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歸還納稅人,積極發揮社會中介組織、公民和其他機構在稅收征管中的作用,充分調動社會力量參與稅收征管,以提高稅收征管效率、降低征管成本、建設和諧征納關系的行為或過程。它是政府公共管理行為社會化的一個方面,是全球性政府職能社會化趨勢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稅收征管社會化包含對基層個體私營經濟中零星稅源管理、稅收代征代管和社會化協稅護稅等方面的內容,但不僅局限于這些方面的內容,它還包含有更廣泛的外延和更深刻的內涵。
(一)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
當代世界性的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趨勢是一種不可阻擋的時代潮流。所謂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指政府調整公共事務管理的職能范圍和履行職能的行為方式,將一部分公共職能交給社會承擔并由此建立起政府與社會的互動關系以有效處理社會公共事務的過程。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是一種世界性的趨勢。20世紀70年代以來,在經濟全球化、政治民主化和社會信息化浪潮的沖擊下,政府行政改革已成為一股不可阻擋的世界性潮流。這場轟轟烈烈的改革運動對傳統的行政模式造成了巨大的沖擊,不論是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還是轉型國家,幾乎都被卷入了這一潮流。在這場重塑政府的革命中,形成了一種全新的行政理念。這種新的行政理念包括:政府行政應以顧客或市場為導向。政府應開放公共服務領域,實現公共管理和政府職能社會化;注重提供公共服務的效率和質量。政府的管理職能應是掌舵而不是劃槳;政府的工作模式中應引入市場化機制等。在這種理念的指引下,西方國家的政府行政改革幾乎都是圍繞著如何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務而展開的。能夠提供最好的公共服務的政府就是好政府的觀念深入人心。與此同時,政府公共服務的社會化也就順理成章地成為政府職能發展的趨勢。
(二)稅收征管社會化是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和我國政府職能轉變的結果
政府公共管理社會化與政府職能的轉變是密切聯系在一起的。從亞當·斯密的“守夜人”到凱恩斯的政府干預理論;從現代的“委托一”和契約理論到公共選擇理論,政府管理經濟和社會的方式和職能已經發生了明顯變化,過去傳統的強制性行政命令型管理已逐漸轉變為現代的指導和服務型管理,政府職能的社會化趨勢越來越明顯。不但在西方國家如此,在我國也一樣,政府職能社會化是當代中國政府職能發展的一個顯著特點,其呈現四個基本趨向,即政府職能市場化趨向、增強公民自主性的趨向、拓展社會組織自治空間的趨向以及強化和優化社會管理職能的趨向。
在計劃經濟時代里,我國逐漸建立起了一個全能政府的治理模式,市場被取消,政府的權力滲透到城鄉社會的各個領域和個人的諸多方面,最終導致政府整合社會能力下降、行政組織運轉低效、社會成員生產積極性受到抑制等制度性危機。20世紀80年代以來,我國政府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經濟發展的需要,開啟了轉變職能的進程,也由此拉開了政府職能社會化的序幕。進入20世紀90年代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政府職能社會化的步伐逐漸加快。然而,時至今日,不少人對于政府職能社會化還存在著一些模糊的認識,其表現之一就是對政府職能社會化的基本趨向不甚明確,甚至出臺了一些逆向的措施,從而制約了政府職能轉變的進程。
二、稅收征管社會化是現代稅收管理的三大特征之一
前言
現行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模式,通過多年的征管工作實踐和積極探索,效能逐步顯現。它促進了稅收征管手段和服務方式的改善,提高了征管質量和效率,規范了稅收執法行為,實現了稅收收入的穩定增長,基本適應了經濟發展的需要。然而,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也存在著分工不明、職責不清、銜接不暢、管理缺位、信息傳遞、反饋和共享不盡如人意等問題。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和我國加入WTO,特別是新《稅收征管法》及其實施細則的頒布施行,稅收征管的經濟和法律環境都發生了深刻的變化,迫切需要建立一個與之相適應的、統一高效的稅收征管機制。為此,國家稅務總局制定了《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試點工作方案》,提出“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建設統一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實現建立在信息化基礎上的以專業化為主、綜合性為輔的流程化、標準化的分工、聯系和制約的征管工作新格局”的新一輪征管改革目標。從改革目標可以看出,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的核心內容是實現在信息化支持下的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構建這一現代化的稅收征管模式,應從以下幾個方面入手: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
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三、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一、鞏固多年征管改革成果,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奠定基礎。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應是對多年征管改革的發展和完善,通過多年的征管改革,各級稅務機關積累了豐富經驗、取得了豐碩成果、鍛煉了大批的干部,所有這些都是推進征管改革的重要基礎和寶貴財富,因此,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多年的征管改革成果給予足夠的重視和保護,以發揮其應有的作用,減少浪費和投入,保持征管改革的連續性。推進征管改革,應以“依法治稅、從嚴治隊”為根本,堅持“科技加管理”的方向,鞏固、提高、豐富和完善“以納稅申報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征管模式,在加速信息化建設的基礎上實現稅收征管專業化管理,大幅度提高征管質量和效率。
二、建設“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為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建立提供依托。信息化是推進征管改革、建立現代稅收征管模式的突破口和前提條件,必須加快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的步伐,正確處理好信息化與專業化的關系,按照新《稅收征管法》第6條“國家有計劃地用現代信息技術裝備各級稅務機關,加強稅收征收管理信息系統的現代化建設,建立、健全稅務機關與政府其他管理機關的信息共享制度”的規定,建立“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一體化”的稅收征管信息系統包括統一標準配置的硬件環境、統一的網絡通訊環境、統一的數據庫及其結構,特別是統一的業務需求和統一的應用軟件。當前,信息化建設的重點應放在信息網絡建設上,加快建立覆蓋省、市、縣的地稅城域網、廣域網,按照“穩步推進,分批實施,講求實效”的原則,市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中小型機為主的城域網,縣一級地稅機關應建立以服務器群為主的城域網,并配備一定數量的計算機(平均每2人應配備1臺),接入三級廣域網中,實現廣域網上的數據和資料共享;同時,還應加快統一征管軟件應用的步伐,注意統一征管軟件的兼容性和差異性,充分考慮到城鄉有別、稅源的集中與分散有別,經濟發達與經濟發展相對滯后有別的實際情況,逐步修改完善統一征管軟件,以避免征管軟件與征管實際不相適應,影響征管效率的提高。
1.建立數據處理中心。數據的集中是實現稅收征管信息化管理的重要保證,是實施科學管理的基礎。“集中征收”的關鍵是稅收信息的集中,其實質應是納稅人的各項涉稅信息通過計算機網絡集中到稅務機關進行處理,稅務機關在準確地掌握納稅人涉稅信息的基礎上,為納稅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涉稅服務;稅務機關通過數據處理中心可以獲得政府管理部門的各種經濟信息和情報,可以監控各項稅收征管和職能的執行情況。稅收征管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信息管理,包括稅務登記、發票領購、納稅申報、稅款征收、稅務檢查等數據信息,通過網絡能夠準確、自動地匯總到數據庫,實現稅收征管內部數據匯總自動化,基層征管單位也可以通過網絡隨時查詢上級稅務機關相應的數據庫,便于強化稅收征管分析功能和管理功能,實現網絡資源共享;上級稅務機關可以迅速把有關指示和工作安排,及時傳達到下級各部門、各單位,提高稅收征管工作效率。因此,要根據集中征收的要求,在相應層級的稅務機關建立數據處理中心,負責本地涉稅數據和信息,特別是申報征收信息的采集、分析和處理。
2.加強信息交換。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的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
三、劃清專業職責,構建信息化支撐下專業化管理的稅收征管新格局。
1.建立專業化分工的崗位職責體系。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速稅收征管信息化建設推進征管改革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實現稅收征管的信息化和專業化”。專業化是信息化條件下的必然要求和結果。但目前征管各環節專業化分工并未完全到位,特別是未能充分考慮信息技術條件下信息使用的重要性,沒有按照信息流的相對集中合理劃分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環節的職責,各環節之間還存在交叉重復、職責不清問題。因此,應按照職責明確的原則將稅收征管的各項工作劃分為征收職能、管理職能和檢查職能,并實行“征管、稽查外分離,征收、管理內分離”,一級稽查運行的征管模式。征收、管理、稽查三系列的具體職能可劃分為:
征收職能主要包括:受理申報、稅款征收、催報催繳(窗口提醒)、逾期申報受理與處理、逾期申報納稅加收滯納金、逾期稅款收繳與處理和稅收計劃、會計、統計、分析;受理、打印、發放稅務登記證件;負責發售發票、開具臨商發票和征收稅款;確保信息共享和工作配合。
管理職能主要包括:宣傳培訓和咨詢輔導、稅務登記核查和認定管理、核定征收方式和申報方式、核定納稅定額、催報催繳(指直接面向納稅人的催報催繳)、發票管理(包括購票方式的核定、領購發票的審批、印制發票的審核、發票審驗、發票檢查)、減免抵緩退稅審核、納稅評估(包括稅務檢查、稅務審計)、重點稅源管理、零散稅收征管、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檢查職能主要包括:選擇稽查對象、實施稽查,發票協查,追繳稅款、加收滯納金、行政處罰的審理決定及執行、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等。
在信息技術的支持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借助于計算機及網絡,通過專門設計的稅收征管軟件來完成。因此,要在賦予征收、管理、稽查各系列專業職責的基礎上,根據工作流程,對應征管軟件的各個模塊設置相應的崗位,以實現人機對應、人機結合、人事相宜,確保征管業務流和信息流的暢通。
2.明確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銜接關系。根據《稅收征管法》第54條規定,稅務機關有權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進行稅務檢查。作為稅務執法主體的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對納稅人、扣繳義務人都擁有稅務檢查權。為避免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稅務檢查上的職責交叉,必須明確征管部門的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稅務稽查的區別和聯系。
征管部門稅務檢查與稽查部門稅務稽查的區別主要有以下四個方面:一是案卷來源不同。稅務稽查的案件來源主要有:按照稽查計劃和選案標準,正常挑選和隨機抽取的案件,征管部門發現疑點轉來的案件,舉報的案件,以及移交或轉辦的案件;征管部門的案件來源主要有:在稅收征管的各個環節中對納稅人情況的審查,按照稅法或實際情況的需要對納稅人的情況進行檢查的案件,如在辦理延期納稅、減免稅手續等情況下需要對納稅人進行檢查的。二是檢查的對象、性質、目的不同。稽查的主要對象是重大案件、特大案件,是專業性的稅務檢查,主要目的是查處稅務違法案件;征管部門的檢查對象主要是在稅收征管活動中有特定義務或需要,或者在某一環節出現問題的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既具有檢查的性質,又具有調查和審查的性質,目的是為了加強征管,維護正常的征管秩序,及時發現和防止重大、特大案件的發生。三是檢查的方式、程序和手段不同。稅務稽查有嚴格的稽查程序,堅持嚴格的專業化分工,各環節互相制約;征管部門的檢查,方式靈活多樣,程序不一定嚴格按照選案、檢查、審理、執行四個步驟執行,只要是合法、有效的稅收執法就可以。四是檢查的時間不同。稅務稽查應是對納稅人以往年度的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征管部門的檢查應是對轄區納稅人日常申報納稅情況、遵從稅法情況進行檢查、處理。
當然,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也是有聯系的,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征管部門的檢查與稽查部門的稽查互相補充、互相支持。稅務稽查是防止稅收流失的最后一道防線,為打擊和防范稅收違法,防止稅收流失,維護稅收秩序筑起一道防洪大堤;而征管部門的檢查主要是為防洪大堤做好基礎工作,做好維護和修補。二是征管部門的檢查往往為稽查部門提供案源,征管部門通過稅務檢查發現有重大偷稅、騙稅和其他嚴重稅收違法嫌疑的,通過選案及時傳遞給稽查部門,成為稽查部門的案件來源之一。三是稽查部門通過稽查發現的問題,將有關情況反饋給征管部門,征管部門據此加強征管,并確定征管部門稅務檢查的重點,以提高征管質量。因此,征管部門和稽查部門在日常工作中應不斷加強聯系和溝通,特別是在選定檢查對象后,要及時將檢查計劃連同待查納稅人清冊傳遞給對方。除必要的復查和舉報外,在一個年度內,稽查部門對征管部門已查的事項原則上不得再查;對稽查部門已查事項,征管部門原則上不得再查,實行一家檢查共同認賬,避免多頭檢查和重復檢查。
四、重組征管業務流程
一、“信息管稅”的現狀
近年來,國稅機關依托各類系統和應用軟件在稅收執法、征管質量、納稅服務、干部素質和部門整體形象等方面均取得了可喜的成績。特別是隨著綜合征管軟件的推行,征管質量得到了進一步規范和加強。為強化稅源管理與優化稅收服務提供了可靠的手段和平臺,信息技術在稅收管理中的優勢日益顯現。但是,在利用信息化數據和信息化手段加強稅源管理和稅收征管過程中,還存在著一些認知上的誤區,對實現科學化、精細化、專業化的信息化管稅的有效發揮還存在一定的差距。
一是認識上還存在差距。有些同志受傳統管稅模式的束縛,認為現代信息技術的運用只是對現行征管模式的一種補充,最終還得依靠大量的人力去管稅,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征管信息化建設的發展。
二是信息技術水平不高。盡管運用CTIAS加強稅收征管已經多年,各種計算機輔助工作軟件也已大量使用,但部分基層國稅干部計算機應用水平依然不高,大部分應用只停留在簡單的流程操作,信息化應用效率比較低,沒有發揮好各類計算機輔助工作軟件的作用。
三是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矛盾突出。由于多方信息不能實現共享,納稅人信息只掌握了部分登記信息內容,現金流量無從掌握,企業賬戶資金形同虛設,法人變更頻繁,股份轉讓或擴股增資信息根本不能及時掌握,加之,稅務機關對納稅人報送的相關財務信息僅相當于是收資料,未認真去審核和分析,納稅人有問題也不能及時發現,不能及時預防和消除稅收風險。這些因素的存在,既體現了征納雙方信息的不對稱,也制約稅務機關正常的稅源管理,也影響著信息化管稅的步伐。
四是對信息管稅的理解存在誤區。提到信息管稅可能有些人就想到軟件、想到了計算機,現代信息化技術對征管工作的促進作用是不容置疑的,但軟件不是萬能,它只是服務稅收管理的一種工具,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如果背離了業務管理的優化配置,背離了制度創新,背離了基礎工作,而寄希望于信息系統包打天下,那就是本末倒置了。再好的一種武器,如果沒有配套的作戰指揮系統,也無法在戰場上發揮有效作用。只有在技術與管理并重的條件下才能最大限度發揮信息系統的作用與效能。
二、進一步做好信息管稅的思考
征管信息化必然推動征管工作的全面發展,但信息技術的發展如果沒有現代管理體系和管理機制的支撐,就無法創造出更高的價值,體現更好的效益。總局提出的信息管稅思路,就是要充分利用現代信息技術手段,加強稅源管理,完善稅源管理機制,進而提高稅收征管水平。當前,結合征管工作實際,在充分整合、利用現有信息資源的同時,應著力從以下幾方面思考提高信息管稅水平。
(一)從思想上提高對信息管稅的認識和理解
要將總局提出的指導思想和具體工作方向落到實處,關鍵要解決認識問題,要克服信息管稅必須單純依托信息化軟件的錯誤認識,克服軟件萬能的認識誤區,樹立信息化帶動征管現代化的信息管稅意識,突出建立健全信息化、專業化、立體化的稅收管理體系的信息管稅模式。
(二)完善和加強信息管稅運行機制,促進信息管稅思路的落實
1、健全領導機制,為信息管稅提供后臺支持。信息管稅是一項綜合性工作,不是某一個部門能獨立完成的。既要依托信息化建設提速,也要綜合征管實力的提升;既要相當財力支撐,也要全局的共同努力。發展的過程體現的是一個整體,這個過程的實施,需要建立領導機制來保障,要有專門的領導機構來抓落實。
2、建立信息采集、處理、運用機制,為信息管稅服好務。信息管稅的核心是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如何做到全面、及時、準確、有效地采集納稅信息,解決征納雙方信息不對稱的問題,必須建立信息采集和利用的管理機制,梳理信息采集、信息整理與存儲、信息加工與分析、信息傳遞與處理等工作流程,以提高信息采集的渠道和質量,深化信息數據的分析與利用,一次采集,多方共享,更好地為信息管稅服好務。
3、健全工作運行機制,為實施專業化、立體化的信息管稅提供保障。健全稅收風險預防機制,提高稅法遵從度。落實信息管稅,必須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通過合理的服務和管理措施規避或防范企業稅收風險,以提高稅法遵從度。在樹立稅收風險管理理念作為重要的基礎性工作抓緊抓好同時,必須建立健全風險防范機制,以機制來實施管理,以機制來督促稅收風險點和風險源的及時發現,保證風險防范工作的有序開展,為信息管稅的實施打開通道。
4、加強內部培訓,尤其是加強對基層稅收管理員的培訓,使其能夠熟練掌握各類數據應用分析軟件,變被動的等待上級部門的數據分析結果為自己主動對所管理的企業進行數據分析,加強風險管理意識,提高稅源管理水平。
(三)立足現實,著眼未來,促進信息化管稅符合時展要求
現階段,立足現有管理手段,科學決策現時信息管稅的手段和方法。即要用先進的網絡手段管理稅源,依托綜合征管軟件加強稅源管理和稅款征收,也要繼續采取被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傳統管理手段,如通過財務報表采集平臺,及時準確的采集企業財務報表數據,通過相關的分析系統測算企業數據,查找疑點,通過兩者的結合,使稅源管理手段更合理更完備。
(四)注重信息管稅與加強納稅服務工作的結合
【關鍵詞】征管模式,稅收征管法,征管改革
稅收征管模式是稅務機關為了實現稅收征管戰略目標, 在稅收征管過程中對相互聯系、 相互制約的稅收征管組織機構、 征管人員、 征管形式和征管方法等要素進行有機組合所形成的規范形式, 通常表現為征收、管理、稽查的組合形式。構建稅收征管模式,目的是要將極其復雜的稅收征收管理用簡單明了的概念予以定義、 描述和解釋。 在稅收征管模式的指導下, 有助于作出一個優良的制度設計方案(如《稅收征管法》), 有助于歸納出解決極其復雜的稅收征管問題的最佳解決方案, 有助于提高稅收征管工作的整體質效。構建稅收征管模式具有三種主要用途 : 一是提供稅收征管定義方面的檢驗標準 ; 二是建立稅收征管的規范標準;三是建立稅收征管活動過程的解釋性框架。
一、對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的分析在計劃經濟條件下, 我國實行的是專管員管戶制度,采用的是“一員進廠、各稅統管”,集“征、管、查” 職責于專管員一身的征管模式。
隨著經濟社會的發展和稅收征管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國先后經歷了征、管、 查 “兩分離” 或“三分離” 的探索。 1997年,確立了 “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 以計算機網
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 “30字” 稅收征管模式。 2003年, 國家稅務總局針對稅收征管實際工作中存在的 “淡化責任、 疏于管理” 問題, 在 “30字”模式基礎上增加了 “強化管理” 四個字, 形成了 “34字”征管模式,即我國現行稅收征管模式。
現行征管模式是在實踐中不斷完善、逐步確立的,其內涵也是被持續改進、逐步認識的。幾年來,各地積極推行并落實這一征管模式, 有利地促進了稅收職能作用的發揮, 使稅收征管工作的質量和效率不斷提高。現行征管模式基本適應了我國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發展需要, 所取得的成效是有目共睹的。 但是, 這一模式在運行過程中也暴露出一些不盡完善之處, 主要表現在:
首先, 預防風險的體制還沒有形成。 國、 地稅兩套機構并行按行政區域設置, 管理層級多、 業務層次多, 按稅種、 職能和納稅人類型設置的狀況并存, 信息封閉, 職責交叉, 行政效率低下, 執法風險防范機制尚未形成。
其次, 征收、 管理、 稽查三者良性互動運行機制不夠完善。 現行征管模式所設計的三者分離強調的是以信息化為依托, 不僅三者各自的工作職責、 業務流程應當十分明晰, 而且, 相互之間的業務邊界、 工作流和信息流也應當是明晰的, 但現在稅收征管實踐中并沒有體現出在信息化條件下的根本轉變。 另外, 由于征管制度體系的不斷創新, 使原來的定位平衡也被打破, 而新的良性互動機制卻還沒有及時建立起來。
第三, 信息化支撐作用有待進一步加強。 信息系統建設缺乏統一規劃, 建立統一規劃的領域缺乏有效執行。 業務與技術的融合不充分, 有時相互指責, 沒有兼顧需要與可能, 數據的管理和應用水平需要進一步提升。 網上申報、 財稅庫銀橫向聯網進展遲緩。 同在政府政務大廳辦理稅務登記的國稅局、 地稅局, 登記信息卻不能做到一家錄入、兩家共享。
第四, 征管工作在具體操作中缺乏統一的規范。辦稅程序、 手續、 文書還不甚規范, 稅務人員執法的不規范問題仍然存在, 現行稅收征管模式下機構設置和相互之間組織協調并沒有形成高效的運行機制。
二、 進一步完善我國稅收征管模式的目標模式設想
目標模式可以表述為: “以申報納稅為基礎,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 風險管理, 規范執法, 優化服務,促進遵從”。 這一模式的設計內涵是:
1、以申報納稅為基礎。 這不僅體現了申報納稅在稅收征管工作中的基礎地位, 而且也是稅收征管理念的進步。 新時期稅收征管的文化理念應當體現以人為本。 這就要求各級稅務機關應當按照科學發展觀的要求, 遵循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文化理念, 作出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制度安排, 建設以人為本的稅收征管運行機制, 創建和諧的征納環境, 引導廣大納稅人自覺依法納稅, 促進納稅人自我管理涉稅事務, 最大限度地減少法定稅負與實際稅負之間的差距, 實現稅收征管的最佳狀態。
2.以信息化技術為依托。這是指要進一步樹立“信息管稅”理念,積極推進體制、機制、制度、模式、方式和技術改革創新, 通過 “信息管稅” 來增強宏觀決策能力和加強對整個稅收征管運行的風險防范和控制,建立信息集中條件下完整的信息采集、傳輸、存儲、加工、分析和分發、反饋體系,提高宏觀決策的質量, 加大管理和服務的力度。 正確處理征管方式與信息化相互促進、 相互依賴的互動關系, 提高納稅遵從度和稅收征收率, 降低征納成本, 為稅收法律法規的實施提供有力保障。
3.規范執法。 要始終堅持依法行政、 依法治稅, 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 履行職責, 公開、 公正、規范執法,保障各項稅收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全面實施。要使稅收執法權清晰化、規范化,便于執行、便于監督。要從機制上和體制上研究制約權力的具體措施,可以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實現稅收執法權的分解、 上收和相互制約, 保障稅收權力的規范行使。
4.優化服務。按照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和建設服務型政府的要求,牢固樹立征納雙方法律地位平等的理念, 公正、 公開和文明執法是最佳服務的理念, 納稅人正當需求應予合理滿足的理念, 做到依法、 公平、 文明服務, 提高辦稅效率, 進一步減輕納稅人的辦稅負擔, 不斷提高納稅遵從度,切實維護納稅人的合法權益。
5.促進遵從。稅務機關管理的目標就是用各種可能的方法促進納稅遵從。一方面通過優質、 高效服務降低納稅人的遵從成本, 促進自愿遵從;另一方面通過公正、 嚴格、 規范的執法來提高不遵從的成本。從而實現在自愿遵從和依法征稅雙方共同努力下的應收盡收。實行納稅遵從管理是現代國際稅收管理的通行做法和經驗。
參考文獻:
關鍵詞:稅收成本;征稅成本;納稅成本;簡化稅制
一、稅收成本的構成及指標體系
政府征稅意味著資源從家庭和企業向政府轉移,這種轉移必然會產生稅收成本。所謂稅收成本是在現存經濟條件和體制下,國家(政府)實施稅收分配全過程所發生的一切有形和無形的成本。它包括征稅成本、納稅成本和經濟成本,征稅成本和納稅成本的總和通常稱為稅制的執行成本[1].
征稅成本是稅務部門在行使征稅權、組織稅收收入過程中所花費的各種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其中直接成本包括稅務設計成本如稅法、政策研究設計和宣傳等的支出和其它成本如人員工資、辦公經費、設備投資及其它相關支出等;間接成本指有關部門為配合稅務機關征稅而花費的必要費用,也稱為稅收的社會成本。
納稅成本是納稅人在履行其納稅義務時所支付的各種資源的價值,在西方又叫做“納稅服從成本”、“稅收奉行成本”。納稅成本最權威的定義是桑福德在1989年給出的,即“在稅制結構和稅負水平一定的情況下,納稅人或第三人如企業為履行其納稅義務而發生的成本”。納稅成本按其表現形式可分為貨幣成本、時間成本和精神成本,由于時間成本和精神成本不易計量,所以納稅成本又稱為隱性成本,一般在4種情況下發生:(1)在自行申報納稅制度下,納稅人首先要對其在本納稅期限內的應稅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報,并按期繳納稅款。在這一過程中,納稅人要投入一定的人力、物力、財力、時間和精力等;(2)納稅人按稅法要求,必須進行稅務登記,保持完整的賬簿;(3)納稅人為了正確地執行比較復雜的稅法,要聘請稅務顧問,在發生稅務糾紛時,還要聘請律師,準備翔實的資料;(4)納稅人在不違反稅法規定的同時,盡量減少納稅義務,需要組織人力進行稅務籌劃———節稅[2][3].
經濟成本是指由于課稅而使納稅人被迫改變經濟行為所造成的效率損失,又叫稅收無謂損失、稅收超額負擔或者稅收扭曲成本。現代稅制建立的原則之一是稅收要保持中性,但征稅難免會引起相對價格變化,扭曲消費者和生產者的選擇,導致總產出的損失而產生經濟成本,主要表現在:(1)稅收對生產方面造成的效率損失,包括降低產出水平、扭曲要素組合、刺激資源向低效益部門流動等;(2)稅收對消費方面造成的效率損失,在理論上主要采用消費者剩余損失來度量;(3)稅收干預所導致的尋租活動的成本;(4)因偷逃稅的存在造成的經濟行為扭曲。
根據科學、客觀、可操作的原則,衡量稅收的指標體系應包括稅收征收成本指標和稅收納稅成本指標兩部分[4].
(一)稅收征收成本指標
1.征收成本率。指一定時期的征收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征收成本率與征收成本成正比,與稅收收入成反比。根據這一指標可以具體計算一個國家或地區、某一稅種的征收成本率,可以橫向比較同一時期不同國家或地區行政效率的高低、不同稅種的征收難度,也可以縱向比較不同時期一個國家或地區稅務管理水平的變化情況、同一稅種的費用變動情況等。
2.人均征稅額。指一定時期的稅收收入總量與稅務人員之間的比例。一般來說,人均征稅額越低,征稅成本就越高;反之,征稅成本就越低。稅務人員的多少對稅收征管成本有很大的影響,人員太少達不到嚴格執法、應收盡收的要求,人員太多又會增加稅收征管成本,不利于提高工作效率。
3.稅收成本彈性。指稅收收入增長率與稅收成本增長率之比。這是用相對指標考核稅收成本控制績效。隨著稅收收入的增長,稅收成本的絕對額會相應增加,但稅收成本的增加不應超過稅收收入的增加,因此,這一指標應小于1.
(二)稅收納稅成本指標
1.納稅成本率。指一定時期的納稅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重。與征稅成本不同,納稅成本長期以來被視為稅收的“隱性成本”,因而納稅成本的確切計量并非易事。這里我們簡單介紹澳大利亞計算納稅成本所采用的模型,其計算公式如下:
納稅人的納稅成本=納稅人的直接貨幣支出+納稅人為納稅而花費的時間和資源的各種推算成本-(納稅人的管理利益+納稅人的現金流量利益+納稅人的稅收扣除利益)-稅收籌劃減少的應納稅額其中,納稅人的管理利益可以通過建立嚴格的會計賬簿、保持真實的會計記錄以滿足稅法的要求來實現。納稅人的現金流量利益主要產生于兩方面:第一,當所得的全部或部分未被征稅且不在收到所得就立即繳稅時,納稅人在繳稅前擁有這筆稅款的使用權;第二,產生于企業依法推遲繳納的為政府代扣代收的稅款(如預扣所得稅或銷售稅)。納稅人的稅收扣除利益是指,納稅人在履行納稅義務過程中發生的一些成本,這些成本在計算納稅時可以作為合法的可扣除費用列支。
2.每次納稅平均占用時間。這一指標既反映了納稅人的工作效率,又反映了稅收征管制度的效率。
二、控制我國稅收成本的途徑分析
一國或一地區稅收成本的高低,與其經濟發展水平、稅收法制環境、稅制稅政環境等有著密切的關系。我國目前的稅收成本無論從絕對額還是相對額來看,其數額都相當大,主要原因在于[5]:
一是我國稅收成本率與經濟稅源的關系過度密切,使稅收成本對經濟發展產生了強烈的依賴性。當前我國經濟稅源發展水平的區域性差異很大,而稅務機構設置及人員配備并不隨這種差異相應調整,這就使得無論經濟稅源發達與否,其征稅支出的費用都基本相近,從而使稅收成本率產生了很大的差別。
二是稅收法制環境不健全。與國際環境相比,當前我國稅收環境的法制化進程仍然偏慢,表現在公民納稅意識不強;稅收領域違法犯罪活動屢禁不止,不僅造成國家稅收的巨額損失,也使稅務機關在防止稅務違法犯罪方面不斷增加成本投入;人為稅收流失和人為成本支出沒有得到有效控制,越權減免稅、“包稅”等行為不僅造成稅收流失,而且由于其對公平稅負的負作用,必然導致其他納稅人納稅成本的增加。
三是稅制稅政因素制約。稅制過于復雜,稅收優惠政策過多,不可避免地導致了稅收成本的增加。一方面,我國稅收體制經歷了四次大的變革后,仍然不夠簡化;另一方面,我國稅收優惠主要以低效率的減免稅為主,在減少稅收的同時,也助長了偷逃稅行為,從而加大了征稅成本并導致納稅人的納稅成本增加。
四是人力資源配置不當。首先是我國稅務人力資源重復配置。截止1998年底,我國在編稅務人員總數已達100萬人(不含各種類型的臨時人員),是日本的9倍,加拿大的20倍,美國的11倍。人力資源配置在造成征稅成本絕對額提高的同時,也導致了人均稅收貢獻率偏低和人力資源內耗嚴重。其次,在稅收征管過程中,政府和稅務管理人員之間是一種委托—關系,由于雙方信息不對稱,使這種委托—關系存在道德風險。稅務人員有可能利用其信息優勢進行尋租,從而產生逆向選擇和機會主義行為,為了自身利益而損害國家利益。為此,國家應在加強硬約束的同時采取激勵措施,從而降低道德風險,降低稅收成本。此外,稅務機構設置的合理性、稅收征管手段的現代化等因素,也對稅收成本有著重要的影響。
降低稅收成本、提高稅收征管效率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稅制建設、稅收征管、納稅申報、稅法宣傳和隊伍建設等各個環節貫徹成本—效益原則,特別是需要決策人、征稅人、納稅人從自身的角度出發,樹立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責任意識。從決策人角度講,主要是進行稅制改革,簡化稅制,優化稅制結構,提高整體稅收效應;從征稅人角度講,主要是嚴格依法治稅,強化稅收征管,簡化規程,充分運用現代化稅收征管手段,全方位為納稅人服務,降低征收成本,提高征管效率;從納稅人角度講,應提高自身的納稅意識,積極進行稅務和稅務籌劃,自覺申報納稅,降低納稅成本[6].具體而言:
1.進一步簡化和完善稅制。從發達國家來看,稅收制度越復雜,征收方法越不易掌握,納稅成本就越高。例如,1980年代末的英國,所得稅類采用超額累進稅率制度,增值稅的計稅方法比較復雜,故這兩種稅的納稅成本占稅收收入的比率比其他稅種高出0.5%~1%.許多發展中國家的實踐也證明,如果稅制具有稅種不多、稅率檔次少、負稅范圍有限及稅基廣的特點,則其征管就會比在復雜稅制下容易得多,納稅成本也較低。所以,我國在當前的稅制改革與完善過程中,應當盡可能地使稅制簡化,降低征納成本。
我國1994年以增值稅為核心的稅制改革是在速度型經濟發展模式下運作的,必然會引起額外的經濟損失。這就要求在稅制改革中,稅制設計必須以效益型增長為前提,在充分發揮稅收中性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稅制,減少稅收對經濟的額外損失,優化稅收對社會資源的配置。稅制越完善,稅收征管的規范化程度就越高,征管成本就越低。相反,如果稅制頻繁變動,相應稅制改革的成本支出就不可避免;從納稅人角度看,納稅人適應新稅制的過程必然會帶來納稅成本的增加。所以,進一步簡化和完善稅制,建立一個相對穩定和便于操作的稅制模式,是降低稅收成本的根本途徑。
一、改變稅務機構設置頻密、征管布局龐大的現狀
我國目前的稅務機構從整體結構上看,是典型的層級制的組織結構,從中央到地方實行“機構復制”,共設置5個層次,從國家稅務總局到基層稅務所,管理層次越向下延伸,機構數量與人員配備就越呈幾何級次遞增。截至2002年底,全國稅務機構總數高達6.35萬個,其中縣及縣以下有5.35萬個,占機構總數的84.5%;稅務人員總數已躍升到74.34萬人,其中縣及縣以下有54.94萬人,已占人員總數的73.9%。2002年,縣及縣以下稅務部門所征稅款僅占全國稅收總量的37.5%,而其稅收成本支出則占稅收總成本的70%以上。毫無疑問,我國稅收征管布局的龐大臃腫業已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
(一)精簡機構,避免組織內部的重復分工。
合并工作分工不清的部門,明確部門分工。按稅收活動的軌跡改良組織,稅務機構的設計可以分為兩個系列。第一個系列是層級制,這個系列主要針對國家最高級稅務機構,同時輻射上級組織對下級組織的領導。第二個系列是分職制,針對職能組織或基層組織。第一,設立獨立的稅源管理和監控局,可以稱為登記局,也可以稱為稅源監控局。第二,設立獨立的征收局,專門負責稅款征收和這個環節的政策解釋,這個系統在國稅和地稅系統可以分設也可以合設。
(二)積極穩健地調整基層稅收征管和稽查機構的總體布局,實行“瘦身”工程。
目前,全國縣及縣以下征收單位的稅務人員占全國稅務人員總數的73.9%,而其征收的稅款卻僅占全國稅收總收入的37.5%。由此可見,稅收征管的高耗低效主要出自基層稅務部門。因此對征收機構改革要采取較大“動作”:大幅度壓縮全國基層征管機構,全國除偏遠地區保留少量稅務所外,逐漸撤銷城區稅務分局(稅務所);設置總局、省(區)局、市(州或盟)局、縣局四個管理層次;按照稅收征管流程設置管理機構,并科學合理地分配職責,以形成征收、管理、稽查相互促進,彼此制約的征管新格局。目前,稅務稽查一級模式與基層征管實際脫節之處比比皆是,由此經常出現扯皮和推諉現象,其業已嚴重地影響了稅務征管效率的穩定和提高。鑒于基層稅收流失量較多的客觀實際,建議稅務稽查部門重點查處偷、騙、抗稅等重大案件,日常納稅檢查仍由縣(區)征收局負責,以解決一級稽查管轄不清和“無暇兼顧”等實際問題;真正實現征收、管理、稽查涉稅信息的共享化目標,以避免重復檢查和多頭進戶問題的發生。建議基層稅收征管、稅務稽查部門不要過多地糾纏于“模式”和“管轄權”等問題,強化工作協作力度,及時溝通征管情況,廣泛交換涉稅信息,嚴格執行“統一組織,各方參與,一次進戶,各稅統查”的稽查規則,切實為稅收征管保駕護航。
二、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積極而有效地推動稅收征管資源的優化配置。
(一)完善稅制結構,促進稅收征管資源優化配置
具體對策是:一是完善稅收立法體系。構建統一完整的稅收法律制度體系,將主體稅種的暫行條例升位為法律,盡快制定實施基本法。構建完善稅務司法體系;二是調整稅制結構。盡快實現增值稅轉型;擴大消費稅征稅范圍;統一企業所得稅;實行綜合分類相結合的各所得稅。
(二)深化征管改革,探索提高征管效率的新途徑
1、緊緊抓住稅收信息化建設的契機,引領稅收征管步入專業化、規范化和集約化軌道。目前,鑒于稅收信息化區域之間發展不均衡的實際,各級稅務部門(特別是基層稅務部門)應先期進行下列工作:構建并完善覆蓋稅收征管流程的統一、安全、穩定的計算機局域網,在小范圍內實現涉稅信息的共享,使涉稅信息化成為稅收征管效率的強勢依托;制定稅收信息化的強制標準,統一開發推廣稅收信息軟件,統一涉稅數據采集和傳輸標準,以杜絕涉稅信息采集和傳輸過程中的失真、隱瞞和衰減等現象,以保證涉稅信息的統一性與完整性;稅務部門應按照稅收征管的運行規律,逐步構建并完善動態稅源監控信息庫(網絡),以充分掌握稅收征管的主動權;基層稅務部門應遵循市場經濟的游戲規則,逐步構建完善稅款征收質量考核模型、稅收管理評估數據模型和領導決策數據支持模型等現代化監管模式。
2、進一步擴大稅控設備的使用范圍和推介力度。在征管力量有限和稅源集中度偏低的情況下,世界發達國家為有效遏制稅收流失,鞏固和提高稅收征管效率,其最普遍的做法就是推廣和使用稅控設備。我國稅控設備的推廣使用起步于20世紀90年代后期,稅控收款機對節省稅收征管資源,降低稅收征管成本,遏制稅收流失具有明顯的功效。各級稅務部門應積極推廣稅控裝置,轉變以往以票控稅的單純意識,借鑒出租車行業、加油站行業的稅控經驗,采取強制性措施在大型超市、商廈和餐飲場所安裝使用稅控收款機,實現稅收的源泉監控。
3、進一步完善稅收征管改革的輔工程。目前,基層部門的征管效率之所以忽高忽低,其癥結問題就是征納環節過多,征管資源的在途消耗(高成本抵消)較大所致。因此,要大幅度削減基層征管機構,以實現稅收征管的扁平化目標。為有效解決機構削減后征管出現的“真空”問題,應進行下列改革配套準備:切實發揮涉稅信息的依托作用,在增值稅“金稅工程”第二期和CTAIS上線的基礎上,積極構建完整的涉稅信息數據庫,并集中處理涉稅信息,統一使用涉稅信息,以提高稅收決策的前瞻性、稅收征管的主動性、稅收管理的科學性、資源配置的合理性;進一步完善稅收的屬地化管理,以市、縣(區)為基本單位設立征收管理局,具體負責納稅申報、稅款征繳、稅源監控和行政管理等;根據WTO國民待遇原則的約束要求,逐步取消各級涉外稅務局(分局),按照屬地化管理原則將其業務分解至各專業征收局,進而實現稅收行政機構的簡約化;在外界條件成熟時,建議撤并市(區)級直屬征收局,將其業務內容分解至各專業征收局;按照集約化原則,撤并基層部門的后勤科室,充實稅收征管一線力量;積極穩健地開展納稅信譽等級評定工作。
三、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
我國分稅制后的1994~1996年間,稅收平均成本分別為6.6%、7.5%和9.2%,目前仍在6%~9%之間波動,某些落后地區稅收平均成本已高達100%~150%以上。1992~1993年,我國人均征稅額分別為60.44萬元和72.98萬元;1994~1997年,人均征稅額由80.01萬元增至82.26萬元,年均增加0.87萬元;2001年則增至151.72萬元。盡管這一數字與以往年份相比增長幅度較大,但與世界發達國家相比仍有很大差距。統計資料顯示:目前,美國聯邦稅務系統共有管理人員1.2萬人,年征收稅款約為1萬多億美元,人均征稅額為1000萬美元,其稅收平均成本僅為0.58%。
因此,為科學有效地降低稅收成本,就必須通過合理開發、利用人力資源,大力推進稅務人力資源的管理,加快人才的選拔和培養,搭建人才“綠色通道”這些有效途徑。
(一)合理配置優化人力資源
一是建立科學的人才評價機制,在干部上崗前,先分析工作性質,再選人,然后根據干部表現對其工作業績進行客觀評定。二是建立科學的人才使用機制,善于發現每個人的特長,尊重個人的特殊稟賦并將其放在最能發揮作用的崗位上,使其發揮聰明才智,做出最大的貢獻。三是建立科學的人才交流機制,使崗位與干部能力相一致,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對同一科(室)、單位、同一崗位時間較長的同志,有計劃、有目的地進行崗位輪換。四是建立科學的人才管理機制,變“舞臺”為“擂臺”,讓干部在“擂臺”上比拼,以能力分高低、憑實績論英雄,真正做到“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建立起“能上能下,能進能出”的用人機制,優化人力資源。
(二)加強稅務干部自身素質建設
加強稅務干部的素質,不但要提高業務素質、豐富拓展政治思想,還要著重加強人文知識的學習和綜合素質的培養。在將來稅收越來越現代化、科技化、精細化的管理平臺上,稅收征管通過手工操作的事物越來越少,因而要求稅務人員在稅務管理中,表現出來的人性化服務越來越多,所以稅務人員一定要加強這方面的知識學習和綜合修養,才能勝任愈來愈開放,愈來愈國際化的經濟發展和稅收要求,而不是不食人間煙火的冷漠人。
(三)激發隊伍活力。
最大限度地發揮稅務人員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廣大干部參與改革、投身稅收事業的激情和工作潛能;營造爭學本領,爭干事業的氛圍。讓想干事的人有舞臺,會干事的人有地位,增強干部隊伍的活力。
(四)抓團隊精神,增強內部凝聚力。
只有堅持維護團結,才能發揮集體力量的作用。要在全系統營造每名干部都以稅收事業的大局為重,自覺維護團結,服從組織決定的良好的工作氛圍,形成大事講原則,小事講風格,工作上既分工負責又相互協作,同時在生活上既彼此尊重又相互關照的“和諧聚力”的好局面。
四、節約人力、物力資源,促進征管效率的提高。
首先要抓住征管工作的具體環節,實施稅收科學化、精細化管理,促進征管資源的節約。天下大事必作于細。細節貫穿于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只有不斷地關注細節,認真加以規范和解決,才能不斷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的有效性。當前應重點抓好納稅人戶籍管理、納稅申報管理、稅源管理、征管工作規程、稅務稽查、辦稅服務等環節的科學化、精細化管理。
其次是加強稅收信息化建設,降低征納稅成本:1、降低信息化建設的成本。按照總局一體化要求,以省局數據大集中形式推廣中國稅收管理信息系統(CTAIS),形成統一的稅收征管應用平臺,建立系統一網運行、數據一級處理、業務一窗式管理、一站式服務、信息一戶式儲存的稅收管理信息化格局,節省人力、物力。2、加快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運用信息技術推行以納稅人為導向的人性化服務方式,提高稅收工作透明度。降低稅收征收成本和納稅成本,使納稅人得到方便、快捷的服務,使稅收資源得到合理配置和優化。
最后密切國、地稅局之間的協作,推進稅務部門與各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避免資源的重復使用,節約資源。
1996年新的稅收征管改革任務是建立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新的征管模式。其特點在于由分散型、粗放型管理向集約型、規范型管理轉變;由傳統的手工操作方式向現代化的科學征管方式轉變;由上門收稅向納稅人自行申報納稅轉變;由專管員管戶的“保姆式”、包辦式管理向專業化管理轉變;其核心是管理機制的轉變。稅收征管體制改革以來,征管水平提高很快,初步建立了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要求的稅收征管新格局,基本適應了稅制調整與完善的要求。但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約,在基層征管實踐中一些深層次矛盾和問題還沒有得到徹底解決,征管職責劃分、人員分工、相互協作等還有待進一步完善,必需的一些配套措施和外部環境還不夠理想。
一、目前基層征管工作中的問題
(一)計算機的依托作用不能有效發揮。現行征管模式依托計算機進行稅收管理,而計算機的運用是以信息的準確、全面為基礎的,涉稅信息資料的采集和分析是整個稅收征管活動的基礎。但實際運用過程中暴露出許多問題,一是信息化很大程度上仍模擬手工操作,信息傳輸仍有相當比例是紙質傳輸,造成征管各環節信息不暢。二是與工商、銀行、海關、財政、統計等部門還沒有實現網絡連接和信息共享,涉稅信息的采集不充分、不及時,體現不出現代信息技術的優勢。三是軟件的開發和應用不規范,目前基層使用的各類軟件達十幾種且數據的統計口徑不一致,應用中相當一部分人員素質不高,專業人才、技術力量嚴重不足,先進設備許多的功能未能得到充分開發和運用。甚至對現有的程序,也不能做到真正用好管好。計算機巨大潛能由于使用者的限制無法發揮出來,造成資源的浪費。
(二)稅收征管的業務組合銜接不暢。機構關系尚未完全理順,稅收管理權被分散在各個職能部門,機構間職責范圍難以劃分清楚,機構重疊、職能交叉,工作分配環節多,無增值的管理環節多,造成上下對應困難,信息傳導不暢、衰減;征收、管理、稽查三個系列之間界限明顯,信息相對封閉,協調配合能力弱,銜接不暢。
(三)稅源監控管理乏力。新的征管模式最大的特征是由管戶變為管事。集中征收后,并未根據信息化要求,采取現代化的稅源管理措施。在這種情況下,基層征收人員與納稅戶之間的直接接觸大大減少,基本上處于被動受理的狀態,稅收信息來源渠道窄,且對有限的稅源信息利用不夠,致使稅務部門對納稅戶數、納稅人基本情況、稅源結構及變化趨勢底數不清,情況不明,稅源監控管理乏力,特別是對重點稅源戶和異常戶的管理弱化。
(四)稅收征管流程缺乏制約化管理。現行征管流程,存在制約不夠、監督不力的問題,未能有效地對征管流程進行全面的質量控制,征管模式在運行中往往會出現偏差。主要原因是,基層分局雖已把征收和稽查分離出來,但仍然是綜合管理,對管理環節的制約仍然靠層級審批,對形成過程的控制不到位。
(五)征管質量考核還不能真實反映征管水平。有些征管考核指標標準制定過高,超越了稅收工作的實際,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還未真正建立起來。基層征管部門在考核中處于被動應付狀態,為取得好的考核成績,對列入考核的工作內容較為重視,沒有列入考核的則不重視,產生征管漏洞,表面性工作做得多,很難從真正意義上做到全面提高稅收征管質量。
(六)下戶檢疊現象有所增加。征管改革后,企業既要接受稽查部門的日常檢查和專項檢查,又要接受管理的一事一查、納稅評估等事宜,還要接受征收人員的信息核實,給企業帶來了一定的負擔,甚至影響了企業的正常工作,有必要運用現代信息管理手段加強下戶檢查的科學性、系統性,使稅務機關為納稅人的服務落到實處。
(七)面向基層傾斜力度不夠。目前征管一線的人員在業務能力上提高不快,加上人員與工作量的不配比使得工作質量難以提高。
上述問題的存在,嚴重制約著新征管模式效用的充分發揮,影響著征管質量和效率的全面提高,亟待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加以解決。在征管改革沒有完全到位,新的征管運行機制尚未有效運轉起來的情況下,需要繼續深化稅收征管改革,進一步提高新征管機制的運行質量和效率,確保稅收征管改革整體目標的全面實現。
二、進一步深化基層稅收征管改革的思考
(一)以信息化建設為重點,提高稅收征管的科技含量
1、逐步規范軟件的開發與應用。一是實行征收流程的計算機網絡信息處理,重點把握稅源的信息監控,對所有納稅人的申報資料進行規范化設計和登錄,以滿足征收管理和稽查系統聯網接口的需要。同時在運用計算機自動控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加快計算機輔助決策系統的開發,充分運用網絡實時傳輸的優勢,加強對經濟稅源的監控、預測,提高信息數據和網絡資源的使用效益。
2、加強信息交換,充分發揮共享的作用。一是利用信息系統加強信息交換,在加速國稅、地稅系統信息共享的基礎上,有計劃、有步驟地實現與政府有關部門的信息聯網,重點應放在工商、銀行、財政、金庫、審計、統計等部門的聯網,實現信息共享,提高稅款解繳入庫、納稅戶控管等環節的質量和效率。二是加強與社會護稅協稅網絡的溝通,使計算機信息處理的優勢與人工信息收集處理的優勢有機結合起來,使稅收征管資料更準確,稅收征管的基礎更加堅實。
3、統一規范稅收業務與處理流程。沒有統一的稅收業務規程、處理流程,就無法實現稅收信息化管理。因此必須設計統一規范的新模式下所需要的稅收業務規程和業務處理流程。在流程和規程確定之后,采集完整、規范、準確的稅收數據,做到各種表證單據及其指標不漏、不缺、不空,項目內容統一,指標口徑統一,系統上下統一,處理方式統一,形成規范的、有序的運作,提高數據的準確性。
(二)運用現代管理科學理念,優化稅收征管組織形式
1、理順管理職能。征管機構的設置應本著因地制宜、屬地管轄、有利于監控稅源的原則科學分布和設置,并輔以管理責任區制度、巡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抽查等傳統的管理方式,實行征納緊密型管理,摒棄“管事”就是不要“管戶”的片面認識,在堅持專業化管事方向的前提下,吸收管戶制的合理內核,實行“管事”與“管戶”雙管齊下、互為補充,切實提高管理效能,增強對稅戶、稅源的監控能力,防止漏征漏管。在收縮、減少管理層次的同時,以業務流程為導向把管理職能分為從納稅人到稅務機關、從稅務機關到納稅人、以及稅務機關與納稅人互動三大塊內容,設立相應的內設機構和單獨的納稅評估機構。
2、建立扁平式的組織管理結構。按照信息流相對集中和職責明確的原則,對基層征管機構進行全面整合,減少執法主體的數量和審批環節,歸并一些職責交叉、業務單一的部門,將有限的人力資源用于專業化管理和基層征管一線。建立新型征管組織機構,從方便納稅人角度講,就是要增大納稅人與稅務機關的接觸面,減少接觸點。因此,應在確定新型稅收征管業務流程的基礎上,按照建立“扁平式征管組織結構”的思路,重新整合現行征收、管理、稽查三類機構,調整職能分工。
(三)建立科學的征管質量考核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