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2-12-25 09:40:02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免稅申請書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二、四個程序
準備好人員、資金、場地及制度后,還必須做好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及銀行開戶工作,取得合法的經營資格。此外,選擇合適時機開業,創業計劃才能真正實施。
(一)工商注冊
工商登記時應提交的材料:
1. 個體工商戶登記
(1)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個體工商戶名稱預先核準申請表;投資人身份證明。
(2)個體工商戶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個體工商戶申請開業登記表;開業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經營場所證明;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2. 個人獨資企業登記
(1)個人獨資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的身份證明;投資人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企業登記授權委托書。
(2)個人獨資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投資人簽署的個人獨資企業設立申請書;投資人身份證明;申請企業登記授權委托書;企業住所證明;涉及前置審批的行業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3. 合伙企業登記
(1)合伙企業名稱預先核準應提交的材料:企業(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投資人的身份證明;自然人提供身份證復印件;申請企業登記授權委托書。
(2)合伙企業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材料:申請企業登記授權委托書;全體合伙人的身份證明;全體合伙人委托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的委托書;合伙協議;出資權屬證明;經營場所證明;涉及前置審批的許可證或批準文件;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4. 有限責任公司登記
(1)有限責任公司名稱預先核準應提交的材料:有限責任公司全體股東簽署的公司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股東或發起人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自然人身份證明;公司登記機關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2)有限責任公司開業登記應提交的材料:公司董事長簽署的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全體股東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人的證明;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報經審批的,還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公司章程;具有法定資格的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證明;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證明;載明公司董事、監事、經理的姓名、住所、履歷的文件,公司董事、監事、經理委派、選舉或者聘用的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或身份證明;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公司住所使用證明;經營范圍中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經審批的項目,應提交有關的批準文件;其他有關文件、證件。
(二)稅務登記
守法經營、依法納稅是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農業生產企業是免稅的,農業經營服務企業的稅率也較低。為保證生產經營活動順利開展,生產經營者應在領取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到稅務機關進行稅務登記,領取稅務發票。
1. 稅務登記的內容及需要提交的資料
(1)稅務登記的內容主要包括:工商戶的名稱、地址、經濟性質、主管部門、生產經營范圍、經營方式、資金狀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工商登記證照號碼、開戶銀行及賬號等。
(2)申報稅務登記應提交的資料:營業執照;有關合同、章程、協議書;銀行賬號證明;居民身份證、護照或其他合法證件;稅務機關要求提供的其他合法證件和資料。
2. 稅務登記的程序
(1)申請辦理稅務登記。由納稅人即生產經營者主動向所在地稅務機關提出申請登記報告,并出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工商營業執照和有關證件,領取統一印制的稅務登記表,如實填寫有關內容,加蓋印章后作為登記申報,報送主管稅務機關。
(2)審核稅務登記表。稅務機關對納稅人的申請報告、稅務登記表、工商營業執照及有關證件審核后,即可準予登記,并發給納稅人稅務登記證。
3. 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納稅人為了正確地履行納稅義務,扣繳義務人為了正確履行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義務,將發生的納稅事項或者代扣代繳、代收代繳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報的一項法定手續。領到營業執照開始生產經營活動之后,在一定期限內就應該向稅務機關申報。
(三)銀行開戶
1. 開戶與結算
在生產經營活動中,要經常與銀行進行結算,以達到賬賬相符和賬款相符,以利于更好地生產經營。如出售商品后收取買方貨款,購買原料需要支付賣方價款等。這些活動在金融行業中稱為結算。結算有兩種,一種是現金結算;另一種是非現金結算,也叫轉賬結算或票據結算。由于成交金額大,支付大量現金既不方便又不安全,因此,企業委托銀行把貨款從買方賬戶轉到賣方賬戶,完成付款或收款行為。
2. 貸款
創業者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可能出現資金短缺的情況,需要向銀行申請貸款。貸款一般有抵押貸款、擔保貸款和信用貸款三種。
貸款合同內容包括借款用途、付款日期、還款期限、貸款利率、違約責任及借貸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有必要或有條件的要經公證機關公證。
銀行提供貸款主要用于生產經營過程中所需的流動資金,而不準挪作他用。借款人未經銀行同意擅自改變貸款用途,或把貸款用于墊繳稅款或管理費,或轉借給他人的,均為挪用。
(四)擇時開業
在做好以上各項準備工作以后,就可以擇日開業了。開業期間的宣傳、促銷活動在很大程度上影響到廠(店)開業后的經營狀況,因此,一定要做好開業的策劃方案。
開業前的宣傳造勢很重要,可以通過媒體廣告、品牌燈箱、廣告禮品袋以及花籃、條幅等來烘托氣氛,提高人氣。開業時間的選擇,一般要考慮有關部門人員是否有時間參加、天氣是否晴朗、是否在節假日、是否在人流較多的日期、開張日居民是否喜歡等因素。
(天津市 孫蕭蕭)
解答 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到外地進行生產經營的,應當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開具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按照一地(外出經營地應當具體填寫到縣、市)一證的原則,核發《外出經營活動稅收管理證明》(以下簡稱《證明》)。納稅人到外地銷售貨物的,《證明》的有效期限最長為50日;到外地從事建筑安裝工程的,《證明》的有效期限最長為1年,因工程需要延長的,應當向原《證明》核發機關重新申請。納稅人應當在到達經營地進行生產、經營前向經營地稅務機關申請報驗登記,并提交下列證件、資料:(1)稅務登記證件副本;(2)《證明》;(5)銷售貨物的,填寫《外出經營貨物報驗單》并申請查驗貨物。
外出經營活動結束,納稅人應當向經營地稅務機關填報《外出經營活動情況申請表》,并按規定結清稅款、繳銷未使用完的發票,經營地稅務機關在《證明》上注明納稅人的經營、納稅及發票使用情況。納稅人應持此《證明》,在《證明》有效期屆滿1O日內,回到所在地稅務機關辦理《證明》繳銷手續。
汽車駕駛培訓學校涉及的營業稅問題
咨詢 社會上成立的汽車駕駛培訓學校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按何稅目計繳?稅率是多少?
(江蘇省 陳茂生)
解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財稅字[1995]15號《關于對機動車駕駛員培訓業務征收營業稅問題的通知》文件的解釋說明: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六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二十六條規定,普通學校以及經地、市級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同級政府的教育行政部門批準成立、國家承認其學員學歷的各類學校提供的教育勞務可免征營業稅。以各種形式收費的汽車、摩托車等機動車駕駛員培訓班(學校)收取的培訓收入,不屬于上述免稅范圍,應按照稅法規定征收營業稅。這里汽車駕駛培訓學校應按照“文化體育業”稅目征收營業稅,稅率為3%。
會員費、席位費和資格保證金收入是否繳納營業稅
咨詢 我公司是一家俱樂部形式的體育休閑服務企業,在會員入會時會收取一定的會員費(席位費),請問這個收費何時計征營業稅?以后發生會員退會時,我們要按規定將相應的會員費退給會員,那么已繳納的稅款可以辦理退回嗎?
(河南省 陳冰清)
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高爾夫球俱樂部稅收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4]514號文件規定:
1.對俱樂部會員入會時一次性繳清的入會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九條規定:“營業稅的納稅義務發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訖營業收入款項或者取得索取營業收入款項憑據的當天”,無論該項收入在財務上如何處理,均以取得收入的當天為納稅義務發生時間,計算征收營業稅。
2.對于俱樂部取得的其他類似于會員費的收入,應合并作為會員費收入計算征收營業稅。
5.俱樂部向會員收取的會員資格保證金,在會員退會時全額退還的,如果是賬務上直接沖減營業收入的,可以從當期的營業額中扣除,不計算征收營業稅。
即退回相應會員費時,您可以沖減當期的營業收入,但地稅局不會把稅款直接退回給企業。
職工教育經費的列支范圍
咨詢 企業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主要用于哪些方面?會計人員的后續教育費用可以在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嗎? (云南省 謝丹丹)
解答 企業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主要用于:
(一)對職工進行思想政治教育、加強國情教育、愛國主義教育、社會主義教育、法制教育和國防教育;
(二)對職工進行適應崗位要求的職業道德、文化知識、專業技術、工作能力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三)對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職工進行知識更新、補充、擴展和加深的繼續教育;
(四)根據需要,對職工進行高等、中等學歷教育。
企業支付的會計人員后續教育費用可以在計提的職工教育經費中列支。
委托銀行工資的簡單流程
咨詢 我公司計劃委托開戶行工資,請簡單介紹一下相應的辦理及操作程序?!?北京市 呂蘭)
解答 企業委托開戶行員工工資業務,在實務操作中各大商業銀行既有區別又有共性,這里我們綜合北京幾家主要商業銀行辦理類似業務的共性部分,簡單介紹流程如下:
1.簽訂協議
委托單位與開戶行就工資相關事宜簽訂委托協議。
2.開戶
委托單位應該按照現行銀行實名制的要求提供職工姓名、身份證號碼等相關清單資料,開戶行根據清單辦理批量開戶手續。
3.資金劃撥
發放工資時,委托單位按照協議約定時間將工資資金足額劃轉到委托單位在開戶行開立的指定賬戶,并向開戶行提供書面工資明細清單。
4.履約上賬
開戶行按照委托協議約定及委托單位提供的清單資料按時將應發金額足額轉入每位職工的儲蓄賬戶。
5.客戶取款
工資上賬后,委托單位的職工即可自由辦理取款業務。
保險推銷員應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
咨詢 保險公司如何代扣代繳保險推銷員的個人所得稅? (廣東省 金欣)
解答 保險企業的營銷員分為雇員和非雇員,兩者的納稅事宜是有區別的。雇員與保險公司有固定的勞動、人事、工資、保險等關系,非雇員則沒有這些關系;會計處理上,保險公司支付給雇員的固定工資,在“應付工資”賬目列支,按工作業績支付給非雇員的報酬,則在公司的“應付傭金”科目列支。
雇員取得的傭金、獎勵和勞動費等收入,均應按“工資、薪金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不征收營業稅。
而非雇員的稅務處理相對比較復雜。非雇員在企業取得傭金、獎勵和勞務費等名目的收入,應按“服務業”中“業”稅目繳納營業稅,并按“勞務報酬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繳納個人所得稅以一個月內取得的收入為一次,按月計征。由于非雇員在保險營銷活動中需要支付一定的電話費、交通費等費用,為此,國家稅務總局曾于2002年下發《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保險營銷員取得收入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2]98號)文件規定:保險業營銷員每月取得傭金收入扣除實際繳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后,可按其余額扣除不超過25%的營銷費用,再按照個人所得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和適用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地方稅務局可根據本地的實際情況,在上述范圍內確定具體扣除比例。因此,非雇員取得的月收入應該首先扣除應納的營業稅金及附加,再按其余額的25%扣除營銷費用后,按個人所得稅法的相應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用公式表述為:
應納稅所得額=(月收入額-營業稅金及附加)×(1―25%)-費用扣除標準
應納個人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同時,保險公司是雇員或非雇員應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應按照有關規定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申報并代扣代繳上述稅款。
支付給土地承包人的土地補償款所涉及的納稅問題
咨詢 企業發給村民的土地承包補償款是否需要繳納營業稅及個人所得稅?
(河北省張琳)
解答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征用土地過程中征地單位支付給土地承包人員的補償費如何征稅問題的批復》國稅函發[1997]87號文件規定:
1.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土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青苗等土地附著物的補償費收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的“銷售不動產――其他土地附著物”稅目征收營業稅。
2.對土地承包人取得的青苗補償費收入,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取得的轉讓建筑物等財產性質的其他補償費收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財產轉讓所得”應稅項目計征個人所得稅。
什么是商業企業的類目賬?怎樣設置,如何登賬?
咨詢 商業企業采用數量進價金額核算法時,需要設立類目賬。請問什么是類目賬?為什么要設立類目賬?怎樣設置以及如何登賬? (安徽省 李貴)
解答 庫存商品類目賬又稱大類賬,是指按商品類別分戶設置,登記其收入、發出與結存情況的賬簿。類目賬一般采用數量金額三欄式賬頁,它是處于總賬與明細賬之間的二級賬戶。由于批發企業商品品種規格繁多,通過類目賬可以加強和完善對商品明細賬的數量和金額的雙重控制;有利于賬賬之間的核對,如有不符時,可縮小查找的范圍;通過類目賬集中計算商品銷售成本,可以簡化計算工作,減輕工作量;還有利于掌握各類商品進、銷、存的動態和毛利,為企業領導經營決策提供依據。
庫存商品類目賬的登記方法,因企業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時間不同而有所區別。逐日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企業,應根據每日收入與發出商品的數量和金額登記庫存商品類目賬;定期結轉商品銷售成本的企業,應根據每日收入與非銷售發出商品的數量和金額登記庫存商品類目賬,對于每日銷售的商品平時只登記數量,待月末計算出商品銷售成本后,再將金額一次記入庫存商品類目賬。
銀行本票的具體辦理程序
咨詢 請老師提供銀行本票的具體辦理流程及相應賬務處理流程。 (江西省 熊濤)
解答 銀行本票的辦理流程是:付款單位需要使用銀行本票辦理結算時,應向銀行填寫一式三聯的《銀行本票申請書》,詳細寫明收款單位名稱等各項內容。如申請人在簽發銀行開立賬戶的,應在《銀行本票申請書》第二聯上加蓋預留銀行印鑒。個體經營戶和個人需要支取現金的應在《銀行本票申請書》上注明“現金”字樣。《銀行本票申請書》的格式由人民銀行各省市分行確定和印制。簽發銀行受理《銀行本票申請書》后,應認真審查申請書填寫的內容是否正確。審查無誤后,辦理收款手續。付款單位在銀行開立賬戶的,簽發銀行直接從其賬戶劃撥款項;付款人用現金辦理本票的,簽發銀行直接收取現金。銀行按照規定收取辦理銀行本票的手續費,其收取的辦法與票款相同。銀行辦妥票款和手續費收取手續后,即簽發銀行本票。銀行本票包括定額銀行本票和不定額銀行本票兩種。定額銀行本票一式一聯,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統一規定票面規格、顏色和格式并統一印制。定額銀行本票包括500元、1000元、5000元和1 0000元四種面額。簽發銀行在簽發不定額銀行本票時,同樣應按照《銀行本票申請書》的內容填寫收款人名稱,用大寫填寫簽發日期,用于轉賬的本票須在本票上劃去“現金”字樣,用于支取現金的本票須在本票上劃去“轉賬”字樣,然后在本票第一聯上加蓋本票專用章和經辦、復核人員名章,用總行統一訂制的壓數機在“人民幣大寫”欄大寫金額后端壓印本票金額,然后將本票第一聯連同《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一并交給申請人。
銀行本票的賬務處理流程是:付款單位收到銀行本票和銀行退回的《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后,財務部門根據《銀行本票申請書》存根聯編制銀行存款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其他貨幣資金――銀行本票
貸:銀行存款
對于銀行按規定收取的辦理銀行本票手續費,付款單位應當根據銀行的相應收費單據,編制銀行存款或現金付款憑證,其會計分錄為:
借:財務費用――銀行手續費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
企業計繳的社保費用如何作會計處理
咨詢 企業計繳的社保費用的業務如何進行會計處理,特別是我們先代付的應由員工承擔的這部分社保費用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河北省 朱均)
解答 我國目前職工社會保險主要有:養老保險、失業保險、生育保險和醫療保險。其中養老、失業、醫療保險需要按規定的比例分別由企業和員工雙方負擔。企業在撥付上述社保費用時,由企業自身負擔的部分,除醫療保險在“應付福利費”科目(外資企業不能計提員工福利費,故直接記入“管理費用――福利費”)核算外,其他的在“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科目核算;企業代員工先付的部分,一般在“其他應收款”科目核算,相應的會計處理可以參考以下意見:
企業按規定撥繳社保費用時:
借:管理費用――勞動保險費(養老/失業/工傷/生育保險)
應付福利費――醫療保險金(外資企業直接在“管理費用――福利費”中列支)
其他應收款――代付員工養老/失業/醫療保險
貸:銀行存款
發工資時,扣回企業代員工支付的社保:
第一條為了規范海關對監管場所的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法》(以下簡稱海關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監管場所是指進出境運輸工具或者境內承運海關監管貨物的運輸工具進出、??浚约皬氖逻M出境貨物裝卸、儲存、交付、發運等活動,辦理海關監管業務,符合海關設置標準的特定區域。
第三條監管場所的設立以及海關對監管場所的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海關對免稅商店的管理另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條海關對監管場所實行統一編碼、計算機聯網和分類管理。
第五條監管場所經營企業(以下簡稱經營企業)或者管理者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設置標準》(以下簡稱《設置標準》,)建設監管場所,配備相應設備,并為海關提供查驗場地和辦公設施。
第二章監管場所的設立
第六條申請設立監管場所的企業(以下簡稱申請企業)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二)注冊資本不低于人民幣300萬元;
(三)具有專門儲存貨物的營業場所,擁有營業場所的土地使用權。租賃他人土地、場所經營的,租期不得少于5年;
(四)經營液/氣體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特殊許可貨物倉儲的,應當持有特殊經營許可批件。
第七條申請企業應當向直屬海關提交以下書面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申請書》;
(二)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稅務登記證復印件;
(四)法定代表人身份證件復印件;
(五)場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證明復印件;
(六)存放液/氣體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險品等特殊許可貨物的,應當提供特殊經營許可批件的復印件;
(七)場所平面圖和建筑設計圖。
提交上述材料復印件的,應當同時提供原件供海關驗核。
第八條直屬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的有關規定,受理、審查經營監管場所的申請。
申請企業符合法定條件的,直屬海關應當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批準設立監管場所決定書》(以下簡稱《批準設立決定書》,);申請企業不符合法定條件的,直屬海關應當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不予批準設立監管場所決定書》,并說明理由。
第九條申請企業應當自海關制發《批準設立決定書》之日起1年內向直屬海關申請驗收,直屬海關根據《設置標準》規定的條件對監管場所進行驗收。申請企業無正當理由逾期未申請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的,《批準設立決定書》自動失效。
監管場所驗收合格,經直屬海關注冊登記并制發《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注冊登記證書》(以下簡稱《注冊登記證書》,)后,可以投入運營,《注冊登記證書》自制發之日起有效期為3年。
第十條本辦法施行前已經海關批準設立的監管場所,其經營企業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年內向直屬海關提交本辦法第七條規定的申請材料,申領《批準設立決定書》。
經營企業應當自海關制發《批準設立決定書》之日起1年內向直屬海關申請驗收。直屬海關根據《設置標準》規定的條件對監管場所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直屬海關予以注冊登記并制發《注冊登記證書》。
經營企業無正當理由逾期沒有提交申請材料或者沒有申請驗收以及驗收不合格的,直屬海關注銷相關企業的監管場所經營資格。
因特殊情況需要申請延期驗收的,經營企業應當向直屬海關提出延期驗收申請,經直屬海關同意可以延期驗收,但是最長延長期限不得超過1年。
第十一條經營企業需要變更企業業務范圍、監管場所面積等的,應當填寫《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變更申請書》,向直屬海關提出申請,并提交有關材料。
第十二條經營企業需要延續《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的,應當在《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屆滿30日前向直屬海關提出延續申請,并提交《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監管場所延續申請書》。
符合延續條件的,直屬海關應當在《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屆滿前作出準予延續的決定,延續《注冊登記證書》有效期3年。
不符合延續條件的,直屬海關應當作出不予延續的決定。
第十三條經營企業終止經營監管場所的,應當向直屬海關提出書面申請,并交回《注冊登記證書》。
第十四條直屬海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辦法》的有關規定,辦理監管場所的變更、延續與注銷手續。
第三章海關對監管場所的監督管理
第十五條海關采取視頻監控、實地核查等方式對進出監管場所的運輸工具、貨物等實施監管。
第十六條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海關規定的樣式制作監管場所標志牌,懸掛在監管場所入口處顯著位置。
第十七條監管場所內只能存放海關監管貨物。
監管場所內液/氣體化工品、易燃易爆危險品、有毒及放射性貨物應當帶有明顯標識,并不得與其他類貨物一起存放。
第十八條經營企業應當依據海關監管要求設置相對獨立的海關查驗場地。
第十九條經營企業應當按照海關要求發送和接收電子數據。海關有權查閱監管場所的貨物進出和存儲等情況的紙質單證或者電子賬冊。
第二十條根據海關監管需要,經營企業應當在監管場所出入通道設置卡口,派員值守,并配備相應設備,與海關計算機聯網。
對集中在同一個封閉區域內分散經營的監管場所,經營企業可以在進出通道設置統一卡口,并設置獨立的海關集中查驗場地。
海關認為必要時,可以派員實施卡口監管,核實、放行海關監管運輸工具、貨物。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實施細則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的規定,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二條 外資企業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和保護。
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從事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
第三條 設立外資企業,必須有利于中國國民經濟的發展,能夠取得顯著的經濟效益。國家鼓勵外資企業采用先進技術和設備,從事新產品開發,實現產品升級換代,節約能源和原材料,并鼓勵舉辦產品出口的外資企業。
第四條 禁止或者限制設立外資企業的行業,按照國家指導外商投資方向的規定及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執行。
第五條 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批準:
(一)有損中國主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的;
(二)危及中國國家安全的;
(三)違反中國法律、法規的;
(四)不符合中國國民經濟發展要求的;
(五)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
第六條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自主經營管理,不受干涉。
第二章 設立程序
第七條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屬于下列情形的,國務院授權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審查批準后,發給批準證書:
(一)投資總額在國務院規定的投資審批權限以內的;
(二)不需要國家調撥原材料,不影響能源、交通運輸、外貿出口配額等全國綜合平衡的。
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在國務院授權范圍內批準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在批準后15天內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備案(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和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經濟特區人民政府,以下統稱審批機關)。
第八條 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其產品涉及出口許可證、出口配額、進口許可證或者屬于國家限制進口的,應當依照有關管理權限事先征得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的同意。
第九條 外國投資者在提出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前,應當就下列事項向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提交報告。報告內容包括:設立外資企業的宗旨;經營范圍、規模;生產產品;使用的技術設備;用地面積及要求;需要用水、電、煤、煤氣或者其他能源的條件及數量;對公共設施的要求等。
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在收到外國投資者提交的報告之日起30天內以書面形式答復外國投資者。
第十條 外國投資者設立外資企業,應當通過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向審批機關提出申請,并報送下列文件:
(一)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
(二)可行性研究報告;
(三)外資企業章程;
(四)外資企業法定代表人(或者董事會人選)名單;
(五)外國投資者的法律證明文件和資信證明文件;
(六)擬設立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書面答復;
(七)需要進口的物資清單;
(八)其他需要報送的文件。
前款(一)、(三)項文件必須用中文書寫;(二)、(四)、(五)項文件可以用外文書寫,但應當附中文譯文。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外國投資者共同申請設立外資企業,應當將其簽訂的合同副本報送審批機關備案。
第十一條 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設立外資企業的全部文件之日起9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審批機關如果發現上述文件不齊備或者有不當之處,可以要求限期補報或者修改。
第十二條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外國投資者應當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外資企業的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該企業成立日期。
外國投資者在收到批準證書之日起滿30天未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申請登記的,外資企業批準證書自動失效。
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成立之日起30天內向稅務機關辦理稅務登記。
第十三條 外國投資者可以委托中國的外商投資企業服務機構或者其他經濟組織代為辦理本實施細則第八條、第九條第一款和第十條規定事宜,但須簽訂委托合同。
第十四條 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外國投資者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注冊地和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國籍、職務;
(二)擬設立外資企業的名稱、住所;
(三)經營范圍、產品品種和生產規模;
(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資金來源、出資方式和期限;
(五)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和機構、法定代表人;
(六)采用的主要生產設備及其新舊程度、生產技術、工藝水平及其來源;
(七)產品的銷售方向、地區和銷售渠道、方式;
(八)外匯資金的收支安排;
(九)有關機構設置和人員編制,職工的招用、培訓、工資、福利、保險、勞動保護等事項的安排;
(十)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的程度和解決措施;
(十一)場地選擇和用地面積;
(十二)基本建設和生產經營所需資金、能源、原材料及其解決辦法;
(十三)項目實施的進度計劃;
(十四)擬設立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
第十五條 外資企業的章程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名稱及住所;
(二)宗旨、經營范圍;
(三)投資總額、注冊資本、認繳出資額、出資方式、出資期限;
(四)組織形式;
(五)內部組織機構及其職權和議事規則,法定代表人以及總經理、總工程師、總會計師等人員的職責、權限;
(六)財務、會計及審計的原則和制度;
(七)勞動管理;
(八)經營期限、終止及清算;
(九)章程的修改程序。
第十六條 外資企業的章程經審批機關批準后生效,修改時同。
第十七條 外資企業的分立、合并或者由于其他原因導致資本發生重大變動,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驗證和出具驗資報告;經審批機關批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三章 組織形式與注冊資本
第十八條 外資企業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經批準也可以為其他責任形式。
外資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
外資企業為其他責任形式的,外國投資者對企業的責任適用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
第十九條 外資企業的投資總額,是指開辦外資企業所需資金總額,即按其生產規模需要投入的基本建設資金和生產流動資金的總和。
第二十條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是指為設立外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的資本總額,即外國投資者認繳的全部出資額。
外資企業的注冊資本與投資總額的比例應當符合中國有關規定。
第二十一條 外資企業在經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但是,因投資總額和生產經營規模等發生變化,確需減少的,須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二十二條 外資企業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外資企業將其財產或者權益對外抵押、轉讓,須經審批機關批準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其章程規定,代表外資企業行使職權的負責人。
法定代表人無法履行其職權時,應當以書面形式委托人,代其行使職權。
第四章 出資方式與期限
第二十五條 外國投資者可以用可自由兌換的外幣出資,也可以用機器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等作價出資。
經審批機關批準,外國投資者也可以用其從中國境內舉辦的其他外商投資企業獲得的人民幣利潤出資。
第二十六條 外國投資者以機器設備作價出資的,該機器設備應當是外資企業生產所必需的設備。
該機器設備的作價不得高于同類機器設備當時的國際市場正常價格。
對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應當列出詳細的作價出資清單,包括名稱、種類、數量、作價等,作為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的附件一并報送審批機關。
第二十七條 外國投資者以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作價出資的,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為外國投資者所有。
對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應當備有詳細資料,包括所有權證書的復制件,有效狀況及其技術性能、實用價值,作價的計算根據和標準等,作為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的附件一并報送審批機關。
第二十八條 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運抵中國口岸時,外資企業應當報請中國的商檢機構進行檢驗,由該商檢機構出具檢驗報告。
作價出資的機器設備的品種、質量和數量與外國投資者報送審批機關的作價出資清單列出的機器設備的品種、質量和數量不符的,審批機關有權要求外國投資者限期改正。
第二十九條 作價出資的工業產權、專有技術實施后,審批機關有權進行檢查。該工業產權、專有技術與外國投資者原提供的資料不符的,審批機關有權要求外國投資者限期改正。
第三十條 外國投資者繳付出資的期限應當在設立外資企業申請書和外資企業章程中載明。
第五章 用地及其費用
第三十一條 外資企業的用地,由外資企業所在地的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據本地區的情況審核后,予以安排。
第三十二條 外資企業應當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30天內,持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到外資企業所在地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辦理土地使用手續,領取土地證書。
第三十三條 土地證書為外資企業使用土地的法律憑證。外資企業在經營期限內未經批準,其土地使用權不得轉讓。
第三十四條 外資企業在領取土地證書時,應當向其所在地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費。
第三十五條 外資企業使用經過開發的土地,應當繳付土地開發費。
前款所指土地開發費包括征地拆遷安置費用和為外資企業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費用。土地開發費可由土地開發單位一次性計收或者分年計收。
第三十六條 外資企業使用未經開發的土地,可以自行開發或者委托中國有關單位開發。基礎設施的建設,應當由外資企業所在地縣級或者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統一安排。
第三十七條 外資企業的土地使用費和土地開發費的計收標準,依照中國有關規定辦理。
第三十八條 外資企業的土地使用年限,與經批準的該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相同。
第三十九條 外資企業除依照本章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外,還可以依照中國其他法規的規定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六章 購買與銷售
第四十條 外資企業有權自行決定購買本企業自用的機器設備、原材料、燃料、零部件、配套件、元器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以下統稱物資)。
外資企業在中國購買物資,在同等條件下,享受與中國企業同等的待遇。
第四十一條 外資企業可以在中國市場銷售其產品。國家鼓勵外資企業出口其生產的產品。
第四十二條 外資企業有權自行出口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可以委托中國的外貿公司代銷或者委托中國境外的公司代銷。
外資企業可以自行在中國銷售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也可以委托商業機構代銷其產品。
第四十三條 外國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進口許可證的,外資企業憑批準的該企業進口設備和物資清單直接或者委托機構向發證機關申領進口許可證。
外資企業在批準的經營范圍內,進口本企業自用并為生產所需的物資,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進口許可證的,應當編制年度進口計劃,每半年向發證機關申領一次。
外資企業出口產品,依照中國規定需要領取出口許可證的,應當編制年度出口計劃,每半年向發證機關申領一次。
第四十四條 外資企業進口的物資以及技術勞務的價格不得高于當時的國際市場同類物資以及技術勞務的正常價格。外資企業的出口產品價格,由外資企業參照當時的國際市場價格自行確定,但不得低于合理的出口價格。用高價進口、低價出口等方式逃避稅收的,稅務機關有權根據稅法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四十五條 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統計法》及中國利用外資統計制度的規定,提供統計資料,報送統計報表。
第七章 稅 務
第四十六條 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
第四十七條 外資企業的職工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八條 外資企業進口下列物資,依照中國稅法的有關規定減稅、免稅:
(一)外國投資者作為出資的機器設備、零部件、建設用建筑材料以及安裝、加固機器所需材料;
(二)外資企業以投資總額內的資金進口本企業生產所需的自用機器設備、零部件、生產用交通運輸工具以及生產管理設備;
(三)外資企業為生產出口產品而進口的原材料、輔料、元器件、零部件和包裝物料。
前款所述的進口物資,經批準在中國境內轉賣或者轉用于生產在中國境內銷售的產品,應當依照中國稅法納稅或者補稅。
第四十九條 外資企業生產的出口產品,除中國限制出口的以外,依照中國稅法的有關規定減稅、免稅或者退稅。
第八章 外匯管理
第五十條 外資企業的外匯事宜,應當依照中國有關外匯管理的法規辦理。
第五十一條 外資企業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發給的營業執照,在中國境內可以經營外匯業務的銀行開立賬戶,由開戶銀行監督收付。
外資企業的外匯收入,應當存入其開戶銀行的外匯賬戶;外匯支出,應當從其外匯賬戶中支付。
第五十二條 外資企業因生產和經營需要在中國境外的銀行開立外匯賬戶,須經中國外匯管理機關批準,并依照中國外匯管理機關的規定定期報告外匯收付情況和提供銀行對賬單。
第五十三條 外資企業中的外籍職工和港澳臺職工的工資和其他正當的外匯收益,依照中國稅法納稅后,可以自由匯出。
第九章 財務會計
第五十四條 外資企業應當依照中國法律、法規和財政機關的規定,建立財務會計制度并報其所在地財政、稅務機關備案。
第五十五條 外資企業的會計年度自公歷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五十六條 外資企業依照中國稅法規定繳納所得稅后的利潤,應當提取儲備基金和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儲備基金的提取比例不得低于稅后利潤的10%,當累計提取金額達到注冊資本的50%時,可以不再提取。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由外資企業自行確定。
外資企業以往會計年度的虧損未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往會計年度未分配的利潤,可與本會計年度可供分配的利潤一并分配。
第五十七條 外資企業的自制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應當用中文書寫;用外文書寫的,應當加注中文。
第五十八條 外資企業應當獨立核算。
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應當依照中國財政、稅務機關的規定編制。以外幣編報會計報表的,應當同時編報外幣折合為人民幣的會計報表。
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應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進行驗證并出具報告。
第二款和第三款規定的外資企業的年度會計報表和清算會計報表,連同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報告,應當在規定的時間內報送財政、稅務機關,并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五十九條 外國投資者可以聘請中國或者外國的會計人員查閱外資企業賬簿,費用由外國投資者承擔。
第六十條 外資企業應當向財政、稅務機關報送年度資產負債表和損益表,并報審批機關和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第六十一條 外資企業應當在企業所在地設置會計賬簿,并接受財政、稅務機關的監督。
違反前款規定的,財政、稅務機關可以處以罰款,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可以責令停止營業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第十章 職 工
第六十二條 外資企業在中國境內雇用職工,企業和職工雙方應當依照中國的法律、法規簽訂勞動合同。合同中應當訂明雇用、辭退、報酬、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等事項。
外資企業不得雇用童工。
第六十三條 外資企業應當負責職工的業務、技術培訓,建立考核制度,使職工在生產、管理技能方面能夠適應企業的生產與發展需要。
第十一章 工 會
第六十四條 外資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
第六十五條 外資企業工會是職工利益的代表,有權代表職工同本企業簽訂勞動合同,并監督勞動合同的執行。
第六十六條 外資企業工會的基本任務是:依照中國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協助企業合理安排和使用職工福利、獎勵基金;組織職工學習政治、科學技術和業務知識,開展文藝、體育活動;教育職工遵守勞動紀律,努力完成企業的各項經濟任務。
外資企業研究決定有關職工獎懲、工資制度、生活福利、勞動保護和保險問題時,工會代表有權列席會議。外資企業應當聽取工會的意見,取得工會的合作。
第六十七條 外資企業應當積極支持本企業工會的工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的規定,為工會組織提供必要的房屋和設備,用于辦公、會議、舉辦職工集體福利、文化、體育事業。外資企業每月按照企業職工實發工資總額的2%撥交工會經費,由本企業工會依照中華全國總工會制定的有關工會經費管理辦法使用。
第十二章 期限、終止與清算
第六十八條 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根據不同行業和企業的具體情況,由外國投資者在設立外資企業的申請書中擬訂,經審批機關批準。
第六十九條 外資企業的經營期限,從其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計算。
外資企業經營期滿需要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在距經營期滿180天前向審批機關報送延長經營期限的申請書。審批機關應當在收到申請書之日起30天內決定批準或者不批準。
外資企業經批準延長經營期限的,應當自收到批準延長期限文件之日起30天內,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七十條 外資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終止:
(一)經營期限屆滿;
(二)經營不善,嚴重虧損,外國投資者決定解散;
(三)因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而遭受嚴重損失,無法繼續經營;
(四)破產;
(五)違反中國法律、法規,危害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撤銷;
(六)外資企業章程規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已經出現。
外資企業如存在前款第(二)、 (三)、(四)項所列情形,應當自行提交終止申請書,報審批機關核準。審批機關作出核準的日期為企業的終止日期。
第七十一條 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第(一)、(二)、(三)、(六)項的規定終止的,應當在終止之日起15天內對外公告并通知債權人,并在終止公告發出之日起15天內,提出清算程序、原則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審批機關審核后進行清算。
第七十二條 清算委員會應當由外資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債權人代表以及有關主管機關的代表組成,并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律師等參加。
清算費用從外資企業現存財產中優先支付。
第七十三條 清算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
(一)召集債權人會議;
(二)接管并清理企業財產,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
(三)提出財產作價和計算依據;
(四)制定清算方案;
(五)收回債權和清償債務;
(六)追回股東應繳而未繳的款項;
(七)分配剩余財產;
(八)代表外資企業起訴和應訴。
第七十四條 外資企業在清算結束之前,外國投資者不得將該企業的資金匯出或者攜出中國境外,不得自行處理企業的財產。
外資企業清算結束,其資產凈額和剩余財產超過注冊資本的部分視同利潤,應當依照中國稅法繳納所得稅。
第七十五條 外資企業清算結束,應當向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注銷登記手續,繳銷營業執照。
第七十六條 外資企業清算處理財產時,在同等條件下,中國的企業或者其他經濟組織有優先購買權。
第七十七條 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第(四)項的規定終止的,參照中國有關法律、法規進行清算。
外資企業依照本實施細則第七十條第(五)項的規定終止的,依照中國有關規定進行清算。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七十八條 外資企業的各項保險,應當向中國境內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七十九條 外資企業與其他公司、企業或者經濟組織以及個人簽訂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第八十條 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者個人以及在國外居住的中國公民在大陸設立全部資本為其所有的企業,參照本實施細則辦理。
第二條本意見適用于省科技廳批準建設并經工商登記注冊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
第三條經工商注冊的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按屬地化原則向省轄市科技局提出申請,經初審后,報省科技廳進行確認,并報稅務、海關等有關部門備案,享受有關政策。
第四條省科技廳主要對工商注冊的法人實體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一致性進行確認,內容主要包括:
(一)工商注冊企業的法定代表人是否為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主要負責人;
(二)企業注冊地址是否與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建設地址相一致;
(三)工商批準的企業業務范圍是否與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的研究開發方向一致,是否以技術研發、技術服務、成果轉化等為主導業務。
第五條申請確認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應提交申請書和下列材料:
(一)省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立項文件和相關可行性報告、計劃任務書和科技項目合同;
(二)工商部門核發的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企業機構章程;
(四)其它相關材料。
第六條經確認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可享受以下政策扶持:
(一)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經省科技廳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后,凡設在國家級高新技術開發區內的,可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屬于在高新技術開發區新辦的高新技術企業,從獲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業所得稅;
(二)從事的技術開發、技術轉讓以及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業務,須經縣級以上科技主管部門技術市場管理機構認定,方可向地方稅務機關申請免征營業稅;
(三)研究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發生的各項費用,比上年實際發生額增長10%以上(含10%)的,可再按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的50%抵扣當年度應納稅所得額;
(四)共進口用于自身研發的儀器、設備及配套技術、配件、化學試劑等,除國家規定不予免稅的商品外,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
(五)具備條件的可向有關部門申請進出口經營權,并享受出口產品退稅及其它相應的優惠政策;
(六)經有權部門批準實行工效掛鉤辦法的,由稅務機關審定后,其實際發放工資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據實扣除。
第七條經確認的工程技術研究申心,省科技廳同時采取以下扶持措施:
(一)可直接向省科技廳申請各類科技計劃項目,同等條件下優先支持;
(二)其主要從事自然科學研究的專業技術人員的職稱評定可以按照省自然科學職稱序列要求,通過所在她省轄市科技局向省自然科學研究序列技術任職資格評審委員會申報;
(三)其申請的國內外發明專利,優先給予專利申請費和專利維持費補貼,對具有市場前景的專利技術在我省實施的項目,可一次性給予一定的專利實施資金支持。
第八條對確認的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兩年評估復核一次,對評估優秀的將給予滾動資助,對評估不合格的,不再予以確認。
第九條符合條件的省級高技術研究重點實驗室和公共技術服務平臺,以及納入地方管理并符合條件的駐蘇國家級工程技術研究中心、重點實驗室參照本意見執行。
日本地方雖然小,但卻是一個留學生聚集的國家。這些年來,去日本留學的學生絡繹不絕。赴日留學申請書怎么寫呢?下面就是小編給大家帶來的2021出國赴日留學申請書范文參考,希望能幫助到大家!
2021出國赴日留學申請書Dear _,
Logical problem solving has always appealed to me and this explains myinterests in mathematics, programming and computing in general.The decision toread computer science was therefore a simple one.
My desire for solving challenging problems led to my choices of studyingmathematics and physics at AS-level.These have been my favourite subjects forthe past year and I hope that what I continue to learn will help me to succeedat university.In year eleven I was awarded the school’s prizes for ICT andEnglish Language & Literature.I have carried both of these subjects on toA-level and finished ICT a year early.I feel that these subjects have helped toimprove my general academic skills.
In year ten, I undertook work experience with [____] who provide technicalsupport for the IT systems of [____].This experience of the IT industry proveduseful in reaffirming my decision to study computer science at a higherlevel.
I was elected ICT Director of the school’s Young Enterprise company, a rolewhich I thoroughly enjoyed and which has drastically improved both mycommunication and business skills.The website and email communication systemthat I designed helped us to make a profit of ?600 and reach the regionalfinals.
Teaching myself HTML and PHP has enabled me to create several websites.Forexample, in 2002, I designed, programmed and sold the browser-based multiplayerrole-playing game [____].I have also designed a relational database for aboarding cattery that stores information about customers, their cats and anybookings that they make.I have built my own computer and run a web hostinghobby business for three years.This practical experience has given me sometechnical abilities which will undoubtedly be helpful at university.
My part time job at a local petrol station has provided valuable experienceof the workplace and taught me how to work effectively as a member of a team.Ithas also made me organise my studies and private time more efficiently.
Music is important to me and I frequently organise trips (includingtickets, travel and accommodation) for parties of up to ten to gigs andfestivals both in the UK and abroad.For example, I have organised a journey foreight people to 2005’s Wacken Open Air Festival in Germany.My interest in musichas also prompted me to start learning the bass guitar.
I enjoy reading about scientific and technological developments on theInternet and in newspapers and magazines – I find the New Scientist magazineparticularly interesting and I have learnt a lot through my subscription toit.
At university, I hope to deepen and expand my knowledge of computing intoareas which I have no formal experience of studying.For example, I am eager tolearn about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and the mathematical foundations ofcomputing.A computer science degree will provide me with a broad range ofexciting career opportunities and I am particularly interested in using theskills gained at university in either research or industry.
Yours sincerely,
/shenqing/
申請日本留學問題解讀一、報考日本國立大學日語需要什么要求?
首先是日語的水平,如果是日語專業的學生日語的水平是考到N1級,對于不是學日語的學生來說日語考到N2級,如果要報考日本排名前20的國立學校,有TOEFL或者是TOEIC的考試分數。
二、國內的高考難,還是日本的留學考難?
國內的高考在世界范圍內的考試中還是很難的,如果只是從題目的難易程度上來說還是高考要難一些,但是日本的留學考試對于我們中國學生來說最難就是日語了,想要輕松作答日語的水平一定要高,所以這在一定程度上把留學考試的難度提升了。日本的留學考不管是文科還是理科都是只考數學和日語,文科和理科都是三選二(在綜合考試中選兩門考試),日本的留學考不需要考學生的英語。
三、日本留學貴嗎?
在日本讀書相比較到歐美國家讀書還是要便宜很多的,在日本讀書的學費大約是在3-5萬元一年不等,加上生活上面的費用最少要花費10萬元一年左右。在日本的語學院學習的費用是75萬日元一年左右,在日本國公立的學校讀書的學費是53萬日元一年左右,而日本私立的學校更貴而且學費都不相同。
四、去日本留學好嗎?
到日本讀書很好,日本有很多的,而且在日本讀書的費用偏低,日本的大學比較容易進去,中國到日本讀書的學生有很多,而且日本的文化跟中國有相似的地方,在日本就業的機會也很多。
五、去日本讀書要考什么?
到日本去讀書需要考日語等級考試,日本的留學考(文科和理科考試的內容不一樣),日本學校的校內考,如果你想要考到比較好的日本學校的話,還需要考IELTS或者是TOEFL。日本的每個學校對學生的要求是不一樣的,所以要考你自己報考的是哪所學校然后再去考相應的考試。
日本留學要注意的生活常識1、在日本,無論是進入賓館的房間,還是到日本人的家里做客,總之,只要是進屋就要換拖鞋,有時還需要換兩遍拖鞋。
2、出門要帶雨傘。
日本是海洋性氣候,晴雨不定,帶上一把傘有備無患。帶傘帶長把紳士傘。因為在日本,多數商店門前,甚至私家住宅門旁,都有一個傘筐,把兒長的傘可以立在筐內,而折疊傘是不能放入傘筐中的。
3、日本和許多亞洲國家一樣沒有給小費的習慣。
因為大飯店、大餐廳的賬單之中,已加上了10%-15%的服務費。而出租車如無特別服務,也沒有給小費的必要。至于在美容院、理發館、酒巴等地消費,也都無需付小費。
4、日本的自來水是可以直接飲用的。
車站及大型公共場所都有自來水噴 水口。大飯店、大餐廳都備有礦泉水供客有飲用。
5、去日本不必帶手機,因制式不同,我們的手機很可能在那兒根本沒法兒用。
6、日本的電流基本為100伏特,所以我們自帶的一些電器可能無法使用。
7、日本免稅店里的小型家用電器質量非常好,價格也很便宜,帶些回來饋贈親朋又大方又實惠。
8、日本地鐵十分發達,地鐵線路密如蛛網,供你出行選擇的余地很大。
坐出租車,價錢較貴。
9、日本的物價不便宜。
深受國人喜歡的日產相機價格比國內還要貴。從日本帶相機回國,是不大值得的。此外,日本的膠卷和相機專用鋰電比國內貴,出國時可多帶一些。
10、兌換貨幣須在外幣兌換銀行或其它合法的貨幣兌換場所兌換。
此外,還須出示自己的護照。但日本銀行兌換業務只在上午9:00到下午3:00間進行,而且星期六、日及主要假日銀行還全休息。
11、在日本自行車和行人在路上也有不守規則的情況,只是在錯車的時候才會向左靠,另外,日本一般沒有自行車道,新到的同學請注意一下。
沒有信號燈的情況下,與汽車遭遇的時候,一般都是汽車讓自行車,自行車讓行人。如果對方和你表示讓你先行,不要和他讓來讓去,直接過去比較好,不過是揚揚手表示感謝,否則讓起來還不一定什么時候才完呢。
12、外出住宿:外出旅行或參加大學復試,住宿不用非得去旅行社,上網比如日文雅虎或是GOO,輸入關鍵字:宿泊,會找到好多好多賓館,如離學校近的,便宜帶早點的等等,找到鐘意的在網頁上或通過電話提前預定,然后到那里說你叫什么名,就可以直接入住了。
日本留學優勢第一、學生家長更放心
日本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國家之一,相對歐美等國家無論是惡性事件還是排外情況都幾乎沒有。另外,留學生幾乎享受日本國民全部相同待遇,比如日本的國民健康保險對留學生很有利,除了自己僅需要負擔30%外,申請補貼后實際醫療費個人僅負擔6%。
第二、生活方面更方便
日本離中國非常近,中國傳統的習俗依然被完整的保留了下來,使得留學生并沒有太多離鄉背井之感,減少了留學生的孤獨和寂寞。3個多小時即可到達,孩子來回、家長探望都非常方便。日本的地理位置、氣候條件、生活方式、風土人情等方面與國內相差不大。日本國內交通方便,電氣化鐵路四通八達,超市林立,商品齊全,選擇余地大,還有不少24小時便利店,生活十分方便。
第三、去日本“錢”花的少
日本留學費用在發達國家里處于較低的水平,中國留學生到日本留學的第一年花費較多,其學費也不會超過8萬人民幣。赴日本留學的留學生在到達日本后,可以學習一些簡單的日語,達到基本能夠和人交流的地步時就能夠外出打工。日本政府對留學生打工提供了非常便利的條件,留學生在日本留學后完全可以依靠自己的打工收入來支持整個留學期間所需費用,而不需要家庭承受過重的經濟負擔。
第四、留學打工“掙”的多
日本是世界的發達國家,打工機會很多,其飲食業、語言教育業、零售業、報刊遞送業、翻譯等行業都能為留學生提供大量的打工機會。另外,日本企業為留學生提供的打工形式也很多,小時工、日工、月工等都能被接受。留學生在日本打工的收入大約為每小時800-1000日元左右,并且大部分日本企業都為打工人員提供工作餐和交通費,保證留學生的收入為純收入。
第五、日本留學就業容易
日本和中國之間的經濟貿易往來相當頻繁,特別是在近幾年里,大量的日本企業涌入中國,在建廠和發展生產的時候,擁有日本留學背景、通曉日語和中文、熟悉日本文化、掌握專業知識的日本留學歸國人員無疑將很受日本企業的青睞。
第六、日本讀研的難度小
第一條為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或個人(以下簡稱外國投資者)來華從事創業投資,建立和完善中國的創業投資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外資企業法》、《公司法》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以下簡稱創投企業)是指外國投資者或外國投資者與根據中國法律注冊成立的公司、企業或其他經濟組織(以下簡稱中國投資者),根據本規定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以創業投資為經營活動的外商投資企業。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創業投資是指主要向未上市高新技術企業(以下簡稱所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并為之提供創業管理服務,以期獲取資本增值收益的投資方式。
第四條創投企業可以采取非法人制組織形式,也可以采取公司制組織形式。
采取非法人制組織形式的創投企業(以下簡稱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投資者也可以在創投企業合同中約定在非法人制創投企業資產不足以清償該債務時由第七條所述的必備投資者承擔連帶責任,其他投資者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采用公司制組織形式的創投企業(以下簡稱公司制創投企業)的投資者以其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創投企業承擔責任。
第五條創投企業應遵守中國有關法律法規,符合外商投資產業政策,不得損害中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創投企業在中國境內的正當經營活動及合法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
第二章設立與登記
第六條設立創投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投資者人數在2人以上50以下;且應至少擁有一個第七條所述的必備投資者;(二)非法人制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的最低限額為1000萬美元;公司制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資本總額的最低限額為500萬美元。除第七條所述必備投資者外,其他每個投資者的最低認繳出資額不得低于100萬美元。外國投資者以可自由兌換的貨幣出資,中國投資者以人民幣出資;
(三)有明確的組織形式;
(四)有明確合法的投資方向;
(五)除了將本企業經營活動授予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進行管理的情形外,創投企業應有三名以上具備創業投資從業經驗的專業人員;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七條必備投資者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以創業投資為主營業務;
(二)在申請前三年其管理的資本累計不低于1億美元,且其中至少5000萬美元已經用于進行創業投資。在必備投資者為中國投資者的情形下,本款業績要求為:在申請前三年其管理的資本累計不低于1億元人民幣,且其中至少5000萬元人民幣已經用于進行創業投資);
(三)擁有3名以上具有3年以上創業投資從業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員;
(四)如果某一投資者的關聯實體滿足上述條件,則該投資者可以申請成為必備投資者。本款所稱關聯實體是指該投資者控制的某一實體、或控制該投資者的某一實體、或與該投資者共同受控于某一實體的另一實體。本款所稱控制是指控制方擁有被控制方超過50%的表決權;
(五)必備投資者及其上述關聯實體均應未被所在國司法機關和其他相關監管機構禁止從事創業投資或投資咨詢業務或以欺詐等原因進行處罰;
(六)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必備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認繳出資及實際出資分別不低于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及實際出資總額的1%,且應對創投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公司制創投企業的必備投資者,對創投企業的認繳出資及實際出資分別不低于投資者認繳出資總額及實際出資總額的30%。
第八條設立創投企業按以下程序辦理:
(一)投資者須向擬設立創投企業所在地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報送設立申請書及有關文件。
(二)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應在收到全部上報材料后15天內完成初審并上報對外貿易經濟合作部(以下簡稱審批機構)。
(三)審批機構在收到全部上報材料之日起45天內,經商科學技術部同意后,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
(四)獲得批準設立的創投企業應自收到審批機構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持此證書向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或所在地具有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權的省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第九條申請設立創投企業應當向審批機構報送以下文件:
(一)必備投資者簽署的設立申請書;
(二)投資各方簽署的創投企業合同及章程;
(三)必備投資者書面聲明(聲明內容包括:投資者符合第七條規定的資格條件;所有提供的材料真實性;投資者將嚴格遵循本規定及中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
(四)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對必備投資者合法存在及其上述聲明已獲得有效授權和簽署的法律意見書;
(五)必備投資者的創業投資業務說明、申請前三年其管理資本的說明、其已投資資本的說明,及其擁有的創業投資專業管理人員簡歷;
(六)投資者的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復印件);
(七)名稱登記機關出具的創投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八)如果必備投資者的資格條件是依據第七條第(四)款的規定,則還應報送其符合條件的關聯實體的相關材料;
(九)審批機構要求的其他與申請設立有關的文件。
第十條創投企業應當在名稱中加注創業投資字樣。除創投企業外,其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創業投資字樣。
第十一條申請設立創投企業應當向登記機關報送下列文件,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一)創投企業董事長或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人簽署的設立登記申請書;
(二)合同、章程以及審批機構的批準文件和批準證書;
(三)投資者的合法開業證明或身份證明;
(四)投資者的資信證明;
(五)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文件、身份證明和企業董事、經理等人員的備案文件;
(六)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七)企業住所或營業場所證明。
申請設立非法人制創投企業,還應當提交境外必備投資者的章程或合伙協議。企業投資者中含本規定第七條第四款規定的投資者的,還應當提交關聯實體為其出具的承擔出資連帶責任的擔保函。
以上文件應使用中文。使用外文的,應提供規范的中文譯本。
創投企業登記事項變更應依法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變更登記。
第十二條經登記機關核準的公司制創投企業,領取《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經登記機關核準的非法人制創投企業,領取《營業執照》。
《營業執照》應載明非法人制創投企業投資者認繳的出資總額和必備投資者名稱。
第三章出資及相關變更
第十三條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投資者的出資及相關變更應符合如下規定:
(一)投資者可以根據創業投資進度分期向創投企業注入認繳出資,最長不得超過5年。各期投入資本額由創投企業根據創投企業合同及其與所投資企業簽定的協議自主制定。投資者應在創投企業合同中約定投資者不如期出資的責任和相關措施;
(二)投資者在創投企業存續期內一般不得減少其認繳出資額。如果占出資額超過50%的投資者和必備投資者同意且創投企業不違反最低1000萬美元認繳出資額的要求,經審批機構批準,投資者可以減少其認繳資本額(但投資者根據本條第(五)款規定減少其已投資的資本額或在創投企業投資期限屆滿后減少未使用的認繳出資額不在此限)。在此情況下,投資者應當在創投企業合同中規定減少認繳出資額的條件、程序和辦法;
(三)必備投資者在創投企業存續期內不得從創投企業撤出。特殊情況下確需撤出的,應獲得占總出資額超過50%的其他投資者同意,并應將其權益轉讓給符合第七條要求的新投資者,且應當相應修改創投企業的合同和章程,并報審批機構批準。
其他投資者如轉讓其認繳資本額或已投入資本額,須按創投企業合同的約定進行,且受讓人應符合本規定第六條的有關要求。投資各方應相應修改創投企業合同和章程,并報審批機構備案。
(四)創投企業設立后,如果有新的投資者申請加入,須符合本規定和創投企業合同的約定,經必備投資者同意,相應修改創投企業合同和章程,并報審批機構備案。
(五)創投企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利益而獲得的收入中相當于其原出資額的部分,可以直接分配給投資各方。此類分配構成投資者減少其已投資的資本額。創投企業應當在創投企業合同中約定此類分配的具體辦法,并在向其投資者作出該等分配之前至少30天內向審批機構和所在地外匯局提交一份要求相應減少投資者已投入資本額的備案說明,同時證明創投企業投資者未到位的認繳出資額及創投企業當時擁有的其他資金至少相當于創投企業當時承擔的投資義務的要求。但該分配不應成為創投企業對因其違反任何投資義務所產生的訴訟請求的抗辯理由。
第十四條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時,上述規定中審批機關出具的相關備案證明可替代相應的審批文件。
第十五條非法人制創投企業投資者根據創業投資進度繳付出資后,應持相關驗資報告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出資備案手續。登記機關根據其實際出資狀況在其《營業執照》出資額欄目后加注實繳出資額數目。
非法人制創投企業超過最長投資期限仍未繳付或繳清出資的,登記機關根據現行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公司制創投企業投資者的出資及相關變更按現行規定辦理。
第四章組織機構
第十七條非法人制創投企業設聯合管理委員會。公司制創投企業設董事會。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的組成由投資者在創投企業合同及章程中予以約定。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代表投資者管理創投企業。
第十八條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下設經營管理機構,根據創投企業的合同及章程中規定的權限,負責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執行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的投資決策。
第十九條經營管理機構的負責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無犯罪記錄;
(三)無不良經營記錄;
(四)應具有創業投資業的從業經驗,且無違規操作記錄;
(五)審批機構要求的與經營管理資格有關的其他條件。
第二十條經營管理機構應定期向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報告以下事項:
(一)經授權的重大投資活動;
(二)中期、年度業績報告和財務報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四)創投企業合同及章程中規定的有關事項。
第二十一條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可以不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而將該創投企業的日常經營權授予一家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或另一家創投企業進行管理。該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是內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也可以是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或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在此情形下,該創投企業與該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簽訂管理合同,約定創投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權利義務。該管理合同應經全體投資者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后方可生效。
第二十二條創投企業的投資者可以在創業投資合同中依據國際慣例約定內部收益分配機制和獎勵機制。
第五章創業投資管理企業
第二十三條受托管理創投企業的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具備下列條件:
(一)以受托管理創投企業的投資業務為主營業務;
(二)擁有三名以上具有三年以上創業投資從業經驗的專業管理人員;
(三)注冊資本或出資總額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或等值外匯;
(四)有完善的內部控制制度。
第二十四條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采取公司制組織形式,也可以采取合伙制組織形式。
第二十五條同一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可以受托管理不同的創投企業。
第二十六條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定期向委托方的聯合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報告第二十條所列事項。
第二十七條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符合本規定第二十三條的條件,經擬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所在地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報審批機構批準。審批機構在收到全部上報材料之日起45天內,做出批準或不批準的書面決定。予以批準的,發給《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獲得批準設立的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自收到審批機構頒發的《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之日起一個月內,持此證書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申請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應當向審批機構報送以下文件:
(一)設立申請書;
(二)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合同及章程;
(三)投資者的注冊登記證明(復印件)、法定代表人證明(復印件);
(四)審批機構要求的其他與申請設立有關的文件。
第二十九條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名稱應當加注創業投資管理字樣。除外商投資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外,其他外商投資企業不得在名稱中使用創業投資管理字樣。
第三十條獲得批準接受創投企業委托在華從事創業投資管理業務的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應當自管理合同獲得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營業登記手續。
申請營業登記應報送下列文件,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一)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董事長或有權簽字人簽署的登記申請書;
(二)經營管理合同及審批機構的批準文件;
(三)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章程或合伙協議;
(四)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合法開業證明;
(五)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的資信證明;
(六)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委派的中國項目負責人的授權書、簡歷及身份證明;
(七)境外創業投資管理企業在華營業場所證明。
以上文件應使用中文。使用外文的,應提供規范的中文譯本。
第六章經營管理
第三十一條創投企業可以經營以下業務:
(一)以全部自有資金進行股權投資,具體投資方式包括新設企業、向已設立企業投資、接受已設立企業投資者股權轉讓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二)提供創業投資咨詢;
(三)為所投資企業提供管理咨詢;
(四)審批機構批準的其他業務。
創投企業資金應主要用于向所投資企業進行股權投資。
第三十二條創投企業不得從事下列活動:
(一)在國家禁止外商投資的領域投資;
(二)直接或間接投資于上市交易的股票和企業債券,但所投資企業上市后,創投企業所持股份不在此列;
(三)直接或間接投資于非自用不動產;
(四)貸款進行投資;
(五)挪用非自有資金進行投資;
(六)向他人提供貸款或擔保,但創投企業對所投資企業1年以上的企業債券和可以轉換為所投資企業股權的債券性質的投資不在此列(本款規定并不涉及所投資企業能否發行該等債券);
(七)法律、法規以及創投企業合同禁止從事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投資者應在創投企業合同中約定對外投資期限。
第三十四條創投企業主要從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股權獲得收益。創投企業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所投資企業的股權時,可以依法選擇適用的退出機制,包括:
(一)將其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部分股權或全部股權轉讓給其他投資者;
(二)與所投資企業簽訂股權回購協議,由所投資企業在一定條件下依法回購其所持有的股權;
(三)所投資企業在符合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上市條件時可以申請到境內外證券市場上市。創投企業可以依法通過證券市場轉讓其擁有的所投資企業的股份;
(四)中國法律、行政法規允許的其他方式。
所投資企業向創投企業回購該創投企業所持股權的具體辦法由審批機構會同登記機關另行制訂。
第三十五條創投企業應當依照國家稅法的規定依法申報納稅。對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可以由投資各方依照國家稅法的有關規定,分別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也可以由非法人制創投企業提出申請,經批準后,依照稅法規定統一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
非法人制創投企業企業所得稅的具體征收管理辦法由國家稅務總局另行頒布。
第三十六條創投企業中屬于外國投資者的利潤等收益匯出境外的,應當憑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的分配決議,由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外方投資者投資資金流入證明和驗資報告、完稅證明和稅務申報單(享受減免稅優惠的,應提供稅務部門出具的減免稅證明文件),從其外匯帳戶中支付或者到外匯指定銀行購匯匯出。
外國投資者回收的對創投企業的出資可依法申購外匯匯出。公司制創投企業開立和使用外匯帳戶、資本變動及其他外匯收支事項,按照現行外匯管理規定辦理。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外匯管理規定由國家外匯管理局另行制定。
第三十七條投資者應在合同、章程中約定創投企業的經營期限,一般不得超過12年。經營期滿,經審批機構批準,可以延期。
經審批機構批準,創投企業可以提前解散,終止合同和章程。但是,如果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所有投資均已被出售或通過其他方式變賣,其債務亦已全部清償,且其剩余財產均已被分配給投資者,則毋需上述批準即可進入解散和終止程序,但該非法人制創業投資企業應在該等解散生效前至少30天內向審批機構提交一份書面備案說明。
創投企業解散,應按有關規定進行清算。
第三十八條創投企業應當自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向原登記機關申請注銷登記。
申請注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文件,并對其真實性、有效性負責:
(一)董事長或聯合管理委員會負責人或清算組織負責人簽署的注銷登記申請書;
(二)董事會或聯合管理委員會的決議;
(三)清算報告;
(四)稅務機關、海關出具的注銷登記證明;
(五)審批機構的批準文件或備案文件;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提交的其他文件。
經登記機關核準注銷登記,創投企業終止。
非法人制創投企業必備投資者承擔的連帶責任不因非法人制創投企業的終止而豁免。
第七章審核與監管
第三十九條創投企業境內投資比照執行《指導外商投資方向規定》和《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的規定。
第四十條創投企業投資于任何鼓勵類和允許類的所投資企業,應向所投資企業當地授權的外經貿部門備案。當地授權的外經貿部門應在收到備案材料后15天內完成備案審核手續并向所投資企業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所投資企業持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向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冊登記手續。登記機關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決定準予登記或不予登記。準予登記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四十一條創投企業投資于限制類的所投資企業,應向所投資企業所在地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創投企業關于投資資金充足的聲明;
(二)創投企業的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復印件);
(三)創投企業(與所投資企業其他投資者)簽定的所投資企業合同與章程。
省級外經貿主管部門接到上述申請之日起45日內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書面批復。作出同意批復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所投資企業持該批復文件和外商投資企業批準證書向登記機關申請登記。登記機關依照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規定決定準予登記或不予登記。準予登記的,頒發外商投資企業法人營業執照。
第四十二條創投企業投資屬于服務貿易領域逐步開放的外商投資項目,按國家有關規定審批。
第四十三條創投企業增加或轉讓其在所投資企業投資等行為,按照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和第四十二條規定的程序辦理。
第四十四條創投企業應在履行完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三條規定的程序之日起一個月內向審批機構備案。
第四十五條創投企業還應在每年3月份將上一年度的資金籌集和使用情況報審批機構備案。
審批機構在接到該備案材料起5個工作日內應出具備案登記證明。該備案登記證明將作為創投企業參加聯合年檢的必備材料之一。凡未按上述規定備案的,審批機構將商國務院有關部門后予以相應處罰。
第四十六條創投企業的所投資企業注冊資本中,如果創投企業投資的比例中外國投資者的實際出資比例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聯合投資的比例總和不低于25%,則該所投資企業將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優惠待遇;如果創投企業投資的比例中外國投資者的實際出資比例或與其他外國投資者聯合投資的比例總和低于該所投資企業注冊資本的25%,則該所投資企業將不享受外商投資企業有關優惠待遇。
【關鍵詞】高企;評審認定;問題;初探
1 企業申報
依法經營,規范管理是申報高企的前提,堅決杜絕投機取巧,弄虛作假的行為發生。企業申報材料要嚴格《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的要求提交申請材料真實有效材料,避免濫竽充數多多益善得不良意識存在。目前企業研發費用的歸集財務核算問題比較突出,很多企業沒有完全按照高企認定管理辦法進行收入和費用的會計核算。一方面應加強財務人員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積極參與意識,做到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的相關政策規定,對研發費用的歸集核算及高新技術產品收入核算符合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要求?!案咂笳J定辦法”規定企業申報高企需提交下列申請材料:(1)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復印件);(3)知識產權證書(獨占許可合同)、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證明(查新)材料、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省級以上科技計劃立項證明,以及其他相關證明材料;(4)企業職工人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5)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情況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并附研究開發活動說明材料;(6)經具有資質的中介機構鑒證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表(含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實際年限不足三年的按實際經營年限)以及技術性收入的情況表。上述六項除第1項是從高企認定管理網上按規定提交打印生成外,其它均屬企業在生產經營管理中形成的滿足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必備資料,企業應提供真實有效材料,避免濫竽充數,現實工作中很多企業把不屬于高企認定必備材料裝訂進去(如:榮譽證書,人員畢業證等),企業既讓費人力物力不說,還給專家評審帶來不必要的工作量??傊陥蟛牧蠎裱鎸崳喖s,準確,效用原則,力戒繁冗。
2 評審認定
企業申報資料上報后在滿足評審條件下有專家對企業上報材料按照“高企認定辦法” 及《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以下稱《工作指引》)進行評審,目前主要從自主知識產權、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科技成果轉化能力、以及資產與銷售額成長性等四項指標評價企業利用科技資源進行創新、經營創新和取得創新成果等方面的情況。該四項指標采取加權記分方式,須達到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能達到高企認定標準。四項指標權重結構詳見下表:
1:在評審過程中核心自主知識產權(30分)`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水平(20分)兩項比較清晰判斷,科技成果轉化能力項下專家評判依據不太一致,應該對《工作指引》關于科技成果轉化能力(30分)進一步解讀,技術成果轉化的判斷依據是:企業以技術成果形成產品、服務、樣品、樣機等。成果轉化量化項目數有些專家簡單等同高新技術產品數,作為企業可能多項成果轉化在同一個產品了,作為評審專家還應對“高企認定辦法”《工作指引》進行精新研讀,從而避免判斷認定不精準,給企業造成不公平。
2:成長性指標中總資產增長(10分)建議修改為凈資產增長,從企業財務的角度,總資產的增長不能很好地反映企業的效益質量,企業逐年增加負債也會保證企業總資產的增長。也是容易人為調控因素之一,作為凈資產增長才能更好的反應企業的發展質量效益。
3: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高企認定辦法”規定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當年總收入的60%以上是高新技術企業必要條件,企業申報材料 對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的界定要求有中介機構按照“高企認定辦法”出具專項審計報告,從法律的角度應具有至高權威,除非違規虛假。在實際評審過程中對高新技術產品的界定始終存有爭議,存有主觀臆斷現象,缺乏客觀公正。
4:中介機構審計工作質量還有待提高,管理有待規范。加強中介機構的職業責任,在出具報告的同時,指導企業完善財務管理,保證所出具的報告與企業會計帳表協調一致,報告的數據依據充分合理。多數中介機構在資質上沒有問題,個別審計機構存在著未嚴格遵守會計準則要求,出具了與企業實際情況不符的審計報告,特別在研發費用歸集方面,未能真正有效地指導企業完善相關管理和財務核算,為了使企業的研發占比達到規定比例隨意歸集相關費用。一些中介機構的從業人員對高企認定政策理解不透徹,如對研究開發費用占總收入的比例進行鑒證過程中,對所認定的研究開發費用是否符合高新技術企業的研發項目要求往往難以作出準確判斷。因此,中介機構很難對高新企業的幾大核心要素作出客觀公正地評判。存在利益驅動下的不嚴肅,失去了報告的權威有效性。在今后高企認定工作建議行業管理部門進一步規范中介機構的審計活動,對中介機構應加大檢查力度,督促中介機構加強自律不出違規報告。對有問題的中介機構建議列入不誠信單位,直至取消中介資格。
3 政策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