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文教學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課例品讀、考試研究、文本解讀、他山之石、教學探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文稿應具有科學性、先進性、創新性和可讀性,力求重點突出,論點明確,資料詳實,數據可靠,結構嚴謹,寫作規范,表達準確,文字精煉。
2、來稿時請提供第一作者的出生年、性別、職務職稱、學位及所從事專業等情況,通訊作者必須注明聯系電話和E-mail。
3、正文內各級標題處理如下:一級標題為“一、二、三……”,二級標題為“(一)、(二)、(三)……”,三級標題為“1、2、3……”,四級標題為“(1)、(2)、(3)……”。單獨成行。
4、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也就是說,摘要就是一篇短文,看完摘要,就知道文章的內容,即解決的問題、所用方法、結果與結論等),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詞。
5、引用國際組織機構報告時,應標明機構名,報告名,編號,第幾頁或第幾段,但聯大決議和安理會決議等可略去機構名和報告名,直接在UN Doc.后標出文件編號。
6、注釋是作者對標題或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補充說明,須放置在當頁頁腳,注釋序號與文中指示序號相一致,一律用①、②……標注。
7、公式中的外文字母的大小寫、正斜體、上下角標、數學符號、數字、公差值、絕對值和其他符號使用正確,書寫清楚。
8、基金項目名稱應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其間以分號隔開。
9、主題范圍:征稿要求通常會明確指明所關注的主題范圍,如商法、公司法、金融法、國際商務等,以確保投稿內容與期刊的定位相符。
10、引用的圖表必須注明資料來源,格式參照參考文獻的格式。詳情見《GB/T 7714-2015信息與文獻 參考文獻著錄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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