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港澳大灣區(qū)文學評論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現(xiàn)實與走向、粵港澳文學批評溯源、粵港澳作家專欄、“新東北·新南方”專欄、當代文學掃描、作家作品評論_青年作家專輯 三三、作家作品評論、批評、創(chuàng)作談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文中圖表要精選,應有圖序、圖題和表序、表題。插圖要求內容真實且標注明確,數據要與文中表述一致。表格要求表述簡潔,一般采用三線表。
2、經刊登的論文,版權歸本刊所有。非經本刊同意,不得轉載或轉譯為其他語種發(fā)表。邀請論文不在此限。
3、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4、注釋要完整規(guī)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所引內容頁碼等信息;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lián)網的,請注明題名、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
5、作者應在文中相應內容處標注閱讀過的文獻資料。參考文獻的引用,應為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文獻。參考文獻的標注采用順序編碼制,按引用文獻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依次編號,將序號置于方括號內,如[1],[1-2],[3-6]。
6、期刊要求稿件論點明確、結構嚴謹、文字通順。嚴禁學術腐敗,嚴格學術不端檢測。一旦發(fā)現(xiàn)稿件存在抄襲、剽竊、造假、不當署名、一稿多投等問題,將立即作出退稿或撤稿處理。
7、多次引用同一著者的同一文獻時,在正文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原始語種非英文參考文獻后同時附相應的英文項目,并注明其原始語種。
8、引文引完整的一段話,引號的句號在引號內;引不完整的一段話,即文字前面不是句號或文字從句中引,句號在引號外。引文最后如是感嘆號、問號,一般放在后面一個引號里面。
9、表格請排為三線表,標注表序號、表題名(應有自明性)、表項名稱,表項指標值;線圖和照片應科學合理、規(guī)范清晰。
10、基金項目:獲得國家基金資助和省部級科研項目的文章請在正文后注明基金項目名稱及編號,按項目證明文字材料標示清楚。
粵港澳大灣區(qū)文學評論雜志是由廣東省作家協(xié)會主管,廣東省作家協(xié)會主辦的省級期刊,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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