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開放大學學報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學習型社會研究(老年教育)、法律·經濟研究、教育與教學研究等。
雜志論文要求:
1、本刊對作者原稿進行的編輯刪改加工,將不另行通知作者。如需要保留修改權的作者,請在來稿時特別注明,否則視同全權委托本刊編輯部編輯修改。
2、文題應恰當,簡明地反映文章的主題,盡量不用外文縮略語,一般不設副題,中文題名不超過20個漢字,英文題名應與中文題名含義一致,一般不超過10個實詞,通欄居中書寫。
3、多次引用同一著者文獻時,只編一個號,即在正文中標注首次引用的文獻序號,并在序號的“[]”外著錄引文頁碼。例如:張三[2]8-12;張三[2]66-80。
4、摘要:要求文字簡潔而精煉;內容客觀而全面;重點突出研究結論;用第三人稱表述(不要出現“本文”、“該文”、“筆者認為”、“作者認為”等用語);不要加詮釋和評價性文字;篇幅以200字左右為宜。
5、圖要有圖序號,表要有表序號,單篇文章分別從圖1或者表1開始計算。圖中和表內的表述以及數據要與正文中內容一致。由于紙質集刊通常黑白印刷,因而圖和表中的顏色不宜過于豐富。
6、第一作者及通訊作者(一般為導師)簡介(包括姓名、性別、職稱、出生年月、所獲學位、目前主要從事的工作和研究方向)。
7、同一頁類列出多個注釋的,應根據注釋的先后順序編排序號。注釋序號以“①、②”等數字形式標示在被注釋詞條的右上角。頁末或篇末注釋條目的序號應按照“①、②”等數字形式與被注釋詞條保持一致。
8、參考文獻:是對引文作者、作品、出處、版本等情況的說明。文未依次排列參考文獻時,按作者、書刊名或出版社、出版年(期)、起訖頁順序標注。
9、文稿自收到之日起3個月內未接到錄用通知的,作者可另投他刊。不擬用稿件恕不退還,請自留底稿。
10、稿件若屬科學基金資助或國家攻關項目或獲科技成果獎者,請在稿件首頁頁腳內寫明項目名稱及其編號并附相關項目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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