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夏傳播研究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華夏出版學、華夏傳播與新媒體研究、華夏傳播的當代實踐、華夏政治傳播研究、華夏傳播與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研究、學術動態等。
雜志論文要求:
1、凡在本刊發表的作品版權屬于編輯部所有,其他報刊、網站或個人如需轉載、翻印、復制、鏡像等,須經本刊同意,并注明轉載自本刊。
2、參考文獻,在每一文獻后加注文獻類別標號,專著標號為[M],論文集為[C],論文集內文章為[A],期刊文章為[J],報告為[R],博士論文和碩士論文為[D]。
3、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來稿題目限20個字以內,副標題不超過18個字;內容提要字數在300字以內;關鍵詞一般為3至5個,以分號隔開。英文標題需注意大小寫問題,英文關鍵詞統一小寫(本當大寫的單詞除外)。
4、文獻引證一律采用腳注,用①,②,③……標識,每頁單獨排序。標注順序:責任者與責任方式/文獻題名/出版地點/出版者/出版時間/頁碼。
5、作者簡介列于文末的六角括號(“〔〕”)內,其內容包括,作者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與職稱、學歷或學位、主要學術兼職,主要研究領域等。
6、摘要是客觀反映論文主要內容,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的短文。內容必須短、精、完整,篇幅100-300字,不應出現圖表、冗長的數學公式和非公知公用的符號、縮略語。
7、基金項目有則加。格式為“基金項目:基金名稱(編號)”。論文若系省部級以上基金項目,本刊將酌情優先發表。
8、引用正式出版物,出版時間應精確到月;根據被引資料性質,可在作者姓名后加“主編”、“編譯”、“編著”、“編選”等字樣。
9、單位符號一律用正體字母,除來源于人名的單位符號第一個字母要大寫外,其余均為小寫字母(升的符號L例外)。
10、論文題目、內容提要、關鍵詞、作者簡介、通訊地址(含郵箱和手機號碼)、參考文獻等項內容均應書寫清楚,論文字數一般控制在 15000-20000字以內為宜,優秀稿件可以不受此限制。引文務必核對原書。格式為自動生成的腳注,以①②為系列標記,每頁重新編號。若有“參考文獻”可放文末,以[1][2]標識序號,格式同于引文。引文中已有的,不再羅列。具體注錄格式,請參照《中國社會科學》。
華夏傳播研究雜志是由廈門大學傳播研究所主管,廈門大學傳播研究所主辦的省級期刊,順應社會的發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中國期刊全文數據庫(CJFD)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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