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3-03-13 11:17:06
序言:寫作是分享個人見解和探索未知領域的橋梁,我們為您精選了8篇的進口貿易論文樣本,期待這些樣本能夠為您提供豐富的參考和啟發,請盡情閱讀。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技術溢出的影響卻是雙重的。知識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識產權保護正是要給予創新者適當的壟斷利潤,從而保持國內創新過程的持續性。但是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如果出口國的知識產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時候,由于擔心核心技術的泄露,出口國則傾向于向進口國出口低技術含量的產品。而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能夠使進口國有更多接近并獲取國外先進技術的機會。另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進口國企業在模仿時所分享的知識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識總量部分內容,從而將減弱進口國獲得更多技術溢出的效果。【摘要】進口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是一國技術進步的重要源泉,這一結論已經為許多實證研究所支持。伴隨著我國進口貿易的快速增長,進口貿易對我國的技術溢出問題已經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此文在國內外研究成果基礎上,將對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以及我國的現實性條件與特征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的論述,并提出了一些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進口貿易技術溢出知識產權技術創新
二、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技術溢出的影響卻是雙重的。知識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識產權保護正是要給予創新者適當的壟斷利潤,從而保持國內創新過程的持續性。但是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如果出口國的知識產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時候,由于擔心核心技術的泄露,出口國則傾向于向進口國出口低技術含量的產品。而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能夠使進口國有更多接近并獲取國外先進技術的機會。另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進口國企業在模仿時所分享的知識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識總量部分內容,從而將減弱進口國獲得更多技術溢出的效果。【摘要】進口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是一國技術進步的重要源泉,這一結論已經為許多實證研究所支持。伴隨著我國進口貿易的快速增長,進口貿易對我國的技術溢出問題已經引起了人們的高度關注。此文在國內外研究成果基礎上,將對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以及我國的現實性條件與特征等問題展開了深入的論述,并提出了一些具有針對性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進口貿易技術溢出知識產權技術創新
二、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應發揮的影響因素
(一)對外貿易開放度
通過進口國外先進的中間產品可以提高一國最終產品的技術含量。貿易伙伴國的R&D活動可以產生新的中間產品,當進口這些中間產品時,進口國企業便可以利用其含有的專業技術知識和相應的研發成果來提高自身的生產力。此外,國內企業在生產過程中摸索、了解和吸收國外同行的知識和技術竅門,逐步掌握了生產這些含有先進技術或研發成果的產品,最終使企業生產效率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在這個“進口商品學習、吸收先進技術模仿二次創新”的過程中,產生出了諸如“干中學”效應、“技術示范與交流”效應等現象,有力地鞏固和促進了一國的技術創新能力的持續性提高。國際發展經驗表明,貿易開放度越高的國家,國外新技術就越有可能被有效復制,從其它國家學到先進技術的機會也就越大。
(二)國內企業的吸收能力
國內自身吸收能力的大小是保證技術溢出效果的重要保證。主要表現在國內研發(R&D)活動和人力資本水平的高低上。一國R&D活動不僅僅是自主技術創新的源泉,也是影響技術吸收能力的關鍵因素之一。較高的國內R&D存量能促進現有資源的進一步有效利用,產生更多的創新成果,提高國內生產力水平;同時也能提高本國對新技術的承接、利用和改進的能力。同時,較高水平的人力資本不僅可以發揮生產要素對產出增長的促進作用,而且能夠有效地實現新技術的采用和貫徹。具有較高素質的勞動者可以更容易地接收新的思想,更加適應先進技術,從而促進新技術在生產中的使用。(BenhabibandSpiegel,1994)
(三)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
知識產權保護對國際技術溢出的影響卻是雙重的。知識具有非排他性特征,而知識產權保護正是要給予創新者適當的壟斷利潤,從而保持國內創新過程的持續性。但是與技術溢出有關的知識產權保護卻是一把“雙刃劍”。一方面,如果出口國的知識產權不能得到有效保護的時候,由于擔心核心技術的泄露,出口國則傾向于向進口國出口低技術含量的產品。而知識產權保護的加強,能夠使進口國有更多接近并獲取國外先進技術的機會。另一方面,由于知識產權保護力度的加強,進口國企業在模仿時所分享的知識存量往往只能是知識總量部分內容,從而將減弱進口國獲得更多技術溢出的效果。
三、我國進口貿易技術溢出的條件及其特征
(一)進口貿易的快速發展創造了良好條件
我國同美國、日本、歐盟等技術先進國的貿易聯系日益緊密,為技術的溢出提供了更多的機會。自1985年以來,我國從世界發達國家的進口貿易發展迅速。以R&D活動相對集中的G-7國家(美國、日本、德國、法國、英國、意大利和加拿大)為例,1985年我國從G-7國家的進口總額為260.6億美元,其中日本(占57.7%),美國(占19.5%),德國(占9.2%)在G-7中位居前三位,其他四國所占比例較小;2006年進口額增長了約10倍,達到2468.1億美元,其中位居前三位仍然為日本(占46.9%)、美國(占24.0%)、德國(占15.3%)。在進口商品結構上。近年來我國初級產品的增速有所回落,而機械及運輸設備以及高科技產品的增速增加。其中,機械及運輸設備進口量占商品進口總額的比重由2000年的40.8%增至2006年的45.1%;高科技產品占商品進口總額的比重從2000年的23.3%增至2006年的31.2%。我國與技術先進國家進口貿易總量的擴大,以及進口商品結構的不斷改善支持了進口貿易技術溢出效果的實現。
(二)國內吸收能力不足制約了對先進技術的吸收效果
1.研發投入不足,結構不合理。第一,我國用于科研開發的支出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6年我國R&D經費支出達到2943億元,占GDP的比重為1.41%。而發達國家的R&D支出占GDP的比重一般都在2%以上。比如,2005年美國R&D投入總額為3125.3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2.51%;日本R&D投入總額為1458.8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3.20%;法國R&D投入總額為441.2億美元,占其GDP比重為2.13%。第二,我國研發投入結構不盡合理、科研成果應用不足。一方面,政府在國家資金不足的條件下,仍然把大量資金投入到資本密集度極大、風險極高的技術研發領域,忽略了國內要素稟賦結構的約束,導致了國內要素配置效率下降;另一方面,研發成果的轉化率或使用率較低,致使研發成果并沒有進入生產領域轉化成現實的生產力。因此,這些問題極大地阻礙了我國對引進技術的消化和吸收,滯緩了自主研發能力的形成,降低了創新速度。同時,國內研發投入不足也會帶來一種“副產品”,即落后國家由于研發基礎薄弱,缺乏及時了解和掌握國際技術發展最新動態的能力,難以對引進技術做出客觀的評價,因而往往引進的是一些行將淘汰的技術,結果使其陷入“引進——落后——再引進”的惡性循環中。
2.人力資本短缺嚴重。由于教育投資匱乏等原因,我國人力資本存量與發達國家相比存在很大差距。2005年我國“萬勞動力R&D科學家和工程師”為14人,和發達國家相比,日本2003年為101人,德國為68人,法國為71人,美國在2002年為91人,加拿大為68人,意大利為30人。據統計歐美發達國家的從事R&D活動人員分布中,企業的R&D科學家與工程師均占50%以上,而我國企業中從事R&D的科學家與工程師人數明顯低于在研究機構工作的科學家與工程師數。人力資本短缺已經成為制約我國技術吸收能力的一項重要因素。
(三)知識產權保護的強度不力制約了先進技術的流入
GinarteandPark(1997)建立和發展了一種定性評級法,用于對一國知識產權強度做出較客觀的比較。他們將知識產權保護分為五個方面:覆蓋范圍、加入相關國際專利協議的情況、保護例外、實施機制和保護期限,并根據決定每個方面有效強度的多種因素分別評分,最后加總得到一個“0”到“5”之間的國家評分,即“GP指數”。一般而言,“GP指數”越大,說明該國的知識產權保護強度越大。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呈逐年上升趨勢,但上升的幅度時緩時急。其中,1992年前后和2001年前后出現了兩個快速上升的階段,這一現象與1992年、2001年中國大范圍修訂知識產權保護法律的事實有關。但是我國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仍然遠遠低于發達國家水平,2004年的GP指數僅相當于日本1960年的水平(韓玉雄,李懷祖,2005)。四、結論與建議
(一)繼續擴大與發達國家的進口貿易,優化進口貿易結構
對我國而言,進口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在長期的積極影響是顯著的。如果單純依賴本國的自主創新體系、研發能力帶來國內技術進步是遠遠不夠的。為此,進一步優化中間產品的進口結構,繼續促進技術貿易的發展應該成為是中國今后經濟政策制訂的一項重要內容。一是要進一步改革完善進口體制,調動企業進口積極性,充分發揮進口對國民經濟的促進作用,推動技術進步、產業發展與經濟增長。二是要進一步調整、優化進口關稅結構,鼓勵企業及時合理增加國外先進適用技術、關鍵設備的進口。
(二)要逐步增加研發資金投入
增加研發投入和R&D存量,是提高我國國際技術溢出效果的必要前提。《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提到,2020年全社會研究開發投入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提高到2.5%以上,力爭科技進步貢獻率達到60%以上,對外技術依存度降低到30%以下。要順利實現上述目標,我國政府應適當增加財政科研撥款,特別要加大對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的財政支持力度。同時為鼓勵創新,政府可以依據企業技術創新的力度和市場實現程度,對創新企業給予不同程度的R&D退稅補貼等稅收方面的優惠,以減少企業的創新成本。
(三)加大教育投入,培育人力資本
政府應科學調整財政支出結構,在有限的財力中確保教育支出的優先增長。預算安排時,要確保《教育法》中規定的教育經費“三個增長”(中央和地方政府教育撥款的增長要高于財政經常性收入的增長,學生人均教育經費要逐步增長,教師工資和公用經費要逐步增長)的落實。逐步取消對私人部門投資教育的各種限制,動員社會各階層力量,多渠道籌措辦學資金。我國應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做法,建立完整的稅收優惠政策體系,鼓勵社會投資辦學,以解決我國教育資金不足的難題,促進教育水平和人力資本投入的提高。
(四)加強知識產權保護
正確認識和處理知識產權,從長遠來看,是知識溢出良性循環的宏觀控制的必要條件。順應WTO的要求,我國政府要努力完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相關研究表明,當技術差距較大和(或)模仿能力較強時,可以充分利用“技術后發優勢”,這時則偏向于鼓勵模仿的知識產權保護制度有利于技術進步。要加強知識產權法的法制建設和知識產權的執法力度,保護國外科技企業的在華利益,從而以保證更多外部知識的持續流入。
參考文獻:
[1]趙偉,汪全立.人力資本與技術溢出:基于進口傳導機制的實證研究[J].中國軟科學,2006,4.
[2]李永.中國進口貿易的技術外溢效應測度與分析[J].科學管理研究,2006,06.
[3]韓玉雄,李懷祖.關于中國知識產權保護水平的定量分析[J].科學學研究,2005,3.
[4]BenhabibandSpiegel.Theroleofhumancapitalineconomicdevelopment:evidencefromaggregatecross-countrydata.Journalofmonetaryeconomics[J].1994,vol.34:143-173.
論文摘要:2007年以來,美國次貸危機進一步從金融層面傳導到實體經濟層面,進而演變為金融危機,危機的國際傳導效應增大了全球經濟的風險,國際經濟形勢更趨復雜。在此背景下,我國的出口貿易也不可避免地受到影響。文章分析了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并提出了相應的對策。
一、美國金融危機概述
自2007年下半年起,美國開始爆發次貸危機。繼2008年3月美國第五大投資銀行——貝爾斯登因瀕臨破產被摩根大通收購之后,2008年10月初,美國政府宣布接管房地美和房利美兩大住房抵押貸款機構。2008年10月中旬,美國第三大投資銀行美林證券被美國銀行收購,美國第四大投資銀行雷曼兄弟公司破產,美國的保險巨頭——美國國際集團向美聯儲尋求短期融資支持。至此,在美國資本市場前五大投資銀行當中,僅有高盛和摩根斯坦利兩家公司幸存下來,且也搖搖欲墜。美國出現的金融動蕩和經濟危機,給世界經濟增長投下了濃重的陰影,引發了全球經濟全面衰退。美聯儲前主席格林斯潘把這次危機稱為“百年不遇的金融危機”,國際貨幣基金組織總裁卡恩也認為,世界正面臨罕見的“全球金融危機”。由次貸危機引發的金融危機,已經波及實體經濟和人們的生活,并向世界擴散,將不可避免地對全球經濟產生深遠影響,從而也不可避免地影響到我國的出口貿易。
二、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
中美兩國是交往甚密的貿易伙伴國,近年來,中美兩國間貿易發展迅速,發展勢頭良好。目前,中國是美國的第一大進口來源國和第三大出口對象國。作為全球最大的消費品市場,美國市場在我國的出口市場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而由美國次貸危機演變而來的金融危機已經使得美國經濟衰退,引起了美國消費疲軟,消費的抑制不可避免要影響到我國對美的出口,從而影響我國整體的出口貿易情況。
1.美國金融危機使得我國出口增長趨緩。我國是一個對外依存度較大的國家,對美國出口和對美國經濟的依賴較大。特別是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出口貿易和對美出口貿易的依存程度都有所提高,其中出口依存度每年高于20%,對美出口貿易的依存度(2001-2007年)七年平均為6.72%,已經逐步形成對美國市場的依賴。
次貸危機發生后,美國國民財富大幅縮水,信用規模急劇收縮,使得美國居民消費支出減少。而美國個人消費是美國經濟增長的主要動力。這樣由次貸危機演變而成的金融危機導致美國經濟減速,產出和需求下降,由此引起的私人消費、公司開支以及產出的下降導致美國從包括中國在內的國外市場進口的消費品、資本貨物、農礦產品以及其他原材料減少。金融危機還影響人們對未來經濟增長前景的預期,從而減少當前消費。據測算,美國經濟增長率每下降1%,中國對美出口就會下降5%~6%。目前美國消費者對就業市場以及薪酬的預期都比較悲觀,而信貸緊縮和就業市場的惡化使美國消費者對經濟前景感到擔憂。據2008年3月25日美國經濟咨詢商會報告顯示,2008年3月份美國消費者信心繼續下降,從2008年2月份的76.4降低至64.5,遠低于市場預期的73.3,是2003年3月以來最低水平;預計未來就業機會減少的人數,由28%增至29%;而消費者對于收入水平的預測,同樣并不樂觀,認為收入會增長的人數,從18%下降到14.9%。而我國對美國出口的主要是消費品,美國政府的一些數據已經表明,美國消費者在購買必需品方面已經緊縮開支。消費和進口需求的下降,必然導致對我國產品需求增長速度放慢。據海關統計,2008年1-11月,我國對美出口2330.9億美元,比上年同期增長9.6%,增速回落了5.6個百分點,低于同期我國出口總體增速9.7個百分點。
以上是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貿易的直接影響。如果考慮到美國金融危機對世界其他國家經濟增長的影響,那么,我國出口貿易面臨的形勢更加嚴峻。
2.美國金融危機使得國外加大實施貿易保護主義的力度。金融危機已經導致美國經濟增長趨緩,失業率上升。在美國經濟復蘇乏力和美國貿易逆差高居不下的情況下,中美之間的貿易摩擦將更加頻繁。雖然美國一直倡導自由貿易,但當其利益受損時,往往就會違反自由貿易的規則,以“公平貿易”代替“自由貿易”。這樣各種名義的技術性貿易壁壘將紛紛出籠。同時金融危機使得美國經濟放緩,導致美國“需求內部化”的微觀要求不斷增強,這也使得美國貿易保護主義可能持續抬頭,對中國設立更多的貿易壁壘,這一切便構成我國食品、機電產品、紡織品和服裝以及玩具鞋類對美出口的障礙。比如,前一段時間,美國不斷炒作我國玩具、牙膏、水產品、輪胎、寵物食品等產品的安全問題,限制對我國有關產品的進口,嚴重損害我國產品的國際聲譽和相關出口企業的利益。在對待我國輸出的紡織品上,為了移植金融危機帶來的壓力,美國除了壓價之外,還通過抬高技術測試標準等非價格手段極力將市場風險轉嫁給我國紡織出口企業,如故意提高產品測試標準,有些標準明顯超出我國企業能力范圍,從而制造出大量“不合格”產品,客戶先“勉強”接受,一旦日后因產品品質問題而滯銷、退貨,就將全部責任推給我國出口企業,這種技術性軟條款,給我國紡織業帶來巨大的壓力和訂單風險。
這些便是美國加大貿易保護主義力度的很好的例證。另外,美參眾兩院還相繼出臺針對我國匯率問題的議案,要求美國政府對通過“匯率失調”而獲取對美國大量貿易順差的國家進行制裁。因此,在金融危機的背景下,美國對華貿易壁壘有進一步政治化的趨勢,對華經貿政策將更趨強硬。除了美國加大貿易保護主義力度以外,其他國家也因為美國金融危機導致的經濟不穩,為轉移國內經濟和輿論的壓力,也利用我國出口的個別產品的安全問題大做文章,借此打壓中國的商品出口。
這些都顯示,美國金融危機的蔓延已經讓國際貿易保護主義抬頭,針對我國商品的貿易壁壘或會層出不窮。在美國金融危機的背景下,我國的外貿出口會遭遇到更多的艱險。3.美國金融危機降低了我國出口產品的競爭力。金融危機使得美國經濟增長乏力,為應對金融危機造成的負面影響,美國政府采取了寬松的貨幣政策和弱勢美元的匯率政策,這樣,美聯儲不斷降低利率,美元不斷走軟。美聯儲的降息政策導致人民幣和美元利率出現倒掛,使得人民幣和美元息差進一步拉大,從而導致美元資本持續流入我國市場,進一步加大人民幣升值的壓力,從而推動人民幣對美元加快升值。人民幣升值不利于我國商品的出口。由于人民幣升值,我國企業出口的商品按美元計算的價格會上升,這樣便降低了我國商品的出口競爭力,從而導致我國出口的下降。另外,在金融危機下,美元走軟還影響了國際市場上大宗商品的價格,比如原油、鐵礦石等,使得這些商品的價格都出現了大幅度提高,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我國一些出口行業的生產成本。為了獲得原先相同的利潤水平,出口企業勢必要提高價格,這樣就減弱了出口產品的競爭力。同時,國際市場上大宗商品價格的提高,也向其他國家包括我國輸出了通貨膨脹,加大了我國國內通脹的壓力,促使我國實行從緊的貨幣政策,這勢必會影響出口企業特別是中小出口企業的融資,從而影響其出口。
三、化解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貿易影響的對策
面對美國金融危機給我國出口貿易帶來的消極影響,我們應該積極應對,采取一些措施來消除或減輕這種消極影響。
1.優化出口市場結構,積極開拓多元化的海外市場。我國出口市場主要集中于美國等貿易大國,一旦這些國家發生經濟危機,我國的出口都會受到負面影響。因此,我們必須調整出口市場,盡快優化出口市場結構,積極開拓多元化的海外市場,這是目前最主要的辦法,而且,調整的步伐要在穩健中盡量加快。在鞏固原有市場的同時,也要大力開拓新的市場。2008年上半年的數據顯示,我國對美國出口的下降,很大程度上被其他市場尤其是對發展中國家的市場所消化了。
放眼全球,近年來,拉丁美洲、南亞、南非、土耳其等國家和地區的經濟發展較快,這些市場擁有巨大商機,進口需求也越來越大,值得我國外貿出口企業更加關注,把這些市場作為自己較好的出口市場加以考慮,適時調整自己的出口市場。因此,要緩解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造成的壓力,就應該擺脫單一的貿易依賴,考慮更加廣闊的出口渠道。只有通過優化出口市場結構、積極開拓多元化的出口市場來拓寬我國產品的國際市場空間,增加貿易渠道,才能分散我國出口過度集中少數發達國家的風險。
2.降低出口產品的成本,提高出口產品的國際競爭力。在美國金融危機導致的人民幣升值、原材料漲價、美國需求萎縮等因素共同作用的背景下,外貿出口企業可以把低附加值的訂單進行跨地區轉移,從沿海發達地區轉移到成本更低的中西部地區,以進一步降低成本;還可以把訂單向一些關稅政策優惠的國家轉移,享受與所在國企業同等市場待遇,以獲得資源、勞動力的比較優勢,達到降低成本的目的。另外,出口企業還可以充分利用電子商務平臺,降低貿易成本,從而降低出口產品的成本。在美國金融危機的背景下,國外買家為了減少一些成本支出,勢必會減少商務旅行和參加展會的數量,進而更依賴電子商務平臺進行采購。這給我國的外貿出口企業提供了一次化不利因素為有利因素的契機。通過電子商務直接與外商面對面交易,不僅可以減少交易環節、降低貿易成本,還增加了拼單的勝率。
3.提高出口產品的質量和檔次。我國的出口產品必須圍繞世界市場不斷變化的需求,加速升級換代,緊跟當今世界一些新興產業發展的潮流,力爭在外貿增長途徑上實現新跨越和新突破,徹底擺脫資源、技術的束縛,使產品結構往中高檔方向調整,堅持不懈地推動企業加大創新和研發的投入與力度,由產業鏈中利潤最低的加工環節向高端發展,向設計、研發、品牌、服務、營銷等環節延伸,提高整個行業的技術水平、贏利空間和整體競爭力。
4.繼續加大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力度。我國應繼續加大實施“走出去”戰略的力度,鼓勵和支持國內企業以多種手段開拓國際市場,不要局限于單純以貿易方式來擴大出口。畢竟單純以貿易方式擴大出口的作用比較有限,并極易引起反傾銷、反補貼等限制措施,增加貿易糾紛。目前,以投資帶動貿易已成為國際貿易發展的趨勢。因此,我們要鼓勵相關企業加快“走出去”的步伐,以到國外投資等多種方式來擴大我國的出口。
綜上所述,面對美國金融危機,我們既要清醒認識到它對我國出口貿易影響的嚴重性,又要進行理性的分析,積極采取對策。把美國金融危機對我國出口貿易的影響降到最低程度,促進我國出口貿易穩定、健康、快速的發展。
參考文獻:
1.白明.次貸危機波及我國外貿發展[J].經貿觀察,2008(3)
2.陳雨露,龐紅,蒲延杰.美國次貸危機對全球經濟的影響[J].中國金融,2008(4)
論文摘要: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和對外貿易快速、持續的發展,累積了大量貿易順差和外匯儲備,2006年底我國外匯儲備已經突破萬億美元的大關,2008年5月末外匯儲備余額近1.8萬億美元,人民幣升值的壓力越來越大,人民幣匯率已成為涉及到國內外經濟發展的焦點問題。簡要分析了人民幣升值的背景及原因,并在此基礎上論述了人民幣升值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正反兩方面的影響。以及就人民幣升值,如何趨利避害提出了一些應對措施。
1人民幣升值的背景及原因
1.1背景
2003年,中國經濟在擴大內需投資和對外貿易增長的帶動下,經濟保持年增8.2%的強勁勢頭。我國近10年來的貿易順差持續擴大,尤其是來自美國的順差,目前已成為排在日本之后全球第二大貿易順差的國家,這是國外要求人民幣升值的主要原因。還有一個原因就是中國巨額的外匯儲備。雖然外匯儲備對一個國家的經濟運行至關重要,但外匯儲備并非越多越好;目前我國外匯儲備的各項指標遠遠高于國際警戒線,我國外匯儲備的增加在長期內影響著人民幣名義和實際有效匯率,使得人民幣面臨著長期持續的升值壓力。
1.2人民幣升值的原因
我國加入WTO以后,經濟和對外貿易持續快速發展,人民幣的國際影響力不斷擴大,中國與美、日、歐盟等經濟體的貿易摩擦進入高發期,這些經濟體基于本國內經濟和政治需要持續要求人民幣升值,并對我國施加各種壓力。在綜合考慮我國經濟持續增長需要和整體承受能力的基礎上,以國外要價合理讓步和對我發展整體有利為前提,我國政府宣布自2005年7月21日起人民幣匯率不再緊盯單一美元,它標志著中國在邁向真正有彈性和可浮動的匯率制度方面走出了關鍵性的歷史一步。在公布了這一政策后,人民幣持續小幅度升值。
2人民幣升值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利弊影響
2.1人民幣升值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有利影響
(1)人民幣升值有利于我國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
我國長期以高能耗,低效益,技術含量低,甚至是以破壞生態環境為代價來發展經濟。在國際貿易競爭中,低估人民幣幣值,鼓勵的主要是勞動密集型產品和資源型產品的生產出口,雖然賺取大量外匯,但回報的價值并不是很高,資本積累相當困難。我國作為一個大國,盡管仍是一個發展中國家,但經過三十多年改革開放的發展,經濟、技術、管理都有了一定的積累,這是我國向更高的技術領域、更高的產業層次發展的基礎。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可以大大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產品成本,可以提高產品質量,提升產品的價值含量,可以生產更高技術要求的產品,擴展市場空間,可以充分利用資源,提升資源的商品價值,還可以開發許多原材料替代品,減少資源消耗,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產業升級,需要大量的資本投入,尤其是外匯資本的投入。現在,人民幣存在升值壓力,這應該是一個很好的契機,人民幣升值后,同樣美元價格的設備轉換成人民幣要少得多,引進投資品的成本變得相對低廉,同樣的專利技術、同樣的先進設備,卻只需支付相對低廉的成本,這將大大調動企業引進先進設備、購買新技術專利的積極性,最終將會加快我國技術更新的速度,從而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提高產品的國際競爭力,這符合中國產業結構轉變的發展方向。人民幣升值對于推動我國企業貿易結構調整并激發其自主創新,實現可持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2)人民幣升值可以優化對外貿易的商品結構。
從理論上講,人民幣升值降低了進口要素價格,對于國內那些利用較多國外資源、較多地進口國外先進設備、技術是一定程度上的鼓勵。相應地,人民幣升值起到提高與出口相關的各要素價格,也就是說對那些以大量資源要素投入和低成本為競爭優勢,附加價值較低競爭力不強的出口商品,相對于高附加值出口商品起到更大的抑制作用。這些都將進一步促進我國貿易中的比較利益和產業技術的提高。
(3)人民幣升值可以改善貿易條件。
商務部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1993——2000年,以1995年為基期的中國整體貿易條件指數下降了13%。其中制成品貿易條件下降了14%,初級產品貿易條件下降了2%。2003年出口商品價格指數為104.7進口商品價格指數為109.7,貿易條件指數為95.4%,低于上年的98.8%。這就是說,我國的出口商品價格相對于進口商品價格的比值在下降,即我國必須出口更多的商品才能換回同樣數量的進口商品,國民福利向外流失。人民幣升值可以促使我國企業做出結構調整,改變出口商品結構,加速先進技術引進,提高生產效率,進行產品更新換代,實現產品動態比較升級,改善貿易條件,提升我國產品國際競爭力,減輕我國經濟受國際經濟動蕩的影響,使中國經濟保持健康穩定成長。
(4)人民幣升值有利于緩解我國與主要貿易伙伴的爭端和摩擦,減少反傾銷訴訟。
我國出口增長長期快于進口增長,在有力地拉動國民經濟增長的同時,也帶來經濟內外部失衡風險增大、一些國家還越來越多地利用技術壁壘、環境壁壘、知識產權壁壘等非關稅貿易壁壘對中國商品出口設限,貿易磨擦頻繁發生。中國近幾年成為全球遭受反傾銷調查數量最多的國家近10多年來,我國一直是世貿組織成員中遭受反傾銷投訴和調查最多的國家,大約占世貿成員投訴量的三分之一。就近一、兩年的國內外市場形勢看,我國出口增長速度略微放慢一些,進口增長適當加快一些,總體上有利于緩解這類矛盾和問題,人民幣適度升值有利于我國經濟和國際貿易的和諧發展。
2.2人民幣升值對我國進出口貿易的負面影響
(1)人民幣升值會促進進口進一步增強,對國內相關企業造成巨大的沖擊,大大消弱其國際競爭力。人民幣升值,使國內大量相關企業面臨優質進口產品的更大沖擊,同時,出口企業在價格方面的國際競爭力被大大削弱,在國際貿易中越來越處于不利地位,導致自身貿易條件惡化和對發達國家的依附性增強。
(2)人民幣升值過快過猛,將造成我國出口的大幅縮減,影響國民經濟平穩增長。
人民幣升值過快和幅度過大,一方面,可能造成出口增長速度大幅回落,這樣不僅對資源性、低價位和低附加值商品,也會對整個出口加工產業發展以及就業造成較大打擊;另一方面,是可能刺激一部分商品大量進口,沖擊國內市場,甚至引起一定的通貨緊縮。中國的出口貿易大多集中在紡織,服裝,制造業及電子加工業等勞動密集型行業。這些行業主要的國際市場競爭力在于其產品相比其他國家同類產品有明顯的價格優勢。由于產品的技術含量少,附加值低,產品之間差異化程度小,相互替代性強,這些行業的產品出口價格彈性較大,在短期內,人民幣升值對這些行業的出口貿易將產生不利影響。2007年1-7月,我國紡織品和服裝出口總值是754.70億美元,與上年同比增長17.55%,增幅同比回落約7個百分點,比2005年降低了近20個百分點。這其中的主要原因是人民幣的持續升值和出口退稅的減少。
(3)人民幣快幅升值挫傷外商對我國投資的積極性。
自實行改革開放以來,我國依靠優惠的條件吸引了大批外資企業和跨國公司進入國內,而這些企業生產的產品除在中國國內銷售外,一大部分份額都用于出口到國外。這一期間外商投資企業出口份額在我國總出口額中的一度保持了較快增長。人民幣升值意味著外商對華投資成本的增加,受此影響,國外資金可能會轉向流入中國的資本市場,影響對我國“三資企業”的資金投入。因此,人民幣升值可能會對我國的進出口貿易產生一定程度的負面作用。
(4)人民幣升值影響我國大型成套設備的出口。
我國一些大型成套設備出口期較長,一般從簽約到交付使用大約需要5-10年,而付款時間可能更長。如果人民幣保持不斷升值,企業對遠期匯率水平難以預測,目前金融機構現狀是一般只提供一年左右的外匯對沖工具,所以企業承擔的匯率風險以及規避風險的成本將較大,這將不利于我國出口大型成套設備。
3人民幣升值對經濟發展的不利影響應采取的對策
鑒于人民幣升值對一國經濟發展存在以上諸多負面影響,從經濟長期健康穩定發展來看,就人民幣升值,如何趨利避害提出了幾點建議:
3.1降低國內企業對外貿的依存度,積極擴大內需
我國在匯率升值的情況下,企業在發展外向型經濟的同時,企業應更加注重國內市場的開拓,注重內需的發展,以減少國民經濟增長對外貿的依賴,弱化世界經濟起伏動蕩對中國經濟的不利影響,從而使得中國經濟更加健康的發展。這是從我國實際出發的必然選擇,也是當前經濟戰略轉型和政策選擇的著力點。
3.2努力完善國內金融市場,增強外貿企業抵抗匯率風險的能力和途徑,提高其國際競爭力
我國金融工具、特別是金融衍生工具的匱乏,使得眾多外貿企業缺乏規避外匯風險的有效手段和渠道。人民幣升值對外貿出口企業來說,應著力增強其匯率風險意識,增加結算幣種,并學會運用更多的匯率避險工具來規避和管理風險,增強消化匯率升值而帶來成本的風險的能力。
對于那些單純以自己的成本和資源來獲取比較優勢的外貿出口企業,應積極引進先進的技術設備和管理經驗,努力提高其產品的附加值。對于從事勞動密集型產業的企業應著力提高其人力資本和技術投入以提高其在國際市場的競爭力。
3.3政府應采取相應的財政政策
(1)對出口退稅率要進一步調整,對那些高能耗低附加值商品要減少出口補貼。稅率下調會使我國的出口增長放慢,從而使得經常項目余額減少,緩解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促使我國的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升級。
(2)合理控制、適度利用外匯儲備。從微觀角度分析,人民幣升值壓力主要原因之一就是巨額的外匯儲備,因此充分利用我國目前大量外匯儲備來進口石油、糧食、礦砂和技術設備等我國緊缺資源和急需技術,這不僅可以緩解因大量外匯儲備所累積的人民幣升值壓力,而且還可以提高我國企業國際競爭力,最終促進對外國的產品出口,從而充分發揮人民幣升值對我國貿易的有利作用。
(3)轉變觀念,轉變只重視出口,忽略進口重要性的唯順差論。人民幣升值的壓力主要來源于巨額的貿易順差,為緩解這一壓力,消化龐大的外匯儲備。就要加大進口力度,進口時必須首先考慮進口外國先進的機器設備及相關技術和不可再生的生產資料,如石油、銅、鐵礦砂等我國稀缺資源,保障國家安全作必須的準備。超級秘書網
4結語
從以上分析得出,一方面,人民幣升值對我國的產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改善貿易條件、優化對外貿易的商品結構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另一方面,人民幣升值使得我國原有模式的出口大幅縮減,對經濟穩定造成一定影響。面臨國際形勢和國內發展的現有階段,人民幣升值需要與國內的市場利率改革相結合,充分發揮人民幣升值的有利影響,規避其不利影響,有效規避匯率風險,這樣才能真正緩解國際貿易順差,以實現中國經濟的持續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1]光.人民幣匯率問題:升值及其成本-收益分析[J].經濟研究,2005,(5).
(一)二元經濟結構重慶直轄以來,經濟水平得到迅猛發展,人均GDP呈上升趨勢,從2000年的5616元漲到了2010年的27596元,第一產業呈現下降趨勢,從2000年的15.9%下降到2010年的8.6%,第二產業占GDP的比重卻從2000年的42.4%上升到2010年的55%,第三產業從2000年的41.7%下降到2010年的36.4%。2010年三次產業的比重為8.6:55:36.4,呈“二、三、一”格局。
(二)區域不均衡地區的不均衡發展嚴重阻礙了重慶市經濟的整體發展,重慶市提出構建“一圈兩翼”區域新格局,“一圈”加速領跑,“兩翼”全力助推。目前,“一小時經濟圈”地區生產總值占了全市生產總值的77.68%,“兩翼”僅占22.32%;在第二、第三產業上,“一圈”第二產業產值分別是東北翼、東南翼的5.41倍和16.47倍,第三產業產值分別是東北翼、東南翼的5.2倍和16.4倍。
(三)產業發展矛盾重慶第一產業由于地理因素,很難實現機械化和現代化耕作,屬于勞動密集型產業,效率低,成本高;第二產業歷來是重慶市的支柱產業,重慶市的經濟發展對其依賴度高,而產業設備技術更新慢,存在很大的市場風險;第三產業起步晚、底子薄,還沒有充分發展起來,已有的產品存在科技含量低、附加值不高等問題。
二、重慶市對外貿易的現狀
重慶近年來對外貿易成效顯著。2009年全市進出口總額38.6億美元,同比增長48.7%;其中出口20.9億美元,同比增長31.9%;進口17.7億美元,同比增長74.9%。2010年全市進出口總額124.26億美元,同比增長61.1%;其中出口74.89億美元,增長75.0%。進出口總額在我國西部1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中列第4位,全國第23位。重慶市對外貿易以國有企業、外資企業為主體,民營企業大幅增長。民營企業1998—2008年累計實現出口96.04億美元,占全市累計出口的38.8%,年均增長104.5%。外資企業累計實現出口16.84億美元,占全市累計出口的11.6%,年均增長24.1%。在2008年,民營企業出口比重提高到了55.4%,超過國有企業出口比重29個百分點,成為重慶市出口的主體。進口以外資企業為主體,據統計,直轄15年間,外資企業進口份額保持在7成左右,累計實現進口11191億美元,占全市累計進口的63.0%,年均增長13.3%;國有企業累計實現進口43.87億美元,占全市累計進口的39.8%,年均增長0.5%;民營企業在1998年后逐漸發展,累計實現進口3.49億美元,年均增長117.4%。目前,以力帆集團、隆鑫集團、銀翔摩托、宗申集團為代表的民營企業成為外貿出口的骨干企業,其出口總額居重慶市出口企業前五位,成為重慶最具活力的出口主體。
三、重慶市對外貿易中看出產業結構存在的問題及建議
(一)發展思路不清晰,應明確產業發展方式重慶市在過去的重點支柱產業和將來的重點支柱產業這兩點的轉換方式上思路尚不清晰。這主要表現在進出口貿易中,傳統制造業在科技創新淺升級之后仍然占據進出口量的較高比重,但實際其發展水平仍然滯后,制約了經濟的快速增長。而新興的現代服務業如軟件業、航空航天、生物等行業的進出口總量較低,甚至接近零,發展速度相當緩慢。針對重慶現狀,一方面對于適合發展第一產業的地區,要積極發展“一鄉一產品、一縣一產業”,實現產業規模化、集約化和標準化;對于適合發展第二、第三產業的地區,積極革新,采用現代設施和先進技術的配套設施,大力提高企業自主創新能力,促進相關產業的協調發展。市政府建立健全法規,營造好的自由貿易氛圍。在市場上培育扶持一批具有核心競爭力的龍頭企業,開發一批在國內外市場具有較大潛力和較高市場占有率的名牌產品。金融機構也要配合政府給予相關的金融支持,及時滿足企業發展合理的資金需求等。
(二)產業發展失衡,積極調整重慶市作為老工業基地,產業結構演進呈非均衡狀態。其重工業即第二產業在全市工業產值中占絕對主導地位,主要是依靠汽車、摩托車行業出口打天下。2011年重慶一般貿易進出口總額達430.09億美元,但問題是進出口結構卻極不平衡。產業結構決定對外貿易結構,重慶市第一產業發展隨著農民工的轉移持續下降,出口額度一直不高,第三產業如通訊服務、保險服務、金融服務、專有權利使用和特許資格等行業項目非常弱小,幾乎是零出口,發展相當緩慢。
(三)產業結構升級過慢,大力促進產業升級重慶的對外貿易勞動密集型、資源密集型的商品出口比例較高,產品的技術含量不高。例如出口的汽摩機電品等一般貿易商品占整個對外貿易中的70%以上,絕大多數都屬于加工程度低、技術含量不高的一般性制成品。新興產業航空航天、電子信息、生物等領域的高附加值產品亟待開拓。應大力發展第二、三產業和新興科技業,引進外來先進技術,自主創新科研,讓其擁有自己的核心競爭力。
(一)變量和數據選取
本文使用1998-2011年的年度數據,所有數據均取自國家統計局歷年的《中國統計年鑒》和各省地方統計年鑒。用地區生產總值GDP表示經濟增長水平,FDI表示實際外商直接投資,IE表示進出口貿易(I代表進口額,E代表出口額)。為消除統計數據中價格變動的影響,以變量實際值進行計量檢驗,故對相關數據進行了處理:用1997年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作為不變價格指數對GDP、FDI、IE三個變量的數據進行了相應的調整。由于數據的自然對數變換不改變原來的協整關系,并能使其趨勢線性化,消除時間序列中存在的異方差問題,故對GDP、FDI、IE進行自然對數變換,變換后的變量分別用LNGDP、LNFDI、LNIE表示[3]。
(二)平穩性檢驗
為了防止偽回歸需要對數據的平穩性進行檢驗。本文主要用LLC檢驗、Fisher-ADF檢驗和Fisher-PP檢驗方法來檢驗變量的穩定性。分別對LNGDP、LNFDI、LNIE的水平值和其一階差分(LnGDP、LnFDI、LnIE)進行檢驗,通過分析可知,1998-2011年國內生產總值、外商直接投資和進出口貿易的時間序列均為一階單整序列,即為I(1)過程。
(三)協整檢驗
因為LNGDP、LNIE和LNFDI的時間序列在5%的顯著性水平下是同階單整階數的,故可進行協整分析。這里我們采用Johanson檢驗來判斷最優滯后階數、變量(取對數)是否存在協整關系及存在協整向量個數。選擇序列有確定性趨勢而協整方程只有截距的情況,協整檢驗結果如表2所示:由檢驗結果可知:在1%的顯著水平下,JohansenFisher協整檢驗拒絕了變量FDI、IE與GDP不存在協整關系和最多存在一個協整關系的原假設;在5%的顯著水平下,拒絕這三個變量最多存在兩個協整方程的原假設。這說明至少有三個方程可以用來描述三個變量之間的關系,或者兩兩之間的關系,即變量FDI、進出口貿易與經濟增長之間存在著協整關系。(四)模型構建及估計結果PanelData模型有三種形式:不變系數模型、變截距模型和變系數模型。建立PanelData模型的第一步便是檢驗樣本數據符合上面哪種PanelData模型,從而避免模型設定的誤差,改進參數估計的有效性[4]。經常使用的檢驗方法是協方差分析檢驗,主要檢驗如下兩個假設:H1:β1=β2=…=βnH2:α1=α2=…=αnβ1=β2=…=βn如果接受假設H2,則可以認為樣本數據符合不變系數模型,無需進行進一步的檢驗。如果拒絕假設H2,則需檢驗假設H1。如果接受假設H1,則認為樣本數據符合變截距模型,反之,則認為樣本數據符合變系數模型。構建如下F統計量:F2={(S3-S1)/[(N-1)(K+1)]}/{S1/[NT-N(K+1)]}~F[(N-1)(K+1),N(T-K-1)]F1={(S2-S1)/[(N-1)K]}/{S1/[NT-N(K+1)]}~F[(N-1)K,N(T-K-1)]其中,S1、S2、S3分別為變系數模型、變截距模型和不變系數模型的殘差平方和,N為截面成員個數,T為時間,K為解釋變量個數。根據EViews6軟件估計結果得出:S1=0.905714;S2=1.435825;S3=6.518093。利用形式設定檢驗方法(N=6,K=2,T=14),代入以上兩式計算得到的兩個F統計量分別為:F2=27.27;F1=3.86。查F分布表,在給定5%的顯著性水平下,得到相應的臨界值為:F2a(15,66)=1.83,F1a(10,66)=1.98。由于F2>1.83,所以拒絕H2;又由于F1>1.98,所以也拒絕H1。因此,面板數據模型采用變系數的形式。通過Hausman檢驗發現,面板Hausman檢驗Chi-sq統計值為0.16,其伴隨概率P值為0.92,大于0.05,所以接受原假設,應建立隨機效應模型,即建立中部六省FDI、對外貿易和經濟增長的隨機影響變系數模型。模型形式為:LnGDPi=αi+β1iLnFDIi+β2iLnIEi+ui,i=1,2,…,6其中,αi為常數項;β1i、β2i為參數;ui,為隨機擾動項;i為中部六省標識數字從1-6,分別對應河南(HEN)、安徽(AN)、湖北(HB)、湖南(HUN)、江西(JX)、山西(SX)。估計結果由表3給出:從β1i的估計值來看,FDI對經濟增長具有正的影響,但影響力度不是很大,即吸引外商直接投資對經濟的拉動作用不是很明顯。FDI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最明顯的是湖南,模型的回歸系數為0.4962,即湖南省吸引的FDI每增長1個百分點,就會拉動本省的地區生產總值平均增長0.4962個百分點;其次是河南、安徽、山西分別為0.2872、0.2779、0.1242;而江西和湖北的FDI對經濟增長的拉動作用卻很弱,分別為0.0496、0.0130。從β2i的估計值來看,進出口貿易對經濟增長也具有正的影響,而且與FDI相比,其影響力度更大,即進出口貿易能夠更好的拉動經濟增長。其中對經濟的拉動作用最大的是湖北,模型的回歸系數為0.7499,表明湖北省的進出口貿易每增長1個百分點,就會拉動本省地區生產總值平均增長0.7499個百分點;其次是山西、江西,分別為0.6800、0.5707;相比之下,河南、湖南、安徽的進出口貿易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力度不是很大,分別為0.3913、0.3567、0.3419。
二、結論和建議
通過中部六省FDI、進出口貿易和經濟增長之間關系的實證分析,可知,雖然中部六省的FDI、進出口貿易與經濟增長的時間序列均不平穩,但其一階差分均平穩,所以三者之間存在著長期均衡關系;FDI和進出口貿易對經濟增長都存在正向影響,但FDI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力度沒有對外貿易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力度大。根據本文的實證分析,提出如下建議:
(一)進一步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效率
FDI對中部六省的經濟增長都具有促進作用,但外商直接投資對經濟增長的影響力度卻明顯小于對外貿易。所以,中部各省除了要繼續擴大利用外資的總量規模外,更應該重視提高利用外資的質量和效率[3]:一要注意承接東部地區產業轉移過程中的取舍,注重自身產業結構的調整與優化,減少盲目性;二要根據自身優勢,打造核心產業,集中資源辦大事;三要注意本地區內部利用外資的合理布局,形成梯次分明的產業格局。
(二)增強進出口貿易對經濟增長的帶動力
中部六省的進出口貿易對經濟增長的促進作用都很明顯,故六省要充分利用這一優勢,大力發展進出口貿易,以拉動本地經濟更好、更快發展。一方面,要提高對發展外向型經濟的重視程度,努力提高對外開放水平,把穩定外需、穩定出口作為保增長的重要動力[5];另一方面,要促進產業結構的轉型升級,加快轉變貿易增長方式,鼓勵優勢產業與優勢產品對外出口,尤其是自身的勞動密集型產業,以出口為導向來倒逼本地產業結構升級換代。
(三)注重經濟軟環境建設
關鍵詞:進出口貿易知識產權壁壘預警機制
知識產權壁壘的內涵
知識產權壁壘是占有知識產權優勢和先進技術水平的發達國家及其跨國公司,利用國際和國內的知識產權制度以及相關的國家政策,通過海關扣押、專利圍堵、產權訴訟等方式利用知識產權法所授予的獨占權或超越有限壟斷權的范圍,在保護知識產權的名義下,來限制我國企業在國內和國際市場進一步擴張的種種市場競爭措施和策略,以此達到維護其知識產權優勢的目的。知識產權壁壘實質上是一種非關稅國際貿易壁壘,在反傾銷和反補貼等措施為國人所熟知以后,它已經逐漸取代前兩者成為困擾我國企業的貿易障礙。
我國進出口貿易應對知識產權壁壘現狀
相關法律及預警機制有待完善。我國在入世前,政府已經修改了專利法、商標法和著作權法等知識產權法律,并制定了其他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條例。然而TRIPS協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包括假冒商品貿易)協議(草案)》生效以來,發生了許多當年無法預料的知識產權壟斷及濫用問題。對于將產品出口國外的企業,專利預警機制是要事先調查目的國與出口產品有關的專利信息進行分析,以正確的指導下一步的工作。而我國的預警機制的不成熟使我國的產品出口增加了盲目性。
自主知識產權不足。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不僅有利于技術創新和企業競爭力的加強,而且有利于國家經濟實力的增長。而我國擁有的自主知識產權及專利技術遠落后于發達國家。有關資料顯示,我國的申請量不到全球總量的2%,并且標準整體水平偏低。如果我國在標準制定過程中一味以低標準換取某個行業的大部分企業的生存,就無法逾越出口貿易中的技術壁壘。
研發投入不足。我國財政對于研發的投入,遠遠落后于發達國家。另外,企業本身對研發的投入也與世界水平存在差距。由于國家和企業對科技投入的力度不夠,研究和開發的經費投入過少,我國企業的自主開發新技術能力普遍較低。
不重視專利文獻檢索。根據“專利一國獨立原則”,外國專利如果在一定期限內不另行在中國申請,就永遠不能在中國申請專利、不受中國專利法保護。據悉,全球每年誕生的專利85%沒有申請中國專利,跨國集團迄今在我國獲得授權的專利不到17萬。因此,如果沒有很好地進行專利文獻查詢,很容易導致在進出口貿易中產生侵權行為或在企業引進國外技術時,掉進競爭對手設置的專利陷阱。
知識產權人才匱乏。知識產權人才培養的嚴重滯后,使得目前國內知識產權方面的人才十分短缺,人才的供需出現嚴重的失衡現象。
我國進出口貿易應對知識產權壁壘的對策
完善法規及預警機制。我國應針對立法的薄弱環節,完善知識產權法律法規體系,重視運用法律手段保護知識產權。完善專利預警機制,通過對知識產權及專利信息的搜集、分析、預警,為外貿企業提供必要的服務。
增強企業創新能力。我國企業應重視自身的技術創新,一方面,充分調動現有大學、科研單位的力量,建立起知識產權研發、生產基地;另一方面,企業應盡快提高品牌價值,增加品牌的科技含量,以此帶動我國品牌的對外輸出,加快我國品牌建設步伐。
提供資金扶持。企業在開發和形成自主知識產權的過程中,國家應通過多種途徑和方式加大資金扶持力度,壯大其經濟實力。對高校和科研院所為企業進行定向研究優先提供經費,對有技術創新的企業進行重點扶持和獎勵。
注重專利文獻檢索。據統計,世界上每年完成的發明成果的92%可在文獻中檢索到。據世界知識產權組織(WIPO)的統計,充分利用專利檢索文獻,可節省40%的研究時間和60%的研究費用。進行專利開發前,應合理高效地進行專利檢索。
實施知識產權人才戰略。知識產權是一門綜合性的學科,這種綜合性決定了知識產權人才的專業素質應當是具有多門學科知識融合交叉的知識結構,科技與法律并舉,并兼有國際貿易、外語等方面的知識。我國的企業應該改變固有觀念,來培訓自己的復合型知識產權人才。
參考文獻:
1.陳宇山.從海外比較研究看廣東知識產權發展與戰略.現代情報,2007(1)
2.王長進.試論我國知識產權戰略中的五大瓶頸問題.產業與科技論壇,2006(12)
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摘要]加工貿易稅收制度主要包括保稅制度、出口退(免)稅制度和征稅制度。加工貿易保稅制度有全額保稅、定額保稅和不予保稅之分。加工貿易出口退稅方法雖然因具體貿易方式的不同而有所差異,但與一般貿易相比更有利于減輕企業的稅收負擔。加工貿易征稅制度則對不同貿易方式、不同來源料件、區內區外企業實行了區別的征稅待遇。
[關鍵詞]加工貿易保稅出口退稅稅收制度
一、加工貿易保稅制度
保稅制度是一種國際上通行的海關制度。我國加工貿易稅收實踐中,對于來料加工方式下,合同規定由外商提供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輔料及包裝材料,海關全額免征關稅和進口環節增值稅;加工出口的成品免征出口環節增值稅、生產環節消費稅,包括免征工繳費的增值稅。但是,進料加工方式下,海關則區別情況對進出口貨物實行全額保稅、定額保稅或不予保稅。一般來說,保稅工廠、保稅集團、對口合同可予以全額保稅;其它經營進料加工的單位或加工生產企業,其進口的料、件應根據《進料加工進口料、件征免稅比例表》的規定,分別按85%或95%作為出口部分免稅,15%或5%作為不能出口部分照章征稅。如不能出口部分多于海關已征稅的比例,應照章補稅;少于已征稅比例而多出口的部分,經向海關提供確鑿單證,經主管海關審核無誤,準予向納稅地海關申請已納稅額返還。此外,對有違反海關規定行為的經營單位和加工生產企業,海關認為有必要時可對其進口料、件在進口時先予征稅,待其加工復出口后,再按實際消耗進口料、件數量予以已納稅額返還。
但是,若加工貿易進口貨物,無論來料加工或進料加工貿易方式下進口,只要進入出口加工區、保稅區、保稅物流園區、保稅港區等特殊監管區域或保稅物流中心、保稅倉庫等特殊監管場所,均實行全額保稅。但是,基于歷史原因,我國多數加工貿易企業位于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等特殊監管區域之外,因此對于這些企業而言,進料加工進口貨物仍存在不完全保稅甚至不予保稅的可能。
二、加工貿易出口退(免)稅制度
對于來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以免稅為主,不予出口退稅的政策。如果出口企業是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可以享受免稅,但對其耗用的國產材料則不辦理出口退稅,其進項稅額也不得抵扣,而是計入成本。
但是,對于進料加工貿易方式,我國實行出口退(免)稅制度。該貿易方式下出口貨物的消費稅的退(免)稅辦法與一般貿易方式相同,而出口貨物的增值稅的退(免)稅則有所區別,即根據進料加工復出口的具體貿易形式而采取不同的出口退稅計算方法。
1.作價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退稅額=出口貨物的應退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的應繳稅額=銷售進口料件金額×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其中:“銷售進口料件金額”是指出口企業銷售進口料件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金額;“稅率”是指當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小于或等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按進口料件的征稅稅率計算,而若進口料件征稅稅率大于復出口貨物退稅稅率的,則按復出口貨物的退稅稅率計算;“海關對
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進口料件實際征收的增值稅稅額”是指海關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稅額。
2.委托加工復出口
出口貨物應退稅額=購買加工貨物的原材料等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進項稅額×該原材料等的適用退稅率+增值稅專用發票注明的工繳費金額×復出口貨物退稅率+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海關對進口料件實征增值稅稅額=應征稅額-減征稅額
3.自行加工復出口
(1)實行“先征后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征稅稅率-(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征稅稅率)
當期應退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退稅率-當期海關核銷免稅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退稅率
(2)實行“免、抵、退”法計算出口退稅的生產企業的計算方法:
—當期應納稅額=當期內銷貨物的銷項稅額-(當期全部進項稅額-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上期留抵稅額
其中:當期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當期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
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征稅率-出口貨物退稅率)
免稅購進原材料包括從國內購進免稅原材料和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且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價格為組成計稅價格,即
進料加工免稅進口料件的組成計稅價格=貨物到岸價+海關實征的關稅和消費稅
這里,當納稅人有進料加工業務時則應扣除“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且當“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大于“出口貨物銷售額乘征退稅率之差”時,“免抵退貨物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按0填報,其差額結轉下期;按“實耗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包括單證不齊全部分)進料加工貿易方式出口貨物所耗用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按“購進法”計算的“免抵退稅不得免征和抵扣稅額抵減額”,為當期全部購進的進口料件組成計稅價格與征退稅率之差的乘積。
—免抵退稅額=出口貨物離岸價×外匯人民幣牌價×出口貨物退稅率-免抵退稅額抵減額
其中:出口貨物離岸價(FOB)以出口發票計算的離岸價為準。若出口發票不能如實反映實際離岸價的,企業必須按照實際離岸價向主管國稅機關進行申報,同時主管稅務機關有權依照《中國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等有關規定予以核定。
免抵退稅額抵減額=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出口貨物退稅率
其中“免稅購進原材料價格”如上所述。
—當期應退稅額為當期期末留抵稅額與當期免抵退稅額之間的小者由此可見,當出口貨物的征稅率與退稅率不一致時,與一般貿易出口相比,加工貿易出口有助于減輕企業承擔的征退稅率不一致導致的稅收負擔。因為,一般貿易出口企業需要承擔所有征退稅率差額部分的負擔,而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則只承擔國產料件部分的征退稅率差額負擔,若加工貿易企業全部使用進口料件,且全額保稅,則基本不受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出口退稅率降低的影響。
此外,當加工貿易企業將用保稅進口料件加工的產品轉至另一加工貿易企業進一步加工后復出口時,貿易部門與稅務部門對這類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稅收處理并非完全一致。根據目前的有關規定,海關對深加工結轉業務視同進出口貿易實行保稅監管,即并不對該項業務征收任何進出口稅費;但是,稅務部門則自2001年1月1日起,老三資企業(1993年12月31日前成立的三資企業)“不征不退”的免稅期滿之后,對所有企業的深加工結轉業務均視同內銷先征稅,然后再在出口環節辦理退稅,并且深加工結轉環節使用的國產料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顯然,這種不一致增加了此類企業的稅收負擔,不利于深加工結轉業務的發展,也不利于加工貿易價值鏈條在國內的延伸。故而,有的加工貿易企業便利用特殊監管區域或特殊監管場所的稅收優惠制度,來解決此類問題。根據《出口加工區稅收管理暫行辦法》(國稅發[2000]155號)、《保稅物流中心(B型)稅收管理辦法》(國稅發[2004]150號)、《關于保稅區與港區聯動發展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4]117號)、《關于洋山保稅港區等海關監管特殊區域有關稅收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6]1226號)等的規定,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運入區內(或中心內)的貨物視同出口,準予按照有關規定辦理出口退稅;區內(或中心內)企業銷售給區外(或中心外)企業的貨物視同進口,當該區外(或中心外)企業開展加工貿易時,準予其按照加工貿易稅收政策執行。這樣,深加工結轉業務中,上下游企業就可以通過上述區域或場所獲得最大利益,即上游企業的貨物入區(或中心)就可以獲得退稅,而下游企業從相應園區(或中心)進口貨物并獲得發票,向海關辦理“進料加工”就可以享受進口料件保稅,從而減輕了這些企業的稅收負擔。
三、加工貿易征稅制度
1.加工貿易出口企業出口國家規定不予退(免)稅的貨物
出口企業以來料加工復出口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貨物的,仍然享受免稅;但是,出口企業以進料加工復出口貿易方式出口不予退(免)稅的貨物,則必須按復出口貨物的離岸價格與所耗用進口料件的差額計提銷項稅額或計算應納稅額。此外,若該不予退(免)稅的貨物為應稅消費品,還應按復出口貨物的出口數量或離岸價格計算繳納消費稅。
2.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征收出口關稅的規定
加工貿易項下出口應稅商品,如全部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不征收出口關稅;如部分使用進口料件加工的產(成)品,則按海關核定的比例征收出口關稅。具體計算公式是:
出口關稅=出口貨物完稅價格×出口關稅稅率×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其中,出口貨物完稅價格由海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定進出口貨物完稅價格辦法》的規定審核確定。
企業應在向海關備案或變更手冊(最遲在成品出口之前)時,向海關如實申報出口成品中使用的國產料件占全部料件的價值比例。
3.加工貿易進口料件與產(成)品內銷
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或者成品因故轉為內銷的,海關憑主管部門準予內銷的有效批準文件,對保稅進口料件或制成品依法征收稅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流星通過網絡搜集,并由本站工作人員整理而的,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是篇高質量的論文,本文來源于網絡,版權歸原作者所有,希望此文章能對您論文寫作,提供一定的幫助。加工貿易稅收制度解析為免費畢業論文提供,不可用于其他商業用途。
款并加征緩稅利息;進口料件屬于國家對進口有限制性規定的,經營企業還應當向海關提交進口許可證件。未出口的成品按內銷征稅,并不予辦理出口退稅,已辦理出口退(免)稅的,應追回退(免)稅款。加工貿易保稅進口料件在加工過程中產生的邊角料、剩余料件、殘次品、副產品和受災保稅貨物,加工貿易企業可向海關申請內銷,并免于商務主管部門審批,屬于發展改革委員會、商務部、環保總局及其授權部門進口許可證件管理范圍的,免予提交許可證件。海關對申請內銷的邊角料根據報驗狀態歸類后適用的稅率和審定價格計征稅款,并免征緩稅利息。
論文關鍵詞:碳關稅,六重,不確定性
碳關稅是指對高耗能產品進口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目前雖然世界上沒有征收碳關稅的范例,但歐洲的瑞典、丹麥、意大利,以及加拿大的不列顛和魁北克已在本國范圍內征收碳稅。2009年6月22日,美國眾議院通過了一項征收進口產品“邊界調節稅”的法案,擬從2020年起開始實施“碳關稅”——對未達到美國碳排放標準的進口排放密集型產品,如鋁、鋼鐵、水泥和一些化工產品,征收特別的二氧化碳排放關稅。
碳關稅的不確定性,是指碳關稅在合理性、合法性、征收標準、操作方法和預期效果等方面存在一些不確定性。一方面這是由于人的有限理性決定的,它包括兩個方面的含義:其一,環境是復雜的,且具有不確定性;其二,人的認知能力是有限的。因此,人的有限理性決定了碳關稅實行前所設計的目標、實施速度、預期效果與世界貿易發展的實際情況存在出入。另一方面也會受到利益集團博弈的影響。利益集團的博弈,更可能會因為一些偶然的因素,影響進而改變“碳關稅”的合理性、合法性、實施進程與實際效果。
一、征收“碳關稅”是否合理的不確定性
“碳關稅”紛爭的核心在于,發達國家認為這是利用市場化手段解決全球性環境問題的必需措施國際貿易論文,而發展中國家則認為“碳關稅”是借環境保護之名行貿易保護之實,對發展中國家不公平,同時也違背了WTO關于自由貿易的基本原則。雖然諾貝爾經濟學獎得主克魯格曼對“碳關稅”在WTO框架下的合理性提出了明確設想:認為“‘碳關稅’本質上是一種增值稅,是政府對市場所產生的扭曲——不考慮環境外部性的一種矯正,真正實行市場經濟的國家都應該看到這一合理性而對‘碳關稅’予以接納”。但是,在國際分工的固有框架下,國家間碳關稅的財富調節機制是將一部分收入從發展中國家轉移到發達國家,在沒有相應的稅收反饋、調節和補償機制下,發展中國家不但在碳減排方面得不到有效的資金援助,反而會因為碳關稅的征收直接影響到出口部門的就業、收入等問題,從而違背了人類公平發展的基本準則,使得碳關稅的合理性具有相當程度上的爭議。
二、征收“碳關稅”是否合法的不確定性
《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4條和《京都議定書》第10條都確立了“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肯定了在保護和改善全球環境方面,所有國家負有共同的責任,但是各國承擔的責任并不完全相同小論文。發達國家的碳排放是一種“奢侈排放”,有別于發展中國家的“生存性排放”和“發展性排放”,理應負擔主要的減排義務。而碳關稅是不區分來源國,對未達到美國國內減排標準國家的進口產品一律征收,無視附錄1締約方和非附錄1締約方國家的區分,有違“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另外,在WTO框架下,從GATT國民待遇原則、最惠國待遇原則來看,征收“碳關稅”也有違WTO的非歧視性原則和公平貿易原則。再看GATT第20條環境例外條款,其中(b)款要求該措施可以是“為保障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所必需的措施”,而有些學者據此認為碳關稅的目的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減緩氣候變暖,符合“保護人民、動植物的生命健康”條件,但問題在于碳關稅也符合“必需性”的措施嗎?這一點現在無法證明,仍有其他合理可選擇措施的存在。此外,碳關稅是否適用第20條(g)款也存在爭議。從以上分析可知,碳關稅有不合法的理論依據,而實踐中國際貿易論文,又有曾經著名的“小蝦——海龜案”,當環境和貿易沖突時,在WTO法律框架下以保護環境為由而勝訴的先例,理論與實踐的反差導致了碳關稅的合法性具有不確定性。
三、“碳關稅”征收標準及其是否一致的不確定性
雖然美國和歐盟都沒出臺具體的碳關稅征收方案,但文獻中提到的碳關稅都是直接基于進口產品的所謂“碳含量”或者“內涵排放”的標準進行征收。“內涵排放”是指產品自此上溯到各個生產階段所排放的溫室氣體總和。如果碳關稅的征稅基礎是貿易產品的內涵排放,則影響內涵排放的因素很多,比如能源結構、資源稟賦、技術水平等等,此相關信息需要根據各國采取的減排政策措施,定量計算出國家間政策的具體差距,這都需要獲得出口國政策的大量信息,這種信息還要細分到各行業、各產品,計算其內涵排放來確定稅基,同樣需要出口產品生產過程中的大量信息,需要出口國政府的大量合作。而出口國政府是否愿意配合具有不確定性,就是即使愿意配合,征收碳關稅如此之高的信息要求能否真正做到也是未知之數。因此,征收標準的確定是個技術難題。最后即使碳關稅合理的征收標準確定下來,發達國家可能仍有權選擇自己的征稅標準,就像普惠制一樣,可以任由發達國家自己制定不同的普惠制方案,對發展中國家采取不同的政策待遇。碳關稅征收標準的實施是否也會如此,同樣具有不確定性。
四、“碳關稅”操作方法的不確定性
如果碳關稅的征收標準確定下來,隨后面臨的問題就是實際中應該采取怎樣的方法去操作。不論怎樣的標準,都需要對國內產品和進口產品制定排放標準并計算排放成本,且進口產品的排放標準或排放成本不能高于本國成本,這需要統計各國工業部門細分行業的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的所有數據,上文提到了這樣高要求的數據幾乎難以獲得,而且如何計量和監測二氧化碳排放也需要標準和方法的統一。目前碳排放的計量方法日益多樣化,國內外碳排放相關標準大致有ISO/EC207/SC7、IEC/TC111、GHG Protocol、黃金標準、PAS 2050等等,這些標準雖然極大地提高了其核算的準確性、精確性和時效性,但是究竟選擇哪種計量標準和方法能更準確地加以統計,且不會引起各國的爭議國際貿易論文,仍需要較長時間的技術探索。
五、征收“碳關稅”能否達到預期效果的不確定性
作為實現《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所規定的減排計劃的必要保障,在國際貿易中征收碳關稅是一種行之有效的措施。由此看出,碳關稅的目標是以征稅為名達到保護氣候安全之實。然而,在履行《京都議定書》協議的實踐中同時卻會產生碳泄漏的問題,即指在只有部分成員參與的國際聯盟下,承擔減排義務的國家采取的減排行動導致不采取減排義務的國家增加排放的現象。碳泄漏的產生主要源于國際貿易和投資構成的經濟傳導作用,通過能源產品的國際貿易、碳密集型產品的國際貿易和能源密集型產業的國際轉移三種渠道產生,進而增加了非減排國的溫室氣體排放。因此,碳關稅的實施有可能偏離最初的減排設想,不同程度的破壞了全球減排合作機制,造成碳關稅目標與預期效果的偏離。
六、利益博弈影響“碳關稅”能否征收的不確定性
能否征收碳關稅還取決于各種經濟體之間的博弈,首先來自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的利益博弈。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處于不同的發展時代,雖然發展中國家產業的碳密集度普遍高于發達國家,但這主要是源于國際產業轉移及分工的結果。而且,近年來發展中國家一直致力于節能減排和開發推廣清潔能源技術。因此,發達國家欲征碳關稅,發展中國家當然不會坐以待斃,相反會結成“反碳關稅同盟”,爭取國際輿論,利用有關國際貿易準則,共同反對美國等發達國家對進口商品征收碳關稅的企圖,捍衛自身合法權益小論文。碳關稅可以成為懲罰少數不履行溫室氣體強制減排義務國家的措施,但不能成為限制發展中國家發展的手段。2010年在哥本哈根世界氣候大會召開前夕,12月3日,中國、印度、南非、巴西四國明確表示拒絕接受東道主丹麥提出的要求2050年減少全球一半的溫室氣體排放的草案。由此可見,新一輪博弈剛剛開始。其次,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內部,碳關稅能否征收還取決于國內利益集團的博弈。其內部分歧主要表現在:碳關稅是否是犧牲其他行業和消費者的利益而保護部分行業的一種做法,征收碳關稅是否顯然是安撫有關利益集團的一劑良藥。因此,歐盟內部少數發達國家一直在推動碳關稅議題,而許多其他成員國卻一直表示強烈反對。無獨有偶,2009年6月28日美國總統奧巴馬在對眾議院法案獲得通過的消息進行評論時國際貿易論文,也明確表示反對碳關稅。他說:“在當前整個世界經濟仍深陷衰退之中而我們已經看到全球貿易大幅衰減之時,我想我們對于發出任何保護主義的信號都應該非常謹慎地考慮。”“我想存在其他方式,最好有一個國際的方式來解決這個問題”。因此,碳關稅能否最終實施仍具有不確定性。
歷史是向前發展的,世界經濟長期來看會轉向新的經濟增長點,對稀缺資源的角逐也會促使經濟走向低碳化發展的軌道。因此,“碳關稅只是貿易保護主義壁壘”的解釋不應成為中國對外貿易沉迷的理由。碳關稅將是大勢所趨,盡管最終能否開征還具有不確定性,但中國外貿沿著低碳化道路發展的選擇應是明確的,可持續發展的外貿戰略仍是當前的最佳選擇。為此,我們應改變粗放式的貿易增長模式,調整貿易政策向競爭力導向轉變;提高利用外資質量并引導外資向第三產業傾斜;引導加工貿易轉型升級,淘汰部分落后產能;優化貿易結構,大力發展服務貿易;努力開拓新興市場,以綠色技術創新為核心,實施綠色貿易增長戰略;積極參與國際碳交易,努力減少污染物的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