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收錄論文類型主要包括:政治法律、科學技術研究、傳播研究、經濟管理、文學哲學歷史等。
雜志論文要求:
1、論文刊出后,該文不得以同種文字在其他期刊或其他公開出版物(含紙質、光盤、網絡等各種介質、媒體)上再次發(fā)表,匯編個人作品(含網頁)或文集需要使用該文及其版式須注明出處。
2、參考文獻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引用、參考的文獻目錄。參考文獻應按正文中先后次序集中列于文末,用帶方括號的阿拉伯數(shù)序號標注。
3、題名一般使用能充分反映論文主題內容的短語,不用標點符號。一般不設副題名,確有必要時,用冒號將副題名與主題名分開。
4、帶圈數(shù)字與腳注內容之間空一個字符。對文章中所引用的資料第一次進行注釋時,必須將該文獻的作者姓名、文獻名、出版地、出版社、出版時間、資料所屬頁碼一并注出。
5、論文應包括題目(中英文)、作者姓名(漢語拼音)、工作單位(中文)、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或科技攻關項目請注明項目種類及編號。
6、摘要:概括陳述論文研究的背景、目的、方法和主要結論,要求客觀反映出論文的主要信息。不要把應在引言中出現(xiàn)的內容寫入摘要。
7、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
8、引征應能體現(xiàn)所援用文獻、資料等的信息特點,能(1)與其他文獻、資料等相區(qū)別;(2)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等的相關來源,方便讀者查找。
9、文中敘述時不需重復表和圖的數(shù)據(jù),只需簡述其主要發(fā)現(xiàn)。分別按其在文中出現(xiàn)的先后順序連續(xù)編碼,并按先見文后見表(圖)的原則排列。
10、文字編輯:編輯部可能會對您的稿件進行文字編輯和校對,以確保語法、拼寫和表達準確。
北京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雜志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業(yè)和信息化部主管,北京理工大學主辦的CSSCI南大期刊,影響因子為:4.12。順應社會的發(fā)展,雜志獲得了多項榮譽:Caj-cd規(guī)范獲獎期刊、中國優(yōu)秀期刊遴選數(shù)據(jù)庫、中國期刊全文數(shù)據(jù)庫(CJFD)、中國學術期刊(光盤版)全文收錄期刊、RCCSE學術期刊、北大圖書館收錄期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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