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自199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4151/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刊登的主要內容包括:全國人大、國務院頒布的與證券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印發的法規政策、通知、審核批復、處罰決定和證券市場統計數據等,對社會各界全面了解、準確掌握中國證監會和證券業政策法規具有重要的幫助。
雜志簡介:《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9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4151/D,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該刊是一份月刊,致力于發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研究報告、文獻綜述、簡報、專題研究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自199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4151/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刊登的主要內容包括:全國人大、國務院頒布的與證券業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度、條例以及中國證監會印發的法規政策、通知、審核批復、處罰決定和證券市場統計數據等,對社會各界全面了解、準確掌握中國證監會和證券業政策法規具有重要的幫助。
《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公告》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行政事業單位;國企改革;市場化改革;綱領性文件;基金經理
(二)資本市場;中國資本市場;銀行業;科學發展觀;銀行業改革
(三)股市風險;資本市場發展;投資者合法權益;市盈率;適當性
1、摘要:摘要應能客觀地反映論文主要內容的信息,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過300字。
2、作者署名及工作單位:姓名置于篇名下方。作者工作單位應標明全稱,所在省、市(縣)名及郵政編碼,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3、獲得基金資助的文章應在文章首頁地腳以“基金項目”作為標志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并附項目證書復印件。
4、正文應層次清楚,方便閱讀,行文符合規范。正文中的各級標題分別為:“1”、“1.1”、“1.1.1”等。
5、注釋:對文內某一特定內容的解釋或說明,請一律用尾注。按文中引用順序排列,序號為:①②③……格式為:序號、著者、書名、出版地、出版者、出版時間、在原文獻中的位置。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若用戶需要出版服務,請聯系出版商,地址:北京市朝外大街22號泛利大廈10層,郵編:100020。本站僅做歷史信息展示,不提供任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