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商法年刊》自1990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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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長度和格式:了解所需稿件的長度要求,包括所需的字數或頁面數量。此外,確保您的稿件符合雜志的排版要求和格式規范。
2、基金項目指文章產出的資助背景,一般為國家或省部級基金項目項目名稱應按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正式名稱填寫;多項基金項目應依次列出,中間用“;”隔開,每個項目須給出基金編號。
3、來稿或其主要內容必須未在任何其他公開出版物發表過,不存在任何違反學術規范情形,不存在知識產權爭議。中文以外的其他語言的翻譯稿需同時提交附原文,并附作者或出版者的翻譯書面授權許可,文責自負。
4、來稿請一律采用word文檔,將作者姓名、所在單位、通訊地址、郵政編碼、聯系、電話、E-mail地址等信息放在來稿的首頁。
5、對文章標題層次編號采用阿拉伯數字。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小圓點隔開,小圓點加在數字的右下角如“1.1”、“1.2”。
6、為檢索需要,文章應給3—8個關鍵詞,關鍵詞標引應建立在對全文進行主題分析的基礎上,選擇能夠反映文獻特征、內容規范的詞、詞組。
7、前言:一般不超過300字。應重點概述研究的背景、理論依據、預期結果及意義等,一定要明確提出本文的寫作目的。
8、注釋主要包括釋義性注釋和引文注釋。釋義性注釋是對文章正文中某一特定內容的進一步解釋或補充說明;引文注釋包括各種引用文獻的原文摘錄,要詳細注明節略原文。
9、圖片、表格、引文、公式、定理等的序號均要按其在正文中被引用的順序,全文統一用阿拉伯數字順序編碼。
10、參考文獻:來稿均應有參考文獻,參考文獻應引自正式出版物(不含內部資料、文件、使用說明書等)。在稿件的正文中依次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加方括號在段末右上角標出,按引用的先后順序列于文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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