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母級的線上支付清算平臺正在浮出水面,這將是我國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的又一重大成果。
8月22日,網聯清算有限公司(籌)第一次股東會會議在北京舉行,來自45家股東機構的代表參加會議。這45家股東在一個月前簽署《網聯清算有限公司設立協議書》時便已確定。其中,有政府背景的7家單位共持有網聯37%的股份,余下63%的股份均為第三方支付機構持有,身為第三方支付巨頭的支付寶和財付通分別持股9.61%,毫無疑問成為第三方支付機構中的第一梯隊。
據了解,當天的股東會在審議通過了公司章程,選舉產生了第一屆董事會、監事會后,隨即就由董事會、監事會選舉產生了公司董事長、總裁和監事會主席,并審議公司運行管理相關議案。
一位來自網聯的內部人士向《農村金融時報》記者透露,按照計劃,平臺已于6月30日開始正式承載業務,市場支付機構逐漸開始向平臺進行業務切量;9月30日平臺部分新功能上線;10月15日計劃完成所有銀行和支付機構的接入;2018年6月30日銀行與支付機構徹底斷開直連。
第三方支付的市場將由此進入一個新的時代。
網聯的使命
近年來,中國第三方支付市場飛速發展。從央行公布的數據來看,從 2013年到2016年,中國第三方支付機構處理的業務量從371億筆增加到1855億筆,金額從18萬億元增加到120萬億元,業務量和成交額的增幅分別達500%和667%。
但隨著市場主體爆發式增長、競爭的加劇和監管難度較大,第三方支付行業的問題也開始凸顯。
首先,就是第三方支付機構因為管理混亂、違規經營而導致風險事件頻發。6月下旬,央行剛剛發布了對93家非銀行支付機構的《支付業務許可證》續展決定,其中就有9家公司被注銷支付牌照,這9家公司主要存在包括挪用客戶備付金、未實質開展支付業務、擅自轉讓牌照等問題。
其次,支付機構傳統集中式架構系統已成為交易處理鏈條上的瓶頸,難以適應日益增長的網絡支付市場需求。央行統計數據顯示,2016年中國網絡支付市場交易總規模達到約1639億筆,位居世界首位。同時,某國內支付巨頭在2016年的實時業務峰值已達12萬筆/秒,創造了新的世界紀錄。面對如此高并發處理需求,傳統集中式架構系統難以適配。
正是為應對上述問題,在央行指導下,由中國支付清算協會組織非銀行支付機構籌建網聯平臺。在央行的定位中,平臺將向市場提供統一、開放、公平的資金清算服務,實現資金清算規范化、透明化、集中化運作以及資金流向有效監控,節約連接成本,支持業務創新,促進公平競爭,保障資金安全,提高清算效率,優化清算市場格局。
更為重要的是,網聯的出現將堵住此前銀行直連背后存在風險漏洞。
所謂銀行直連,是指第三方支付機構直接對接銀行接口,繞過了獨立的清算機構,因此線上支付的每一筆交易并不像線下一樣必須經過“銀聯”這一類清算機構,所以在某種程度上而言,部分支付機構相當于變相承擔了清算的職能,但實質上第三方支付機構并不具備清算資質。
據易觀支付分析師王蓬博介紹,網聯相當于是第三方支付和銀行間豎起的一堵“墻”?!叭魏蔚谌街Ц稒C構想要接入銀行,用戶進行跨行轉賬,未來只有兩種方式,一種走銀聯的清算渠道,一種通過網聯平臺。作為一個典型的第四方金融服務平臺,網聯本身不直接對消費者提供任何金融服務,不碰觸資金,通過統籌銀行和第三方金融機構,間接地為市場和消費者提供服務。”王蓬博說。
記者梳理發現,監管部門對于直連模式并非是草率叫停,而是經歷了從觀察到逐步停止的過程。
2013年7月,《銀行卡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出臺,其中第26條明確規定“收單機構將交易信息直接發送發卡銀行的,應當在發卡銀行遵守與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約定下,與其簽訂合作協議”。
這是第一次以部門規章的形式,明確表明了監管部門對于直連模式的態度,即必須在遵守與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的約定下,收單機構才能與發卡銀行簽訂直連合作協議,而事實上,由于發卡銀行和相關銀行卡清算機構的協議中通常都禁止直連模式,在收單業務管理辦法出臺后,直連模式事實上處于既違約又違規的狀態。
此后,在2016年4月,央行與中宣部、中央維穩辦等14部委聯合發布的《非銀行支付機構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中,則明確指出:“支付機構開展跨行支付業務必須通過人民銀行跨行清算系統或者具有合法資質的清算機構進行,實現資金清算的透明化、集中化運作,加強對社會資金流向的實時監測。推動清算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共同建設網絡支付清算平臺,網絡支付清算平臺應向人民銀行申請清算業務牌照。平臺建立后,支付機構與銀行多頭連接開展的業務應全部遷移到平臺處理。逐步取締支付機構與銀行直接連接處理業務的模式,確保客戶備付金集中存管制度落地?!?/p>
此文一出,正式啟動了逐步取締直連模式的工作。而該方案中提出的以市場化原則建設的網聯支付清算平臺正是如今的網聯。
今年8月4日,央行支付結算司發布了《關于將非銀行支付機構網絡支付業務由直連模式遷移至網聯平臺處理的通知》,明確 “自2018年6月30日起,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各銀行和支付機構應于2017年10月15日前完成接入網聯平臺和業務遷移相關準備工作”。
銀行直連模式的大限也被劃定,正式進入倒計時。
迎來四方模式
隨著網聯的落地,第三方支付機構原先的三方直連模式(支付機構、銀行、用戶)將徹底終結,轉而進入四方模式(支付機構、銀行、用戶、網聯)的時代,那在網聯時代,支付機構、銀行和用戶都將受到怎樣的影響呢?
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按照網聯負責人董俊峰的說法,網聯在對于第三方支付機構“收網”之后,下一步的工作將會對支付寶、財付通等支付巨頭施加更嚴厲的約束力,包括不能存儲和積累客戶信息等,不僅是交易軌跡,涉及到客戶的這些“大數據”都要收歸央行。
而對中小支付機構而言,一位接近央行的人士向記者表示,此前因沉淀資金有限得不到銀行的青睞,直連銀行也討不到太多費率優惠。隨著網聯的上線,將會把巨頭們原有的一些優勢抹平,行業加速分化在新的規則下產生新的變化。收款備付金沉淀資金的利息,支付巨頭們自然是賺不到了,反而還會多出交易手續費成本。對此,支付巨頭們已經提前做出了一些調整,比如已經實施一段時間的零錢提現手續費政策。
蘇寧金融研究院互聯網金融研究中心主任薛洪言也表示,網聯上線后,一是中小支付機構不再有逐一對接銀行的壓力,也不再因支持銀行數量有限而受到商戶和用戶排斥;二是線下二維碼標準的統一將成為可能,會給中小支付公司拓展線下場景帶來更公平的競爭機會;三是支付機構系統建設與銀行對接的壓力大減,亦可專注于產品創新與客戶服務,客戶體驗有望進一步提升。
針對網聯對銀行一方的影響,有業內人士指出,網聯如果能夠確保中立和數據透明,銀行就有可能拿回因現有第三方支付模式造成了客戶信息遺失,并有助于規范第三方支付發展亂象,降低銀行支付業務風險。對于中小銀行,更將減少眾多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直連煩惱。但另一方面,網聯的成立將降低大型銀行對于中小支付機構的議價能力,第三方支付機構將客戶備付金按照一定比例交存至指定機構專用存款賬戶,各大銀行的備付金存款業務又將迎來新一輪爭奪。
對消費者而言,上述接近央行的人士表示,網聯其實不會對使用支付平臺產生根本性影響。由于監管的介入,交易的安全性也將大大增加,前幾年頻繁發生的P2P和支付機構跑路事件應該可以得到有效避免。同時,網聯上線后,針對第三方支付機構的監管也將更為及時和全面。
“網聯成立之前,信息流與資金流只在第三方支付系統內循環,央行對線上交易的監管是通過要求支付機構報送數據的形式來實現的,比如異常交易、夜間交易。但支付機構即使完成報送,央行也無從核查數據的完整性和真實性。”上述接近央行的人士進一步解釋,“網聯的體系搭建好以后,所有線上的交易都會直接連接到反洗錢系統,所有數據實時報送,對監管而言,將會在反洗錢、套現、交易合規、稅務統籌等方面進行更有效的監管?!?/p>
此外,與傳統清算平臺建設不同,央行副行長范一飛曾撰文指出,網聯作為我國重要的金融基礎設施,首次運用分布式架構開發建設,在我國支付行業發展歷史乃至金融基礎設施建設發展史上都具有劃時代的意義。
據了解,目前網聯采用三地(北京、上海、深圳)六中心的分布式架構,即每個地方有兩個中心機房。網聯試運行期起步的容量是每秒鐘處理交易1200筆,網聯的目標容量是每秒處理12萬筆,峰值期的目標是達到每秒18萬筆。由于采取的是分布式技術,網聯未來的容量還具備水平擴展能力,以解決不斷增長的在線支付吞吐量。
對于網聯的建成,一位業內人士坦言,作為央行具體政策的結晶,網聯的組織架構就是一種制度創新,這樣一種獨特的“監管+市場”模式,顯示了從過去、現在到將來監管機構和市場主體在在線金融這一新型領域的復雜博弈過程。作為一種市場創新,第三方支付機構因創新之名,運用靈活的市場化策略,已經在監管之外贏得市場領先的先機,如何把這些機構進行監管,不僅考驗到監管者的智慧,更要受到市場力量的約束。
細節問題有待解決
網聯的上線將帶來諸多好處,但網聯還有一些問題亟待明確。
首先就是關于網聯的收費模式和收費標準。從去年4月發起成立到今年3月31日正式上線試運營,再到近日《通知》落地,《通知》雖然明確了機構接入網聯的時間,卻依然沒有明確網聯的收費模式和收費標準。
對于接下來具體的運營,業內人士有如此擔憂:《通知》要求“支付機構受理的涉及銀行賬戶的網絡支付業務全部通過網聯平臺處理”,從形式上,就網絡支付業務而言,造就了一個超級網絡運營者、清算機構和連接支付機構和相關銀行的集線器。但網聯平臺作為一個由市場主體合資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從事相關清算業務也必然需要從服務接收方收取費用。費用的收取,形式上可能是向支付機構或相關銀行收取,其最終成本如何分攤將是一個值得研究的問題。
針對這個問題,上述接近央行的人士從側面向記者表示,以類似的銀聯為例,就其收費定價來講,是由央行發文規定的?!安贿^這些問題還需要等網聯全面運行時再做定論。”
同時,網聯還要處理好與第三方支付機構的關系,保證自己的中立性。
從網聯的股權結構可以看出,為防止網聯被大型支付機構壟斷,有政府背景的機構持有37%的股份占據了最重的份額,而兩大支付巨頭支付寶和財付通分別有9.61%。
薛洪言認為:“作為統一的支付清算平臺,中立性是核心要求。而為了網聯的順利推出,各方具體到在網聯運作的機制體制和業務范圍的界定上,中立性也是首先要確保的?!?/p>
最后,從長遠來看,被業內稱為“網絡版銀聯”的網聯還要處理好與銀聯的關系。雖然網聯主攻線上清算業務,銀聯可能主攻線下清算業務,不過由于銀聯目前不僅涉及線下,也涉及線上,這兩個清算機構之間可能會存在某種程度的競爭。
對此,薛洪言表示,網聯和銀聯是以接入機構來區分的,第三方支付接入網聯,銀行接入銀聯。但第三方支付并不局限于線上,也有線下業務,同樣,銀聯雖然主攻線下,但也做線上業務。隨著移動支付的發展,線上線下的界限正變得越來越模糊。前期央行放開清算牌照,網聯極有可能獲得清算牌照,具備和銀聯同樣的業務模式和空間,成為銀聯競爭對手。
在有效實現政府監管和推動金融創新之間,網聯如何在平衡各方關系中既念好監管的緊箍咒,又不損金融創新的潮流大勢,還需要更多創新的智慧。
不過可以肯定的是,沒有規矩,不成方圓。網聯的誕生,必將促進更進一步深化變革,支付機構規范發展的新時代將要到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