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法律評論》自1999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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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法律評論》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法學教育;法律職業;司法考試制度;司法考試;司法改革
(二)民法典;侵權責任;侵權責任法;民法總則;民法
(三)民法典;人格權;物權法;法治;民法
(四)經濟法;清代;法律;方法論;歷史法學
(五)人格權;民法典;一般人格權;民商法學;人格權法
(六)行政法;行政法學;參與型行政;政府職能轉變;公共利益
(七)憲法;合憲性審查;憲法救濟;行政法學;違憲審查
(八)生態文明;環境法;經濟法;法律;法典編纂
(九)混合法;判例法;成文法;法文化;成文法典
(十)行政主體;實證分析;域名爭議;行政處罰法;救濟制度
1、要求作者有嚴謹的學風和樸實的文風,提倡互相尊重和自由討論。所有稿件均不含有任何違法內容,凡采用他人學說,必須加注說明。
2、論文按下列順序行文:題名、作者姓名、作者單位、中文摘要、關鍵詞、中國圖書館分類法分類號、正文、參考文獻。
3、文中小標題一般分為三級,第一級標題用“一、”、“二、”、“三、”標示;第二級標題用“1.”、“2.”、“3.”標示,第三級標題用“(1)”、“(2)”、“(3)”標示,每級標題序號前均空兩格。
4、摘要應具備以下4項內容:研究目的、研究方法和過程、試驗結果及主要結論;應有獨立性和自明性,注意突出研究工作的創新點;篇幅約為200~300字。
5、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6、來稿所關涉的課題及向有關人員表示的謝忱等內容,應以腳注①的形式標在正文首頁下方,同時注明課題的批準編號。
7、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形式,表內數據要求同一指標有效位數一致,表格內的各項標目除計量單位符號外一律用中文書寫。
8、論文所涉及的課題如取得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或攻關項目,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標明“基金項目:基金資助(編號)”,并附基金證書及復印件。
9、學術原創性要求:學術期刊通常會要求稿件具有獨創性,即未曾在其他期刊或會議上發表過。您的稿件需要是原始的研究成果,不得涉及剽竊或重復發表。
10、執行GB/T7714—2005《文后參考文獻著錄規則》。采用順序編碼制著錄,依照其在文中出現的先后順序用阿拉伯數字標出,并將序號置于方括號中,排列于文后。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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