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與法制》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7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529/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民主與法制》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探討政治、法律、倫理與社會問題,普及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問題。
雜志簡介:《民主與法制》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7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529/D,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該刊是一份周刊,致力于發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卷首、高層、特別報道、封面、爭鳴、法治、社會、社會
《民主與法制》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79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1-1529/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民主與法制》宣傳社會主義民主與法制,反映人民群眾的呼聲,探討政治、法律、倫理與社會問題,普及法律知識,解答法律問題。
《民主與法制》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法治;檢察官;民意;法院;法官
(二)最高法院;法官;司法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巡回法庭
(三)律師;律師事務所;平反;三中全會;全國人大常委會
(四)檢察官;法院;專訪;緣何;最高人民法院
(五)法院;民警;緣何;法官;上訪
(六)全國人大常委會;民主;立法機關;公民;全國人大
(七)少年;中級人民法院;兩會;司法體制改革;未成年人
(八)律師;律師事務所;遺囑;辦案;法律風險
(九)法律;法學專家;報告會;法學家;法律界
(十)法院;法官;戶籍;中級法院;一把手
1、腳注中的外文參考文獻要用外文原文,作者、書名、雜志名字體一致采用Times New Roman,書名、雜志名等用斜體,其余采用正體。
2、參考文獻是對期刊論文引文進行統計和分析的重要信息源之一,是作者寫作論文時所參考的文獻書目。一般集中列于文后。
3、摘要中如采用非標準的術語、縮寫詞和符號等,均應在首次出現時予以說明。
4、參照“中國學術期刊檢索與數據規范”的要求撰寫;首頁底腳標名第一作者姓名、出生年份、性別、籍貫、工作單位、職稱、學位、研究方向;文末注明作者聯系地址、電話、郵政編碼。
5、引用大型常用出土文獻合集,可使用括注,括注應使用不同于正文的字體。第一次應使用全稱,第二次可使用簡稱。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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