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東政法大學學報》自1998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以法學為主,其他學科為輔的綜合性學術刊物,CN:31-2005/D,ISSN:1008-4622。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數年來在作者與讀者的呵護下、在編輯部全體成員的心血與汗水的澆灌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雜志簡介:《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經新聞出版總署批準,自1998年創刊,國內刊號為31-2005/D,是一本綜合性較強的政法期刊。該刊是一份雙月刊,致力于發表政法領域的高質量原創研究成果、綜述及快報。主要欄目:專題研討 我國反壟斷法的修改與完善、信息社會與未來法治、法學論壇、域外法苑、評案論法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自1998年創刊,經國家新聞出版署批準,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主管,華東政法大學主辦的以法學為主,其他學科為輔的綜合性學術刊物,CN:31-2005/D,ISSN:1008-4622。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數年來在作者與讀者的呵護下、在編輯部全體成員的心血與汗水的澆灌下,取得了長足的進步,積極探索、勇于創新,主要交流該領域的最新發展與實時熱點問題。
《華東政法大學學報》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刑法;刑法規制;人工智能;犯罪;刑法修正案
(二)刑法;犯罪構成;刑事立法;犯罪;刑事司法
(三)刑法;刑法教義學;刑法學;罪刑法定原則;刑事政策
(四)個人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權利;人工智能;法律規制
(五)司法適用;《刑法》;刑法修正案;刑法;反腐敗
(六)法律史;法治;法學;中華法系;新中國
(七)所有權;權利;物權;主體資格;債權
(八)著作權法;信息網絡傳播權;著作權;《著作權法》;間接侵權
(九)居住權;民法典;用益物權;建筑物;見義勇為
(十)民法典編纂;電子商務法;民法典;民法;中國民法典
1、作者應保證稿件內容的穩定性。稿件評審期間,除評審意見對稿件提出修改要求外,不接受作者自行對稿件進行的修改。
2、稿件必須提供所有作者姓名、單位(含二級)、職稱、學歷學位、電話、郵箱、詳細地址,置于稿件首頁頁腳。
3、文題應以簡明、確切的詞語反映文章中最重要的內容,一般不超過20個漢字,避免使用非公知的外文縮寫,盡董不出現結構式和數學式等;英文題名與中文題名要一致。
4、內容摘要篇幅為100~300字,應具有獨立性和自含性.可單獨成文反映論文內容,應明確指出文章的創新點,避免使用“本文”“作者”等詞。關鍵詞數目3 -8個。
5、正文各部分都應簡潔明了。結果中層次標題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盡量減少層次; 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用小圓點相隔,末位數字不加標點符號。如“1”、“1.1”、“1.1.1”等。
6、注釋:要對文章內的特定內容(引用數據、觀點和結論)加以注釋。以腳注的形式,采用規范的標識與格式,在文章中的有關詞語、內容以及引文出處等的右上角等標識。
7、圖要清晰、精確。坐標中的物理量及單位要使用規定符號標注。同一內容或同一組數據,如列成表,不再作圖;已用圖示的不必列表。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金相照片請提供原件并標明放大倍數。
8、前言應交代本研究歷史背景、研究意義和研究目的,提出研究需要解決的問題,重點闡述本研究創新點。
9、主題適應性:投稿的內容應該與該雜志行業發展相關,包括但不限于行業動態、技術創新、項目管理、市場分析等方面。
10、順序編碼標注制是按引用文獻出現的先后順序,在文獻的著者或成果敘述文字的右上角用方括號標注阿拉伯數字編排序號,并在參考文獻表中按此序號依次著錄,即將參考文獻反引在文中引用位置。
立即指數:立即指數 (Immediacy Index)是指用某一年中發表的文章在當年被引用次數除以同年發表文章的總數得到的指數;該指數用來評價哪些科技期刊發表了大量熱點文章,進而能夠衡量該期刊中發表的研究成果是否緊跟研究前沿的步伐。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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