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審計》自1984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3-1053/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河北審計》自1984年創刊,國內刊號為13-1053/F,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
《河北審計》雜志學者發表主要的研究主題主要有以下內容:
(一)審計局長;審計人員;工作隊;經濟責任審計;離任審計
(二)審計機關;《審計法》;法律責任制度;法律責任;行政程序違法
(三)審計質量;審計公告制度;上市公司;經濟發展;會計師事務所
(四)企業;內部審計;利潤最大化;財務管理;會計信息失真
(五)經濟責任審計;購買方;購貨方;銷售折讓;銷售方
(六)財政審計;預算執行審計;審計監督;審計工作;原始憑證
(七)審計報告;注冊會計師;矩形薄板;內部審計;內部控制制度
(八)反腐敗;審計組長;審計執法;審計決定;依法審計
(九)被審單位;審計干部;審計組長;黨政干部;依法行政
(十)審計干部;班子成員;審計工作;審計成果;黨員干部
1、作者在投稿時須承諾“專投該刊,絕不一稿多投”。若發現一稿多投,本刊將不再刊發其作品。
2、論文標題一般不用縮略語,即使不得不使用,也應盡量避免使用非公知公用的縮略語、字符、代號和公式。
3、在正文中用上角標標注參考文獻批示序號,與文末的參考文獻序號(方括號[1],[2],…)相對應。
4、摘要應具有獨立性,內容包括目的、方法、結果、結論4部分,200字左右;關鍵詞3~5個
5、若需列出項目資助相關內容,均置于首頁底部,并于論文題目后標出星號。
引證文獻:又稱來源文獻,是指引用了某篇文章的文獻,是對本文研究工作的繼續、應用、發展或評價。這種引用關系表明了研究的去向,經過驗證,引證文獻數等于該文獻的被引次數。引證文獻是學術論著撰寫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也是衡量學術著述影響大小的重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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