貴州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簡介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自1988年創刊,國內刊號為52-1175/D,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是一本貴州警察學院主辦的公安司法類綜合性學術期刊。該期刊主要面向警察學、刑事法律等相關學科領域,開展學術研究,促進學術交流。其主要刊登學術論文、研究報告、評論等文章,涉及警務技術、刑事偵查、公安管理、反恐防范、社會治安、司法改革等多個學科領域。
該期刊自成立以來已經發表了大量的創新性研究成果,為廣大讀者提供了一個了解警察學和刑事法律的最新趨勢、研究成果及前沿成果的平臺。這本期刊主要面向公安司法實踐作者、學生和研究人員等對象,旨在反映國內公安司法各學科的研究與實踐研究成果,并促進國內外學術交流。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設有多個欄目,包括“專論”、“刑事法學”、“公安法治研究”、“法學探索”、“偵查與技術”、“公安理論與實踐”、“犯罪與犯罪預防”等,涵蓋了多個領域。它以其高水平的學術質量和嚴謹的學術風格,為公安司法領域的學者們提供了一個展示最新研究成果、探討前沿理論的平臺。也為公安司法實踐工作者提供了一個反映實踐成果、推廣經驗的重要窗口。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收錄信息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雜志榮譽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歷史收錄
- 國家哲學社會科學學術期刊數據庫
- 中國人文社科核心期刊
貴州警察學院學報雜志特色
1、來稿文責自負。根據《著作權法》,結合本刊具體情況,編輯部可作修辭等文字修改、刪節,凡涉及原意的重大修改,則需征求作者意見。修改稿逾期不返回者,按自動退稿處理。
2、作者應標明工作單位全稱,所在省、城市名及郵政編碼、電話、E-mail等,加圓括號置于作者署名下方。
3、標題字數在20字以內,具備摘要(中英文)、關鍵詞(中英文)、正文、參考文獻、基金項目、作者簡介等格式。
4、摘要須用第三人稱寫法,去掉廢話、套話、空話,慎用結論性、定義性的字詞和語句。中文摘要一般不宜超過200~300字,外文摘要不宜超過250個實詞。
5、各級標題不得使用引文標示。正文中如需對引文進行闡述時,引文序號應以逗號分隔并列排列于方括號中,如“文獻[1,2,6,9]從不同角度闡述了……”
6、注釋采取腳注的方式。注釋與參考文獻的格式請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信息與文獻參考文獻著錄規則》(GB/T 7714-2015)。
7、量和單位文稿中的名詞術語必須規范化、標準化,量和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計量標準,量的符號一律用斜體(pH及特殊符號除外),單位的符號一律用正體。
8、論文如果是基金項目、國家、省部級教育教學科研立項課題成果,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或上述立項的成果,需在文章標題右上角插入腳注,并在腳注中注明項目名稱及編號(若文章無此項可省略)。
9、文章類型:征稿要求通常會說明所接受的文章類型,如原創研究論文、綜述文章、案例分析、評論等。您需要了解期刊接受哪些類型的文章,并根據自己的研究內容選擇合適的文章類型進行投稿。
10、參考文獻:必須是作者親自閱讀過的近年對本文有重要參考價值的正式文獻。內部資料、轉摘、保密資料、文摘等不能做為參考文獻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