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農信改制,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杜曉山認為,農信改制不應“一刀切”式的改制成股份制商業銀行。對此,作為農信改制方面資深專家,杜曉山接受了《農村金融時報》記者專訪,就農信改制的可能性與預期展開探討。
《農村金融時報》:什么原因導致農信改制進程不及預期?
杜曉山:很多農信人認為“一刀切”的改制不符合熱愛農村合作金融事業的人的理念。他們大都贊同2003年國務院關于農信社改制的三個方向,即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合作制。但后來銀監會在2011年要求全部改制為股份制農商行,已經成立的農合行也是如此。
進展不夠好的原因有很多,從主觀上講,是很多業內人士不認同這個“一刀切”的方向。
可以這樣理解,改革是一直需要的,但改制卻需要三思。改制應符合生產關系需適應生產力發展要求的原理。當前不少縣域地區農信社的生產關系是適應當地生產力發展的。在過去的改革發展中,整個農信系統基本上在縣域地區捋順了,改制取得了階段性勝利?,F在的治理結構、管理風控的能力作為生產關系,是適應當地生產力的發展的。按照政治經濟學的原理,如果說要改,一般是因為生產關系不適應生產力的發展,但現在并不存在這個矛盾,業界、農民都很肯定現在的形態。
此外,改制成股份制后不可避免要為大股東服務,可能會背離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的定位。要做到改制不改性,這一點不能違背。需要警惕的是,農信社改制為農村商業銀行過程中出現的同質化嚴重和脫農的現象。
從實際利益考慮,當農信社、農合行變為農商行后,原有的優惠政策會減弱,成本會增加。這也是導致不愿改制的主觀原因之一。有人算過,當一家農合行改制成農商行后,稅負負擔將多增千萬元。
從客觀上講,就是仍然有很多農信社沒有達到改制的門檻。
不少農信機構歷史包袱沉重,不良貸款的消化也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完成的。還有一個較普遍的現象是,雖然機構改了名字,但很多內部實質未變。比如員工素質未達到要求,管理水平低下等問題也還未解決,呈現出一種“換湯不換藥”的狀態。
《農村金融時報》:是否能按時達到銀監會2011年提出的5年完成改制目標?
杜曉山:在我看來,監管層關于農信改制的提法在發生變化。
過去,銀監會要求農信機構要全部改制成股份制農商行,現在的提法變為主要的改革方向是股份制農商行。加了“主要”兩個字之后,監管層似乎在農信改制“一刀切”的方向上開始松口。
有人說從產權的角度來看,農商行的產權制度比合作制的產權制度要先進、要更好、更科學。我并不認同這種說法,我認為合作制、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產權沒有誰比誰先進,只要適于當地經濟社會的發展,適于群眾的要求,包括員工的要求,又能推動生產力的發展,這就是最合理的產權制度。關鍵是看機構治理、人員素質、敬業水平等因素。我國地區差異顯著,管理和治理機制應有靈活性。即使只從產權所有制看,也是“最適宜的”才是應鼓勵支持的。
因此,農信社改革不應過分強調股份制形式。
《農村金融時報》:在農信改制上有哪些方法值得推薦?
杜曉山:中西部一些省聯社在改制過程中實行全省農信社好社帶困難社的模式。如果用純商業化模式,誰來解決這些遺留和現實問題?在商業金融企業利潤最大化的追求背景下,無法對解決此問題起到任何作用。但上述省農信系統互相幫助的方法卻起到了實質性作用,好社犧牲部分利益來幫助困難社成長,這種做法說到底是真正為了幫助“三農”、小微企業。這說明省聯社在宏觀層面的協調帶動工作起了很大的作用,他們充滿了正能量。
同時,農商行注重選擇具有社會責任感和情懷的股東也十分重要。我認為,追求利潤最大化是企業的根本目標的理念或說法是不準確的、有缺陷的,農信系統更不應有如此追求,需要強調的是保證入股股東基本收益的前提下,更多追求利潤與企業社會責任的平衡。
此外,鑒于改制的最終目的是為了更好地服務“三農”和小微企業,那么也需要關注農信機構的生產力和生產關系如何在“互聯網+”的時代調節到更好。
《農村金融時報》:監管層可以出臺什么樣的政策來幫助農信改制?
杜曉山:首先,監管層應該非常好的總結過去幾年各地農信改制中的經驗,思考“改制成功的地區是如何進行的”、“犧牲了多少利益”、“這些損失是否應該由機構本身承擔”、“是否要出臺有針對性的財稅、貨幣、監管政策對改制機構進行補償”等問題。應結合中國的實際,深入調研,考慮應該怎么幫助機構改制,拿出監管層的計劃,再出臺相關政策,復制借鑒推廣好的改制模式,做到細致和細膩。應該監管與服務并重,寓監管于服務之中,這樣才能起到好的效果。
所以農信改制還是要按照中國的國情來進行。一個基本的原則很清楚,就是實事求是、因地制宜、分類指導、區別對待,這是最合理的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