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史譯評雜志簡介
《法律史譯評》自2013年創刊,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作為一本專注于法律史學領域的學術刊物,其選取的研究成果不僅基于廣泛的國內外文獻和歷史檔案,更以其獨特的視角和深入的研究吸引了廣泛的關注。傳統上,中國法律史的研究往往側重于制度史和事件史,而對法律思想、法律文化等方面的探討相對較少,但雜志在這方面進行了有益的補充和拓展。
從研究內容的角度來看,雜志所選取的研究成果涵蓋了法律史的多個方面,不僅關注傳統的制度史和事件史,還深入挖掘了法律思想、法律文化等更深層次的內容。例如,雜志曾發表過多篇探討中國古代法律思想對現代社會影響的文章,這些文章通過對古代法律思想的深入分析,揭示了其對于現代社會治理、法律實踐等方面的啟示意義。
其次,從研究方法的角度來看,它注重采用跨學科的研究方法,將法律史研究與歷史學、社會學、文化學等多個學科相結合,從而獲得了更為全面和深入的研究成果。這種跨學科的研究方法有助于打破傳統法律史研究的局限,使研究更加具有廣度和深度。此外,從研究成果的質量來看,雜志所選取的研究成果大多具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價值。為了保證雜志的質量,編輯團隊在選稿過程中嚴格把關,力求選取那些具有獨特視角、深入分析和創新觀點的研究成果。這些研究成果不僅為法律史學界帶來了新的思考和啟示,也為相關領域的研究提供了寶貴的參考和借鑒。
法律史譯評收錄信息
法律史譯評雜志榮譽
法律史譯評雜志特色
1、切勿一稿兩投。投稿時必須注明該文稿是否已在非公開發行的刊物上發表,或在學術會議交流過,或已用其他文種發表(需征得首次刊登期刊的同意方可投稿),此三種情形不屬于一稿兩投。
2、凡引文出處一律列入“參考文獻”,并按論文中引用文獻的先后順序,在正文中用右上標[1] 、[2] 、[3]……標示,一種文獻在同一論文中被多次引用,用同一序號標示。
3、題目:簡明確切地反映論文的特定內容,一般不超過30字,不得使用不常見的外來語、縮寫詞、符號、代號和商品名稱。
4、注釋要完整規范,至少包括作者(編者)、譯者、文獻題目、出版單位、出版時間(及雜志出版期號)、所引內容頁碼等信息;外文注釋從其原有體例;引文出自互聯網的,請注明題名、詳細網址及訪問時間。
5、請在稿件上寫明真實姓名、出生年月、工作單位、職稱(務)、聯系電話、通訊地址、郵政編碼,以便聯系,發表署名聽便。
6、標題層次一律用阿拉伯數字連續編號,不同層次的數字之間加下圓點相隔,最末數字后不加標點,如第一級標題用“1”、第二級標題用“1.1”、第三級標題用“1.1.1”等。
7、引言作為論文的開場白,應以簡短的篇幅介紹論文的研究背景和目的,對相關領域內前人所做的工作和研究進行簡要的概括。
8、正文應盡量減少層次,一般不宜超過3層。有標題內容才列數字序號(沒有標題的內容用自然段形式起始),數字序號后不用加點,但要空1格。
9、圖、表力求簡明清晰,墨色要黑,線條要勻,圖中文字、符號、坐標中的標值必須寫清,并與正文一致。照片要求圖像清晰,層次分明;表格一律采用三線表。圖、表中出現的數值都應標有明確的量與單位。
10、引言應簡單介紹論文的背景和目的,相關領域前人所做工作,存在的問題,引出本研究的主題及特色,注意:引言部分不能有公式、圖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