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師專學報雜志簡介
《昌吉師專學報》現已更名為《昌吉學院學報》。
《昌吉學院學報》自1985年創刊,國內刊號為65-1226/G4,本刊積極探索、勇于創新,欄目設置及內容節奏經過編排與改進,受到越來越多的讀者喜愛。它旨在推廣學術研究和學科交流,涵蓋了文學、歷史、經濟、管理、工程、教育、藝術等多個學科領域。發表原創性研究論文、綜述文章、實踐研究、教學研究、學術調查等多種類型的文章。它提供了一個學術交流的平臺,促進了學者們的學術互動和學科合作。
該期刊的編輯團隊由昌吉學院的專家學者組成,他們擁有豐富的研究經驗和學術造詣。采取嚴格的同行評審制度,確保發表的文章具有較高的學術質量和可信度。昌吉學院學報的重要性在于它為學術研究和學科發展提供了一個重要平臺。通過發表高質量的學術論文和研究成果,該期刊推動了學科領域的發展和進步,并促進了學術界的不斷創新和探索。
此外,它還為學院的師生提供了一個重要的學術交流渠道。學院的教師、學生和研究人員可以通過該期刊發表自己的研究成果,分享自己的學術觀點,從而推動學院研究和教學的進展。總的來說,它促進了學術交流和合作,推動了學科領域的發展和進步,為學者、教師和學生提供了一個寶貴的學術資源和交流平臺。相信隨著學術研究的不斷深入和學科的不斷發展,該期刊將繼續在學術界發揮重要作用。
昌吉師專學報收錄信息
昌吉師專學報雜志榮譽
昌吉師專學報歷史收錄
昌吉師專學報雜志特色
1、論文來稿需保證原創性,未曾在國內外公開期刊和公開出版的著作中發表,遵守學術規范,遵守國家相關規定,不得涉及國家機密,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
2、論文正文后附作者簡介,格式參照:姓名(出生年月-),性別,籍貫,職稱,學位,單位,研究方向,聯系電話和郵箱。
3、正文標題末尾不使用標點符號(問號、嘆號、省略號除外)。層序一般不超過5級,可使用“一”“(一)”“1.”“(1)”“1)”標明,不宣用①,以與注釋序號區別。
4、摘要應是一篇完整的短文,不分段,不用圖、表,公式和參考文獻的序號,不出現非公知公用的符號或術語和縮略語。篇幅一般不超過300字。并附英文摘要。
5、正文標題層次一級標題1,2,…,二級標題用1.1,1.2,…,三級標題用1.1.1,1.1.2,…,以此類推。標題層次一般不超過4級。
6、引注應能體現所引文獻資料的信息特點,應與其他文獻資料相區別;能說明該文獻資料的準確來源,方便讀者查找;有引有注,不得引而不注或注而不引。
7、為確保圖像資料的準確性,所提供圖版均請詳細標注尺寸信息和資料來源。如文中插入圖版、符號或外文較多,請同時提交該論文的PDF版,以便排版時參考。
8、論文所涉及的研究如果得到國家或部、省級以上基金資助,應腳注于文題頁左下方,如:“基金項目: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面上項目(編號)”,并附基金資助證書復印件。
9、原創性:雜志通常尋求原創內容,因此確保您的稿件是您自己的原創作品,未在其他地方發表過。如果您引用了其他作品或參考資料,請確保進行適當的引用和注明來源。
10、參考文獻:引文務必準確,參考文獻表中列出的應限于作者直接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正式出版物上并且在文章中直接引用的文獻;按GB7714-87的規定采用順序編碼標注制著錄。